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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子事故緊急應變體系暨輻射防護介紹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體系暨輻射防護介紹.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核能技術處 100 年 4 月 21 日. 內容大綱. 前言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體系 輻射防護 結語. 前言. 核能發電是我國電力供應鏈中不可或缺的一環。目前我國一共有 3 座運轉中的核能電廠,供應全台灣民眾高品質、安全又穩定的能源。 雖然核能電廠的安全性很高,核能電廠發生事故使得廠外民眾安全受影響的機率,相當的低,不過外界還是很關心,核能電廠如何防範核子事故。 為了確保核能安全,除了在各核能電廠派駐視察員加強電廠的安全管制工作之外,每年舉辦一次緊急應變演習,來加強核能電廠員工及各相關單位的應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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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子事故緊急應變體系暨輻射防護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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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體系暨輻射防護介紹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核能技術處 100年4月21日

  2. 內容大綱 • 前言 •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體系 • 輻射防護 • 結語

  3. 前言 • 核能發電是我國電力供應鏈中不可或缺的一環。目前我國一共有3 座運轉中的核能電廠,供應全台灣民眾高品質、安全又穩定的能源。 • 雖然核能電廠的安全性很高,核能電廠發生事故使得廠外民眾安全受影響的機率,相當的低,不過外界還是很關心,核能電廠如何防範核子事故。 • 為了確保核能安全,除了在各核能電廠派駐視察員加強電廠的安全管制工作之外,每年舉辦一次緊急應變演習,來加強核能電廠員工及各相關單位的應變能力。

  4. 核能電廠深度防禦 • 多層屏障─防止放射性物質外釋 • 多重安全系統─保護多層屏障完整性 緊急應變─深度防禦的延伸

  5. 什麼是核子事故? • 核子事故 • 核子反應器設施發生或有可能發生放射性物質外釋,而足以引起輻射危害之緊急事故 • 國際原子能總署 • Nuclear Emergency • Radiological Emergency

  6. 核子事故如何發生? • 設備損壞,安全系統故障 • 人為處置失當 • 爐心毀損 • 圍阻體失效 控制棒 蒸氣產生器 蒸汽 核燃料 圍阻體 供水 爐 水 爐心 反應爐 反應爐冷卻水幫浦

  7. 核子事故案例 • 國外嚴重核子事故 • 1979年美國三哩島事故(輕水式反應器) • 1986年蘇聯車諾堡事故(石墨反應器) • 1999年日本東海村JCO事故(核燃料處理廠) • 國內 • 未發生嚴重核子事故 • 1996年核三廠緊急戒備事故 • 2000年核二廠緊急戒備事故 • 2001年核三廠廠區緊急事故 • 2002年核二廠緊急戒備事故(保安事件)

  8. 核子事故嚴重性程度 蘇聯車諾堡事故 美國三哩島事故 日本東海村JCO事故 2001年核三廠廠區緊急事故 1996、2000及2002年 緊急戒備事故

  9. 法規訂定 1979年 美國三哩島核能電廠事故 1981年 行政院「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計畫」頒布施 行,成立「全國核子事故處理委員會」, 統籌負責核子事故緊急應變事宜 2003年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立法院三讀通過2005年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七月一日正式施行

  10. 提升核子事故緊急應變之位階 兼顧災害防救法之精神與體系 釐清中央與地方之權責與分工 輻射專業:中央 一般救災:地方 釐清各緊急應變組織之權責與分工 明定核子反應器設施經營者的權責 立法目的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 依本法之規定; 本法未規定者, 依災害防救法 及其他法律之規定。

  11.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計畫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 • 全國核子事故委員會 • 新聞發布室 • 稽查考核室 • 作業執行室 • 近指中心(核研所) • 救災中心 • 支援中心 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原子能委員會(核能技術處) 輻射監測中心 (物管局,偵測中心) 地方災害應變中心 支援中心

  12. 核能專業性 • 核能電廠機組搶救 • 環境輻射偵測 • 民眾劑量評估 • 道路除污及防止污染擴散 • 災害應變體系特殊性 • 特定事故區域:台北縣(核一、二廠)、屏東縣(核三廠) • 核子事故應變指揮體系與一般災害防救不同 • 廠內緊急應變:由台電公司負責,原能會督導 • 廠外緊急應變:原能會、有關機關及地方政府負責,台電公司配合辦理。

  13. *召集人:院長 (主委為委員) 每年召開乙次會議 召集人指派指揮官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 *主任委員:副院長 (副主委為委員) 每三個月召開乙次會議 行政院 災害防救委員會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中心 輻射 監測中心 支援中心 召集人擔任指揮官 縣(市)災害應變中心 縣(市)災害防救會報 縣(市)災害應變中心 (原能會、氣象局、台電公司) (國防部) 召集人擔任指揮官 鄉(鎮、市)災害 應變中心 鄉(鎮、市)災害 防災會報 鄉(鎮、市)災害 應變中心 (台北縣政府、屏東縣政府) 災 害 災害防救法及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架構對照圖

  14.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及相關子法 • 核子事故分類與應變及通報辦法 • 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 • 核子事故輻射監測中心作業要點 • 核子事故支援中心作業要點 • 核子事故復原措施推動委員會作業要點 •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研究用核子反應器設施緊急應變管制辦法 中央 •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 • 施行細則 • 基本計畫 • 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規範 核子反應器設施 地方 • 核子反應設施緊急應變計畫 •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專責單位作業要點 • 設施內緊急應變組織作業要點 • 區域民眾防護應變計畫 • 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

  15. 緊急應變組織 法6 中央 原能會及相關部會派員 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事故評估 劑量評估 策劃協調 新聞發布 行政支援 國防部派員 原能會及氣象局派員 地方 派員 地方災害應變中心 輻射監測中心 支援中心 核子事故緊急 應變專責單位 核子事故設施內 緊急應變組織 派員 核子反應器設施 派員

  16.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台北) 地方災害應變中心 (台北縣;屏東縣) 中央 地方 民眾 聯繫 執行民眾防護行動 指揮;支援 支援 通報 通報 核能電廠 核一核二(台北縣) 核三(屏東縣) 指揮;支援 緊急應變機制

  17. 應變體系動員機制 中央災害應變 中心、地方災 害應變中心、 輻射監測中心 、支援中心 核安 監管 中心 通報 動員 原能會 緊急應 變小組 事 故 發 生 通報 原能會前 進指揮所 中央災害應 變中心前進 指揮所 災 防 會 等 廠區緊急事故(含)以上事故放射性物質外釋或有外釋之虞 緊急戒 備事故

  18. 核子事故分類 一、緊急戒備事故(Alert):發生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狀況顯著劣化或有發生之虞,而尚不須執行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者。 二、廠區緊急事故(Site Area Emergency):發生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功能重大失效或有發生之虞,而可能須執行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者。 三、全面緊急事故(General Emergency):發生核子反應器設施爐心嚴重惡化或熔損,並可能喪失圍阻體完整性或有發生之虞,而必須執行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者。 經營者應訂定核子事故分類方法及研判程序,並報請中央 主管機關核定,據以研判事故類別。 NEI 99-01(研判矩陣─輻射、屏障、災害、系統)

  19. 相關部會 成立 各應變中心 事故分類: 緊急戒備事故 廠區緊急事故 全面緊急事故 台電 通報 原能會 成立 通報 通報 通報 地方政府 成立 事故通報

  20. 核安監管中心 • 緊急事件通報之單一窗口,並進行事故初步研判處理 • 廿四小時,全年無休,專業人員輪值 • 經由控制台監視螢幕,主動掌握各核電廠及環境輻射即時資訊 • 裝設熱線電話及數位式錄音設備,確實掌握事故通報內容

  21. 緊急應變計畫區 • 緊急應變計畫區 (Emergency Planning Zones ;EPZ) 『係於發生嚴重核子事故而須進行民眾疏散作業時,優先執行民眾疏散之區域。若平時即於此區域內預先規劃防護行動*並演練各項應變措施,則可大量減少民眾輻射曝露之機會,使民眾安全多一分保障。』

  22. 緊急應變計畫區 *民眾防護行動是指當核子事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為減少輻射曝露,保障民眾生命、身體安全,所採行之掩蔽、服用碘片、疏散收容、食物及飲水管制、暫時移居、地區進出管制、污染清除、醫療救護等措施。

  23. 緊急應變計畫區 原能會 核定 公告 專家學者審查 台電公司提出 • 法規依據 •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第十三條第一項 •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施行細則」第四條 • 準則依據 •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施行細則」第三條 94.12.26台電提報 95.07.17核定公告

  24. 評估考量參數 反應爐型式 電廠附近人口密度 地形 氣象狀況 評估結果 核能一廠 0.5 公里 核能二廠 1.5 公里 核能三廠 3.0 公里 整體考量後,三座核能電廠均定為以電廠為中心周圍半徑5公里的區域,以村(里)行政區為劃定基礎 應每5年檢討修正一次 緊急應變計畫區

  25. 緊急應變計畫區-核能一廠 三芝鄉: 橫山村 石門鄉: 山溪村、茂林村、草里村、乾華村、富基村、石門村、尖鹿村、老梅村 金山鄉: 永興村、西湖村、三界村

  26. 緊急應變計畫區-核能二廠 萬里鄉: 大鵬村、中幅村、北基村、崁腳村、野柳村、萬里村、龜吼村、磺潭村、雙興村、 金山鄉: 豐漁村、三界村、大同村、五湖村、六股村、西湖村、和平村、重和村、清泉村、萬壽村、磺港村、美田村、金美村

  27. 緊急應變計畫區-核能三廠 恆春鎮: 大光里、山海里、山腳里、水泉里、南灣里、城西里、城南里、城北里、德和里、墾丁里、 龍水里 滿州鄉: 永靖村

  28. 緊急應變計畫區-龍門電廠 貢寮鄉: 仁里村、吉林村、和美村、美豐村、真理村、貢寮村、福隆村、龍門村、龍岡村、雙玉村、 福連村 雙溪鄉: 三港村、新基村、魚行村、

  29.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任務 • 統籌督導應變措施之執行 • 發布民眾防護行動命令(掩蔽、疏散、服用碘片) • 核子事故分析評估及處理 • 統一發布警報及新聞 • 指定之機關人力及物力調遣

  30. 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指揮運作

  31. 地方災害應變中心任務 • 訂定區域民眾防護應變計畫 • 執行掩蔽、碘片發放及民眾疏散等防護行動 • 疏散民眾之收容、暫時移居及緊急醫療救護 • 事故影響區域之交通管制、警戒及秩序維持 • 協助發布警報及新聞 • 其他有關地區災害應變及防止災害擴大事項

  32. 如何實施民眾防護 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發布民眾防護行動命令 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中心 ─執行民眾防護行動 核子事故支援中心 ─協助執行民眾防護行動

  33. 民眾預警 預警系統 電視 收音機 車輛巡迴廣播 空中警察直昇機廣播 村里廣播系統 漁業電台廣播 (北部建置中) (視需要)

  34. 預警系統 有車輛來接

  35. 預警系統 • 核能一廠:4站 • 核能二廠:7站 • 核能三廠:6站

  36. 打開電視或收音機瞭解最新的狀況 如果您正在室內 ,請不要外出 電話掛上,以便隨時接聽緊急通知 關緊門、窗,減少室外空氣流到室內 掩蔽

  37. 暴露在外的食物和飲水不要食用。室內的飲水和食物,未受到污染,暴露在外的食物和飲水不要食用。室內的飲水和食物,未受到污染, 可以安心食用 如果您正在車上,請立刻關上車窗, 打開收音機收聽廣播,瞭解最新的情況 學校的學生,聽到事故的警報或廣播,要立即進入教室內,將門窗關閉,聽從老師指示 如果您人正在室外,請回到家裡或進入附近的鋼筋水泥建築物內 掩蔽

  38. 碘片 • 碘是一種微量元素,主要存在於海帶、海苔中而碘片則是碘化鉀之通稱,含有穩定碘。 • 功能 • 穩定碘可積存於人體甲狀腺部位,減少放射性碘的吸收。 • 發放範圍 • 緊急應變計畫區涵蓋之行政村里

  39. 碘片 • 發放數量 • 兩日份預先發予民眾保管。 • 兩日份集中保管,於事故發生時,視需要再發予民眾。 • 服用時機 • 為達到有效保護功能,碘片服用最恰當時機為放射性碘外釋之前至放射性碘外釋後 6小時內,超過 6小時其保護功能將遞減,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會適時透過電視、收音機、廣播系統指示民眾服用。

  40. 服用碘片 • 接獲服用碘片通知時,請您按照下列原則服用 • 碘片保存年限為10年 • 碘片存放於塑膠盒 • 碘片服用有關問題請洽衛生所 1 錠 錠 錠 成人每日一錠 孕婦及3-12歲兒童每日半錠 未滿3歲兒童1/4錠

  41. 疏散 當事故惡化,需要疏散民眾時,電台、 電視會播放疏散通知,廣播車也會在疏 散區域巡迴廣播,民眾依照指示執行疏 散行動

  42. 疏散前置作業 劑量評估 機組事故發展 民眾疏散決策 疏散執行 天氣狀況

  43. 疏散前置作業 民生物資 醫療 集結收容 廣播 通訊 載具

  44. 疏散集結點 告示牌 核能一廠:11 核能二廠:19 核能三廠: 9

  45. 疏散收容站

  46. 核子事故緊急醫療救護體系 • 衛生署已規劃建置三級制輻傷責任醫院 • 一級(事故發生地點之現場急救): • 核電廠內醫務室及衛生所 • 二級(事故鄰近醫院之緊急醫療): • 核一、二廠:馬偕淡水分院、基隆長庚醫院、署立基隆醫院、 北海岸金山醫院 • 核三廠:恆春基督教醫院、屏東基督教醫院、署立屏東醫院、 署立恆春旅遊醫院、安泰醫院、枋寮醫院、輔英醫院 • 三級(特殊設施醫院之後送診療): • 核一、二廠:台大醫院、馬偕醫院、林口長庚、台北榮總、三總 • 核三廠:高醫、高雄榮總、高雄長庚醫院

  47. 法9 輻射監測中心任務 • 實施人員、車輛及環境等之輻射偵測 • 研判事故程度與影響範圍、民眾輻射劑量評估及防護行動建議作業。 • 提供充分資訊及技術予各級災害應變中心。 • 其他由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示之事項

  48. 法10 支援中心任務 • 實施人員、車輛及重要道路等輻射污染之清除 • 協助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執行民眾防護行動 • 協助輻射監測中心進行輻射偵測 • 其他由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示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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