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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所得稅及節稅方案 2011.04.22

認識所得稅及節稅方案 2011.04.22. Agenda. 認識所得稅 及節稅方案 稅務新制 海外所得課稅 二代健保 多元理財產品介紹. 有沒有規劃,差很大. 案例一 英業達副董事長溫世仁先生於四年前突然猝逝,貴留下新台幣 120 億元以上的財產,其遺孀依照「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分走一半財產,當時溫世仁先生剩下 60 億元遺產,課以 50% 的遺產稅最高稅率,繳交約 30 億元的遺產稅。. 案例二 台灣首富蔡萬霖過世,其總資產高達 1,500 多億元,但因生前便已進行財務規劃,將財產移轉給妻子,納入遺產計稅僅剩 10 億多元,最後繳交遺產稅 5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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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所得稅及節稅方案 201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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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認識所得稅及節稅方案 2011.04.22

  2. Agenda • 認識所得稅及節稅方案 • 稅務新制 • 海外所得課稅 • 二代健保 • 多元理財產品介紹

  3. 有沒有規劃,差很大 • 案例一 • 英業達副董事長溫世仁先生於四年前突然猝逝,貴留下新台幣120億元以上的財產,其遺孀依照「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分走一半財產,當時溫世仁先生剩下60億元遺產,課以50%的遺產稅最高稅率,繳交約30億元的遺產稅。 • 案例二 • 台灣首富蔡萬霖過世,其總資產高達1,500多億元,但因生前便已進行財務規劃,將財產移轉給妻子,納入遺產計稅僅剩10億多元,最後繳交遺產稅5億元。 ~唯有提早進行有效規劃,才能把課稅風險降至最低~ 1/41

  4. 認識所得稅(1/3) • 台灣高球小天后曾雅妮5,800萬年薪? • 奧運選手朱木炎金牌奬金? • 美國IBM總部主管長期在台工作? 所得稅採屬地主義! 2/41

  5. 認識所得稅(3/3) • 什麼是屬地主義? • 所得稅法 第2條 • 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之所得,依本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 •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而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其應納稅額,分別就源扣繳。 1/41

  6. 認識所得稅(2/3) • 什麼是境內居住之個人? 所得稅法 第7條 一、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者。 二、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一百八十三天者。

  7. 所得稅法架構 所得總額 免稅額 扣除額 所得淨額 稅率 累進差額 應納稅額 3/41

  8. 所得種類 所得稅法§14 十大類所得 • 營利 • 執行業務 • 薪資 • 利息 • 租金權利金 • 自力耕作漁牧林礦 • 財產交易 • 競賽中獎 • 退職 • 其他 4/41

  9. 認識免稅額 每人82,000元 超過70歲:123,000元 納稅義務人 配偶 直系尊親屬 子女 兄弟姊妹 其他親屬 1.未滿20歲或 60歲以上 2.父母不得為 軍人或國中 以下教師 1.年滿60歲 2.無謀生能力 1.未滿20歲 2.在校就學 3.身心障礙 當年度所得未超過免稅額者 5/41

  10. 認識各類扣除額 標準扣除額 列舉扣除額 特別扣除額 1.捐贈 2.保險費 3.醫藥生育費 4.災害損失 5.購屋借款利息 6.房屋租金支出 1.財產交易損失 2.薪資所得 3.儲蓄投資 4.身心障礙 5.教育學費 單 身 有 配 偶 76,000 152,000 6/41

  11. 所得稅稅率表 註:99年所得級距之調整,100年申報時適用 7/41

  12. 所得總額 免稅額 扣除額 所得稅節稅方法 • 減少所得總額 • 增加免稅所得 • 增加免稅額 • 增加扣除額 8/41

  13. 減少所得總額 1/2 • 分散資產  →善用每年的贈與免稅額(220萬/人) • 成年子女獨立申報所得  →稅率低且另享有利息扣除額 • 有價證券信託 →贈與稅節稅規劃 27萬 27萬 27萬 9/41

  14. 減少所得總額 2/2 • 免稅資產-保險帳戶 免所得稅 免遺產稅 • 紅利給付 • 生存保險金 • 身故保險金 註:要保人≠受益人且身故保險金超過3000萬元時,計入受益人之最低稅負中課徵基本所得稅 10/41

  15. 增加免稅額 • 由稅率較高者申報扶養 • 有實際扶養之事實 • 配偶出境仍可申報 • 大陸地區之親屬 • 增產報國 12/41

  16. 增加免稅所得 • 退職所得定額免稅 A、一次領取=金額 ÷服務年資 B、分年領取    每年73.3萬內免稅 全額應稅 33.9萬 1/2免稅 16.9萬 全額免稅 註:99年之所得金額、100年申報時適用

  17. 增加扣除額 • 行善要為人所知  →索取合法捐贈憑證 • 投保足額保險 →享有保障又節稅 • 善用房貸利息節稅  →自用住宅以一屋為限 • 妥善保管醫療單據 13/41

  18. 股票扣抵稅率 • 可扣抵稅額比率 (A)+(B)=(D) 扣抵稅額比率(C)=(B/A)=20.48% 試算營利事業所得稅(B/D)=17% 11/41

  19. 範例說明(1/2) Q1 新婚夫妻當年度是否要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 Q2 房屋租金最高可以申報多少? Q3 購屋借款利息與房屋租金可以同時申報嗎? Q4 小房子換大房子 可以退稅嗎?

  20. 範例說明(2/2) Q5 小明與小美出生當年,免稅額如何申報? Q6 小美牙齒矯正可以申報醫藥支出嗎? Q7 小明念五專可以申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嗎? Q8 小美畢業後當年度開始工作,可以由父母親申報扶養嗎? Q9 利息所得已申報27萬免稅,房貸利息支出30萬可以全額申報嗎?

  21. 舉例試算 • 一家四口、雙薪、二子女就讀大學

  22. 所得稅申報方式(1/2) 境內居住者 Yes No 就源扣繳 就源扣繳 人工申報 結算申報 完稅 電子申報

  23. 所得稅申報方式(2/2) • 電子申報類型 • 繳稅方式

  24. 8大最常見報稅NG NG1:不清楚自己要不要申報 NG2:夫妻分開申報 NG3:錯誤申報扶養親屬 NG4:浮報扶養親屬 NG5:重複列報扶養親屬 NG6:漏報受扶養親屬所得 NG7:竊盜損失並非災害損失 NG8:將上市公司股利列入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15/41

  25. Agenda • 認識所得稅及節稅方案 • 稅務新制 • 海外所得課稅 • 二代健保 • 多元理財產品介紹

  26. 個人基本稅額 課稅對象:年所得總額600萬(免稅額)以上者  課稅計算基礎:年所得淨額加上六個稅基 1.保險給付:a 身故給付定額免稅每戶3000萬 b 生存給付要保人、受益人同一人時不列入 2.非現金捐贈 3.未上市上櫃興櫃股票的證券交易所得 4.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收益憑證的證券交易所得 5.海外所得及依港澳條例的免稅所得,超過100萬元以上 者計入 16/41

  27. 個人基本稅額課稅條件 • 適用範圍《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 (1)有戶籍 (2)無戶籍但一年內居留滿183天 • 免稅額 每年600萬 • 境外所得起徵點 全年未達100萬者免予計入,超過100萬者全數計入。 17/41

  28. 現有投資部位成本計算 可扣抵項目 →手續費、管理費等必要成本費用  →境外已繳稅額亦可以抵稅 損失需於當年度認列完畢 →僅能減除當年度之海外所得 境外所得及港澳所得 原始投資 成本 2009/12/31 淨值 以較高者認列 18/41

  29. 個人基本稅額計算方式 基本所得稅 = (綜合所得淨額 +最低稅負六項所得合計– 600萬) × 20% ★取較高者課稅★ 綜合所得稅 = 綜合所得淨額 × 累進稅率 -累進差額 19/41

  30. 個人境外所得課稅要件 1.境外所得 超過100萬元 2.綜合所得 加基本所得合計 超過600萬元 3.基本稅額 超過個人 綜合所得稅 20/41

  31. Agenda • 認識所得稅及節稅方案 • 稅務新制 • 海外所得課稅 • 二代健保 多元理財產品介紹

  32. 二代健保實施了嗎? 立法院已於100.1.4三讀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案,但二代健保的施行日期授權由行政院決定,目前還沒有實施。 1.投保金額×費率×負擔比率×(1+依附眷屬人數) 2.計費眷屬人數最多三口 一般保費 + 補充保費 1.各項補充保費之所得或收入金額×補充保費之費率(2%) 2.被保險人及眷屬各自依其其他所得計算補充保險費 21/41

  33. 新舊制比較 22/41

  34. 定存族、房東、喜歡買股票配股利股息之顧客 受影響族群 23/41

  35. 可轉存穩健配息的債券基金或儲蓄險,降低資金存放在定存所產生的利息收入。可轉存穩健配息的債券基金或儲蓄險,降低資金存放在定存所產生的利息收入。 因應方法 • 資本利得、海外所得、退職所得等未納入補充保險費收取的範圍。 • 目前保單所產生之紅利、生存還本金皆不納入課徵補充保費之範圍。 註:以上資料來源為中央健保局,但切確內容以依正式法規為主 24/41

  36. Agenda • 認識所得稅及節稅方案 • 稅務新制 • 海外所得課稅 • 二代健保 • 多元理財產品介紹

  37. Life Cycle 人生不同階段的理財需求與目的 財富規劃 財富移轉與分配 新階段 開始 出生 就學 長期照護 青年 人生各階段財富管理規劃重點 退休 壯年 子女養育 高所得 職涯規劃 財富管理 財富累積 30/41

  38. 共同基金 股票 ETF 壽險 醫療險 股市 債市 匯市 外匯產品 投資型保險 信託 組合式產品 存款 RP 多元的理財工具 31/41

  39. 保險扮演的五大功能 保 障 投 資 儲 蓄 保險的功能 退 休 稅 務 規 劃 32/41

  40. 年金、 儲蓄險 儲蓄險及 利率型商品 增額或 高額壽險 收入所得曲線 家庭經濟責任曲線 可支配收入曲線 不同人生階段選擇最適保障 儲蓄、 分紅或 醫療險 醫療或 投資型 保險 壯 年 期 生 子 育 女 單 身 貴 族 結 婚 子女成家 養老退休 傳承富貴 年齡(歲)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本行各分行皆設有保單健診系統,您可洽詢您的理財專員為您作保單健診服務 33/41

  41. 金多利增額終身壽險 《產品特色》 • 繳費期滿領回50%或80%圓夢金,資金運用更靈活 • 繳費期滿保額增加為150%,生活保障更安心 • 111歲領回150%祝壽保險金,有效保全資產 • 多重紅利分享,收益多更多 • 高水平的分紅百分比,充分展現保誠與保戶分享的誠意 • 具國際觀的投資策略及後盾,享有更前瞻性的獲利空間 • 進可攻、退可守的最佳投資方式,在穩健之中累積保障及資產 • 更靈活的稅務規劃 36/41

  42. 富貴長紅保險專案-分紅+保障 《產品特色》 • 繳費三年 • 僅需繳費三年,即可安心享有終身壽險保障 • 生存保險金 • 繳費期滿,年年領回「保險金額」5%生存保險金 • 紅利分享 • 自第二保單年度起,每保單年度末有機會參與紅利分享 • 祝壽保險金 • 保單有效期間內,保險年齡達111歲且於當年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者,將給付「祝壽保險金」,讓您喜上加喜 • 生命尊嚴 • 被保險人的生命經診斷不足六個月時,得申請給付「生命末期保險金」,讓您備受呵護 低利率時代的理財新選擇 37/41

  43. 限時投保優惠 優惠限定期間:即日起至2011/6/30止 38/41

  44. 注意事項 1.本保險為分紅保單,保單紅利部分非本保險單之保證給付項目,保誠人壽不保證其 給付金額 2.投保後解約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3.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 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4.稅法相關規定之改變可能會影響本險之投資報酬及給付金額 5.本保險經保誠人壽保險(股)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 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 讀保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 由保誠人壽保險(股)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6.本保險係由保誠人壽保險(股)公司提供,並依契約負保險責任 7.保誠人壽保留本商品承保與否之權利 8.本投影本片內容僅供參考,詳細內容請參閱保誠人壽保單條款 9.查閲保誠人壽保險(股)公司資訊公開說明文件請連結網址: http://www.pcalife.com.tw或洽詢客戶免費申訴服務專線0800-098-889,亦可至保誠 人壽總公司(地址:台北市松智路1號8樓,電話02-8786-9955)索取 10.消費者於購買本商品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如要詳細了解本商品之附加費 用或其他相關資訊,請洽玉山保險經紀人(股)公司或保誠人壽服務中心 (免付費電話 :0800-098-889)或網站(網址 http://www.pcalife.com.tw)以保障您的權益 39/41

  45. 敬請 指導 ~吾愛吾師 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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