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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 2013 年监测实施岗前培训. 鹿城区教师培训和科研中心 叶文胜. 2013.10.24. 提 纲. 一、监测概况与要求 二、实施程序 三、岗位职责 四、应急处理. 监测概况. 1 、监测内容 综合素质与影响学生学习质量的相关因素 —— 质量综合评价问卷调查 三年级的语文与数学学科测评,八年级的语文、数学和科学学科测评 2 、监测工具 学生测试卷、学生调查问卷,答题卡。 教师和校长调查问卷 3 、监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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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2013年监测实施岗前培训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2013年监测实施岗前培训 鹿城区教师培训和科研中心 叶文胜 2013.10.24
提 纲 • 一、监测概况与要求 • 二、实施程序 • 三、岗位职责 • 四、应急处理
监测概况 1、监测内容 • 综合素质与影响学生学习质量的相关因素——质量综合评价问卷调查 • 三年级的语文与数学学科测评,八年级的语文、数学和科学学科测评 2、监测工具 • 学生测试卷、学生调查问卷,答题卡。 • 教师和校长调查问卷 3、监测对象 • 四、九年级学生,四年级随机抽取30名,九年级随机抽取60名。四、九年级的语文、数学学科教师、初中全体科学教师参加问卷调查。
监测概况 时间安排 • 2013年10月25日举行监测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监测要求 • 做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三个关键环节 • (一)监测数据应真实客观。教育质量监测是省教育厅了解中小学教育质量现状的重要途径。只有确保所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代表性,才能保证监测工作信息准确、依据真实、建议合理,为全省中小学教育决策提供信息、依据和建议。 • (二)监测工具应严格保密。监测工具的开发动用了大量国家资源,使用前和使用后均为国家机密级保密材料。工具的保密情况直接关系到质量评价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须依法执行相关的保密规定。 • (三)实施程序应规范标准。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操作规范是确保监测结果有效、可信的关键。必须按照标准化程序严格实施,确保所采集数据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监测要求 监测实施准备工作要点: • (1)提前做好教学与测试安排 • (2)设置校内公示栏 • (3)准备相关文具物品 • (4)学生测试教室安排 • (5)设置教师及校长填答问卷的场所 • (6)设置测试办公室与带锁文件柜
实施过程操作程序 • 详见操作手册
区巡视员职责 • (1)参加培训,认真学习监测工作的有关文件,熟悉《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 (2)在县(市、区)综合评价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分赴样本学校,协助做好测试组织工作。 • (3)测试前,督促样本学校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 (4)测试当天,和保卫人员一起护送测试工具包和测试学生名册密件到样本学校。测试过程中,要检查监测工具的保密情况,组织校长和教师填答问卷,督促各类人员履行职责。
区巡视员职责 • (5)测试期间与主监、副主监等共同商议解决临时出现的问题,如有不同意见,应及时向县(市、区)综合评价办公室汇报。 • (6)测试结束后,和保卫人员一起护送封装好的测试工具包到县(市、区)教育局保密室。 • (7)测试工作结束后,向县(市、区)综合评价办公室汇报情况,可以书面材料形式递交(包括意见、建议)。
监测员职责 • (1)监测实施前,配合主监、副主监做好样本学校的有关准备工作。 • (2)严格按照监测实施要求执行相关操作规范,确保测试有序进行。 • (3)做好监测工具的保密工作,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带出、传出或留存试卷、问卷等。 • (4)对测试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处理,并上报主监、县(市、区)巡视员。 • (5)及时制止违反测试纪律的行为,并将测试学生违纪情况如实填入《测试记录表》,说明详细情况并上报。 • (6)在测试时间内,只要有测试学生在测试,监测员都不得擅离测试教室。
应急处理 • 对于监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紧急情况,根据其对测试有效性的影响程度不同,分别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 (1)对样本学校在测试过程中发生的特殊问题,在符合监测规范与要求、不影响测试工作正常秩序、不涉及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的情况下,由主监、巡视员共同商议解决,并将具体情况记录在《测试记录表》上,必要时向县(市、区)综合评价办公室和省、市巡视员做出口头或书面汇报。
(2)对于样本学校发生的主监、巡视员无法解决的问题,主监、巡视员需立即上报县(市、区)综合评价办公室和省巡视员。在符合监测实施工作原则,不影响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的前提下,由省、市巡视员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应急预案》,以及与县(市、区)综合评价办公室负责人的商议结果,应急处置,并于处置后在第一时间内向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口头或书面汇报情况。(2)对于样本学校发生的主监、巡视员无法解决的问题,主监、巡视员需立即上报县(市、区)综合评价办公室和省巡视员。在符合监测实施工作原则,不影响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的前提下,由省、市巡视员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应急预案》,以及与县(市、区)综合评价办公室负责人的商议结果,应急处置,并于处置后在第一时间内向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口头或书面汇报情况。
(3)凡涉及监测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监测工具保密性,不能按照规定的测试要求与程序执行监测实施工作,或发生其他重大事件,各样本学校须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综合评价办公室和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省监测中心办公室电话: 0571-56870073。 • 鹿城区应急处置询问电话:88283627 • 手机:13004712609
常见问题与处理 • 1、10月25日学生到校时间规定: 小学四年级学生应在7:40以前全部到校。 初中九年级学生应在7:05以前全部到校。
常见问题与处理 • 2、检录时所抽测学生名册密件中的学生与本校情况不对或学生姓名、性别、年级等信息显示不全。 • 处理办法:上报市巡视员并报省监测中心,获批准后,现场等距抽取测试学生并在测试记录表中说明详细情况,附上实际测试学生的名单,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
常见问题与处理 • 3、学生性别、年级与姓名对应有误。 • 处理办法:巡视员与主监经过研究确定学生姓名无误、年级或性别对应有误属实后,按照学生姓名与实际所在班级检录,同时做好记录,并附上实际测试的学生名单。
常见问题与处理 • 4、发生学生缺测情况。 • 处理办法: • 不论缺测学生多少,均不找其他学生替代,请监测员帮助将学生的姓名、测试号和缺测标记填涂在答题卡上回收,并在《测试记录表》中记载和说明。凡缺测一场测试学生,不再参加后续测试。
常见问题与处理 • 5.监测工具包中卷袋种类不全,或与本场测试内容不符,或测试卷出现了印刷、装订、污损等问题。 • 处理办法: • 检查寻找并报告,按顺序答题,不更换测试卷。同时做好记录工作。
常见问题与处理 • 6.测试卷数少于实测学生数 • 处理办法: • 马上向上报告,巡视员现场根据被抽测学生名册顺序等距剔除相应测试学生后,再组织学生入场。并做好记录,附上剔除学生的名单。
常见问题与处理 • 7、发现监测工具包、测试卷袋被人为打开过,应立即上报省监测中心,保护现场,并等候处理,如确认不影响监测工具的保密,经省巡视员评估确认并上报省监测中心批准后,可继续测试。
常见问题与处理 • 8.测试卷数多于应测学生数 • 处理办法: • 多出的空白卷反方向放置装入袋中,做好记录,标明缺测人数与原因。
常见问题与处理 • 9.测试学生填写的信息与学生名册密件上的信息不符。 • 处理办法: • 巡视员立即前往该样本校,待测试结束后向测试学生本人询问情况并核实,有冒名顶替情况立即报告省监测中心。
常见问题与处理 • 10.测试学生无意弄脏或损坏测试卷请求更换. • 处理办法: • 不予替换测试卷,但需要作记录。
常见问题与处理 • 11.测试学生迟到。 • 处理办法: • 正式测试开始15分钟后,禁止入场;开场30分钟后,方可交卷。 • 12.测试学生交头接耳或故意扰乱测试秩序。 • 处理办法: • 监测员及时制止并提出警告,两次出现时取消测试资格,由学校进行教育并作好记录。
常见问题与处理 • 13.测试学生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行为。 • 处理办法: • 立即取消该学生测试资格,由学校进行批评教育,并上报省监测中心,并追查相关责任人责任。
常见问题与处理 • 14.测试中学生喝水、上厕所,或发生晕场、突发疾病等到情况。 • 处理办法: • 由场外工作人员协助,随其陪同或及时安排治疗,准予疾病较重学生退出测试。
常见问题与处理 • 15.测试结束后发现试卷丢失或测试学生将测试卷带离测试教室。 • 处理办法: • 力求追回带走材料,并核实情况,上报省监测中心,追查相关责任人责任。
常见问题与处理 • 16.校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填答问卷。 • 处理办法: • 由常务副校长代替填答。
常见问题与处理 • 17.县巡视员监督样本校回收监测工具,随车陪同于当天带回到县里保管。并及时收齐于规定时间送往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