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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 析 電力發展與核能安全. 台電公司董事長 黃重球. 102 年 4 月 25 日. 一、台電開發電源原則. 1. 供電穩定. 2. 成本經濟. 二、 101 年度實際發電各類燃料情況分布圖. 三、各類燃料特性. 註 1. 表列為自發發電成本非售電成本。. 2.101 年每度平均售價 2.72 元,每度售電成本 3.04 元 。 3.CO2 排放資料係引用國際能源總署 (IEA)2008 年 4 月公布之資料 。. 四 、 經濟成長率與電力成長率之關係. 未來電力系統備用容量率推估. A1B2. 六、核四 廠工程安全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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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電力發展與核能安全 台電公司董事長 黃重球 102年4月25日
一、台電開發電源原則 1.供電穩定 2.成本經濟
三、各類燃料特性 註1.表列為自發發電成本非售電成本。 2.101年每度平均售價2.72元,每度售電成本3.04元。 3.CO2排放資料係引用國際能源總署(IEA)2008年4月公布之資料。
未來電力系統備用容量率推估 A1B2
六、核四廠工程安全爭議 (一) 施工階段待改善事項處理現況 • 1.原能會自民國88年至今, 就本計畫共開立違規案49件, 其中裁處罰款者14件。目前已改善經原能會同意結案35件(71%);持續改善案件需於申請燃料裝填前完成。 • 2.監察院共提出6件糾正案, 其中屬採購或政策因素者4件。目前僅1件尚待彙整答覆, 其餘答覆後監察院均暫無意見。 • 3.台電列管工程尾聲履勘、試運轉測試階段待改善事項、配合工程進度尚未完成零星工程等18項 (簡稱18工項), 均屬硬體零星改善, 技術難度不高, 預定於今年6月底完成,至遲需於申請燃料裝填前完成。
(二)林宗堯先生「核四論」所提質疑與台電澄清(二)林宗堯先生「核四論」所提質疑與台電澄清
七、台電核能安全作為 (一)完成各核電廠安全總體檢 • 福島事故發生後,本公司立即對核能電廠進行安全總體檢,重新檢視電廠設計、設備防護與應變能力。 • 興建中之龍門電廠(核四廠),亦已於101年1月12日完成「安全防護總體檢報告」,原能會亦已依序完成核一、二、三廠事故總體檢安全評估,評估結果確認我國三座核能電廠並無重大或立即安全顧慮。
(二)強化複合式災害應變能力 • 耐震能力檢討 • 註:依據「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地震震度分級表」,震度分級最高為7級,地表加速度為400gal,相當於0.408g。
防海嘯能力檢討 單位:公尺
重新安全檢測 • 為進一步怯除國人心中疑懼,政府已籌設「核四強化安全檢測小組」,再重新檢測核四之安全性,並成立「核四安檢專家監督小組」,以監督檢測小組之運作,確保核四安全評估之公正客觀 。
八、結語 (一)電源開發面臨阻礙,機組商轉時程充滿不確定性,影響電力穩定供應。 (二)核能為準自產能源,燃料長期貯存容易,可確保國家能源部分供應之安全。 (三)核能供電價格穩定、低廉,能增加產業競爭力,支持經濟永續安全。
(四)核能發電為極低碳能源,可降低碳排放之衝擊,有助達成國家減碳承諾。(四)核能發電為極低碳能源,可降低碳排放之衝擊,有助達成國家減碳承諾。 (五)核能電廠安全經全方位總體檢與進行強化方案,並將由國內外專家顧問進行試運轉測試與再檢測程序,以多重確保核安 (六)我們支持「無核安,即無核電」,惟如經專家顧問確認核四運轉安全無虞後,期望社會大眾支持核四完成建造及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