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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頡輸入法. Tsang-jei Input Method. 倉頡輸入法. 由台灣人 朱邦復 所發明 將所有中文字分割成一些組件,並各以「字根」或稱「倉頡碼」代表 倉頡輸入法有 24 個字根,在英文鍵盤上以 A 至 W 及 Y 共 24 個鍵代表 而這 24 個字根除代表本身字型外,也各代表一些「輔助字型」 這些輔助字型比字根更重要,因為大多數的中文字都被分割成這些變異字的字型,而不直接是字根本身的形狀. 倉頡字根. 倉頡字根 哲理類: 日 (A) ,月 (B) ,金 (C) ,木 (D) ,水 (E) ,火 (F) ,土 (G) 筆劃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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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頡輸入法 Tsang-jei Input Method
倉頡輸入法 • 由台灣人朱邦復所發明 • 將所有中文字分割成一些組件,並各以「字根」或稱「倉頡碼」代表 • 倉頡輸入法有24個字根,在英文鍵盤上以 A至W及Y共24個鍵代表 • 而這24個字根除代表本身字型外,也各代表一些「輔助字型」 • 這些輔助字型比字根更重要,因為大多數的中文字都被分割成這些變異字的字型,而不直接是字根本身的形狀
倉頡字根 • 倉頡字根 • 哲理類: • 日(A),月(B),金(C),木(D),水(E),火(F),土(G) • 筆劃類: • 竹(H),戈(I),十(J),大(K),中(L),一(M),弓(N) • 人身類: • 人(O),心(P),手(Q),口(R) • 字型類: • 尸(S),廿(T),山(U),女(V),田(W),卜(Y)
日(A) 日 曰 月(B) 月 輔助字型(1/12)
金 (C) 金 木(D) 木 輔助字型(2/12)
水 (E) 水 火(F) 火 輔助字型(3/12)
土 (G) 土 士 竹(H) 竹 輔助字型(4/12)
戈 (I) 戈 十(J) 十 輔助字型(5/12)
大 (K) 大 中(L) 中 輔助字型(6/12)
一 (M) 一 弓(N) 弓 輔助字型(7/12)
人 (O) 人 心(P) 心 輔助字型(8/12)
手 (Q) 手 口(R) 口 輔助字型(9/12)
尸 (S) 尸 廿(T) 廿 輔助字型(10/12)
山 (U) 山 女(V) 女 輔助字型(11/12)
田 (W) 田 卜(Y) 卜 輔助字型(12/12)
取碼法則 (1/5) • 記熟了倉頡廿四字根及所代表的輔助字型後,便要知道倉頡怎樣去「柝」一個字 • 中文字結構形式 • 連體字 • 不能明顯分成上下左右部份的字 • 例如:馬、重、兩 • 分體字 • 能明顯分成上下左右部份的字 • 並列型 明 嬲 • 上下型 電 靈 • 外內型 回 這
取碼法則 (2/5) • 分體字:字首與字身 • 分體字被分割後,第一個被分出來部份便是「字首」,其餘的全是「字身」 • 如「明」, 「日」是字首,「月」是字身 • 如「聖」, 「耳口」是字首,「壬」是字身 • 如「因」, 「口」是字首,「大」是字身
取碼法則 (3/5) • 字首取碼 • 最多取2碼 • 取1至2碼,多於兩碼時只取頭、尾兩碼 • 「好」的字首 "取「女」 • 「頡」的字首 "取「土口」 • 「詣」的字首 "只取「卜口」 • 「顯」的字首 "只取「日火」
取碼法則 (4/5) • 字身取碼 • 最多取3碼 • 少於三碼時取所有字碼 • 如字身多於三碼,取頭、次、尾三碼 • 「熱」的字身 "取「火」 • 「頡」的字身 "取「一月金」 • 「讚」的字身 "取「竹山金」
取碼法則 (5/5) • 連體字 • 最多取4碼 • 少於四碼時取所有字碼 • 如字身多於四碼,取頭、次、三、尾四碼 • 「步」 "取「卜中一竹」 • 「及」 "取「弓竹水」 • 「鳥」 "取「竹日卜火」
取碼順序 (1/5) • 三個取碼順序 • 先上後下 • 先左後右 • 先外後內
取碼順序 (2/5) • 先上後下 • 我們會先取中文字上方部份的倉頡碼,再取下方部份的倉頡碼 • 例:忠,古,下 • 忠:中心 • 古:十口 • 下:一卜
取碼順序 (3/5) • 先左後右 • 我們會先取中文字左方部份的倉頡碼,再取右方部份的倉頡碼 • 例:如,明,朋 • 如:女口 • 明:日月 • 朋:月月
取碼順序 (4/5) • 先外後內 • 我們會先取中文字外部份的倉頡碼,再取內部份的倉頡碼 • 例:困,因,甘 • 困:田木 • 因:田大 • 甘:廿一
取碼順序 (5/5) • 有時取碼順序有衝突時,我們應該以先上後下,先左後右,先外後內 • E.g. 止,可,屆,函 • 止:卜中一 (先上後下) • 可:一弓口 (先外後內) • 屆:尸山土 (先外後內) • 函:弓山水 (先上後下,先外後內)
取碼原則 (1/5) • 四個取碼原則 • 精簡原則 • 完整原則 • 特徵原則 • 包含省略原則
取碼原則 (2/5) • 精簡原則 • 取碼時務必盡量精簡,字型愈少愈好 • 例:乍,不,王 • 乍:竹尸 人卜卜 • 不:一火 一竹中戈 • 王:一土 一十一
取碼原則 (3/5) • 完整原則 • 每次取碼時,每個字型盡可能多取多要 • 例:夫,丰,毛 • 夫:手人 土人 • 丰:手十 十手 • 毛:竹手山 竹十心
取碼原則 (4/5) • 特徵原則 • 取碼時筆劃相連或重疊的二個字型在,二個字型的特徵都要保持完整 • 例:力 • 力:大尸 大弓
取碼原則 (5/5) • 包含省略原則 • 當字首或字身的最後一個字型,被另一個字型最少三面包住的時候,只取那外圍的一個字型,而不取那被包含在內的字型。 • 例:殘,偶,雲 **歹,禺,雨 • 殘:一弓戈戈 歹:一弓戈 • 偶:人田中月 禺:田中月戈 • 雲:一月一一戈 雨:一中月卜
例外字 (1/5) • 部份倉頡字分柝較特別,未必能以剛才的順序及原則分柝 • 倉頡的例外字包括 • 難字 • 複合字 • 特殊字 • 重碼字
例外字 (2/5) • 難字 • 部份複雜的字型會以難(X)碼取代 • 例: • 身:竹難竹 臼:竹難 • 慶:戈難水 廌:戈難火 • 鹿:戈難心 興:竹難月金 • 姊:女中難竹 兼:廿難金 • 淵:水中難中 肅:中難 • 齊:卜難 卍:弓難 • 龜:弓難山 繩:女火口難山
例外字 (3/5) • 複合字 • 部份用作部首的中文字,我們會以兩個字碼取代分柝出的字碼 • 例: • 目 (貝):月山 (處):卜心 • (畿):女戈 鬥 (鬧):中弓 • (院):弓中 鬼 (愧):竹戈 • 隹 (進):人土 (嬴):卜口 • 門 (悶):日弓 几 (投):竹弓
例外字 (4/5) • 特殊字 • 特殊字字型共有三個:火、木、大 • 特殊字的字型部份和其他字型的筆劃重疊並串起其他的字型 • 例: • 東:木田 • 夾:大人人 • 拳:火手手 • 屯:心山 (心 (七))
例外字 (5/5) • 重碼字 • 部份字會用同一字碼,電腦會顯示所有的字給用戶選擇 • 例: • 「邸」「郵」「筇」 "取「竹一弓中」 • 「樂」「槳」 "取「女戈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