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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际电信 世界大会 2012 年 12 月 3-14 日 阿联酋,迪拜. 国 际电信 世界大会 2012 年 12 月 3-14 日 阿联酋,迪拜. 背景情况 《 国际电信规则 》 为何重要? 修订 《 国际电信规则 》 的必要性 筹备进程 一些重要的提案 传言和误解 对 WCIT-12 的期许 有用链接. 背景情况: 《 国际电信规则 》 的起源. 《 国际电报公约规则 》 ( 1865 年 - 1973 年最后一次修订). 《 国际电信规则 》 ( 1988 年) 由 178 个国家签署生效 时间: 1990 年国际电联 行使职能所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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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电信世界大会2012年12月3-14日 阿联酋,迪拜
国际电信 世界大会2012年12月3-14日 阿联酋,迪拜
背景情况 • 《国际电信规则》为何重要? • 修订《国际电信规则》的必要性 • 筹备进程 • 一些重要的提案 • 传言和误解 • 对WCIT-12的期许 • 有用链接
背景情况:《国际电信规则》的起源 《国际电报公约规则》 (1865年-1973年最后一次修订) 《国际电信规则》(1988年) 由178个国家签署生效 时间:1990年国际电联 行使职能所依据的 四大条约之一 《电报规则》 (1932年-1973年最后一次修订) 《电话规则》 (1932年- 1973年最后一次修订) 《无线电规则》 (1906 年-2012年最后一次修订)
《国际电信规则》为何重要? 《国际电信规则》 (ITR): • 规定了国际电信提供和运营的一般原则 • 促进全球互连和互操作 • 加强技术设施的和谐发展和高效运营 • 改进国际电信业务的效率、有用性和可用度 • 国际网络和业务需要条约层次的条款 我们如何通过电话或计算机,以话音、视频和数据方式在全球进行相互交流是《国际电信规则》的基调。
《国际电信规则》包含了哪些内容? • 第1条:宗旨 • 第2条:定义 • 第3条:在良好技术质量基础上进行通信的权利;各国协调其基础设施 • 第4条:向公众提供国际电信业务 • 第5条:给予应急通信优先权 • 第6条:业务收费和运营商间的结算价 • 第7条: 当“危及国家安全,或违反国家法律、公共秩序或社会风化”时,中止业务 • 第8条:国际电联收集并转发有关业务中止的信息 • 第9条:不会影响到所有国家的特别安排 • 第10条:生效;保留
《国际电信规则》进行协调,各国予以实施 • 只有各国政府才能通过国家法律和法规实施《国际电信规则》 • 无人提议设立一个全球性机构,强制实施《国际电信规则》
需要修订《国际电信规则》 自1988年以来,现行版本的《国际电信规则》一直未变。 19882012 《国际电信规则》(1990年生效) 1988年时,开放市场的国家寥寥无几。 绝大多数运营商处于垄断地位,受政府或国家的控制
需要修订《国际电信规则》 2011年移动蜂窝用户数量为5.9亿 移动蜂窝电话用户 互联网用户 固话线路 一百名住户 有效移动宽带用户 固定(有线)宽带用户 2011年互联网用户数量为2.4亿 从固定向移动、从话音向数据的转变,推动了业务量的增长,并成为收入的主要来源 • 随着技术的发展,各国政府正在评估其政策和监管方法,以确保一个有利的环境。 • 国际电信环境在技术和政策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它将继续快速演进。 • IP基础设施和应用的使用不断增加对于ICT行业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WCIT-12的筹备进程 • 理事会筹备WCIT 12工作组(CWG-WCIT12)2010年举行了三次,2011年举行了两次,2012年(2月、4月和6月)举行了三次会议。 • 在亚太、非洲、阿拉伯地区、区域通信联合体(独联体国家)、欧洲和美洲,举行了区域筹备会—所有会议也向部门成员开放 • 国际电联成员共提交了124份输入文件;有超过450个提案正在审议中。
WCIT-12的筹备进程 就相关问题与以下各方开展广泛磋商: • 国际电联成员国(193个) • 国际电联的私营部门成员(567个) • 国际电联的部门准成员和学术成员(217个) • 民间团体 –通过WSIS论坛等场合 国际电联网站上: • WCIT背景简介和常见问答(www.itu.int/en/wcit-12/ Pages/WCIT-backgroundbriefs.aspx) • 供所有人张贴有关WCIT-12的任何意见或素材的网站(www.itu.int/en/wcit-12/Pages/public.aspx)
筹备进程中提出的提案 通信是一种人权 包括公平平等地接入和使用网络和业务 • ICT使用中的安全包括隐私和防止垃圾信息 • 保护重要的国家资源 包括通信网络 计费和结算- 包括征税(基于市场的成本计算、国际关口站的开放、为经许可的运营机构设定透明的义务) 国际框架 互连和互操作 服务质量 执行措施(包括某些国际电联建议书可能具有的约束力影响) 融合
重要问题 • 应有哪些引导讨论的核心原则? • 某些条款是否应纳入其他文件?(如国际电联《组织法》/《公约》、ITU-T建议书) • 为涵盖新问题,应增加哪些条款?
一些重要提案 移动漫游 滥用和欺诈 征税 路由透明 有关经济问题的新普遍原则 允许差异化业务量管理 网络安全合作 合作打击垃圾信息 能效 无障碍获取 均由各国管理部门实施
提案:移动漫游 • 协助防止“天价账单”的出现 • 用户价格透明 • 价格水平可设定上限 • ITU-T D.98建议书草案 • 经合组织(OECD)建议
提案:滥用和欺诈 防止号码资源的滥用/盗用 • GSMA认为此类滥用是对移动网络及其用户进行欺诈的主要因素 • 它用于欺骗性和虚假的流量增长 打击欺诈 • 确定通信的始发并将此信息发送给接收者
提案:征税 澄清现有条款,防止双重国际征税(因为运营商在两个管辖地域运营,其相同的资产或业务被两次征税) 防止或不鼓励对国际呼入进行征税 (这是一个敏感问题,因为在增加收入和鼓励电信使用之间存在着如何平衡的问题)
提案:新的普通原则 价格透明 成本导向,成本大概包括: 投资回报(包括给股东的分红) 税 未来投资的提留 风险酬金 等等
提案:新的普通原则 加强对高带宽基础设施的投资 足够的基础设施投资回报 承载业务的补偿 终接业务的补偿 没有设立新国际监管机构或机制的提案 应由各国管理机构实施《国际电信规则》 的提案 首先,根据各国的程序批准新《国际电信规则》,然后将其转化为各国的法律和法规 可能制定新的或修改ITU-T建议书
1/13 • 传言:国际电联的职责范围仅限于电话 • 事实是: • 许多国际电联标准(包括正在制定的标准)涉及到数据网络 • 第一个标准化的数据网络是国际电联X.25建议书,于1976年制定,在上个世纪90年代之前广为使用,并仍用于专门网络 • X.25是一种分组交换、以连接为中心的架构 • 最终用户数据网络接入设备(调制解调器、xDSL)一直基于国际电联标准 • 国际电联发展部门的活动涵盖电信的方方面面,其中就特别包括数据网络 • 国际电联无线电通信部门的活动涵盖无线电通信的各个方面,其中包括卫星
2/13 传言:国际电联的范围不包括互联网 事实是: 国际电联《组织法》将电信定义为: “利用导线、无线电、光学或其他电磁系统进行的、对于符号、信号、文字、图像、声音或任何性质信息的传输、发送或接收。” 许多人认为,这包括通过互联网进行的通信,前者在电信基础设施上运行。
3/13 • 传言:WCIT是国际电联或联合国扩大职能,以图控制互联网 事实是: 多个国际电联决议(如第101、102和133号决议)规定了国际电联在互联网方面的职责 多个ITU-T建议书涉及到互联网,包括打击垃圾信息 WCIT的主要筹备文件中并没有涉及到国际电联控制互联网域名或IP地址的提案 一些较早的提案提到了IP地址 当前的一些提案涉及到路由(包括IP流量)和计费(包括IP流量)
4/13 传言:WCIT可扩展国际电联的职责范围,使其包括互联网流量的计费和结算 事实是: 所有的互联网流量根据《国际电信规则》第9条传输。 现有的一份ITU-T建议书及其增补涉及到互联网的计费和结算 一些提案可影响到用户和提供商之间分摊成本的方式
5/13 传言:WCIT将实施审查制度 事实是: 国际电联《组织法》(第34条)授予各成员国根据其国家法律,对于可能危及其国家安全或违反其国家法律、妨碍公共秩序或有伤风化的任何私务电信予以截断的权利。 《国际电信规则》不能否定《组织法》或与其相抵触。 有提案要确保国际电信的截获和监控应根据各国法律,采用经过批准的适当程序。 有关路由和呼叫识别应保持透明的条款可有助于弥补各国政府的某些疏忽。
6/13 传言:有关安全的提案可妨碍信息的自由流通 事实是: 有提案: - 鼓励就打击垃圾信息进行合作 - 提高网络安全并保护隐私 根据国际电联《组织法》第33条,各成员国认可公众有权通过国际电信进行通信。 绝大多数国家已采取了保护版权所有人、防止诽谤等措施。国际电联《组织法》第34条允许采取此类措施。 《国际电信规则》不能与《组织法》相抵触。
7/13 传言:WCIT可能会危及消费者利益。 事实是: 有提案要: 限制漫游价格 – 基于成本的价格、到访国的价格或所属国的价格 确保(零售和批发)价格的透明(一般意义上的价格和漫游价格) 鼓励按照成本定价 确保主叫识别符的传送 打击欺诈,特别是滥用电话号码的欺诈 改善残疾人的无障碍获取
8/13 传言:授予某些ITU-T建议书约束力的提案并不具有代表性 事实是: 许多建议书(标准)在1988年以前被广泛视为具有约束力 在其他领域,法律和法规授予私营组织制定的电力、水暖、会计等标准约束力是常见现象。 只有一国管理部门有此要求,建议书才能强制施行。
9/13 传言:WCIT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进程 事实是: 国际电联秘书处根据成员的要求开展工作。所有的讨论均基于国际电联成员国的提案。 存在着广泛的磋商,包括在国际电联成员范围以外进行磋商。 共向WCIT筹备进程提交了124份输入文件。经讨论后,超过450份单个提案获得保留,供成员国用于起草其提案。 各国可依自己意愿组建其WCIT-12代表团。这些代表团通常包括国际电联部门成员,也可能包括任何其他组织(无论是否属于国际电联成员)。
10/13 传言:WCI进程并不公开透明 事实是: 所有国际电联成员均可获取所有的WCIT文件以及讨论的网播音频记录 希望并鼓励成员国与其公民磋商,使其可以获取WCIT文件(最好是其国家语言版本的文件) 国际电联在网站上提供信息以及供所有利益攸关方发表意见的空间 大会全体会议以及一些委员会会议将向公众开放(在开幕之日正式做出决定)
11/13 传言:WCIT可能为独裁国家所把持 事实是: 国际电联193个成员国均享有平等的权利:一国一票是一项原则 除非获得广泛支持,否则提案不会被大会接受 可以通过表决多数做出决定,但这并不常见:通常是根据协商一致做出决定 各国完全可以拒绝签署或核准WCIT-12最后达成的案文
12/13 传言:WCIT可能形成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决定 事实是: 许多国际电联成员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其代表非常了解情况并为代表其国民的利益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国际电联的最优先事项之一就是向各个社区扩展连通性—尤其是宽带连通性。WCIT-12是一个建立框架,支持这一理念步入未来的机遇。
13/13 传言:对WCIT一直存在着自发性的抗议浪潮 事实是: 有组织的游说集团一直非常活跃 许多涉及WCIT的文章只是重复着相同的误解,有时只是千篇一律的相互抄袭 向外披露的文件是有选择性的 文件被描述为与WCIT相关,但实际上与WCIT并无实际关联 也有许多立场公正、积极肯定的其他文章和意见
对WCIT-12的期许 WCIT-12是一个增强各国之间积极协作的重要机遇 它可协助各国通过更好的ICT服务实现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 其宗旨是使《国际电信规则》对于所有利益攸关方而言变得举足轻重和有用,以便这些规则可以解决和缓解当前的许多关注 这是一个不应错失的、建设通向未来可持续和包容性全球通信系统之路的良机
有用连接 WCIT-12网站: http://www.itu.int/en/wcit-12/Pages/default.aspx WCIT背景情况简介和常见问答: http://www.itu.int/en/wcit-12/Pages/WCIT-backgroundbriefs.aspx 国际电联理事会2012年国际电信世界大会工作组(CWG-WCIT12):http://www.itu.int/council/groups/cwg-wcit12/index.html 未来《国际电信规则》草案及征求公众意见的网站: http://www.itu.int/en/wcit-12/Pages/public.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