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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 中途輟學與逃家. Photo by Charles Chang. 中途輟學的意義. 中途輟學( dropout )係指任何階段的學生,在未修完該階段學業之前,因故或無故提前離開學校者 (劉威德, 1996 ) 。 . 中途輟學的原因. 一、個人因素 二、家庭因素 三、學校因素 四、社會因素. 一、個人因素. 1. 疾病類 (1) 智能不足 (2) 精神異常 (3) 身體障礙 (4) 意外傷害 (5) 重大疾病 . 一、個人因素. 2. 動機類 (1) 認為就業(或遊玩)比就學好 (2) 學習成就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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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 中途輟學與逃家 Photo by Charles Chang
中途輟學的意義 • 中途輟學(dropout)係指任何階段的學生,在未修完該階段學業之前,因故或無故提前離開學校者(劉威德,1996)。
中途輟學的原因 一、個人因素 二、家庭因素 三、學校因素 四、社會因素
一、個人因素 1. 疾病類 (1) 智能不足 (2) 精神異常 (3) 身體障礙 (4) 意外傷害 (5) 重大疾病
一、個人因素 2. 動機類 (1) 認為就業(或遊玩)比就學好 (2) 學習成就低落 (3) 對所有學科無興趣 (4) 學習能力低 (5) 自願打工賺錢 (6) 生活作息不正常
一、個人因素 3. 行為類 (1) 不良行為 (2) 觸犯刑罰法律 (3) 虞犯行為 (4) 從事性交易 (5) 遭受性侵害 (6) 懷孕生子或結婚
二、家庭因素 1.家庭教育類 (1) 親屬失和 (2) 與父母或監護人溝通不良 (3) 父母或監護人忽視教養 (4) 父母或監護人對教育期望低 (5) 父母或監護人管教失當 (6) 家庭漠視該生 (7) 家庭關係不正常
(1) 家庭發生重大變故 (2) 父母或監護人去世 (3) 父母或監護人重殘或疾病 (4) 需照顧家人 (5) 父母或監護人離婚或分居 (6) 家庭貧困 (7) 家庭經濟需其工作補貼 (8) 經濟因素 (9) 舉家躲債 (10) 父母或監護人失蹤 (11) 全家下落不明 (12) 居家交通不便 二、家庭因素2. 需救濟類
二、家庭因素 3. 需保護類 (1) 受父母或監護人職業或不良生活習性影響 (2) 父母或監護人虐待或傷害 (3) 家人限制其上學 (4) 家庭暴力或受虐 (5) 遺棄
三、學校因素 1.學習類 (1) 課業成績差 (2) 對學校課程無興趣 (3) 考試壓力過大 (4) 不適應學校生活 (5) 對學校生活無興趣
三、學校因素 2. 關係類 (1) 對老師管教態度不滿 (2) 師生關係不佳 (3) 教師管教不當 (4) 與同學關係不佳
三、學校因素 3. 訓育類 (1) 校園暴力 (2) 被同學欺負 (3) 受欺壓不敢上學 (4) 觸犯校規 (5) 缺曠課太多
四、社會因素 1. 交友類 (1) 參加幫派或青少年組織 (2) 受不良朋友影響或引誘 (3) 受已輟學同學影響
四、社會因素 2. 休閒類 (1) 流連或沉迷網咖 (2) 流連或沉迷娛樂場所 (3) 受不良傳播媒體影響 (4) 涉足賭博、色情、暴力等妨害身心健康場所
國中生中輟行為的相關因素 • 陳叔宛(2004)的研究結果發現:家庭社會經濟地位較低、家庭結構為單親者、母親對子女的要求較不正面、師生關係較良好、學業成績較低落、感受到較少的升學壓力、愈常與不良友伴接觸等因素較容易發生中途輟學行為。
「我喜歡逃家」-少女被掛牌示眾 2008/07/12 • 桃園一名國三女生,經常逃家讓父母很生氣;3天前,少女再度逃家被父母找回,母親氣得拿鐵鍊將少女綁在貨車上,脖子還掛著一張紙板,上面寫著「我喜歡逃家」,時間長達1個小時,讓路過的民眾看了不捨,報警處理,少女被安置,父母被移送法辦。 • 國中少女經常逃家,被父母綁在貨車上示眾懲罰,讓左鄰右舍看了很不可思議。鄰居:「2、3天就要去偷東西。」記者:「那位少女?」鄰居:「對啊。」 記者:「她的父母呢?」鄰居:「她父母很正常啊。」鄰居:「她老爸也OK,女兒也OK呢,很勤勞呢,你看她那麼小的孩子,會幫忙做事。」
「我喜歡逃家」-少女被掛牌示眾 2008/07/12 • 3天前,少女再度逃家被父母找到。母親一氣之下,將少女雙手用鐵鍊綁在貨車上,脖子掛上寫著「我喜歡逃家」的紙板,少女被示眾懲罰,長達1小時,來來往往的民眾,全看在眼裡。鄰居:「孩子蹺家不回來,你難道不會煩惱嗎?」記者:「教育方式?」鄰居:「不對,可是孩子到底有沒有不乖,如果不乖,還是要教啊。」儘管少女坦承愛逃家才惹父母生氣,但家長的行為已經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員警將父母移送法辦;少女則是由社工暫時安置,只是大人管教孩子,應該要先問他為何想逃家,而不是一再用體罰來處理親子問題。
濃妝的臉,塗鮮紅指甲油的手攬住前襟。斜睨的眼神似乎在招引過路人的目光,大睜的瞳仁裡卻又分明閃爍著恐慌。她就是Evelyn Lau,加拿大華裔青年,14歲的雛妓和吸毒者。 • 誰能料到,四年以後,1989年,這位流落街頭過著賣笑生涯的年輕女子,卻出版了她的第一本紀實文學作品-《逃家:一個街頭少女的日記》,而且一經出版,即成為轟動一時的暢銷書籍。後來,她又成了大學英文系的學生,明朗、自信、打扮得體,與往日相比,真是判若兩人。 23歲的年紀,已被譽為加拿大最有前途的青年作家。《逃家》一書,1993年已被改編成長達兩小時的電視劇,由加拿大廣播公司電視台播放。
逃家青少年的狀況 • 據估計每八位青少年之中,有一位在未滿18歲之前至少會逃家一次(Nye & Edelbrock, 1980)。在單親家庭成長的青少年其逃家機率兩倍於在雙親家庭成長的青少年(Shane, 1989)。 • 大多數的逃家青少年,年齡為15歲或15歲以上,9%不及16歲(Unger et al., 1998)。這些青少年會發現,他們比起年齡較大的逃家者格外難以應付街頭上的生活。因為,年幼的青少年體型弱小,他們格外容易受到傷害,同時也無法找到合法的工作,而且他們不可能從社會福利中獲益(庇護所、食物供應所等),因為他們害怕被送回父母身邊。
青少年逃家的原因2-1 1. 因父母死亡或離婚而遭遺棄 2. 被父母趕出家門 3. 因父母無法處理青少年的同性戀問題而離開家 4. 被父母(性)虐待而離開家 5. 因為有濫用藥物問題而離開家或被趕出家門 6. 因存在已久的心理健康問題而離開家或被趕出家門
青少年逃家的原因2-2 • 來自功能不彰的家庭是逃家青少年最普遍的共通背景。他們曾遭父母親性虐待或肉體虐待、被忽略、和被拒絕。他們的父母不停地爭執,同時往往有濫用藥物的行為(Baron, 1999;Terrell, 1997)。有些評估指出,70%的逃家青少年曾受過某種方式的虐待(Jenck, 1994)。有些青少年是被遺棄者(throwaways);亦即他們的父母親主動逼走他們,或真的將他們趕出家門。
逃家青少年的性別差異 • 逃家女孩通常認為父母對於她們在家中的行為管控較嚴,而且處罰較嚴苛;然而許多逃家的男孩則說他們在家極少受到控制和監督,同儕是不定期逃家的誘因。因此,男孩低度受控管的情況讓他們格外有機會離家出走。
逃家少女的三種類型 1. 無根的逃家者(rootless runaway) 2. 焦慮的逃家者(anxious runaway) 3. 擔心受怕的逃家者(terrified runaway)
逃家少女的三種類型 1.無根的逃家者 • 無根的逃家者(rootless runaway)是喜好立即追求滿足的尋歡作樂者。她們已經退學,一再地辭去工作、嗑藥並且積極從事性活動。她們受到父母親無節制的褒獎,而且從未受到任何限制。一旦她們的家庭發現情況有異並開始設限,這些女孩便心生反叛而逃家。
逃家少女的三種類型 2.焦慮的逃家者 • 焦慮的逃家者(anxious runaway)來自問題百出的家庭,她們往往必須操持居家瑣事、照顧弟妹,同時還得為家計擔憂。父親若在家,可能飲酒無度,對她們有身體與言語上的虐待,她們因而暫時離家,通常持續幾個小時或一整夜,尋找訴苦對象-往往是朋友的母親。
逃家少女的三種類型 3.擔心受怕的逃家者 • 擔心受怕的逃家者(terrified runaway)是為了逃避父親或繼父的性侵犯而離開家。為了避免與會對她們性虐待的父親單獨相處,她們儘可能不待在家中,如果在家她們會請朋友作伴。
圖15-1 ○
親子衝突程度連續體5-1 1.逃家歷險者 • 逃家歷險者(runaway explorers)想要旅行追求冒險,彰顯自己的獨立自主。他們會告訴父母親他們的去處,通常是以便條告知,並且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離開,他們大都會自行返家。
親子衝突程度連續體5-2 2.逃家尋求社交樂趣者 • 逃家尋求社交樂趣者(runaway social pleasure seekers)通常在他們所認為的重大議題上與父母親有衝突:與某位男孩約會、宵禁時間過早、或不讓他們參加重要活動。他們偷偷溜出家門,從事被禁止的活動,然後再偷溜回家,否則便在朋友家過夜,通常在隔天早上以電話告知父母他想要回家。
親子衝突程度連續體5-3 3.逃家操縱者 • 逃家操縱者(runaway manipulators)通常因家庭瑣事、擇友的問題與父母親有較嚴重的衝突,所以他們想要藉逃家來操縱父母親,以回家為條件迫使父母答應他們的要求。
親子衝突程度連續體5-4 4.逃家退避者 • 逃家退避者(runaway retreatists)在家中經歷更多的衝突和緊張,經常叫囂、動手動腳或摔東西。大多數這類型的青少年至少都有一項或多項的學校問題,他們在逃家前先藉藥物或酒精來逃避問題。
親子衝突程度連續體5-5 5.處於危險邊緣的逃家者 • 處於危險邊緣的逃家者(endangered runaways)離家躲避父母或繼父母不時施加在他們身上的肉體虐待或性虐待,他們的父母或繼父母時常處於酒醉狀態。這些青少年本身常使用藥物,也有酗酒問題。在被毆打的威脅下,逃家事件通常會提早發生(Robert, 1982)。
逃家、逃學之行為層次與線索表徵層次一:為了不能完成師長、父母的要求而逃家、逃學。逃家、逃學之行為層次與線索表徵層次一:為了不能完成師長、父母的要求而逃家、逃學。
逃家、逃學之行為層次與線索表徵層次二:以逃家、逃學作手段以達到某種目的。逃家、逃學之行為層次與線索表徵層次二:以逃家、逃學作手段以達到某種目的。
逃家、逃學之行為層次與線索表徵層次三:習慣性的逃家、逃學。逃家、逃學之行為層次與線索表徵層次三:習慣性的逃家、逃學。
青少年逃家後,由於年紀尚輕,缺乏充足之謀生技能與資源,首先伴隨而至者,便是經濟之匱乏。而青少年逃家後,為獲取生活之貲,極可能透過不當途徑取得他人財物或從事性交易、可能被吸收進入犯罪組織或加入幫派、亦可能被利用而參與各種犯罪活動、更可能在逃家期間遭侵害而淪為被害人(周震歐、趙碧華,1996)。青少年逃家後,由於年紀尚輕,缺乏充足之謀生技能與資源,首先伴隨而至者,便是經濟之匱乏。而青少年逃家後,為獲取生活之貲,極可能透過不當途徑取得他人財物或從事性交易、可能被吸收進入犯罪組織或加入幫派、亦可能被利用而參與各種犯罪活動、更可能在逃家期間遭侵害而淪為被害人(周震歐、趙碧華,1996)。
街頭上的生活3-1 • 一項研究發現43%在街頭討生活的男孩,以及39%在街頭討生活的女孩曾遭武器攻擊(Whitbeck & Simons, 1990)。男孩常遭搶劫和毆打,而女孩則常遭性侵犯。
街頭上的生活3-2 • 為了獲得金錢購買食物、服裝和棲身之所,流落街頭數日以上的青少年常被迫從事毒品交易、商店行竊、以及竊盜(Terrell, 1997)。其中許多青少年從事性交易,以性獲得金錢,或者從事所謂為求生存的性服務(survival sex),以性換取食物和棲身之處。
街頭上的生活3-3 • 許多長期流落街頭的青少年有使用藥物的習慣,並與多重伴侶從事性行為。他們面臨低度自尊和沮喪感,從事各種形式的自我傷害行為,他們是容易自殺的高危險群。
無家青少年所需的服務 1. 短期緊急庇護收容所 2. 量身定製的計畫 3. 綜合性的服務 4. 教育介入 5. 穩定的居住安置 6. 過渡性的自力更生計畫
青少年逃學、逃家的原因新竹市政府(2002) 1. 親子關係不良 2. 沈迷網咖遊戲 3. 結交異性網友 4. 課業壓力 5. 同儕慫恿 6. 外界物質引誘
據了解,15歲的蹺家少女家住北市萬華區,父母離異後,與母親同住,哥哥則與父親住在一起,5月14日離家後,她媽媽向警方報案而列為失蹤人口,後來少女曾返家,而母親也沒有向警方撤銷協尋。
警方表示,蹺家少女約於5月中旬認識就讀某國中的王姓國三女生,雙方相約端午節當天見面,蹺家少女當晚便住在王女家中,2女佯稱是同學,王女父母便不以為意。
就這樣玩到下午3點多,王女發現蹺家少女發高燒,擔心出問題,才硬著頭皮向老師報告,校方趕緊向警方報案,警方獲報將少女送醫治療,還代墊600元醫療費。
可是當警方連絡少女媽媽時,她竟表示自己沒有空去派出所把小孩帶回家,警方索性好人做到底,載少女回家,結束了5天的蹺家生活。
苗栗縣頭份分局前晚臨檢,在賓館內查獲年僅15歲的林姓少女與男子邱宏忠(32歲)、林于詩(25歲)、簡欣褕(22歲)同處一室,形跡可疑,警方盤查身分發現林姓少女是失蹤協尋人口,立即將四人帶回分局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