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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屆北企 盃

第 23 屆北企 盃. 第一次領隊會議. 活動資訊 領隊會議 競賽相關規定 報名資訊 場地 資訊 生輔資 訊 聯絡 資訊 Q&A 臨時動 議. 幹部介紹. 總召集人. 中華企管 邱紹煒. 玄奘企管 陳筱婷. 行政部長 邱雅雯. 賽務部長 葉哲與. 生輔部長 林榆華. 人資部長 莊瑋昱. 公關部長 邱怡熒. 財務部長 吳璟瑜. 場 器 部長 游輝柏. 活動資訊. N B A 23th. 重要時程. ※ 活動日期: 103.12.20( 六 )~12.21( 日 ) ※ 報名期間: 【 第一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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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屆北企 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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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第23屆北企盃 第一次領隊會議

  2. 活動資訊 • 領隊會議 • 競賽相關規定 • 報名資訊 • 場地資訊 • 生輔資訊 • 聯絡資訊 • Q&A • 臨時動議

  3. 幹部介紹

  4. 總召集人 中華企管 邱紹煒 玄奘企管 陳筱婷

  5. 行政部長 邱雅雯 賽務部長 葉哲與 生輔部長 林榆華

  6. 人資部長 莊瑋昱 公關部長 邱怡熒 財務部長 吳璟瑜 場器部長 游輝柏

  7. 活動資訊

  8. N B A 23th 重要時程 ※活動日期:103.12.20(六)~12.21(日) ※報名期間: 【第一階段】 103.10.01(三)~103.10.17(五) 【第二階段】 103.10.20(一)~103.11.2(五)

  9. N B A 23th 大會標誌 • 代表意義: 把盃賽的核心球類圍繞成一圈,再一一的將它們串起成一個圓,象徵我們這次兩個學校合辦團結的精神,也代表第23屆北企盃可以圓滿。

  10. N B A 23th 競賽項目(暫定) • 男子籃球 • 女子籃球 • 團體羽球 • 羽球單項 • 壘球 • 男子排球 • 女子排球 • 團體桌球 • 桌球單項

  11. N B A 23th 第二次領隊會議 ※未參加領隊會議者是為默認領隊會議之一切決定,權益 受損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時間:103年11月30日 星期日 地點:中華大學 國際會議廳 討論事項: (1)第23屆北企盃報名狀況報告。 (2)盃賽賽程抽籤與公告雨備賽程。 (3)各校系代表確認各校系參賽相關資料。

  12. 競賽相關規定

  13. N B A 23th • 檢舉不符合資格選手 • 一、檢舉不符合選手,需填寫完成檢舉單並交至各場地總服務 • 台,並繳交2000元,保證金並於檢舉成功後退回。 • 三、檢舉成功之時效性及懲處方式歸納為下列三項: • 1.賽前提出檢舉: • 取消該球員參賽資格。並扣全額保證金,不退予報名費用, • 不予以遞補球員,球隊仍可繼續比賽。 • 2.比賽期間提出檢舉: • (1)不中止比賽,但比賽結果效力未定。

  14. N B A 23th • (2)檢舉成功,該場比賽該隊伍以棄權論。取消隊伍參賽資格, • 扣除全額保證金,不退予報名費用。 • 3.賽後30分鐘內提出檢舉: • 取消該隊伍參賽資格,該隊所有比賽場次皆以棄權論,扣除 • 全額保證金,不予以遞補名次與晉級資格,不退予報名費用。 • 五、球員抗議及時間應於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否則比賽結果不變。

  15. N B A 23th 籃球規則 • 比賽日期:104年12月20(六)、21日(日) • 比賽地點:中華大學(女籃) 交通大學(男籃)(暫定) • 參賽資格:登記註冊參加比賽以各校103學年度上學期註冊在學 • 的學生 • 報名人數: • 1.各校系男、女不限報名隊伍數,每隊可登錄領隊、教練各1人。 • 2.報名時可報名18名球員,比賽當天限登錄12名球員(每場可登 • 錄不同選手,但都必須是18位正式球員中的名單)。 • 3.體保生最多可報2位,但每場比賽只可檢錄1位。

  16. N B A 23th 籃球規則 • 比賽用球:女籃採用Molten6號球/男籃採用Molten7號球 • 裁判等級: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大專體總B級裁判員 • 比賽規則:一律採用FIBA最新國際籃球規則、中華民國籃球 • 協會最新審定之國際籃球規則以及本比賽特殊規定 • 比賽制度: • ***一般賽制: • 1.預賽採分組循環制,複賽採單淘汰制。 • 2.每組取分組第1(或第一和第二)晉級複賽,如遇同組戰績相同, • 則比較得失分之商數,商數較大者晉級複賽,若得失分商數 • 仍相同則以雙方之間的對戰紀錄判定,該場比分高者晉級。 • (如遇同組該循環有比賽場次棄權,則該場次不列入得失分比較)

  17. N B A 23th 籃球規則 • ***雨備賽制: • 預賽及複賽皆採用單淘汰制 • 若晴天賽制打到一半進雨備賽制,則賽程不變,但改打雨備 • 賽制(縮短為上下兩節),打不完的比賽順延至隔天。 • 比賽規定 • (3)一般賽制: • 1.比賽共四節,每節10分鐘,第1、2節及第3、4節中間休息1 • 分鐘,中場休息時間為2分鐘,暫停時間為 30 秒。 • 2.有24秒進攻時間限制,除前三節比賽時間少於24秒、第四節 • 和延長賽最後二分鐘停錶外,其餘時間皆不停錶

  18. N B A 23th 籃球規則 • 3.暫停時間為30秒,各球隊上半場共有2次暫停之機會,下半場 • 3次暫停,每次延長賽只有1次暫停機會。請求暫停請派人向 • 紀錄台請求暫停。 • 4.若該隊要請求換人,請向紀錄台請求。 • (4)雨備賽制 • 1.球賽分上、下半場,每半場10分鐘,中場休息2分鐘。 • 2.上半場比賽時間少於24秒、下半場及延長賽最後2分鐘停錶。 • 3.暫停時間30秒,各球隊上半場可請求1次暫停,下半場2次, • 每次延長賽只有1次暫停機會。上半場未使用暫停次數無法 • 累計至下半場,請教練或隊長向記錄台請求暫停。

  19. N B A 23th 籃球規則 • (5)延長賽 • 1.延長賽時間為5分鐘 • 2.延長賽仍平手之處理: • 所有比賽除四強決賽外,採以一次為限,如未分勝負,雙 • 方挑選5名球員輪流進行罰球,最後進球數高者獲勝。如果 • 雙方兩隊進球數相同,則進行第二輪罰球,第二輪雙方兩 • 隊自行決定球員順序進行罰球,一對一罰球,先進球方獲 • 勝。分數登記為延長賽結束後獲勝隊伍加一分勝出。 • 3.進入四強時,採無限制延長次數,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20. N B A 23th 排球規則 • 比賽日期:103年12月20(六)、21日(日) • 比賽地點:交通大學 (暫定) • 參賽資格:登記註冊參加比賽以各校103學年度上學期註冊在學 • 的學生 • 報名人數: • 1.各校系男、女不限報名隊伍數,每隊可登錄領隊、教練各1人。 • 2.報名時可報名18名球員(含自由球員和隊長),比賽當天限登錄 • 12名球員(每場可登錄不同選手,但都必須是18位正式球員中 • 的名單)。 • 3.體保生最多可報2位,但每場比賽只可檢錄1位。

  21. N B A 23th 排球規則 • 比賽用球:室外採用Mikasa MVR-290膠球/室內為MikasaMVR-300皮球 • 裁判等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大專體總C級裁判員 • 比賽規則: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審定之2013-2016國際排球規則 • 比賽制度: • ***一般賽制: • 1.預賽採分組循環制,複賽採單淘汰制。 • 2.比賽每場採落地得分,3局2勝制 • 3.比賽每局採25分制,決勝局15分(第三局) • 4.每組取分組第1(或第一和第二)晉級複賽,如遇同組戰績相同, • 則比較得失分之商數,商數較大者晉級複賽,若得失分商數仍 • 相同則以雙方之間的對戰紀錄判定,該場比分高者晉級。

  22. N B A 23th 排球規則 • 5.預賽前兩局如雙方24分平手(DEUCE),以30分為上限,決 • 勝局(第三局)如雙方14分平手,以20分為上限;複賽則皆 • 以先贏兩分者獲勝,比分無上限。 • ***雨備賽制: • 1.預賽採單敗淘汰制 • 2.每場採落地得分,一局30分決勝制,16分換場 • 3.預賽雙方如29分平手(DEUCE),以35分為上限 • 4.複賽沿用一般賽制之規定 • (2)檢錄 • 3.球員資格請自行舉證,並於比賽結束前提出,賽後不受理

  23. N B A 23th 排球規則 • (4)預賽由主審和複審兼任線審,複賽後雙方場地各有一名線審 • (由大會指派),若線審和判決和主審不同則以主審為主 • (6)每局可請求暫停兩次,每一次各30秒

  24. N B A 23th 羽球規則 • 比賽日期:103年12月20(六)、21日(日) • 比賽地點:中華大學 • 參賽資格:登記註冊參加比賽以各校103學年度上學期註冊在學 • 的學生 • 報名人數: • 1.各校系不限報名隊伍數,每隊可登錄領隊、教練各1人。 • 2.報名時可報名15名球員(含隊長),比賽當天限登錄12名球員 • (每場可登錄不同選手,但都必須是15位正式球員中的名單)。 • 3.體保生最多可報2位,但每場比賽只可檢錄1位。

  25. N B A 23th 羽球規則 • 比賽用球:勝利綠標比賽級比賽球 • 裁判等級: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大專體總B級裁判員 • 比賽規則:本比賽採中華民國羽球協會最新審定之國際羽球規則 • 比賽制度: • ***一般賽制: • 1.預賽採分組循環制,複賽採單淘汰制。 • 2.每場球賽採五點制(依序為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 • 每場比賽每位選手限打一點不得兼點 • (若要改打點順序,可由雙方同意簽名並進行比賽)

  26. N B A 23th 羽球規則 • 3.每點比賽採落地得分制,每點一局21分,11分換場, • 一局定勝負。如有20平分的情況,則獲勝一方須連得兩分 • 才算獲勝;如雙方打成29比29則率先取得30分的隊伍獲勝。 • 4.(總得分/總失分),商數較大者晉級複賽,若得失分商數仍 • 相同則以雙方之間的對戰紀錄判定,該場比分高者晉級。 • (如遇同組該循環有比賽場次棄權,則該場次不列入得失分 • 及得失局比較) • 比賽規定: • (3)初賽及十六強複賽每點比賽可喊一次暫停,時間為1分鐘; • 八強複賽每點比賽可喊二次暫停,時間為1分鐘,暫停必須 • 由持有發球權之一方向裁判提出。

  27. N B A 23th 羽球規則 • (4)比賽時雙方場地各有一名線審(由大會指派)。若線審與主 • 審判決不同時以主審為準。 • (6)初賽及十六強每場比賽先得3點之球隊勝出,但仍須完成剩 • 餘點數之比賽. 八強複賽後(含八強賽事)每場比賽先得3 • 點之球隊勝出,並結束該場比賽。

  28. N B A 23th 桌球規則 • 比賽日期:103年12月20(六)、21日(日) • 比賽地點:中華大學 • 參賽資格:登記註冊參加比賽以各校103學年度上學期註冊在學 • 的學生 • 報名人數: • 1.各校系不限報名隊伍數,每隊可登錄領隊、教練各1人。 • 2.報名時可報名12名球員(含隊長),比賽當天限登錄10名球員 • (每場可登錄不同選手,但都必須是12位正式球員中的名單)。 • 3.體保生最多可報2位,但每場比賽只可檢錄1位。

  29. N B A 23th 桌球規則 • 比賽用球:Nittaku Premium 40(白球) • 裁判等級: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大專體總C級以上裁判員 • 比賽規則:本比賽採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最新審定之國際桌球規則 • 比賽制度: • ***一般賽制: • 1.比賽預賽採分組循環制,複賽採單敗淘汰制。 • 2.每場球賽採五點制(依序為男單、男雙、女單、混雙、男單) • 3.每點採五戰三勝制,每局11分,先勝三局為勝,該點比賽不 • 再進行,預賽、複賽皆需賽完五點。(若要改打點順序,可 • 由雙方同意簽名並進行比賽)

  30. N B A 23th 桌球規則 • 4.每組取分組第1(或第一和第二)晉級複賽,如遇同組戰績相同, • 則比較得失分之商數(總得分/總失分),商數較大者晉級複賽, • 若得失分商數仍相同則以雙方之間的對戰紀錄判定,該場比 • 分高者晉級。(如遇同組該循環有比賽場次棄權,則該場次不 • 列入得失分及得失局比較) • 比賽規定: • (3)比賽開始時雙方猜球決定球權,每人發2球後交換發球權, • 若比數10:10時,每人輪流發1球,比賽進行至比數相差2分 • 才分勝負。若打至第五局,任何一方得分至5分時,雙方交換 • 場地,雙打賽時接發球員亦同時交換。

  31. N B A 23th 桌球規則 • (4)球員一律不得兼點,發現兼點者,全隊一律取消資格,並不 • 得再參與本屆盃賽。 • (5)在人數不足的情況下,得以棄點。若在人數足夠的情況下棄 • 點,該場比賽即以棄權論(5:0)。 • (6)參賽球員必須穿著顏色統一運動球衣,但禁止以白色為主 • 的上衣。 • (7)暫停:暫停次數為每場一次,每次一分鐘,由場上選手或 • 隊長提出。

  32. N B A 23th 壘球規則 • 比賽日期:103年12月20(六)、21日(日) • 比賽地點:頭前溪棒球場(暫定) • 參賽資格:登記註冊參加比賽以各校103學年度上學期註冊在學 • 的學生 • 報名人數: • 1.各校系不限報名隊伍數,每隊可登錄領隊、教練各1人。 • 2.報名時可報名24名球員(含女生可以上場),比賽當天限登錄20 • 名球員(每場可登錄不同選手,但都必須是20位正式球員中的 • 名單)。 • 3.體保生最多可報2位,但每場比賽只可檢錄1位。

  33. N B A 23th 壘球規則 • 比賽用球:華櫻SBR-500 • 裁判等級:中華民國慢壘協會,大專體總C級以上裁判員 • 比賽規則:本比賽採中華民國慢壘協會最新審定之國際壘球規則比賽制度: • ***一般賽制: • 1.比賽預賽採分組循環制,複賽採單敗淘汰制。 • 2.每場球賽採7局制,若比賽進行60分鐘尚未打完7局,則宣佈 • 當局(滿一局)打完比賽結束,裁判與大會紀錄於50分鐘時會 • 給予提醒。 • 3.比賽採積分制。一場比賽分配兩分,勝隊得兩分、負隊及棄 • 權得零分。平手時兩隊各得一分。

  34. N B A 23th 壘球規則 • (5)在比賽開始前15分鐘檢錄時,雙方須將球棒統一放到檢錄處, • 經由裁判與對手檢查,若無有問題的球棒即可以進行比賽, • 但若裁判判定該球棒不得出賽,選手將不得用該棒進行比賽 • 且不得異議,且對手對球棒有所問題,必須先提出告知裁判, • 並由裁判判定是否為禁棒。若裁判與對手在驗棒後,均無提 • 出問題,即放置在檢錄台上,一旦開賽,雙方只能使用檢錄 • 台上之球棒,且雙方將不能再對棒子有任何異議。球棒掉漆 • 以致無法辨識是否為禁棒者,不得用以參加比賽。 • (8)比賽採七局制滿四局相差十分(含)以上,滿五局相差七分 • (含)以上,則提前結束比賽(該局之下半局未賽完或三出局 • 前已達此標準,亦為提前結束比賽)。

  35. N B A 23th 壘球規則 • (12)跑壘過程中,刻意將頭盔撥掉或站在壘上未經裁判暫停同意 • 取下頭盔者將被該判跑壘員出局。但跑壘過程中自然脫落則 • 不在此限,故意與否由裁判認定之,不得異議 • (15)採三好四壞球制,承球數由一好一壞開始,及三人出局攻守 • 交替制。三好球為三振,擊出界外球算好球,如第三個好球 • 為界外球則視為出局。四壞球打者保送一壘,無觸身球的判 • 定。 • (17)如因人數不足10人時,允許9人開賽,但採第10人出局,如 • 人數不足9人且超過 開賽10分鐘,並裁定對方7:0獲勝。

  36. N B A 23th 保證金規定 ※算法: 每一球類每隊報名費$3500+保證金$2000=$5500/隊 *非企聯會當屆之會眾需再繳交$3500非會眾之費用 團體賽每隊伍$2,000;個人賽每人$200。

  37. N B A 23th 選手報到、檢錄 首場賽前40分鐘報到,賽前20分鐘檢錄。 首場賽前30分鐘未報到扣保證金$500 賽前10分鐘未檢錄扣保證金$500 賽前5分鐘未檢錄:扣保證金$1,000。 賽後5分鐘無法出賽(未檢錄完畢、未達出賽人數),扣該隊伍全額保證金。 選手證遺失請至總服務台補發,補發工本費$50。

  38. N B A 23th 檢舉資格不符選手 ※大會有權審核備檢舉成功之隊伍下屆北企盃參賽權利。 填寫檢舉單,繳交保證金$2,000,申訴成功退還。 檢舉成功之懲處方式: (1)賽前:扣全額保證金,取消隊伍參賽資格。 (2)賽中:1.比賽不停,但比賽結果效力未定。 2.該場比賽該隊以棄權論,取消參      賽資格,扣全額保證金。 (3)賽後:取消參賽資格,扣全額保證金。

  39. 報名資訊

  40. N B A 23th 參賽資格(1/3) • 一、登記註冊為103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在學之學生,包含夜間部(教育部頒布正式學制者)為限,其中不包含借讀生、旁聽生與選讀生。 • 二、學分先修班(生)、博士班(生)、在職專班(生)與老師不具有本屆北企盃參賽資格。 • 三、聯隊規定:1.學生低於150人。 2.同校、同院之企管相關科系。

  41. N B A 23th 參賽資格(2/3) • 體保生規定: (一)曾參加大專校院運動成績優良學生甄審、甄試、單獨招生及轉學(插班)考試加分等「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規定之入學管道並經榜示或遞補錄取者定義為專項體保生。 (二)每項體育競賽可報名兩位體保生,並請於註記欄註明。每場比賽只能檢錄一名體保生 (三)非比賽項目專項體保生,不為第二點敘述所限。

  42. N B A 23th 參賽資格(3/3) (二)符合下列資格亦視同體保生 1.以體育專長入學(含單獨招生入學者)之球員。 2.現(曾)為大專聯賽甲一級、特優組與公開組球員。 3.現(曾)入選為亞青國家隊(培訓隊)、國家代表隊 (培訓隊)之球員。 4.轉學生於首次入學以體育專長入學之球員。 5.現(曾)擔任社會甲級公開組球員與職業球員。 6.體保生、體資生與曾經具有國手資格參賽選手 皆等同於體保生。

  43. N B A 23th 注意事項(1/2) 所有報名資料請皆以電腦繕打,手寫者若無法辨識,本會概不負責。 如有退補件狀況,請於各校負責人於三日內補齊相關資料。 郵寄報名一切以郵戳為憑。

  44. N B A 23th 注意事項(2/2) • 請各校注意報名時間,如超過期限報名者,將扣予該隊保證金新台幣500元整,第二階段報名逾期超過三日者,本會將不受理報名,團體賽扣全額保證金,退還七成報名費;個人賽扣全額保證金,退還五成報名費。

  45. N B A 23th 第一階段報名(1/3) • 請各校於103年10月17日前,至北企盃官網下載第一階段報名資料,填寫並寄至活動官方信箱(nbacup23@gmail.com),並於主旨處註明:校系+系所名稱+北企盃第一階段報名資料。 • 請各校在寄出第一階段報名資料後,於三天內進行匯款。

  46. N B A 23th 第一階段報名(2/3) • 完成匯款動作之校系,請以簡訊告知第23屆北企盃財務部長吳璟瑜(0981-695296)已寄出校系資料並已完成匯款。 • 簡訊告知後,請於官方網站下載匯款資料表,填寫後並寄至 第23屆北企盃官方信箱(nbacup23@gmail.com)

  47. N B A 23th 第一階段報名(3/3) • 完成上述報名事項後,本會將於報名資料審核後於103年10月20日在第23屆北企盃官方網站 之校系隊伍報名狀況頁面上公告。 • 若看到活動官網之校系隊伍報名狀況頁面上顯示該校系名稱後,即完成第一階 段活動報名。

  48. N B A 23th 第二階段報名(1/3) • 於103年11月02日前,於北企盃官網下載第二階段報名資料,並以電腦繕打表格內容。 • 內容填寫完畢後,請列印輸出一份,將檔案壓縮後寄至第23屆北企盃 活動官方信箱(nbacup23th@gmail.com),主旨請註明:校系+系所全名+ 北企 盃第二階段報名資料。

  49. N B A 23th 第二階段報名(2/3) • A4書面檔請於照片與單據黏貼完成後,請於103年11月02日前郵寄限時掛號至:300新竹市香山區玄奘路48號/ 玄奘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系學會 第23屆北企盃籌備團隊收。 • 主辦單位 將會於收到各校郵寄書面資料後以電話通知各校系聯絡人。如超過郵寄天數 五天仍未收到主辦單位電話,請來電詢問詳細狀況。

  50. N B A 23th 第二階段報名(3/3) • 收到電子檔與書面檔後,經審核無誤,本會將於第23屆北企盃官方網站之校系隊伍報名狀況頁面上公告;如內容有誤,本會將會由專人與各校系聯絡人聯絡,並請於三日內補齊相關資料。 • 看到活動官網之校系隊伍報名狀況頁面上顯示該校系名稱後,即完成所有 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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