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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司法警察的警衔管理. 司法警察概论. 第一节 警衔制度概述. 警衔及警衔制度. 警衔, 是依据警察人员的 职务和资历的差别所确定 的区分警察等级、表明警 察身份的称号和标志。. 司法警察概论. 第一节 警衔制度概述. 警衔的建立 1992 年 7 月 1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6 次会议通过,并于当日实施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 例 》, 标志着我国人民警察警衔制度的全面实行。 《 警衔条例 》 颁布之后 1992 年 9 月 10 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 《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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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司法警察的警衔管理 司法警察概论
第一节 警衔制度概述 警衔及警衔制度 警衔,是依据警察人员的 职务和资历的差别所确定 的区分警察等级、表明警 察身份的称号和标志。 司法警察概论
第一节 警衔制度概述 • 警衔的建立 • 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 • 次会议通过,并于当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 • 例》,标志着我国人民警察警衔制度的全面实行。 • 《警衔条例》颁布之后1992年9月10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评 • 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1992年9月14日国务院又发布 • 了《人民警察警衔标志、样式和佩戴办法》,1993年12月24日公 • 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 了《人民警察警衔工作管理办法》。一个条例三个办法的颁布,标 • 志着我国人民警察警衔管理工作正式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司法警察概论
第二节 司法警察警衔等级的设置 警衔设置的内容 警衔等级 共设总警监、警监、警督、警司、警员5等13级 编制警衔 编制警衔以人民警察的现任职务为主,兼顾担任现任职务的 时间和参加工作年限等条件,综合考核,评定警衔。 警衔晋升的形式: 司法警察概论 按期晋升 提前晋升 选升 晋职晋升 延期晋升
第二节 司法警察警衔等级的设置 延期晋升的情形: (1)受行政警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延期6个月; (2)受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或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延期 12个月; (3)受行政降级处分的,延期18个月; (4)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延期24个月; (5)不胜任本职工作、纪律松弛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可延期3至 6个月。 司法警察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