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å°ç£çš„社å€ç™¼å±•與 社å€ç‡Ÿé€ . 社å€å·¥ä½œ. å°ç£ç¤¾å€ç™¼å±•工作 (民國五å七年 ~ ). å°ç£æŽ¨å‹•社å€ç™¼å±•最直接是å—è¯åˆåœ‹æŽ¨å‹•社å€ç™¼å±•的影響。 è¯åˆåœ‹æ–¼ 1955 年發表「經由社å€ç™¼å±•ç²è‡´ç¤¾æœƒé€²æ¥ã€çš„é‡è¦æ–‡ç» 主è¦ç‚ºå½Œè£œå‚³çµ±ç¤¾æœƒ ( 原殖民地國家 ) 與ç¾ä»£ç¤¾æœƒçš„é´»æºã€æé«˜é–‹ç™¼ä¸åœ‹å®¶ä¹‹ç”Ÿæ´»æ°´æº–ã€å€¡å°Žå¤§çœ¾åƒèˆ‡ç¤¾æœƒäº‹å‹™. ç¤¾å€æ”¿ç–æˆ–ç¶±è¦ ( ç¶±é ˜ ) 演變. 民國 54 年:民生主義ç¾éšŽæ®µç¤¾æœƒæ”¿ç– 民國 57 年:社å€ç™¼å±•å·¥ä½œç¶±è¦ æ°‘åœ‹ 72 年:社å€ç™¼å±•å·¥ä½œç¶±é ˜ 民國 80 年:社å€ç™¼å±•å·¥ä½œç¶±è¦ æ°‘åœ‹ 83 年:社會ç¦åˆ©æ”¿ç–ç¶±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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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社區發展與社區營造 社區工作
台灣社區發展工作 (民國五十七年~) 台灣推動社區發展最直接是受聯合國推動社區發展的影響。 • 聯合國於1955年發表「經由社區發展獲致社會進步」的重要文獻 • 主要為彌補傳統社會 (原殖民地國家) 與現代社會的鴻溝、提高開發中國家之生活水準、倡導大眾參與社會事務
社區政策或綱要(綱領)演變 • 民國54年:民生主義現階段社會政策 • 民國57年:社區發展工作綱要 • 民國72年:社區發展工作綱領 • 民國80年:社區發展工作綱要 • 民國83年:社會福利政策綱領 • 民國93年:修正社會福利政策綱領
社區工作方案與計畫之演變 • 民國57年:台灣省社區發展八年計畫 • 民國61年:台灣省社區發展十年計畫 • 民國70年:台灣省社區發展後續第一期五年計畫 • 民國75年:台灣省社區發展後續第二期五年計畫 • 民國81年:台灣省現階段社區發展工作實施方案 • 民國83年:社會福利政策綱領實施方案 • 民國85年:推動社會福利社區化實施要點 • 民國91年:挑戰2008-新故鄉社區營造 • 民國94年:健康社區六星計畫
社區發展的內容 • 內容:「基礎工程」,「生產福利」及「精神倫理」等三大建設 • 共輔導成立6,089個社區發展協會,現有社區活動中心計4,270所(94.6.30)
初期的社區發展工作 • 社區發展工作由社政單位主管 • 初期的工作內容主要是基層民生之建設工作,工作項目包含家戶衛生,廚房、廁所整建,社區道路排水溝之修築,曬谷場、堆肥場之設置等(這些都非社會福利與行政人員的職能專長所能駕馭)。 • 因此,社區發展工作在政府部門需要跨單位的支援及協調。
社區發展工作的轉向 • 57年的社區發展工作綱要,72年的社區發展工作綱領及80年的社區發展工作綱要,主要規範社區發展工作項目。 • 57年的工作綱要與72年工作綱領之間最大的差異:除了保持原有的公共與生產建設之外,增加了各種福利項目。 • 72年工作綱領與80年綱要的差異:將生產建設及大部份的公共建設刪除。
初期的社區組織-社區理事會 • 由社區戶長大會中互選出若干人組成理事。 • 總幹事由村里幹事兼任或另聘。 • 村里長為當然之理事。 (這樣的設計在實務上是至今基層社區組織紛擾不止的根源) • 民國八十年的社區發展工作綱要,將社區理事會改為社區發展協會,使其性質明確定位為人民團體。
社區發展的成果 • 硬體建設的增建,改善生活環境 • 社區居民活動的增進(媽媽教室、老人活動、民俗活動等) • 社區兒童照顧(農忙托兒所、社區托兒所) • 推展民主政治?照顧社會弱勢?
社區發展工作檢討 • 社區發展定位不明,缺乏法律規定 • 由上而下,政府官員代替居民決策,社區自主性太低 • 各部會指定項目太多、資源錯誤配置 • 硬體建設簡陋、維護不良,未有效利用 • 社區範圍太小,社區資源有限
社區總體營造的出現 (民國八十三年~) 「社區總體營造」的名詞,第一次正式出現於民國八十三年十月三日文建會在立法院的施政報告,文建會在上有總統的倡導,下有地方文史工作者深耕地方的波潮之下,開始省思重建逐漸流失的台灣本土文化。 希望透過對本土的認同,啟動社會重建的機制。因此,「社區總體營造」政策理念不只是在營造一個社區,實際上它是在營造一個新社會,營造一個新文化。
福利社區化的發展背景 • 受到社區總體營造的影響。 • 社區照顧已成為英美國家推動社會福利的主要方式,值得引進國內加以學習。 • 福利社區化符合華人社會重視安土重遷與家庭倫理的價值觀念。 • 社區發展工作重要性已大不如前,面臨必須改弦更張的地步,福利社區化可使社區工作找到新的著力點 。 • 內政部在85年5月訂頒「加強推展社區發展工作實施方案」,首要目標是「推動福利社區化」。
新故鄉社區營造 (民國九十一年~) 行政院在民國九十一年提出「挑戰二00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的十項計畫中,將「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列為第十項計畫。 計畫的主要項目包括活化社區營造組織、社區營造資源整合、原住民新部落運動、新客家運動及醫療照護服務社區化。
健康社區六星計畫 • 以「產業發展」、「社區治安」、「社福醫療」、「人文教育」、「環保生態」、「環境景觀」六大面向為主軸 • 每年輔導300- 500社區數投入六大面向,期望在10年內能夠輔導五千至1萬個健康社區。 • 94年的目標以強化「社區治安」及「社福醫療」等兩大面向,透過計畫創造在地就業機會,預計輔導500個成熟及新興示範社區。
「社區」定義的變革 • 指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內,就特定公共議題,並依一定程序確認,經由居民共識所認定之空間及社群範圍 • 打破以往用特定行政區域之劃定方式,並限定以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內為範圍
結論:社區政策的演變 • 社區發展→社區總體營造→新故鄉社區營造→健康社區六星計畫 • 主辦:社會司→文建會→各部會 • 執行:社區發展協會→文史工作室→社區營造團體
結論:社區政策演變 • 推動模式:由上而下→由下而上 • 工作內容:三大建設→文化、景觀→社區營造協定(建議、憲章、公約、計畫) • 法律基礎:行政命令(社區發展工作綱要) →法律(社區營造條例)
目前內政部社區發展工作的主要工作項目 • 新建(改建)社區活動中心 • 辦理精神倫理建設活動 • 辦理社區守望相助 • 推動社區志願服務 • 推動社會福利社區化 • 六星計畫:社區關懷照顧點、社區保母支持系統 • 社區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