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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生物處業務 說明暨座談會. 裘正健 處長 國科會生物處. P1. 報告大綱. 施政重點 / 推動策略 / 各類計畫說明. 一般、新進人員專題研究計畫 / 專案計畫. 各類計畫推動時程 / 學術績效表 / 審查表配分 / 博士後人員延攬. 計畫件數 / 學術倫理 / 經費支用. P2. 施政重點. 提升學術 國際競爭力. 生命科學 領域研究發展. ( 生物科學、醫學科學 醫藥衛生、農業科學 ). 建構生命 科學研發 環境. 共享資源 加速學術研究. 生命科學 領域人才 培育. 扎根及 儲備人才. 研發成果 推廣與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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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生物處業務 說明暨座談會 裘正健 處長 國科會生物處 P1
報告大綱 • 施政重點/推動策略/各類計畫說明 • 一般、新進人員專題研究計畫/專案計畫 • 各類計畫推動時程/學術績效表/審查表配分/博士後人員延攬 • 計畫件數/學術倫理/經費支用 P2
施政重點 提升學術 國際競爭力 生命科學 領域研究發展 (生物科學、醫學科學 醫藥衛生、農業科學) 建構生命 科學研發 環境 共享資源 加速學術研究 生命科學 領域人才 培育 扎根及 儲備人才 研發成果 推廣與運用 創造學術研究之產業價值 P3
推動策略 1.生技整合育成中心(SI2C) 2.生醫科技與產品研發中心 (新竹生物醫學園區) 3.生命科學研究推動中心 向上提升 Top-down (政策性) 1.追求學術拔尖 2.創造產業價值 學術攻頂(98-) 農業生物技術產業化發展方案(98-102) 醫療器材跨部會發展方案(99-102) 生技醫藥國家型科技計畫(100-105) 前瞻疫苗技術開發計畫(101-105) 厚實中堅 Top-down(重要主題) 1.提升論文品質 2.增加學術競爭力 生物資訊跨領域整合型(94-) 基礎前瞻性農業生物(98-) 生物資源建置與整合計畫(99-103) 台灣重要新興感染症研究(99-103) 後基因體醫學前瞻創新研究(100-) 優秀年輕學者(100-103) 神經科學(101-106) 幹細胞及再生醫學(100-105) 生技類核心設施平台維運(100-103) 實驗動物模式暨轉譯醫學(100-105) Bottom-up(自由型) 向下扎根 學門專題 (14學門/54學科) -生物科學 -農業科學 -醫藥衛生 -醫學科學 整合型研究 生命科學尖端研究 (尖端研究/卓越團隊等) 1.支援學術發展 2.培育人才 P4
跨部會計畫 P5
全會性推動計畫 P6
重點主題計畫 P7
重點主題計畫 P8
未來推動計畫 P9
尖端科技人才國際培育試辦 方案(草案) • 目標 • 為配合國家重大科技產業發展及前瞻科技研究所需人才,鼓勵我國年 • 輕優秀博士赴國外優質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尖端科技領域相關之博 • 士後研究 • 研究領域:每年公告當年度之研究領域 • (一)公告研究領域之世界排名前30名之大學 • (二)公告研究領域之國外重要國家實驗室或世界級研發單位 P10
尖端科技人才國際培育試辦 方案(草案) • 申請資格 • (一) 申請人應具備下列各項資格條件,以申請截止日為採認之基準。 • 1.設籍於國內之中華民國國民。 • 2.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校院博士學位未逾五年者,或應屆 • 畢業生可於辦理簽約前取得博士學位者。 • (二) 曾領有本會國外博士後研究補助公費或專案擴增留學獎學金者, • 不得申請。 • (三) 前往大陸以及香港、澳門地區研究者,不在補助範圍之內。 • (四) 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立學術研究機構或本會專題研究計 • 畫補助單位之教學醫院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 • 員(含服務滿二年之主治醫師)不適用本作業要點; • 補助公費期限 • (一) 補助公費期限最高二年,不得分段或展延。 • (二) 補助公費額度以一年補助新台幣一百三十萬元為計算標準。 預計明年初受理申請,申請之各項資訊仍以最後公告為準,屆時請留意相關公告 P11
報告大綱 • 施政重點/推動策略/各類計畫說明 • 一般、新進人員專題研究計畫/專案計畫 • 各類計畫推動時程/學術績效表/審查表配分/博士後人員延攬 • 計畫件數/學術倫理/經費支用 P12
97-101年專題研究計畫通過率 經費(仟元) 年度 P13
101年專題研究計畫通過率 (新計畫) 一般人員 生物科學領域包含:生物科學學門 農業科學領域包含:農業資源科學、農業環境科學及生物多樣性學門 醫藥衛生領域包含:內科系醫學、外科系醫學、社會醫學及工程醫學學門(骨科及復健學科) 醫學科學領域包含:形態生理、生化及藥理、微免及檢驗、藥學及中醫藥、社會醫學及工程醫學學門(醫工學科) P14
101年專題研究計畫通過率 (新計畫) 一般人員 生物科學領域包含:生物科學學門 農業科學領域包含:農業資源科學、農業環境科學及生物多樣性學門 醫藥衛生領域包含:內科系醫學、外科系醫學、社會醫學及工程醫學學門(骨科及復健學科) 醫學科學領域包含:形態生理、生化及藥理、微免及檢驗、藥學及中醫藥、社會醫學及工程醫學學門(醫工學科) P15
101年專題研究計畫通過率 (新計畫) 新進人員 生物科學領域包含:生物科學學門 農業科學領域包含:農業資源科學、農業環境科學及生物多樣性學門 醫藥衛生領域包含:內科系醫學、外科系醫學、社會醫學及工程醫學學門(骨科及復健學科) 醫學科學領域包含:形態生理、生化及藥理、微免及檢驗、藥學及中醫藥、社會醫學及工程醫學學門(醫工學科) P16
101年專題研究計畫通過率 (新計畫) 新進人員 生物科學領域包含:生物科學學門 農業科學領域包含:農業資源科學、農業環境科學及生物多樣性學門 醫藥衛生領域包含:內科系醫學、外科系醫學、社會醫學及工程醫學學門(骨科及復健學科) 醫學科學領域包含:形態生理、生化及藥理、微免及檢驗、藥學及中醫藥、社會醫學及工程醫學學門(醫工學科) P17
99-101年學門整合型計畫 申請暨核定情形 1+1>2 發揮 精神 P18
99-101年重點主題計畫 申請暨核定情形 P19
報告大綱 • 施政重點/推動策略/各類計畫說明 • 一般、新進人員專題研究計畫/專案計畫 • 各類計畫推動時程/學術績效表/審查表配分/博士後人員延攬 • 計畫件數/學術倫理/經費支用 P20
各類計畫申請作業時程 備註: 以上各類申請之確切時間以當年度最新公告為準。 P21
專案計畫申請作業時程 備註: 以上各類申請之確切時間以當年度最新公告為準。 P22
學術績效表之填列 P23
學術績效表之填列 一、生物處研究人員近五年內研究成果統計及獲獎勵情形 1.五年內曾生產或請育嬰假者,得填寫近七年內研究成果統計及獲獎情形,須附證明文件。 2.五年內曾服國民義務役者,得加上實際服役時間延長選填研究成果及獲獎情形,須附證明文件。 ※本表所填寫下列各項數量資料均應以研究人員個人資料表所填列之資料為依據。 SCI、SSCI及EI期刊資料以最新版本為準。 (一)請填寫五年內(2008.1.1迄今)已發表或已被接受發表之研究論文數量 P24
學術績效表之填列 (二)請填寫五年內已獲得或已刊登之下列研究成果數量 (三)請填寫五年內獲得獎勵情形 P25
學術績效表之填列 二、近五年內之研究成果,其中最具代表性研究成果論文(5篇為限) 1.請依發表時間之先後順序填寫,學術論文必須填寫所有作者(通訊作者以星號 * 標示),按期刊所刊登之原排序,標示 P I 姓名(劃線)、題目、期刊名稱、年份、卷期、起迄頁數及 Impact Factor。 2. Ranking / Category:如該篇論文於該領域共60 種雜誌中排名第6,則為”6/60”,並請加註領域別。 3. 備註欄可敘述該論文之重要事項,例如學門貢獻、高引用次數、突破性之創見、獲獎、跨領域或團隊合作、國家社會之影響力…等。 4. 論文刊登雜誌資料以最新版之 JCR 為準。 P26
學術績效表之填列 三、過去完成最佳之五篇論文(選列過去完成最佳之五篇論文,不限發表時間) 四、專利、技術移轉等資料 1.專利請填寫專利名稱、發明人、證書號碼、國別、年度、專利期限。 2.技術移轉請填寫技術名稱、技轉金額及廠商、年度。 P27
審查表配分比例異動 一、專題研究計畫:請綜合下列五點審查項目勾選等級及評給分數 (70分) □極優(70-63) □優(62-57) □可(56-50) □差(< 50) 評分:_________ 1.研究主題之重要性與創新性。 2.研究計畫撰寫之完整性及妥適性,實驗設計及重要研究方法之可行性。 3.預期成果在學術上或實用上之價值。 4.主持人研究能力及經驗,文獻蒐集之完備性及對國內外相關研究現況是否清楚瞭解。 5.研究人力配置、儀器、經費之申請額度及執行期限之合理性。 二、主持人近五年內之研究成果及所反映之學術研究能力: 請綜合下列二點審查項目勾選等級及評給分數 (30分) □極優(30-27) □優(26-23) □可(22-20) □差(< 20) 評分:_________ 1.近五年研究成果之質與量整體表現。 2.主持人在該研究領域同儕中之相對表現。 總分:_________________ (上兩項評分相加) ※ 評分等級參考分數:(A)優先推薦( 90); (B)推薦(89- 80); (C)勉予推薦(79-70); (D)不推薦(< 70) 三、本計畫是否涉及國家機密或特殊因素,成果不宜歸屬於執行機構? □是 □否 四、本研究計畫若涉及下列實驗,須附相關核准或同意進行實驗之文件: 五、本計畫經費編列是否合適? P28
95-101年博士後研究人員 申請暨核定情形 金額( 億元) P29
95-101年博士後研究人員 申請暨核定情形 註:101年數值統計至10月25日止 P30
博士後人員審查重點 計畫已核定員額者:尊重PI(受聘人須三年內有共同作者論文) • 研究計畫表現: • 研究計畫審查排序≦20%,則受聘人研究表現符合一般標準即予推薦通過 • 研究計畫審查排序>20%,則受聘人研究表現高於一般標準方予推薦通過 • 受聘人研究表現 • 1. 一般標準:研究成果表現符合下列其中一項審核標準 • (1) 近3年度(2009/1/1~)以「第一作者」發表論文於該領域排名≦40%之 • SCI期刊 • (2) 近5年度(2007/1/1~)以「第一作者」發表論文於該領域排名≦20%之 • SCI期刊 • (3) 近3年度(2009/1/1~)獲得國內外發明專利 • 2. 優選標準:研究成果表現符合下列其中一項審核標準 • (1) 近3年度(2009/1/1~)以「第一作者」發表論文於該領域排名≦10%之 • SCI期刊 • (2) 近3年度(2009/1/1~)獲得國內外發明專利 • 同一位計畫主持人可核給之博士後研究員額上限 • 曾獲傑出獎計畫主持人:2名 尖端計畫主持人:2名 • 學術攻頂計畫主持人:4名 新進人員專題計畫主持人:0名 P31
報告大綱 • 施政重點/推動策略/各類計畫說明 • 一般、新進人員專題研究計畫/專案計畫 • 各類計畫推動時程/學術績效表/審查表配分/博士後人員延攬 • RPI廢除/加強複審/計畫件數/學術倫理/經費支用 P32
RPI(Research Performance Index) • 原始用意 • 客觀量化指標,以抗學霸 • 限定篇數,重質不重量 • 注重期刊影響指數(Impact Factor, IF)及在該領域的排名,高影響力期刊加權,鼓勵「品質」 • 看重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不鼓勵人情掛名 • 重視SCI/SSCI/A&HCI/EI收錄之國際期刊,鼓勵國際化(亦鼓勵國內優良期刊) P33
RPI(Research Performance Index) • 缺點 • 審查只看量化數字,不看論文本身的內容與價值,假客觀之名,實為偷懶與不敢負責判斷(本該是同儕審查的責任,前提是該領域已建立起良好的風氣) • 在其他項目缺乏量化指標時,IF或RPI即成為最方便使用的「客觀、量化」標準,使得研究成果的其他層面(例如:對政策、產業的影響)相對被忽視 • 研究人員過度在意RPI點數,有各式因應作為,以求指數的最大化,而非研究之真正價值 • 被引用延伸至大學與研究單位的聘用、升等及各項評鑑,使得教學績效因不易有量化指標,而未受重視 P34
RPI廢除 • 改革原則 • 不用機械式的僵化公式計算研究成果 • 以多元化指標供審查參考 • 加強對審查委員的宣導 具體作法 1. 廢除RPI計算公式(並非廢 IF、SCI) 2. 著作表格上,原有填寫impact factor、期刊領域排名的欄位,加上一空白欄位,註明可填寫任何足以顯示該論文價值的說明,例如論文被引用次數、論文是否被期刊選為重點論文、對國家社會發展之影響力等 P35
對審查委員的期許與要求 • (邀請審查的信上要說明) • 參與審查,是責任,也是養成(對學術價值的判斷) • 不是分配資源,而是資源的有效投資 • 尋找有開創性的研究、培養有潛力的研究團隊 • 複審要花時間深入討論(以半天至一天為原則,不要貪快) • 建立複審SOP(每一案兩位主審報告,建議分數,所有委員分別打分數,以複審分數平均,不採記初審分數)(避免少數人強勢主導) • 重視實質合作,尤其是長期合作團隊(合作論文應說明各自貢獻) • 審查要給建設性的具體意見,才能提昇未來的水準(即使好的計畫也要多給意見) P36
主持計畫件數規範原則 第4,5,6…件計畫???? 研究計畫執行期間(含經本會同意延長部分)重疊超過三個月者,除依本會規定不列入一般專題研究計畫計算件數者外,均應列入計畫主持人主持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之件數。 P37
計畫件數規範原則 + + + + • 「研究案」:一般專題研究計畫、新進人員研究計畫、國家型研究計畫、跨領域計畫、學術攻頂計畫、優秀年輕學者研究計畫、政策導向型科學教育計畫、跨部會合作計畫、環保署空汙防制計畫、性別科技計畫、私校發展特色計畫、歐盟架構計畫與跨國頂尖研究中心計畫等。 • 「產學案」: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 所列計畫總件數不含行政院指示之計畫: • (1) 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計畫 • (2)因應國家重大災害或政策計畫,如九二一災後重建計畫 • 件數優先順序詳公告徵求 • 特殊計畫之件數另依計畫徵求之規定 P38
違反「學術倫理」情事 • 依據「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規定處理 • 處理情形 - 書面告誡 - 停權1~6年(停權期間不得執行本會各項補助計畫) 研究計畫申請案凡有抄襲、 蓄意一稿多投、假造數據等違反學術倫理之嫌,經查明屬實者,按規定予以懲處 P39
本會處理學術倫理案件統計 註:1.未適當引註:包含以譯代著、夾譯夾著、未註明出處、未列為參考文獻。 2.其他包含同一研究成果重複作為多人研究成果發表之用、個人著作目錄呈現不實、未於發表之著 作中做適當註記及感謝、同一研究成果以不同之語文發表,後發表之論文未註明、線上繳交錯誤 版本之研究成果報告有違反學術倫理之情形、引用他人提供未註明來源且未查明該資料是否已發 表、以他人撰寫之計畫書向本會申請補助,又支持並推薦計畫書撰寫人將該計畫書再 向本會申請 其他獎勵案。 P40
案例說明 P41 註:其它相關之案例說明可參閱99年6月21日臺會綜二字第0990042604號函
政策說明 • 擴大補助項目間經費流用比例授權,流用超過各項原核定金額50%比例者,才須事先報本會核准 • 只控管前述補助項目的新增與經費流用,對於各項目內細項變更與經費調整,授權由執行機構認定其合理性 • 取消專題計畫經費支用原則中研究設備與耗材等經費用途之例示,充分授權執行機構認定 鬆綁 • 若個案被認定浮報虛報,視情況追減執行機構管理費,其幅度得為浮報虛報總額1倍至3倍 • 未來查核尊重各機構認定,如屬法令模糊空間,經本會認屬認定浮濫者,將由機構管理費扣回。 • 執行機構對於支出與計畫相關性之認定若過於浮濫時,本會得降低日後補助其管理費之比例 課責 P42
經費支用 P43
報告大綱 • 施政重點/推動策略/各類計畫說明 • 一般、新進人員專題研究計畫/專案計畫 • 各類計畫推動時程/學術績效表/審查表配分/博士後人員延攬 • 計畫件數/學術倫理/經費支用 P44
未來努力方向及展望 • 持續加強生命科學相關領域之基礎研究。 • 培育及延攬生物、醫學及農學領域研究人才,厚植我國生物科學與研發能力。 • 推動任務導向及重點主題研究計畫,整合研究資源,形成優秀之研究團隊,有效提昇國內生物科技水準。 • 協助推動我國生技產業生根發展,成為亞太生技產業樞紐,邁向國際市場。 P45
謝謝聆聽 祝您成功 P46
Q & A P47
99-101年重點主題計畫 申請暨核定情形 P20
計畫件數規範原則 + + + + • 「研究案」:一般專題研究計畫、新進人員研究計畫、國家型研究計畫、跨領域計畫、學術攻頂計畫、優秀年輕學者研究計畫、政策導向型科學教育計畫、跨部會合作計畫、環保署空汙防制計畫、性別科技計畫、私校發展特色計畫、歐盟架構計畫與跨國頂尖研究中心計畫等。 • 「產學案」: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 所列計畫總件數不含行政院指示之計畫: • (1) 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計畫 (計畫類別1W/經費科目為2923者) • (2)因應國家重大災害或政策計畫,如九二一災後重建計畫 • 件數優先順序詳公告徵求 • 特殊計畫之件數另依計畫徵求之規定 P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