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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军工科研管理. 一、军工科研管理 二、军工保密管理. 一、军工科研管理 (一)、军工科研概述 (二)、基础预研项目 (三)、民口协作配套项目 (四)、军工横向项目. (一)、军工科研概述 军工办 —— 负责各级军工项目含(国防重点实验室基金项目、军工企业研究院(所)委托项目等)的申报、管理、结题、鉴定、验收;军工项目的成果鉴定、成果奖励;军工项目的日常统计和档案工作等。. 国防科研项目是指以国防建设为目的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型号研制项目。项目来源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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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军工科研管理 二、军工保密管理
一、军工科研管理 (一)、军工科研概述 (二)、基础预研项目 (三)、民口协作配套项目 (四)、军工横向项目
(一)、军工科研概述 军工办——负责各级军工项目含(国防重点实验室基金项目、军工企业研究院(所)委托项目等)的申报、管理、结题、鉴定、验收;军工项目的成果鉴定、成果奖励;军工项目的日常统计和档案工作等。
国防科研项目是指以国防建设为目的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型号研制项目。项目来源包括:国防科研项目是指以国防建设为目的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型号研制项目。项目来源包括: 1.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总参谋部及海军、空军等各军兵种下达我校的各类计划项目。
2.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及航天、航空、船舶、兵器、核工业等军工行业集团公司下达的各类计划项目。 3.国家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及其它部委军工司(局、办)下达的各类国防科技计划项目。
4.上述各部门所属研究院(所)、基地、军工院校、部队、企业等单位委托我校横向协作的各类国防军工项目(简称军工横向项目)。
(二)、国防基础预研项目 1、国防基础预研项目申报管理 2、国防基础预研项目的过程管理 3、国防基础预研项目成果管理
军品各种项目指南下发 教师上报简表到军工办 军工办组织相关教师查阅 军工办组织学校军工科研专家初审 同类项目打包合并处理 军工办上报指南下发单位 1、国防基础预研项目申报管理
项目下达单位下达通知 军工办组织教师编写项目建议书 军工办将项目建议书上报任务下达单位 评审结果上报项目下达单位 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军工办组织教师参加答辩 2、国防基础预研项目的过程管理 (1)编写项目建议书
项目下达单位下达通知 军工办组织教师编写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军工办将可行性报告上报任务下达单位 评审结果上报项目下达单位 军工办组织教师参加答辩 主管部门军工审核中心对项目进行评审 2、国防基础预研项目的过程管理 (2)编写项目可行性报告
项目下达单位下达通知 军工办组织教师编写实施方案 军工办将项目实施方案上报任务下达单位 评审结果上报项目下达单位 军工办组织教师参加答辩 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 2、国防基础预研项目的过程管理 (3)编写项目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下达单位下达获批课题 军工办组织教师编写任务书并撰写合同 项目下达单位划拨经费 军工办备案并上报计划部门 军工办为各项目组办理经费卡 2、国防基础预研项目的过程管理 (4)编写项目任务书并撰写合同
项目下达单位下达中期评审通知及要求 军工办组织教师进行中期评审准备 形成评审意见上报任务下达单位 专家组进行中期评审 2、国防基础预研项目的过程管理 (5)完成项目中期评审
军工办组织教师准备验收材料并提交验收申请 项目组完成合同要求各项指标 形成结题意见 专家组进行结题评审 未通过验收三个月提出复查 通过验收,军工办资料归档 通过验收,军工办资料归档 未通过验收,负责人受处罚 3、国防基础预研项目的结题及成果管理
具有鉴定条件的国防科研成果完成单位撰写鉴定申请书具有鉴定条件的国防科研成果完成单位撰写鉴定申请书 主持鉴定单位审查后签署意见、盖章,并报送组织鉴定单位。 军工办将鉴定证书报送主持鉴定单位审查 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确定鉴定形式 组织鉴定单位 审批统一编号 证书生效 定时到国防奖励单位登记 申报国防奖励 3、国防基础预研项目的结题及成果管理
(三)、民口协作配套项目 1、军工集团公司和中物院提出配套科研需求,由国防科工委组织专家论证后,发布《军品配套科研项目指南》。 2、军工办根据《项目指南》,组织相关教师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国防科工办初审后报国防科工委。
(三)、民口协作配套项目 3、国防科工委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申报单位进行答辩。 4、通过可研评审确定的项目,供需双方签订民口配套研制项目合同,合同由需方主管部门汇总报国防科工委。 5、项目完成后,由省科工办组织验收、成果申报。
(四)、军工横向项目 军工横向项目的管理同学校其他横向项目的管理,只是注意项目的密级。
二、军工保密管理 (一)、保密基本概念和密级的划分 (二)、军工保密管理
(一)、保密基本概念和密级的划分 保密范围: 1、具有国际水平的先进科学技术; 2、属于保密的科研项目、科技协作和科技咨询情况等。 3、国外没有或国外虽有但系保密的技术关键、技术诀窍(如设备零部件、制造工艺、工序、配方、数据等);
(一)、保密基本概念和密级的划分 保密范围: 4、暂时不宜发表的对科学技术发展有重要意义的新理论、新苗头、新发现、新设想(包括科研论文和研究生、本科生毕业论文);
(一)、保密基本概念和密级的划分 科学技术密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涉及国家安全或为我国所特有,一旦泄密会使国家遭受严重危害和重大损失的保密项目; 2、机密级:达到或超过国际水平,一旦泄密会使国家遭受较大损失的保密项目;
(一)、保密基本概念和密级的划分 3、秘密级: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能够扩大我国产品国际市场的科技成果;引用国外技术资料自行研究成功的,对外公开后可能造成专利或技术权益纠纷的新产品、新工艺;凡不列入划密范围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科研成果、产品及有关数据、资料、图纸等。
(一)、保密基本概念和密级的划分 保密资料的使用范围:绝密的只限于指定的直接需要的单位和人员使用,机密的只限于有直接需要的单位和人员使用,秘密的因工作需要的单位和人员均可使用。
(二)、军工保密管理 1、涉密人员的管理 2、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 3、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 4、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 设备的管理 5、重大涉密活动和涉外保密管理
(二)、保密管理 1、涉密人员的管理 按照核心、重要、一般的等级,对涉密岗位的人员作出界定 承担涉密任务、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事先需要经过严格审查 对涉密人员须进行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保密培训。
(二)、保密管理 2、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 对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须及时确定和标明密级及保密期限; 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含纸介质、磁介质和光盘等各类物品),必须符合国家保密局制定的《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
(二)、保密管理 2、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 密品研制、生产、试验、运输、使用、保存、维修、销毁,必须符合国家保密局制定的《国家秘密设备、产品的保密规定》。 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内容的人员须作出文字记载。
(二)、保密管理 3、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须具备完善、可靠的保密防护措施和设施、设备。其基本要求:a)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须有安全保密隔离措施,并安装防盗报警装置; b) 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须安装电子监控装置,进入该区域的门控系统
(二)、保密管理 3、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采用IC卡或生理特征进行身份鉴别,并配备警卫人员; c) 存放国家秘密载体,须配备密码文件柜;存放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须配备密码保险柜。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参观。
(二)、保密管理 4、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 严禁通过任何无保密保障措施的通信设备传递国家秘密信息;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不得上互联网;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国际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应有相应的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计算
(二)、保密管理 4、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 机处理多种密级的信息时按最高密级进行防护;明确涉密设备管理人员日常保密监督管理的职责。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措施须符合一定规定。
(二)、保密管理 5、重大涉密活动和涉外保密管理 凡涉及绝密级、机密级国家秘密的重大活动,须制定专项保密工作方案;确定一名单位负责人负责保密工作;保密工作管理机构的人员须直接进行保密管理和监督。
(二)、保密管理 5、重大涉密活动和涉外保密管理涉密会议必须在有安全保密保障措施的内部场所召开;应严格控制与会人员的范围;会场使用的扩音设备须符合保密技术防范要求;会场服务人员须经过严格审查;机密级以上会议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密管理工作。
(二)、保密管理 5、重大涉密活动和涉外保密管理 在对外交流、合作和谈判等活动中须明确应当保密的事项;对外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实物样品须经过保密审查;承担对外合作项目,中方与外方签订有保密协议的,应严格执行保密协议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