420 likes | 571 Views
济南 海关政策宣讲 2013.11. 服务 营商 发展. 一、海关进出口通关监管便利化措施简介 二、海关保税制度优惠政策综述 三、容易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的环节 四、建议. 一、海关进出口通关监管便利化措施简介. (一)区域通关. 定义 区域通关是指直属海关之间相互配合,对进出口企业所实施的简便、快捷的通关方式,包括快速转关,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 1. 快速转关. 定义:转关是指进口货物由进境地入境后,在海关监管下运往另一设关地点办理进口验放手续;或者出口货物在启运地海关办理验放手续运往出境地,由出境地海关监管出境;或者由境内一个设关地点转运到境内另一个设关地点。
E N D
济南海关政策宣讲2013.11 服务 营商 发展
一、海关进出口通关监管便利化措施简介二、海关保税制度优惠政策综述三、容易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的环节四、建议一、海关进出口通关监管便利化措施简介二、海关保税制度优惠政策综述三、容易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的环节四、建议
(一)区域通关 • 定义 • 区域通关是指直属海关之间相互配合,对进出口企业所实施的简便、快捷的通关方式,包括快速转关,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
1.快速转关 • 定义:转关是指进口货物由进境地入境后,在海关监管下运往另一设关地点办理进口验放手续;或者出口货物在启运地海关办理验放手续运往出境地,由出境地海关监管出境;或者由境内一个设关地点转运到境内另一个设关地点。 • 特点:转关要用海关监管车辆、货物进海关监管场所
2.“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 • 定义 • 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是指符合海关规定条件的企业进出口货物时,可自主选择向属地海关申报,在货物实际进出境地的口岸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的一种通关方式。 • 通俗地讲就是,内陆(属地)海关成为口岸海关的通关现场,企业可在属地海关进行申报,在口岸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提货或装货手续,并可自由的选择运输工具、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
(二)口岸直通 • 口岸直通是山东省内海关为了方便省内企业,节省成本的创新通关模式。 • 定义 • 货物到港后,将货物直接运至经批准开展口岸直通业务的内陆海关辖区海关监管场站,并在内陆海关办理货物的所有通关手续的新型通关模式。口岸直通出口货物是指在批准开展口岸直通业务的内陆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放行等手续,通过公路或铁路直接运至海运口岸直通货物专用堆场,由口岸海关监管出境的货物。
(三)分类通关 • 定义 • 分类通关是指海关通过科学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以企业守法管理为核心,综合企业类别、商品归类、价格、许可证件、贸易国别、航线、物流信息等各类风险要素,按照风险高低对不同企业进出口的货物实施分类,在通关过程中采取不同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程序,实施差别化作业的通关管理模式。接单现场按风险高低分别实施“低风险快速放行”、“低风险单证审核”、“高风险重点审核”三种作业方式。
(四)通关作业无纸化 • 伴随着全球经济发展和信息技术进步,现代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各种新型物流模式相继出现,企业运营模式因此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企业间交易往来的各类贸易单证正由传统的纸质凭证为主向电子凭证为主转变。通关作业无纸化已经成为世界发达国家海关的通行做法。
(四)通关作业无纸化 • 定义 • 通关作业无纸化是指海关以企业分类管理和风险分析为基础,按照风险等级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分类,运用信息技术对企业联网申报的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的电子数据进行审核、征税、验放的通关作业方式。
(五)税费电子支付 • 定义 • 税费电子支付是依托海关业务系统、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商业银行业务系统和第三方支付系统等四部分组成的进出口环节税费缴纳平台的信息化支付方式。进出口企业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可以缴纳进出口关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进口环节代征税、缓税利息、滞纳金、保证金和滞报金。这是海关优化税收征管方式,方便企业缴纳税费采取的便利措施之一。
(六)担保验放 • 定义 • 担保验放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即报即放,先放后税”,具体地讲就是“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经海关接受申报后,在确定商品归类、海关估价和提供有效报关单证、缴清税费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企业可以凭《进(出)口货物担保验放清单》先行办理担保验放手续”。事后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供有关单证或信息,后交税款或后办其他规定手续,而不需提供任何形式的财产担保。
(一)加工贸易优惠政策 • 加工贸易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全额保税上,就是说在加工产品必须全部复出口的前提条件下,进口的货物不用缴一分钱的税收,包括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同时进料加工还可享受退税政策,即在加工所使用的国产料件可以退税。加工贸易主要包括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
(一)加工贸易优惠政策 • 相比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的海关监管时间长、难度大、风险高。因此,国家设立了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加工贸易企业进口保税货物需要向银行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以降低企业擅自倒卖保税料件的风险。这种办法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为此,海关实施了加工贸易商品分类管理和企业分类管理相结合的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
(一)加工贸易优惠政策 • 商品分类管理是指国家根据宏观形势管理需要,对加工贸易商品区分为禁止、限制和允许进口或出口的管理制度。
(一)加工贸易优惠政策 • 例如某企业2012年进口天然橡胶7.4万吨,货值2.5亿美元,如该企业为B类企业,应缴纳保证金约2.4亿元。该企业为A类企业,不用缴纳保证金,降低了资金压力,减少财务费用。
1.联网监管。 • 对加工贸易管理先进企业实施联网监管,是海关借鉴“经认证的经营者”(AEO)等先进管理理念,建立的一种新型监管模式。实施联网监管的基础是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先进、守法自律意识强。海关对联网监管企业的优惠政策包括不实行保证金台帐管理和保税料件滚动核销。
2.内销便利化。 • 我国加工贸易从两头在外模式开始向“一头在外,一头在内”新模式的转变。海关通过支持内销促进扩大内需。一方面对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实现国家“稳中求进”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能够充分开发国内市场,帮助外贸企业渡过难关。海关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内销审核前置和集中征税等,方便企业内销。
3.鼓励深加工结转,延长产业链。 • 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深加工结转大大提升了加工贸易企业间物流和资金周转速度,省去了加工贸易产品实际进出口环节的运输和通关费用,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有利于形成系统性、配套化的加工贸易产业链,适应了现代化生产和物流的发展要求。
4.简化外发加工手续。 • 外发加工是市场资源配置优化组合的需要。指经营企业因受自身生产特点和条件限制,经海关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委托承揽企业对加工贸易货物进行加工,在规定期限内将加工后产品运回本企业并最终复出口的行为。可以优化企业资源配置,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二)保税物流优惠政策。 • 保税物流的主要载体包括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和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监管场所
1.保税仓库优惠政策。 • 政策集中在入库暂缓纳税和免证,也就是暂缓向海关缴纳税款和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 保税仓库按适用对象分为公用型、自用型。公用型保税仓库为社会其他进出口企业服务,自用型只能存储本企业自用保税料件;按存储货物用途分为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备料保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其它专用型保税仓库。
2.出口监管仓库优惠政策。 • 分为出口配送型和国内结转型,政策优势集中在物流配送和入仓退税。入仓退税有利于盘活企业周转资金;物流配送有利于减少分装、配送、拼箱等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优化企业供应链管理,降低生产、管理、运输成本。
3.保税物流中心优惠政策。 • 保税物流中心分为A型和B型,区别主要为A型是由一家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B型是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两者虽然在设立程序、审批层次等各方面存在差异,但主要政策和功能是一致的。但目前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委仅确认B型保税物流中心可以实现国内货物入中心退税功能。
(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优惠政策综述 • 2012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现进出口总值6068亿美元,逆势增长31%,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15.7%,创历史新高。成为各地保增长、稳出口的重要支柱,政府发展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平台,招商引资的一块金字招牌。
综合保税区是目前我国层次最高,功能最全,政策最优惠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第164号令,综合保税区参照执行),综合保税区具有十大功能,即存储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转口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口岸作业;经海关批准的其它业务。综合保税区类似于自由贸易区,可以看做是一个无税区。企业入区运作视同在境外。具有以下优惠政策:综合保税区是目前我国层次最高,功能最全,政策最优惠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第164号令,综合保税区参照执行),综合保税区具有十大功能,即存储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转口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口岸作业;经海关批准的其它业务。综合保税区类似于自由贸易区,可以看做是一个无税区。企业入区运作视同在境外。具有以下优惠政策:
贸易管制政策: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贸易管制政策: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 外汇政策:进出境货物不办理外汇核销手续,进出区货物可用外币或人民币结算。
海关管理优惠政策: • 一是通关手续更简化。“一线”进出境货物实行电子化自动审单,不再实施审核、放行等相关审批作业,通关手续比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简化。 • 二是集中申报更便利。经海关核准,区内企业可以对1个月内的进出口数据进行归并,在次月底前向海关办理集中申报手续,十分方便物流企业实行VMI和采购配送。
三是允许选择申报地。经海关批准,区内企业可以在口岸海关办理海关手续(这一条主要为内陆型综合保税区制定的)。区内企业进出口货物不实际进出综合保税区的,可以在实际进出境口岸海关报关,方便企业在区外开展业务。三是允许选择申报地。经海关批准,区内企业可以在口岸海关办理海关手续(这一条主要为内陆型综合保税区制定的)。区内企业进出口货物不实际进出综合保税区的,可以在实际进出境口岸海关报关,方便企业在区外开展业务。 • 四是实行“一次验证”。对于同一配额、许可证件项下的货物,海关在进境环节(即一线)已经验核配额、许可证件的,在出区环节(即二线)不再要求企业出具配额、许可证件原件。简化了手续,切实体现贸易管制的初衷。
五是入区货物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国内其他地区,都是在货物装船离境后才能办理退税手续。现在,货物只要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即可签发出口退税联,办理出口退税手续至少比口岸报关提前1个月。 五是入区货物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国内其他地区,都是在货物装船离境后才能办理退税手续。现在,货物只要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即可签发出口退税联,办理出口退税手续至少比口岸报关提前1个月。 • 六是实行以查代核。开展加工贸易监管作业“流程再造”,实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查代核”。
七是保税监管政策。区内保税存储货物不设存储期限;区内企业之间货物可以自由流转。区内企业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和合同核销制度,海关对区内加工贸易货物不按照单耗标准管理。七是保税监管政策。区内保税存储货物不设存储期限;区内企业之间货物可以自由流转。区内企业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和合同核销制度,海关对区内加工贸易货物不按照单耗标准管理。
适合入区企业类型主要有: • 保税加工类:一是成品全部外销模式:适合大进大出企业;二是成品全部内销模式:适合主要面向国内市场,内销成品关税税率低于原料进口关税税率企业;三是成品内外兼销模式,适合利用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内销成品关税税率低于原料进口关税税率的企业;四是成品内销结转模式:适合加工成品保税结转企业。
适合入区企业类型主要有: • 保税物流类:一是出口集拼型;二是进口配送型;三是简单加工型;四是国内结转型;五是物流综合型。 • 保税服务类:一是研发、检测、维修型;二是保税展示型;三是服务外包型(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四是其它服务型。
三、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的主要环节和方式 • (一)进出口通关环节,常见的走私方式有伪报品名、伪报税号、瞒报价格、伪报征免性质、伪报贸易性质等; • (二)加工贸易货物管理环节,常见的高报单耗、擅自内销保税货物、倒卖保税料件等。 • (三)减免税货物管理环节,容易出现的违规行为有将减免税货物擅自抵押、质押、称作他用等等
常见走私方式 伪报征免性质 擅自销售 一般贸易特定减免税 进口通关环节 后续监管环节 伪报品名 一般贸易 瞒报价格 水客走私 边贸走私 加工贸易 伪报贸易性质 倒卖保税料件 行邮渠道 高税率商品及毒品、象牙等珍稀动植物及 其制品、文物、枪支弹药等非涉税物品
进出口企业的在享受国家给予的政策优惠的同时要履行相关的义务,比如要如实申报货物的税号、名称、价格等,享受保税、减免税优惠的企业,由于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都是海关监管货物,有相应的监管期限,在监管期限内不可以擅自进行处置,否则就可能违反海关的相关规定。进出口企业的在享受国家给予的政策优惠的同时要履行相关的义务,比如要如实申报货物的税号、名称、价格等,享受保税、减免税优惠的企业,由于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都是海关监管货物,有相应的监管期限,在监管期限内不可以擅自进行处置,否则就可能违反海关的相关规定。
五、建议 • (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海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公告,特别是海关总署经常会以公告的形式对外发布海关监管政策的调整情况,尤其是一些归类决定等等,与企业的进出口申报密切相关,可以多到海关的门户网站浏览一下。
(二)加强自我检查,发生违法行为后要尽快向海关报告,主动交代。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担保的,这一点也有政策规定,凡是企业自查发现,向海关主动报明的,在处罚时根据不同情节也可以从轻甚至减轻处罚。(二)加强自我检查,发生违法行为后要尽快向海关报告,主动交代。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担保的,这一点也有政策规定,凡是企业自查发现,向海关主动报明的,在处罚时根据不同情节也可以从轻甚至减轻处罚。
(三)在行政案件办理过程中,要注意行使自己的权利,并按规定履行义务。海关办理行政案件的主要依据就是海关法、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海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等,大家遇到问题时也可以看一看查一查。(三)在行政案件办理过程中,要注意行使自己的权利,并按规定履行义务。海关办理行政案件的主要依据就是海关法、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海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等,大家遇到问题时也可以看一看查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