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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台商子弟學校 2014 學年度第一 學期 新生家長座談會 住宿、生活規範簡介. 報告人 : 學務處 劉書桐主任. 學務處編組及職掌. 1. 學生活動組 - 陳淑媛組長 # 7027 2. 生活輔導組 - 高中 - 安天祥副主任 # 7039 國中 - 洪聰銘 組長 # 7020 3. 體育組 - 魏培光組長 # 7028 4. 衛生組 - 王懋平 組長 # 7028 5. 生活 管理組 ( 宿舍 )- 肖細虎總召 # 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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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台商子弟學校2014學年度第一學期新生家長座談會住宿、生活規範簡介東莞台商子弟學校2014學年度第一學期新生家長座談會住宿、生活規範簡介 報告人:學務處 劉書桐主任
學務處編組及職掌 • 1.學生活動組-陳淑媛組長 #7027 • 2.生活輔導組- • 高中-安天祥副主任 #7039 • 國中-洪聰銘組長 #7020 • 3.體育組-魏培光組長 #7028 • 4.衛生組-王懋平組長 #7028 • 5.生活管理組(宿舍)-肖細虎總召 #2411 • 孫祕副總召
六大能力指標 • 本校著重於生活常規、生活品德之教育及實踐,期許培養同學六大能力指標: • 六大能力指標:領導力、品格力、生活力、生命力、創造力、、 • 品格力六大核心價值:誠信、尊重、 負責、守法、公德、感恩
一、生活作息 • 依作息時間表準時進教室上課 • 任課老師確實點名,同學勿遲到任課老師。確實點名。 • 學生逃翹課、不遵守課堂紀律、不聽教誨…等情事,該班導師及學務處反映協助處理。 • 午餐一律至餐廳用餐(12:10~12:50),不得在教(室)學樓逗留。
二、德行考核 • 學生每週德行(含缺曠、獎懲、住宿違規記點)紀錄家長通知單,每週四第七節下課前,放置於各班領取櫃中,副班長領取送到各導師查閱後,黏貼於家長聯絡簿。家長回條隔週返校後,交由各班導師查收。
家長或學生也可上網查詢學生獎懲、缺曠、宿舍記點記錄:【每週三可查詢到前一週週五前之資料記錄)】家長或學生也可上網查詢學生獎懲、缺曠、宿舍記點記錄:【每週三可查詢到前一週週五前之資料記錄)】 • 進入本校網址→點擊教育行政→學生家長系統→寫入學生學號→密碼→線上查詢(根據需求查看曠缺、獎懲、記點記錄)→選擇日期→查詢(即可)。
三、服儀規定要求 • 1. 定期實施服儀(重點:頭髮)檢查。 • 2. 日間正課教學及活動,全班統一,依規 定須穿著整齊之校(運動)服或營地服裝, 禁穿著便服上課。晚自習可穿著合宜便 服、涼鞋(前後有鞋帶)到教學區,嚴禁 穿著托鞋進入教學區。
週一返(進)校及週五放學離校,均應穿著整齊校(運動)服。週一返(進)校及週五放學離校,均應穿著整齊校(運動)服。 • 4. 頭髮依規定修剪,不染、不燙、不亂、不怪為原則,頭髮長度標準,男生:前額頭髮不及眉、兩側不蓋耳、鬢角不過耳(垂)、頭髮後不碰領〈校服〉,女生髮長,前不覆眉,梳理乾淨並紮馬尾,整齊美觀為原則,裙子與膝齊。
5. 男、女生均不可戴耳環。指甲禁塗 艷麗顏色。 • 6. 學生在校穿著鞋子顏色不拘,樣式 以皮鞋、運動鞋為宜,但不可穿著 拖鞋、高跟鞋。應穿著襪子以維衛 生,長、短襪顏色不拘。 • 7.出宿舍或早自習時學務處將登記違 規,除扣班級秩序成績外,個人第 九節至學務罰站(勤)。
四、菸害防治:(戒煙輔導) • 攜(吸)香菸一經查獲,除按規懲處外,並通學或在家自學,同時學務處將加強實施菸害防制課程,並成立春暉班(戒煙班) 編排系列課程,輔導同學從減次減量開始,期望達到全面禁絕 • 吸煙習慣,同時聯繫家長配合約束、勸導子女切勿吸菸,共同輔導同學擺脫此一惡習。
五、安全檢查免安檢榮譽通行證 • 1. 週一返校時,學生行李一律放置宿舍區,教學樓室內及前後走廊,禁止任意擺放。週五第八節下課後,自行至宿舍區取行李離校。 • 2.教學樓各樓層前走廊、樓梯間及公共區域,禁止擺放行李、紙箱、雜務…等。 • 3.嚴禁攜帶違規不當物品進(到)校,如易燃爆裂物、刀械、酒菸(打火機)、
電子物品(如mp3、 mp4、數位相機,遊戲機…等)、不良書刊等。 • 4.由學務處定期及不定期實施安全檢查,並請導師配合協同檢查。 • 5.同學如遵守相關規定,可申請免安檢榮譽通行證,到校後可免實施安檢,以勉勵同學。
六、訂購外食 • 學生於返校時可攜帶所需之營養品(建議不攜帶),到校後不可以任何理由,另訂購或委帶外食(零食),各班導師可視情形,訂蛋糕、飲料等外食,唯先期須向學務處申請,以利管制。 • 請家長不要臨時送各項食物(零食)點心等到校,通勤生或請假同學等不可協助同學攜帶。
七、學生請假 1.學生離校須完成請假程序,並憑本人接送證接送。 上課時間(含住宿時間),學生外出除請假單外尚需簽放行條,交警衛室備查。 2.週五放學學生放行條,由導師負責簽 准。其餘時間家長接送簽可單須由學 務處簽核。
3.學生離開課堂一律先到學務處領取離開教室申請(證明)單,並先完成簽擬後始可前往相關地點。(包含到醫務室看診)未按規定完成手續視同曠課(遲到)3.學生離開課堂一律先到學務處領取離開教室申請(證明)單,並先完成簽擬後始可前往相關地點。(包含到醫務室看診)未按規定完成手續視同曠課(遲到)
八、手機管理 • 學生手機一律於週一到校時,以班為單位將手機收齊集中放入整理盒中,由專責同學存放於手機置物櫃(宿舍辦公室),週五下午(午餐後)放學前將手機發還同學使用;存放期間,中途不另開櫃取用。(請假同學於返校後,主動送交負責人,集中保管)通勤生到校繳導師或生輔組處。
九、兩性交往 • 兩性交往應相互尊重在公開、正常、不踰矩下交往,自重並尊重四週其他同學,一男一女不可去到校園陰暗角落或死角處相會。 • 如有違規(牽手、摟抱、坐腿、於隱蔽處幽會) 等情形,除依違反本校「異性交往輔導要點」辦理懲處外,男女同學記過乙次、 通勤一個月。
十、辦理離校接送證等 • 通車學生須向安全室填表申請,並辦理通車生接送證,以利每日進出學校,學務處造冊備查。
十一、防止偷竊事件 • 1.學生個人到校要保管好個人財務,貴重物品非必要不帶到學校,繳費以學校撥帳或易卡通方式交易為主。必要時個人可將鈔票號碼記錄,以利查證。 2.教室外課程,負責同學要將門窗鎖好,以維教室安全。 3.學生個人要遵守校規,未經他人同意,不拿取(動用)他人物品,避免瓜田李下之嫌。
十二、改過銷過 • 學生如因違規受到處分,於規定管制期限後,可依辦法至學務處辦理改過銷過。 1.國中同學作法: 2.高中同學作法:
十三、安全規定 注意校園死角、禁止攀爬圍牆、建立良好兩性交往、防止鬥毆事件、注意遊戲安全(禁到小學遊樂玩耍)、教學區嚴禁奔跑(追逐),不蹺課躲藏等。 兩性交往
十四、三大禁令 • 1.吸食毒品 • 2.大欺小多欺少 • 3.偷竊違犯一律轉換環境。
十五、基本禮儀 • 說「請」「謝謝」「對不起」,不論師生或同學間,建立良好互動,營造祥合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