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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國教與學校體育 - 聰明學習靠運動. 主講人:學校體育組吳永祿組長 李裕仁科長 呂生源科長 蔡惠如科長 中華民國 103 年 4 月 2 日. 簡報大綱. 一、 12 年國教課程發展 - 優質化體育課程. 課程發展. 品格教育. 核心素養. 3Q. 運動有助於提升 HQ (健康品質) EQ (情緒品質) I Q (智商品質). 1. 品德核心價值 2. 行為準則 3. 鼓勵學校結合體育 活動或課程, 引導 學生對品德核心價 值進行思辨與價值 澄清。. 1. 學生學習 2. 教師教學 3. 教材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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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國教與學校體育- 聰明學習靠運動 主講人:學校體育組吳永祿組長 李裕仁科長 呂生源科長 蔡惠如科長 中華民國103年4月2日
一、12年國教課程發展-優質化體育課程 課程發展 品格教育 核心素養 3Q 運動有助於提升 HQ(健康品質)EQ(情緒品質) IQ(智商品質) 1.品德核心價值 2.行為準則 3.鼓勵學校結合體育 活動或課程,引導 學生對品德核心價 值進行思辨與價值 澄清。 1.學生學習 2.教師教學 3.教材發展 4.學習評量 5.行政支持 6.家長參與 7.社會資源 依據12年國教課程發展指引,核心素養係為每一位接受12年國教學生所應具備之共同素養。 12年國教以「核心素養」為課程連貫統整的主軸, 以「成就每一個孩子」為願景,以「全人教育」為理念。
102年學校體育課程發展專案計畫-優質體育課程102年學校體育課程發展專案計畫-優質體育課程 策略 中小學優質體育課程規劃 規劃內容 一、12年國教課程發展-優質化體育課程 體育教材發展 體育課程規劃 優質學校本位課程甄選 優質學校本位課程發展輔導 中小學優質體育教材發展 優質體育教材研習活動 優質體育教材甄選活動 優質體育教材資源網建置 4
一、12年國教課程發展-教師能力及本位課程 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教學輔導計畫 教育部體育署 教育部(委辦)學校體育課程 與教學輔導計畫執行中心 中央健體領域輔導團(國教署主管) 主要任務: 1.輔助辦理增能研 習營、交流研習 營、說明會或檢 討會等相關活動。 2.協助提供訪視機 制、安排訪視行 程與研擬未來學 校體育教學等事 務藍圖。 3.支援相關活動。 主要任務:訪視暨輔導各縣市政府健體領域輔導團之運作情形與評估執行成效。 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縣市政府學校體育輔導小組學校群
二、運動績優生升學制度 升學銜接機制
二-1、特色招生入學-體育班甄選入學1/2 招生種類及名額 招生範圍 招生方式 錄取依據 • 1.103學年度計有 • 126校辦理,招 • 生班級數計132 • 班,招生名額共 • 4,420名。 • 2.各校招生名額已 • 公布於本署網站 • 電子公告欄。 • 依術科測驗分數為錄取依據 • 不受就學區限制,學生得跨區報考 • 學校得採獨立或聯合招生方式為之
二-2、特色招生入學-體育班甄選入學2/2 103年重要日程 未獲錄取可 報名參加續招 術科測驗內容 • 1.術科測驗報名: • 5月1日及2日。 • 2.術科測驗: • 5月10日。 • 3.放榜:5月12日。 • 4.報到:6月23日。 • 5.未招滿學校開始 • 辦理續招: • 6月28日。 • 包括基礎體能、專項技術及運動成就表現等,由學校依體育班發展運動種類及特色課程內容,設計考科及計分方式。 • 若參加體育班術科測驗結果未獲錄取,可於體育班學校辦理續招時,再次報名參加辦理續招學校之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二-2、運動績優生升學管道 1/2 甄審 甄試 單獨招生 • 甄審係以國際運動競賽成就為報名門檻,作為分發之標準,為外加招生名額。 • 其招生規定由各校擬訂,報主管機關核定;除依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條件,並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得採外加3%名額方式辦理外,其名額為內含之招生名額。 • 以運動競賽成就為報名門檻,並加考學科(國、英、數、自然及社會)及部分專長須參加術科檢定,為內含之招生名額。 甄審及甄試由教育部辦理,單獨招生由學校辦理。
二-2、運動績優生升學管道 2/2 招生種類及 名額 103年甄審甄試 重要日程 招生範圍 • 1.網路線上報名: • 4月16日-5月2日 • 2.資格審查結果網 • 路公告:5月16日 • 3.甄試學科考試: • 5月24日 • 4.甄試術科檢定: • 5月25日 • 5.錄取分發放榜: • 6月6日 • 6.報到:6月23日 • 招生名額不限體育班級,甄審22校200名;甄試23校192名;單獨招生內含名額34校809名、外加名額29校370名。各校招生名額已公布於本署網站電子公告欄。 • 不受就學區限制,學生得跨區報考。
二-3、升學銜接機制(請配合事項) 請及早研議104學年度轄區內高中職運優生名額提列,以配合運動人才三級培育。
請縣市政府配合事項 一、偏重體育班學生競賽表現,忽略提升學生學 習動機。 二、體育班學生因參賽時間不一,影響學習效果。 現況問題 一、高中體育班已訂有課綱,相關科目已有簡化 相關規定,請督促教師依學生能力編定合適 教材。 二、國中以下體育班依九年一貫課綱授課,請依 體育班特性,規劃補救教學策略,並務請體 育班授課教師參加補救教學相關研習。 三、請協調督學視導體育班教學及補救教學。 請配合事項
三、學校專任運動教練及運動傷害防護員 請縣市政府配合事項
三-1、各級學校聘任專任運動教練現況以臺北市聘任123人,新北市73人,桃園縣44人為最多三-1、各級學校聘任專任運動教練現況以臺北市聘任123人,新北市73人,桃園縣44人為最多 各縣市聘任學校專任運動教練一覽表
三-1、依法落實聘任學校專任運動教練 國民體育法第13條第3項:學校設體育班者,每校至少置專任運動教練1人;其每年級均設體育班2班以上者,至少置專任運動教練2人。 依據 地方政府所管轄之各級學校,凡設有體育班者,請依法落實聘任專任運動教練,以維護體育班選手之權益。另聘任情形列入教育部統合視導評鑑項目。 請配合事項 請依規定聘任專任運動教練
三-2、輔導體育班合聘具有運動傷害防護資格人員三-2、輔導體育班合聘具有運動傷害防護資格人員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11條:主管機關應輔導體育班合聘具有運動傷害防護員資格之人員,巡迴各校協助體育班,辦理運動傷害防護工作。體育班得結合運動志工,協助運動訓練相關事務。 依據 推動102學年度國立高中職體育班聘任巡迴運動傷害防護員試辦計畫: 1.核定桃園農工、豐原高商、新豐高中、臺東體中為試 辦學校,專案約用1名運動傷害防護員。 2.進行區域性中小學運動人才培育體系學校巡迴輔導。 試辦計畫模式 參與本計畫須為主修運動傷害防護專長之四年級學生,取得並持有有效期限之「初級救護技術員證書」或「高級急救證」。
三-2、輔導體育班合聘具有運動傷害防護資格人員三-2、輔導體育班合聘具有運動傷害防護資格人員 保障選手運動安全,延長選手運動生涯生命。
三-2、區域性巡迴輔導模式(例) 防護員
請縣市政府配合事項 一、請督導所屬教練落實運動安全相關規定:「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第 18條」規定:各校應加強下列運動安全措施: (一)體育設備應標示明顯之安全注意事項或使用須知。 (二)指定專人定期檢修體育設備;體育教師、教練及有關人員於授課前或活動 前應檢視體育設備。 (三)訂定運動意外傷害處理程序,遇發生意外傷害時,依程序緊急處理。 (四)備有運動意外傷害急救器材及用品,並隨時補足。 (五)定期辦理運動傷害防護研習,指導學生預防及處理運動傷害之發生。 (六)定期辦理水上活動安全教育宣導,指導學生預防戲水意外事件之發生。 二、請督導所屬教練尊重學生身體自主權,並落實性別平等教育:「各級學 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教練應引導運動選手之適 性發展、培養其健全人格,並保障其身體自主權。 三、請規劃辦理各類教練研習,並輔導所屬教練每年參加規定時數研習:依 據「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18條,教練在職期間應積 極進修研究與其訓練指導有關之知能,其進修時數每年至少十八小時以 上,並取得證明。
四、超額比序 請縣市政府配合事項
提升學生體適能 中程計畫 (333計畫) 快活計畫(210計畫) 1999~2003 ~2008 ~2011 ~2021 2020年體適能 躍昇計畫 中小學生健康體位 五年計畫 全國中小學校學生「四項體適能檢測均達常模百分等級25以上」 37.15%(2010年) 60% 躍昇計畫 提升學生體適能 - 計畫背景 Sh150方案
體適能重要性及實施原則 透過體適能納入加分之誘因,引導學校、學生及家長除了重視學業上的成就,亦能規劃適當時間從事運動,養成規律運動習慣,以加強青少年體適能。 重要性 1.重視五育均衡發展之教育理念 實施原則 2.符合適性多元學習的精神 3. 聰明學習靠運動,強化3Q 4. 從優從寬:體適能以設定四項任二項 達百分等級25為採計門檻 5.身心障礙學生、重大傷病及體弱學生 之計分,比照門檻標準,予以計分 6.強化體適能從規律運動開始,不用補習
體適能檢測項目 納入免試入學超額比序 註:13歲以上男生測驗1600公尺; 各年齡層女生測驗800公尺
檢測站與檢測人員需求 • 需求數: (1)全國各縣市現階段應至少設置55站檢測站。 (扣除未納入比序及兼採學校成績證明就學區) (2)檢測人員需求初估約2,200位。 2. 現況: (1)體適能檢測站:101-103年全國已設立60站。 (2)檢測員:合格之檢測員988位。 (3)體適能指導員:累積培育2,255位。 3.未來發展:因應「國民體能指導員授證辦法」及檢定術 科、學科之修訂,朝整合體適能指導員與國民體能指導 員之發展趨勢,本署將於103年起規劃體適能指導員之 增能研習,以輔導換發國民體能指導員之證照。
各縣市體適能檢測站及檢測員需求表 2/2 註: 1.以學生2,000人設1站,各就學區之需求數預估。 2.每站以設置10位教師檢測員及5位體適能指導員核計培訓需求。 3.未申請設立檢測站之縣市政府,將委請當地大專校院協助設立,以確保檢測站 之均衡分佈。
四-2、競賽成績超額比序 1/3 12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國際性競賽參考項目
四-2、競賽成績超額比序 2/3 12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全國性競賽參考項目
不一樣的加分管道,多一種選擇 納入超額比序加分選項 學生可評估自己所具備的條件、能 力及興趣,選擇適合的加分管道。 目標 目標 把學生的體質 帶上來 促使學生參 與益於身體 健康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