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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如何從 falsifiability 過渡到 empirical basis? And the degree of testability?. Falsifiability 是 verifiability 的反義,一個邏輯上的反義。其問題之解決態度是邏輯的、演繹的以及經驗的。現在,我們要處理的是經驗上的問題;如何從經驗的層面上,實際說明科學知識的結構以及科學知識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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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如何從falsifiability過渡到empirical basis? And the degree of testability? Falsifiability是verifiability的反義,一個邏輯上的反義。其問題之解決態度是邏輯的、演繹的以及經驗的。現在,我們要處理的是經驗上的問題;如何從經驗的層面上,實際說明科學知識的結構以及科學知識的成長。 Jakoh Friedrich FRIES (1773-1843),新康德主義中的心理學派批判的啟始人。最早為哥庭根學派(Gottingen School)始祖Leonavd Nelson (1882-1927)所引用,並稱之為新法利塞學派(Neo-Friesiam School),此派觀點認為,康德之「先驗原則」(a priori principle),無法以超驗方式(transcendentally)獲得證成(justified),但卻可以透過內在反思(introspection)的方式加以發現之。
25. 視感覺經驗為經驗基礎:心理主義 凡是科學的,必為經驗的 (Science must be empirical) 凡是經驗的,必為歸納的 (Empirical must be inductive) 凡是歸納的,必可質疑的 (Inductive must be questionable) 問題:經驗陳述的基礎是邏輯的?還是心理的? 三種可能: 1. 教條主義:自明的經驗 (sensationalist) 2. 無限倒退:陳述與陳述之間的證成 (positivists) 3. 心理主義:感覺「直接」證成科學經驗 (psychologists)
26. 有關所謂的「記錄句子」 在這一節之中,波普主要處理的題目有: 1. 如何從心理主義轉回感覺經驗基礎? 2. 卡爾那普的紀錄句子 3. 紐拉特的紀錄句子 第一個問題的答案就是「語句」,原因是思想與外在世界之間有一道無法逾越的鴻溝,因此從「個人思想」認定「外在世界的經驗」是有問題的。唯一可能的作法,就是以語句跟語句之中的比較,可以比較出哪些語句真正代表經驗。 第二,在Carnap的觀點中,紀錄語句之間是可以比較的。因為有一些基本陳述最接近經驗的陳述,例如經驗的直接表達。這種陳述被稱為「言說的形式模態」(the formal mode of speech)。 第三,在紐拉特的觀點中,他則認為所有語句本身都表達了經驗的內容,因此沒有作為經驗核心的基本陳述;任何人也可以在不同的經驗系統中,否定先前的紀錄句子。 波普認為紐拉特是一種約定論立場,但也因為紐拉特從感覺經驗直接陳述語句的方式,而稱他為傳統經驗科學論的遺跡。
27. 經驗基礎的客觀性 問題:如何突破主體性的限制? 答案:沒有客觀主義,沒有證實理論、沒有基礎論。 只有互為主體主義,批判理性論、可錯論。 如何做到呢? 將所有「邏輯思維」或「經驗陳述」均置於經驗的地位之中,然後提出檢驗。在檢驗的過程中,拆解「思維」與「陳述」到「小部分」,然後指出它的錯誤。 具體作法是:這個人必須提出一與我們所提斷言相反的斷言,然後再告訴我們如何檢驗他所提這個斷言的方法。(p.81) 只要做到這一點,再大膽、再荒謬的斷言,都能夠視作科學的對象(而非只有經驗),因為科學只是知識成長過程中的一個工具。
28. 基本陳述 基本陳述是用來: 1. 檢驗理論的經驗性 2. 檢驗理論的否證原則 基本陳述的兩項原則: 1. 普遍陳述之中,無法推衍出基本陳述。 例如:宇宙是為創造人類繼起之生命。 2. 普遍陳述與基本陳述之間可以相衝突,而且這個基本陳述的反例來自相矛盾的理論。 例如:所有的烏鴉是黑的(這有一隻白色的烏鴉)。 基本陳述是: 1. 單一存在的。 2. 可以用來否定一個理論(即改變原有的時空描述)。 例如:“Region K中有一隻烏鴉”到“Region K中沒有烏鴉”。 3. 基本陳述所指涉的事態必須是可以觀察的。 可觀察性(observability)使得互為主體論、批判理性論、可錯論成為可能。
29. 基本陳述的相對性:法利賽「三面為難」的解決 首先,波普強調,基本陳述好在: 1. 清晰明確地否證或允許理論假設。 2. 不是記錄句子那麼「個人化」。 那如何化解「三面為難」呢? 1. 以Basic Statements為決定確實為dogmatism,但可以被進一步檢驗。 2. 以Basic Statements為決定確實為infinite regress,但不追求證明。 3. 以Basic Statements為決定確實為psychologism,但不透過個人證成。
30. 理論與實驗 以基本陳述來檢驗一個理論的關鍵,在於對這個基本陳述的檢證性的認可(agreement):這是一個約定論立場。這個立場以理論為主軸,然後經由經驗所改造成為可以對其進行否證檢驗的基本陳述。 現在問題是,為什麼理論與實在之間有這種建構規律性的可能;這是一個形上學問題。 波普的答案:透過實驗的否證,理論因而進步;那麼什麼是一個“較佳”的理論呢? 答案:以約定的態度,接受一個單一的基本陳述,而非一個普遍陳述。這個「接受」不是一個「證成」,而是一個「決定」。 這個「決定」就像是一個法官的決定,其中包含主觀因素,但總是以追求客觀事實為目的。這就是波普所謂的「相對性」。
第五章 附加四點:(1972年附加之觀點) 1. 基礎並不具有固定之意。 2. 以批判檢驗作為基礎具實在論與客觀論之意。 3. 我們的觀察經驗均為理論所含蘊並能被檢驗。 4. 基本陳述就是能被檢驗的陳述,都是為理論所含蘊的。
第六章 檢驗性的程度 本章重點: 1. 檢驗性(或否證性)並非自明的。 2. 檢驗性的程度,決定理論好壞的選擇。 3. 檢驗性的程度使得檢驗性因潛在用來否證的基本陳述,而成為相對比的事物。
31. 一個綱領與一個說明 本節中有三個問題: 1. 如何比較兩個理論之間的否證性? 2. 什麼是一個否證理論經驗內容的提升? 3. 什麼是一個很容易就可以被否證的理論? 第一個問題是,凡是具有比較高可能性被否證的理論(即具有比較多潛在句否證性的基本陳述的理論),就是一個“比較好”的依據。 第二個問題是,擁有最多潛在否證可能的理論,就是一個經驗內容最多的理論。 第三個問題是,一個很容易被否證的理論,就是一個精準說出經驗世界內容的理論,也是一個取消所有可能事件的理論,也是一個可以馬上進行否證的理論。
32. 潛在否證假設要如何比較呢? 三個比較概念: 1. 潛在否證假設的否證力道:這部分在所有潛在否證假設相對具所要否證的理論而言都差不多。 2. Potential falsifier 的否證面向(dimension) :這是說,當一個理論所允許的否證假設之間可以因為其依存關係而繼續組合在一起時,這經過組合後的否證假設能夠達到否證這個目的的功用,因為組合後的面向變得比較大或比較小,是一個在組合否證假設的新面向上可以進一步作比較的關係。 3. 次階級關係:這裡所指的是,不同的falsifiers之間,能否因為彼此之間相互含蘊,或者完全相同的關係,而獲得不同比較可能性的問題。
33. 透過次階級關係比較否證性的程度 這裡可說的主要重點有三種情況: 1. 如果一個陳述x比陳述y處於較高程度的否證性的話,那麼可以說Fsb(x)>Fsb(y) 2. 如果x與y相同,那麼Fsb(x)=Fsb(y) 3. 如果x與y之間沒有交集,那麼Fsb(x)||Fsb(y) 在第一種情況中,兩個理論之間不可能出現某些情況被A理論准許發生,卻被B理論禁止發生。 在第二種相似的情況,指的是所有不能被否證的情況,亦即形上學與套套邏輯的情況,它們的否證性是0,但只要有經驗性的陳述,那它的否證性就大於0 (Fsb(e)>0)。 在自相矛盾的陳述中,所有的例子都成為否證的對象,那麼,Fsb(c)=1 對於波普而言,最重要的是Fsb(c)>Fsb(e)>0,因此,只要是經驗中的陳述必然具有可否證性,這也是經驗陳述中一致性的表現。
34. 次階級關係結構與邏輯或然性 這裡主要是波普以邏輯上的含蘊關係來說明否證性的程度差別。 主要的重點有三: 1. 作為次階級關係者,具有較小否證性。 2. 次階級關係之間可依照邏輯而延伸否證性程度。 3. 自我矛盾陳述中為最大的否證性(為1),而套套邏 輯(為t)不具有經驗內容而沒有否證性。 另外一個重點是,或然性與否證性的程度是相反的,這裡的或然性是邏輯上的,而非統計上所用的,因為它與否證性的互補關係:或然性增加時,否證性則降低。 當自我矛盾陳述之或然性(為真可能性)為0時,它的否證性為1,而當套套邏輯之或然性為1時,它的否證性為0。
35. 經驗內容、含蘊關係與否證性程度 A. 經驗內容就是某一陳述之所有潛在的否證假設所組成的階級 B. 邏輯內容就是某一陳述之所有非套套邏輯陳述所組成的階級 A與B之間的差別在於對形上因素的考量,否則它們基本上具有極為相似的內容。 只是A(EC)有關否證性程度,而 B(LC)有關含蘊關係 EC並不以含蘊關係為主,而是以否證性程度為主,因此不若實證論者那般,認為所有非經驗陳述皆為無意義的陳述或形上學的陳述。 對於波普而言,這才真的是比較好的方法論原則,因為她不在經驗的基礎上判斷一個陳述的內容,而是依照檢驗性程度。
36. 普遍性與精確程度的等級 波普在此處所強調的重點為: 愈高程度的普遍性與精確程度,就會相對地出現較高的經驗內容,所以有較高的檢證性。 對於具有較高檢證性的理論,我們應當賦予較高的偏好,因為這是能夠較亦被否證的理論。
37. 邏輯範圍、測量理論的註記 Range或logical range(邏輯範圍)指的是某一陳述(多數為普遍陳述)之中所能夠准許接受的陳述階級。它們形成一個次階級與潛在的否證假設相對立,卻與前面所提過的邏輯或然性相同。 邏輯範圍能夠幫助我們以量化的方式,更為精確地比較兩個理論的差異。在談論檢證性程度時,波普認為能夠量化,尤其是限定於兩點限制之間的量化,將是必要的。
38. 透過面向比較的檢證性程度 檢證性或否證性的關鍵在於透過基本陳述來反駁一個普遍陳述形成的理論。但是,如果不能夠在一開始決定基本陳述的「組合」,那麼我們往往不能夠將基本陳述作為否證理論的潛在假設。所以,我們需要透過武斷的方式,建立一組群,由相對的原子陳述(atomic statements)所集結而成,並以之作為比較的基礎。這個組群可以稱為一個「場域」(field)。場域之中可以由多數面向組成。 例如,某一個理論t,它擁有一個由單一陳述所組成的場域,在這個場域之中,t不可以被d面向數目的陳述所否證。在這個情況中,我們稱d為t的「特證數目」(character number),所有在d數目面向之下的陳述,則為t所准許的陳述,超過這個面向數目d的,就是能夠否證t的基本陳述。 為求避免不同的場域混雜在一起,我們需要設定一個應用的場域;因此,我們某一理論理論的應用場域,它的特徵數目為d。t理論的的應用場域中的d數目就是t理論的面向(dimension)。面向數目愈低,表示t理論所能准許的基本陳述愈少,若面向數目愈高,也表示t理論的否證性愈高。 面向與次階級構成兩種比較檢驗性程度的方法,它們原則上應當產生相同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