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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復甦術 及自動電擊器之操作使用 (2005 年版 )

心肺復甦術 及自動電擊器之操作使用 (2005 年版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訓練教材. 生命之鏈. 儘早求援(打 119 ) 儘早心肺復甦術( CPR ) 儘早去顫( AED ) 儘早接受高級心臟救命術( ACLS ). 心肺復甦術 (CPR) 的目的. 藉由 人工呼吸 與 心臟按摩 技術的使用 , 給予心肺停止或不全的傷病患功能性的支持 , 以防止腦部或器官因為暫時性的缺氧進行至永久性的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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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復甦術 及自動電擊器之操作使用 (2005 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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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心肺復甦術及自動電擊器之操作使用(2005年版)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訓練教材

  2. 生命之鏈 • 儘早求援(打119) • 儘早心肺復甦術( CPR) • 儘早去顫(AED) • 儘早接受高級心臟救命術( ACLS)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3. 心肺復甦術 (CPR)的目的 藉由人工呼吸與心臟按摩技術的使用,給予心肺停止或不全的傷病患功能性的支持,以防止腦部或器官因為暫時性的缺氧進行至永久性的傷害。 因呼吸心跳終止時,心臟腦部及器官組織均將因缺乏氧氣之供應而逐漸壞死。在人體肺與血液中所含之氧氣尚可維持供應,故迅速急救並確實作好 CPR 時,將可保住腦細胞之不受損傷而完全復原。

  4. 2005年CPR的改變 • 強調 CPR 品質的重要 • 30:2 單一壓吹比 (newborn 除外) • 每口氣一秒、使胸部有起伏 • 電擊後一次立刻 CPR; 兩分鐘後再檢查脈搏 • 確立兒童(1~8歲) AED 的可用性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5.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6. 成人心肺復甦術急救流程 叫 評估意識 叫 求救 A打開呼吸道(Airway) B呼吸(Breathing) C循環(Circulation) D電擊(Defibrillator)

  7. 急救流程 叫 (評估意識) 1.確定意識 2.輕拍肩膀 “你還好嗎?” “睜開眼睛!” 3.疼痛刺激

  8. 急救流程 叫 (求救) 1.請另一位救護人員進行急救 2.回報勤務中心,請求支援人員(醫護人員或高級救護技術員)

  9. 急救流程 A 打開呼吸道(Airway) • 懷疑有頸椎受傷,可試「下額上舉法」(jaw thrust) • 頭頸部有嚴重外傷 • GCS < 8分者 • 操作下顎上舉法有實務上的困難時應改用壓額抬下巴法來操作

  10. 急救流程 B 呼吸(Breathing) 1.檢查呼吸,利用聽、看、感覺約10秒內(應檢查有無足夠呼吸) 2.若患者無呼吸則給予吹二口氣(每口氣約為1秒),需確認胸部有起伏 3.考慮適當時機建立呼吸道 4.當無法吹氣時考慮進行異物梗塞步驟

  11. 急救流程 C 循環(Circulation) 檢查頸脈搏 • 檢查約10秒內 • 若無脈搏則給予心臟按壓 • 心臟按壓位置為胸骨柄與乳頭連線交會之處(胸骨下半段) • 下壓深度為4 ~5公分 (1.5~2英吋) • 心臟按壓與吹氣比為30:2(不論單人或雙人);年齡在八歲以下單人仍為30:2(若專業人員雙人可改為15:2)

  12. 急救流程 D電擊( Defibrillator) (一)EMT目擊或現場已實施CPR • 不建議電擊:不須評估立即CPR2分鐘,同時收拾器材送醫。 • 建議電擊:只電擊一次,不須評估,立即CPR2分鐘,同時收拾器材送醫。 (二)EMT非直接目擊或無人實施CPR • 當病患倒下到開始急救時間超過4~5分鐘或無目擊者,可以先給予CPR 5循環(2分鐘) 再進行換手(另一人再CPR二分鐘)及分析是否建議電擊,同時收拾器材送醫。

  13. CPR的操作要點 • 呼吸道:選擇適當時機(進行CPR時) • 給氧:吹二口氣,每次一秒,確定胸部有起伏 • 壓胸:快快壓、用力壓、不可中斷(約10秒) • 速率:大約100次/分鐘;按壓:吹氣(30:2) • 換手:CPR每2分鐘需交換一次(壓胸效率較好) • 評估:不論電擊與否,不須評估立即CPR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14. 高品質的CPR • 用力壓(下壓深度為4 ~5公分 ) • 快快壓(每分鐘100下) • 鬆手時應使胸廓能完全擴張(胸回彈) • 胸外按壓儘量不要中斷(莫中斷)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15. 儘早去顫的理由(一) 成人猝死最常發生的心律為心室顫動(Vf):90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16. 儘早去顫的理由(二) • 治療Vf最有效的方法為去顫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17. 儘早去顫的理由(三)愈早去顫,存活率愈高 • 5分鐘內電擊可提高存活率至50% • 如無CPR存活率每分鐘下降7%-10% • 儘早電擊是生存的關鍵 • CPR可延長VF, 減少失能的機會 • 愈早CPR,愈早電擊去顫,出院率愈高,癒後也愈好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18. AED的特性-電腦化 • 能分析心律 • 能辨認需電擊的心律 • 能建議操作者(經聲音或指示燈)執行電擊 • 能自動充電至適當的能量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19. 使用AED的時機- 心跳停止的患者 • 沒有反應 • 沒有適當的呼吸 • 沒有循環的徵象(摸頸動脈、自發性呼吸、咳嗽、手腳抖動)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20. 使用AED的特殊狀況 • 身體潮濕或在水中 • 兒童(大於1歲) • 有經皮吸收之藥物貼片 • 有體內心律調節器或去顫器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21. 使用AED的特殊狀況(一)身體潮濕或在水中 • 原因 – 引起傷害 – 效果不彰 • 排除 – 移離水源 – 擦乾胸部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22. 使用AED的特殊狀況(二)兒童(大於1歲) • 對於目擊的心肺功能停止的兒童,須儘速使用體外自動電擊器,如果是非目擊的,先行實施5個循環(2分鐘)的心肺復甦術後,再使用體外自動電擊器。如果對兒童(1歲以上)執行心肺復甦術而現場的體外自動電擊器沒有兒童的電擊片時,可以使用成人的電擊貼片為兒童進行電擊, • 但禁止以兒童的電擊貼片貼在成人身上進行電擊。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23. 使用AED的特殊狀況(三)有經皮吸收之藥物貼片使用AED的特殊狀況(三)有經皮吸收之藥物貼片 • 原因 – 影響電流的傳導 – 導致皮膚燒傷 • 排除 – 移除藥物貼片 – 擦拭清潔之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24. 使用AED的特殊狀況(四)有體內心律調節器或去顫器使用AED的特殊狀況(四)有體內心律調節器或去顫器 • 原因 –會破壞心律調節器的功能 • 排除 – 貼片距離心律調節器至少2.5CM – 觀察其功能30 – 60秒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25. EMT非直接目擊或無人實施CPR 1.先CPR2min,同時貼上電擊片;插入插頭 2.第五個循環時才開啟電源 3.分析心律 4.自動除顫 EMT現場目擊或已有人開始實施CPR 1.叫ABC做起,同時接上AED打開電源 2.貼上電擊片;插入插頭 3.分析心律 4.自動除顫 急救流程Defibrillator

  26. AED的操作(一)- 打開電源 • 優點:有聲音指示 • 方法:壓下電源鈕(第五次循環快結束時才開啟電源,分析節律)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27. AED的操作 (二)- 連接電擊貼片 • 將AED之電擊片貼在病患裸露的胸前 • 右側電擊片,置於胸骨右上緣,鎖骨下方;左側電擊片,置於左乳頭外側,其上緣距離左腋窩下約7公分 • 必要時應先將病患身上水分擦乾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28. AED的操作 (二)- 連接電擊貼片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29. AED的操作 (三)- 分析節律 • 離開病人,避免干擾(AED開始敘述請不要接觸病人,才離開進行分析) • 禁止移動 • 花費5-15秒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30. AED的操作 (四)依指示給予電擊 先確認無人接觸病患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31. 使用AED之使用流程 • 事發現場可以立刻取得AED • 確定患者無反應、無呼吸及無循環。 • 啟動緊急醫療系統(EMS)。 • 打開呼吸道,檢查呼吸。 • 若無呼吸給予二口氣。 • 檢查循環現象。若無,施行CPR,同時接上AED打開電源(EMT目擊或到達時有人實施CPR) • EMT非直接目擊或無人實施CPR,先給予二分鐘CPR再使用AED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32. 注意事項 • 若患者為到院前呼吸心跳停止時,立即回報救指中心,並請將送往之醫院待命。 • 目擊情況或已有人實施CPR:在電擊一次或「不需電擊」指示後,應立即CPR2分鐘準備送醫。 • 非目擊情況或無人實施CPR:無同步派遣或雙軌出勤時,進行CPR共4分鐘後(使用電擊器前後共4分鐘),應立即送醫。應儘早由高級救護技術員或醫護人員進行高級心臟救命術(ACLS) • 救護車行進中,如果AED指示「需電擊」,則應路旁停車靜止後,重新分析心律,並依據電擊器指示操作。 • 上述動作(送醫途中,路邊停車,重新分析心律),僅限一次。(現行操作流程與電擊器指示(連續電3次)不同,應依流程在電擊1次後,即中斷電擊,直接進行CPR,不用再依電擊器指示。 • 使用電擊器急救時應向家屬告知及解釋。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33. 問題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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