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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偷窃、勤奋工作. 以弗所书 Eph. 4 : 28. 弃偷窃、勤奋工作 (以弗所书 4 : 28 ) (合)从 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 劳力 ,亲手做 正经事 ,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 (吕)偷窃的别再偷窃了;宁可 劳苦 、亲手作 正经事 ,好有富余、可分给缺乏的人。 (新)偷窃的,不要再偷,却要 作工 ,亲手作 正当的事 ,使自己可以把所得到的,分给缺乏的人。 (现)从前偷窃的,不可再偷窃;要靠双手 诚实工作 才能够帮助贫穷的人。. 弃偷窃、勤奋工作 (以弗所书 4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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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偷窃、勤奋工作 以弗所书 Eph. 4:28
弃偷窃、勤奋工作(以弗所书 4:28) (合)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做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 (吕)偷窃的别再偷窃了;宁可劳苦、亲手作正经事,好有富余、可分给缺乏的人。 (新)偷窃的,不要再偷,却要作工,亲手作正当的事,使自己可以把所得到的,分给缺乏的人。 (现)从前偷窃的,不可再偷窃;要靠双手诚实工作才能够帮助贫穷的人。
弃偷窃、勤奋工作(以弗所书 4:28) (合)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做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 不要再偷窃 要勤奋工作 原因是我们就可有余,可以与他人分享
应用范围 • 偷取别人的金钱财物 • 滥用政府的福利 • 利用别人的好心占便宜 • 走私漏税 • 盗用版权 • 挪用公款,把单位的财物拿回家使用 • 抄袭别人的文章和剽窃别人的观点而不加注明 • 雇主克扣工资、剥削员工 • 员工马虎偷懒、拿钱不办事 • 神的百姓抢夺神的供物、因为他们不把当纳的十分之一献上(玛拉基书)
弃偷窃、勤奋工作 • 1,不要再偷窃 • 社会背景:公元一世纪小亚细亚西部社会 • 贫苦人中偷窃的现象普遍 • 奴隶 • 低层的季节劳工 • 做买卖的小商贩
弃偷窃、勤奋工作 • 1,不要再偷窃 • “偷窃”:小偷小摸 • “劳力”:辛苦的劳力工作,汗流浃背的 • 苦力劳动。 • 缺乏不是占别人便宜的理由 • 偷窃是自私地占用别人的劳动成果,无论是出于什么理由都是不对的
弃偷窃、勤奋工作 2,总要劳力,亲手做正经事 “劳力”:辛苦的劳力工作,汗流浃背的 苦力劳动。 “正经事”:对人有益处、有用处的事情
保罗的榜样 • 25岁左右蒙召到外邦人中传福音 • 宣教、植堂的先锋 • 传道时以织帐篷养活自己和同工 • 给信徒作榜样:自力更生的同时勤奋作主工
“6弟兄姊妹们,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命令你们:要远离所有游手好闲、不遵守我们教导的信徒。7你们自己知道得很清楚,应该怎样效法我们。我们跟你们在一起的时候,并不偷懒,8也没有白吃别人的饭,倒是辛苦劳碌,日夜做工,为的是不要连累你们。9我们这样做,不是说我们无权要求生活上的供给,而是要你们学习我们的榜样。10我们在你们那里的时候说过: ‘不做工的人不得吃饭。’11我们说这话,是因为听见你们当中有人过着游手好闲的生活,整天什么事都不做,专管别人的闲事。12这样的人,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警告他们,命令他们,要安静下来,亲手做工来维持生活。”(帖后3:6-12,现代中文版本 )
33我从来没有贪图任何人的金银或衣服。34你们自己知道,我用我这双手工作,来供给我和同工们的需要。35我在各种事上给你们留下榜样,告诉你们应该这样勤劳工作来帮助软弱的人。要记得主耶稣亲自说过的话: ‘施比受更为有福。’”(使20:33-35,现代中文版本)
弃偷窃、勤奋工作 3,就可有余,分给缺少的人 “缺少的人”:有需要的人 从自私地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转变为慷慨 地与别人分享自己的劳动成果!
弃偷窃、勤奋工作 • 3,就可有余,分给缺少的人 • 界线在哪里?帮人要帮到什么地步? • 需要和欲望是不同的 • 帮助人的目标是他们最终可以自力更生 • 在爱人的热心上求智慧
弃偷窃、勤奋工作 基督徒的工作观 1)不要想着占别人的便宜 2)勤奋的工作态度 3)做正当的工作 4)慷慨地与有需要的人分享,施比受更为有福
从圣经到生活 努力工作;不要为打工而羞耻;学习慷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