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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劳动关系处 ( 2013 年 10 月). 努力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 主旋律。 二、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三、加强企业工资调控,调节收入分配关系。 四、健全劳动标准体系,提高用工管理水平。. —— 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是最基本、 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 马克思: 劳资矛盾是市场经济的主要矛盾。. 恩格斯: 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我们现代全部社会体系所围绕旋转的轴心。. —— 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是最基本、 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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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劳动关系处 (2013年10月)
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 主旋律。 二、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三、加强企业工资调控,调节收入分配关系。 四、健全劳动标准体系,提高用工管理水平。
——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是最基本、 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 马克思:劳资矛盾是市场经济的主要矛盾。 恩格斯: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我们现代全部社会体系所围绕旋转的轴心。
——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是最基本、 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 定义:劳动关系是工业化大生产条件下,劳动与资本为实现劳动过程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属于生产关系范畴。 层级:个别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和社会劳动关系(工业关系或产业关系)。 特征:经济性与社会性兼有;平等性与从属性兼有;冲突性与协调性兼有。
——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是最基本、 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关系已经基本完成了市场化转型。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经济、社会、政治意义。 重大经济问题: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础;经济发展的环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动力。 重大社会问题: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重大政治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长治久安的根本条件,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党和国家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党和国家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任务中,进一步强调“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明确“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用专节明确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任务。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旋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指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旋律 7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旋律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旋律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他们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四个权益) 坚持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同时调动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企业与职工群众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四个共同)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旋律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旋律 ☆要着力解决好以下4个突出问题: 1、解决好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 2、解决好部分职工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偏低问题。 3、解决好部分企业忽视职工发展需要、缺少人文关怀的问题。 4、解决好劳动关系基层基础工作薄弱、能力不足的问题。 ☆创新劳动关系体制机制,加快和谐劳动关系制度建设, 形成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的协调劳动关系机制。 1、以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为重点,加快完善职工权益保障机制。 2、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为重点,加快完善利益共享机制。 3、以健全三方机制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协商合作机制。 9
2011年8月26日,周强书记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议精神。会议议定:2011年8月26日,周强书记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议精神。会议议定: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旋律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议精神。(二)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三)关于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 1、省委、省政府将组织召开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 2、同意将我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和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合并,提高规格,建立湖南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委员会。 3、加大对国家和省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宣传力度。 4、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就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现状作深入调查研究,为召开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10
—— 当前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但矛盾仍然大量存在。 以2010年富士康、南海本田、多地出租车罢运事件为标志,集体劳动关系矛盾开始显现,集体行动越来越具有同盟化、规模化、产业化趋势。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旋律
——劳动关系矛盾具有明显的社会转型特征,具有极端复杂性。 ■ 计划体制及其改革过程中的遗留问题与市场经济条件下新产生的问题同时并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问题越来越突出。 ■ 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劳动关系问题同时并存,非公有制经济的劳动关系问题越来越突出。 ■ 不同发展阶段的劳动关系问题同时并存,劳动者不能分享发展成果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 个别劳动关系问题与集体劳动关系问题同时并存,集体劳动关系问题日益突出。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旋律
——今后一个时期劳动关系矛盾将进入凸显期 *我国仍处于较长的社会转型期,经济发展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利益格局继续面临深刻调整; *普通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用工形势日益多样化,“强资本、弱劳动”格局难以改变;( 十二五期间,全国每年需安排2500万城镇劳动力,实际能够安排1200万。此外,还有80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要进城务工。) *新生代劳动者(80后、90后)平等意识、权利意识普遍增强,利益诉求及表达方式明显变化;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深入推进,不可避免带来劳动力结构动态调整;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纠纷调处机制和权益维护机制不健全。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旋律
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集体停工问题 集体停工事件有增长趋势。 集体停工事件特点: 1.规模较大; 2.罢工多发生在沿海外资企业; 3.罢工的主体是新一代技术工人; 4.以提高工资待遇为主要诉求; 5.出现了效仿、呼应、蔓延趋势。
如何处置? 集体停工问题非常敏感,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对此,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各地高度重视。 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集体停工问题 第一,正确理性对其进行分析。 第二,正确应对集体停工问题,避免蔓延和激化矛盾。 第三,引导劳动者慎用极端维权手段。
(一)基本思路 以构建和发展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关系长期和谐稳定为目标,着眼于劳动关系建立和运行全过程,把劳动关系矛盾预防与化解结合起来,加强调整劳动关系法律、体制、制度和能力建设,更加注重矛盾源头治理工作。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旋律
把握三个结合: 第一、把劳动关系矛盾源头治理与解决矛盾结合起来,更加注重矛盾源头治理。 第二、把调整个别劳动关系与调整集体劳动关系结合起来,更加注重调整集体劳动关系。 第三、把解决当前突出矛盾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建设。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旋律
建立健全一个体制: 健全政府主导下的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商、社会三方协调、政府依法调整的体制。 加快形成四个机制 利益协调机制、 诉求表达机制、 矛盾调处机制、 权益保障机制。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旋律
(二)主要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根本利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利益共享,把维护职工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结合起来; ——坚持改革创新,把立足国情与借鉴国外相结合,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体制机制和政策方法; ——坚持多方参与,把发挥党政主导作用与凝聚社会各方力量结合起来。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旋律
(三)政府职能 ——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实现从劳动关系管理到劳动关系综合治理的转变。 劳动关系管理:高度集中,依靠权力和行政手段自上而下的控制和服从; 劳动关系治理: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合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旋律
——政府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 ■主要扮演规制者、监督者、调解与仲裁者、损害控制者以及协调机制建设推动者角色 。 ■既注重发挥主导作用,又注意搭建劳动关系双方自我协调、化解矛盾的平台;
—— 注重发挥工会和企业组织的协同作用。 推动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
(四)主要任务 第一,健全劳动标准(基准)体系并保障实施。 第二,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务派遣。 第三,积极稳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 第四,合理调整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关系。 第五,加强企业民主管理。 第六,引导企业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 第七,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第八,改进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第九,加强劳动争议处理效能的建设。 第十,加强劳动关系工作基层和基础建设。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旋律
加强劳动关系工作基层和基础建设。 ——加强基层协调劳动关系平台建设; ——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二、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1、推动《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 2、加强劳务派遣管理 3、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 建国初—80年代初的固定工制度。 第二阶段: 80年代初—1994年的固定工制度与劳动合同制度并存阶段。 第三阶段: 1995年以来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 1、1995年《劳动法》实施。 2、2005年《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明确事实劳动关系。 3、 2008年《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4、2013年《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规范劳务派遣。 二、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26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及主要特点 (一)立法背景 1.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出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2.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不稳定。 3.用人单位利用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1、推动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 27
以劳动合同法为代表的劳动合同制度的特点 一是扩大了法律适用的范围。 二是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 三是兼顾了对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保护。 四是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劳动关系调整体系。 五是充分发挥职工民主管理的作用。 1、推动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 28
相对国外劳务派遣发展而言,我国的劳务派遣起步较晚。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劳务派遣得到了长足发展。相对国外劳务派遣发展而言,我国的劳务派遣起步较晚。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劳务派遣得到了长足发展。 2、加强劳务派遣管理 特别是当今的经济转型对于人力资源市场产生了强大的撞击,传统的劳动关系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就业形式呈现多元化发展格局。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的就业形式,日益成为我国多元化就业格局中的一元。 作为一种补充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的存在具有现实性和相应的社会价值,在满足用人单位灵活用工需求,促进劳动者就业等方面,弥补基本用工形式(劳动合同制是企业基本用工形式)的一些不足。 我国劳务派遣发展历程:
我国劳务派遣用工理论与实践: 劳务派遣机构数量庞大但业务规模偏小 我国劳务派遣机构特点 劳务派遣机构经营资质偏低 与其承担的雇主责任难以匹配 派遣服务专业化水平偏低,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派遣业务收费标准偏低,低价竞争普遍存在
劳务派遣机构数量庞大,但业务规模偏小。 我国劳务派遣机构特点: 由于劳务派遣公司设立仅需5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不需要任何经营资质,便造成大量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劳务派遣机构成立,其数量也急剧膨胀,但上规模的企业比重较低。我们在调研时发现,有近60%的被调查派遣企业其劳务派遣总量在2000人以下,5000人以上的仅占被调查派遣企业总数的18%,而劳务派遣总量在十万人以上的劳务派遣企业更是屈指可数。
劳务派遣机构经营资质偏低,与其承担的雇主 责任难以匹配。 我国劳务派遣机构特点: 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由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机构是被派遣劳动者法律上的雇主,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派遣企业资质的优劣不但决定了其提供的派遣服务的质量,而且也决定了其承担雇主责任能力的大小。从我们对劳务派遣机构的注册资本、经营场所、人力资本、专业资格等经营资质的调查结果来看,大部分劳务派遣机构经营资质偏低难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
劳务派遣企业资质的优劣不但决定了其提供的派遣服务的质量,而且也决定了其承担雇主责任能力的大小。大部分劳务派遣机构经营资质偏低难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劳务派遣企业资质的优劣不但决定了其提供的派遣服务的质量,而且也决定了其承担雇主责任能力的大小。大部分劳务派遣机构经营资质偏低难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 注册资本 经营资质 我国劳务派遣机构特点: 经营场所 营业面积 人力资本 文化程度 专业资格 专业人才 服务质量 责任能力
派遣服务专业化水平偏低,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派遣服务专业化水平偏低,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我国劳务派遣用工理论与实践: 尽管部分派遣企业提供了员工招聘、培训、绩效管理、福利待遇、员工沟通、员工宿舍等专业服务,但是大多数劳务派遣企业只是形式上的雇主,它们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关系比较松散,其角色仍然类似于劳动事务代理。大多派遣企业的职责仅仅限于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按照用工企业提供的工资单、社会保险费清单来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而招聘、技能培训和劳动关系管理等实体性工作仍然由用工单位承担。
当前,我国劳务派遣市场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派遣企业对派遣员工的调配能力和专业化服务程度十分有限,而且很多派遣企业缺乏专业的管理经验。当前,我国劳务派遣市场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派遣企业对派遣员工的调配能力和专业化服务程度十分有限,而且很多派遣企业缺乏专业的管理经验。 技能培训 员工招聘 职业规划 绩效管理 我国劳务派遣用工理论与实践: 社会福利 员工宿舍 人文关怀 员工沟通 社会责任 雇主责任
派遣业务收费标准偏低,低价竞争普遍存在。 我国劳务派遣用工理论与实践: 随着我国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逐步发展,在一些中小城市也开始出现劳务派遣公司。其中很多都是从原来的中介公司变身而来,还有一些劳动力咨询公司也在从事劳务派遣工作。为了招揽业务,有些劳务派遣机构肆意压低服务价格,甚至通过回扣或送现金的方式拉拢用工单位主管人员。有的中介甚至只向用工单位收取几十元的费用就敢于承担劳务派遣的相关工作。
由于法律既没有允许也没有反对这种情况,使得整个劳务派遣市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这些“派遣公司”通过违法手段追求自身利益、不惜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十分普遍。由于法律既没有允许也没有反对这种情况,使得整个劳务派遣市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这些“派遣公司”通过违法手段追求自身利益、不惜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十分普遍。 鱼龙混杂 违法手段 良莠不齐 不当得利 我国劳务派遣机构特点: 肆意压价 侵犯权益 行贿拉拢 逃避责任 派遣现象 派遣现象
年龄 教育 技能 • 18-29岁的青年人成为劳务派遣员工的主力。 • 成为初涉职场的年轻人积累工作经验,为个人职业生涯做准备的重要方式。 • 高中、中专和技校人才成为派遣员工的主流群体。 • 从抽样情况来看,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学历水平及以上的派遣员工占了67%。随着当前就业问题的日益严峻,已经成为大学生们的一种就业选择。 • 技能型派遣员工占比过低,整体技能水平偏低。 • 在农村户籍的派遣员工中,拥有中高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占比仅有15.3%,大部分劳务派遣员工分布在制造业、建筑业等技术含量低的生产一线岗位,只有极少数派遣员工分布在技术型岗位工作。 我国劳务派遣员工特点:
长期劳动合同 短期劳动合同 1-2年劳动合同 派遣用工形式规范 据2011年抽样数据显示,85%的派遣员工与派遣机构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从劳动合同的期限来看,期限为1-2年的短期合同成为了主流,劳动关系稳定性差。 用人单位服务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我国劳务派遣劳动关系处理: 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用工单位辞退派遣单位辞退 劳动关系不稳定,呈现短期化趋势。
劳动关系不稳定,呈现短期化趋势 我国劳务派遣劳动关系处理: 社会保险覆盖率较高,但参保层次较低 职业规划缺失,职业发展遭遇“天花板”
为了解决劳务派遣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所带来的种种问题为了解决劳务派遣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所带来的种种问题 2012年全国人大通过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从六个方面规范劳务派遣行为; 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劳务派遣的主体资格、适用岗位、合同期限、被派遣劳动者权利、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责任、劳动合同解除、禁止自设派遣等问题进行了法律规制,进一步完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地方政府相继出台具有指导意义的地方性劳务派遣规范指导意见 加强劳务派遣市场监管 劳务派遣在规范中发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正式通过了《劳动合同法》,改变了多年来劳务派遣法律地位缺失的状况。 我国劳务派遣的规范发展阶段:
2、加强劳务派遣管理 (一)法律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五章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3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43
2、加强劳务派遣管理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 1、《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3 、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66号) 44
2、加强劳务派遣管理 (三)我省计划出台的规定 贯彻实施《劳务派遣若干规定》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理办法》配套规定 1、 (湘人社办发〔2013〕17号 ) 《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 》 2、湖南省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45
(四)核心问题的探讨 1. 关于发展与规制劳务派遣问题; 2.关于对劳务派遣单位设立条件的规制问题; 3.关于“三性岗位”的界定问题; 4.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 5.关于同工同酬问题; 6.关于异地派遣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 2、加强劳务派遣管理 46
3、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定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宏观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47
3、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1.《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8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 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 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2.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报告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3.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 4.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明确提 出“完善劳动用工信息申报备案制度和劳动关系预警制度” 。 48
3、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为配合劳动合同法实施,原劳动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作为加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宏观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这也是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重要基础平台。 我省随后进行了转发,并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湘劳社工字〔2007〕60号),就劳动用工备案的基本内容、备案方式、工作流程、职责分工、管辖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设计相关表样,统一了相关的备案指标。 我省于2011年基本完成全省统一的网上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的开发,可直接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www.hn12333.com的在线经办界面直接办理。 49
3、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 www.hn12333.com 的在线经办界面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