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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的基本原理. 主講者 : 陳俊銘 中西醫師. 前言. 中醫學的理論體系,即是受到中國古代的哲學思想 — 陰陽五行學說 的深刻影響。 它是以整體觀念為其理論體系的主導思想,以臟腑經絡的生理、病理為其理論體系的基礎,以辨證論治為其診療特點的醫學理論體系。 中醫學理論體系形成的年代,無從查考。從 我國現存的最早一部醫學文獻 --《 黃帝內經 》 的內容來分析,當在 《 黃帝內經 》 成書以前,就有了中醫學理論體系的雛型。. 前言. 《 黃帝內經 》 成書的年代,一般認為從春秋戰國開始,可能至漢代才完成。所以,此書非出自一人之手,是眾多醫學家的論著幾經修纂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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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的基本原理 主講者: 陳俊銘 中西醫師
前言 • 中醫學的理論體系,即是受到中國古代的哲學思想—陰陽五行學說的深刻影響。 • 它是以整體觀念為其理論體系的主導思想,以臟腑經絡的生理、病理為其理論體系的基礎,以辨證論治為其診療特點的醫學理論體系。 • 中醫學理論體系形成的年代,無從查考。從我國現存的最早一部醫學文獻--《黃帝內經》的內容來分析,當在《黃帝內經》成書以前,就有了中醫學理論體系的雛型。
前言 • 《黃帝內經》成書的年代,一般認為從春秋戰國開始,可能至漢代才完成。所以,此書非出自一人之手,是眾多醫學家的論著幾經修纂而成。 • 《黃帝內經》由《素問》和《靈樞》兩部分所組成。 • 內容包括陰陽五行、五運六氣、攝生、藏象、病機、診法、辨證、治則治法以及針灸、湯液治療等。
前言 • 《難經》是一部與《黃帝內經》相媲美的古典醫籍,成書於漢之前,為秦越人所著。 • 其內容也較豐富,包括生理、病理、診斷和治療各個方面,補充了《黃帝內經》的不足,對《黃帝內經》中某些疑難問題進行討論和闡釋。 • 因此認為,《內》、《難》二經已為中醫學的獨特理論體系奠定了基礎。
陰陽五行學說 • 陰陽學說和五行學說的起源甚早,在西周時期已比較盛行。其早期的資料被保存在《周易》、《左傳》、《國語》、《尚書》等古典文獻中。
陰陽學說 • 陰陽學說,是以陰和陽的相對屬性及其消長變化來認識自然、解釋自然現象、探求自然規律的一種宇宙觀和方法論。 • 凡是具有劇烈運動著的、外向的、上升的、溫熱的、明亮的事物,屬於陽; • 相對靜止的、內守的、下降的、寒冷的、晦暗的事物,屬於陰。
陰陽學說 • 日光的向背而言,以向日為陽,背日為陰。 • 《穀梁傳》說的“水北為陽,山南為陽”等等。 • 由於山南向陽,山北背陽;向陽則熱,背陽則寒,這就形成了以南北、寒熱分陰陽。
陰陽學說 • 以後逐漸引申其義, • 天地、日月、晝夜、寒暑、水火、雌雄等相反的自然現象; • 上下、左右、內外、南北、東西等相反方位的空間; • 動靜、進退、升降、出入等相反的運動狀態; • 剛強和柔順等相反的性質, 均可以陰陽來確定其各自屬性。 由於陰和陽的相對特性概念的確立,古代思想家就以陰陽的概念來認識自然、解釋自然現象和探求自然規律。
陰陽學說 • 陰和陽兩種相反勢力的相互作用,是宇宙形成和產生萬物的根源。 • 天地未判之前,先有渾沌清虛之氣 • 氣有清濁,分為陰陽,判為天地,這也即是《周易‧繫辭》所說的“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陰陽學說 • “太極”,又稱“太一”,即是渾沌清虛之氣; • “兩儀”,即陰陽,亦即天地、乾坤; • “四象”,即是四時,或四方; • “八卦”,是以陰(--)爻和陽(一)爻組成三個爻為一卦的 八種不同排列組合,象徵著 地、山、水、風、雷、火、澤、天八種自然現象, 取名為坤、艮、坎、巽、震、離、兌、乾八卦。
陰陽學說 • 明確地指出了以天地分陰陽,有了天地的運行,也就是有了陰和陽兩類相反勢力的相互作用,然後有四時的變化和各種自然現象。 • 所以《周易‧卦序》說:“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 • 《黃帝內經》更進一步發揚這種觀點,認為“夫陰陽四時者,萬物之根本也”。
陰陽的基本概念 • 如以空間位置分陰陽:則上為陽,下為陰;左為陽,右為陰;內為陰、外為陽;東、南為陽,西、北為陰。 • 以時間、季節分陰陽,則晝為陽,夜為陰;春、夏為陽,秋、冬為陰。 • 以事物的性質分陰陽,則寒為陰,熱為陽;剛為陽,柔為陰;輕清為陽,重濁為陰。 • 以事物的運動態勢分陰陽,則動為陽,靜為陰;數疾為陽,遲緩為陰;上升、外出為陽,下降、內入為陰;進為陽,退為陰。以同一範疇、同一層次的相對事物分陰陽,如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水為陰,火為陽;雌性為陰…..。
陰陽的基本概念 •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以水火為陰陽的徵兆是具有深意的。 • 由於火具有炎熱、乾燥、升發、蒸騰、運動等特點,比較集中地反映了陽的特性; • 水具有寒冷、濕潤、沉降、凝聚、寧靜等特點,比較集中地反映陰的特性。 • 以水火為陰陽之徵兆,是為了強調寒熱、潤燥、動靜、升降等是區別陰陽特定屬性的主要標誌。
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㈠陰陽的對立制約 ㈠陰陽的對立制約 • 陰陽的對立,實際上即是指陰的屬性相反,相互對立如寒與熱、動與靜、燥與濕等等的相互對立。 • 陰陽的制約,是指屬性相反的陰陽,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不是靜止著的,而是在不斷地運動變化著的。 • 由於陰和陽的屬性相反,因而其運動變化的一個規律就是相互制約、相互排斥。在正常情況下,陰陽的對立制約,是維持陰陽之間相對平衡的一個重要因素。
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㈠陰陽的對立制約 • 春夏之所以溫熱,是因為春夏陽氣上升抑制了秋冬的寒涼之氣;秋冬之所以寒冷,是因為秋冬陰氣上升抑制了春夏的溫熱之氣,這也就是陰陽對立制約的結果。 • 人體的陰陽是相互對立制約著的,維持著相對的平衡。 • 白晝是陽氣盛,陰氣弱;由於陽主動、陰主靜,動的力量較強,制約了靜,故人顯得精神振奮。 • 黑夜是陰氣盛,陽氣弱;由於靜的力量較強,制約了動,故人顯得精神困倦。從白晝與黑夜相比,陰陽之是不平衡的,而從整個晝夜來看,還是趨於相對平衡的。
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㈠陰陽的對立制約 • 《素問‧至真要大論》說的“寒者熱之,熱者寒之”和《類經附翼‧醫易義》說的“動極者鎮之以靜,陰亢者勝之以陽“等等,都是陰陽制約為其理論依據的治療大法
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㈡陰陽的互根互用 ㈡陰陽的互根互用 • 陰陽互根,是指陰陽之門不僅是屬性相反、相互對立,而且又是互為其根、相互依存在一個統一體中;陰陽互用,是指陰陽之間不僅是相互制約,而且又是相互為用的。 • 陰陽互根的理論實際上是從屬於陰陽的相對屬性。正因為是相對的,所以也就為為是不可分離的。
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㈡陰陽的互根互用 • 從自然現象看:沒有天,就無所謂地,沒有地,也無所謂天;沒有晝,就無所謂夜,沒有夜,就無所謂晝;沒有熱,也無所謂寒,沒有寒,也無所謂熱。 • 從方位上看:沒有上,就無所謂下,沒有下也就無所謂上;沒有左,無所謂右,沒有右也就無所謂左;沒有南,就無所謂北,沒有北也就無所謂南。
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㈡陰陽的互根互用 • 就人體的生理活動而言: 興奮和抑制是相互對制約著的兩類生理活動,但又是相互依存互根、相互為用的。沒有興奮,也無所謂的抑制;沒有抑制,也就無所謂興奮;興奮是抑制的前提,抑制又是興奮的前提。 • 只有很好的興奮過程,才能有充分的抑制過程;有了充分的抑制,才能得到很好的興奮。 • 人體的各種生理活動,雖然多種多樣,但都離不開興奮和抑制的兩種既對立制約而又互根互用的功能活動。
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㈡陰陽的互根互用 • 總之,陰陽學說認為,陰和陽必須互根在一個共同體中進行相互制約和相互為用的活動,才能促使“生化不息”的運動變化。如果陰和陽的任何一方消亡,就意味著運動的止息,事物的消亡。所以《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陽生陰長,陽殺陰藏”。前者是說明陰陽的相互為用;後者是說明陰陽的相互分離而事物消亡。
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㈢陰陽的消長平衡 ㈢陰陽的消長平衡 • 陰陽的消長平衡,是指陰陽在不斷消長運動中維持著相對的平衡狀態。 • 《周易‧豐》“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陰陽消長(消息)包含著陰或陽本身的消長和陰陽之間的互為消長兩個方面。
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㈢陰陽的消長平衡 • 陰陽消長平衡,即是在陰或陽本身和陰陽之間盛衰變化運動中維持著相對平衡。其消長運動的基本形式大體上有四種情況: 一、是陰或陽一方的自身消長。 二、是指陰陽互為消長,即陽長則陰消,陰消則陽長。 三、是指陰陽之間的消長以互長為主的運動狀態, 即《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的“陽生陰長”。 四、是指陰陽之間消長以互消為主的運動狀態, 即《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的:“陽殺陰藏” 。
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㈣陰陽的相互轉化 ㈣陰陽的相互轉化 • 陰陽的轉化,即是指陰陽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陰可以轉化為陽,陽可以轉化為陰。 • “重陽必陰,重陰必陽”和“重寒則熱,重熱則寒”,並以“物之生從於化,物之極由乎變來闡釋陰陽轉化和機理。 • 陰陽轉化是說明事物運動變化中的 “物極必反”規律。
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㈣陰陽的相互轉化 • 從自然現象的晝夜、寒暑的更易中可以明顯地見到“物極必反”規律;從機體的新陳代謝中也反映了這個規律。 • 如邪熱壅肺的病人,表現為高熱,面紅,咳嗽,氣粗,煩渴,脈數有力等,屬於實熱的陽證。在熱極的情況下,又可大量耗傷人體正氣,而突然出現面色蒼白,四肢厥冷,精神萎靡,脈微欲絕等一派虛寒的陰證,即是由陽證轉化為陰證。 • 又如傷風感冒初起,常見惡寒,鼻塞,咳嗽不爽,鼻流清涕等風寒外束的寒證;但由於疾病的發展,可出現壯熱、煩渴、咳嗽痰黃等熱證,這種寒邪化熱的現象,即是由陰證轉化為陽證。 所以說,陰陽轉化,不僅可用以說明生理現象,也可用以闡釋病機的轉化。
陰陽學說在中醫學中的應用 • ㈠說明人體的組織結構 一、是依據解剖的大體部位,上為陽,下為陰; 體表為陽,體內為陰;軀幹為陰,四肢為 陽;背屬陽,腹屬陰 二、是依據生理活動的相對屬性,五臟屬陰, 六腑屬陽。
陰陽學說在中醫學中的應用 ㈡說明人體的生理功能 • 以人體的功能活動與組織結構等物質基礎相對而言,前者屬陽,後者屬陰,人體的生理活動是以物質為基礎的,沒有臟腑、氣血、經絡等物質基礎,就無以產生人體的生理活動。
陰陽學說在中醫學中的應用 ㈢說明人體的病理變化 • 陰陽的消長平衡是維持正常生理平衡的基礎;陰陽的消長失調形成陰陽的偏勝偏衰,又是發生疾病的內在基礎。
陰陽學說在中醫學中的應用 ㈣用於疾病的診斷 • 由於疾病的發生發展變化的根本基礎在於機體的陰陽失調, 1.分析色澤、聲音、症狀、脈象的陰陽屬性:辨別色澤的陰陽,則黃赤屬陽,青白黑屬陰;色澤鮮明屬陽,晦暗屬陰;辨別聲音的陰陽,則語聲高亢宏亮而多言者屬陽,語聲低微無力而少言沉靜者屬陰。呼吸有力而聲高氣粗者屬陽,呼吸微弱而聲低氣怯者屬陰。辨別症狀的陰陽,多依據其症狀的寒熱、潤燥、動靜來區別其陰陽屬性。如以惡寒屬陰,惡熱屬陽;口潤不渴屬陰,口乾而渴屬陽;躁動不安屬陽,踡臥靜默屬陰等等 2.辨別證候的陰陽屬性:證候的辨別,一般認為是以陰、陽、表、裡、寒、熱、虛、實八綱為辨證的總綱,八綱之中又以陰陽作為統率表裡、寒熱、虛實之總綱,以表、實、熱屬陽;裡、虛、寒屬陰。
陰陽學說在中醫學中的應用 ㈤用於疾病的防治 1. 指導養生防病:陰陽學說認為人體的陰陽變化與自然界時陰陽變化相應,必須協調一致,以延年益壽。 攝生防病的根本措施在於“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從其根,故與萬物浮沉於生長之門。逆其根,則伐其本矣。 故四時陰陽者,萬物之終始也,死生之本也。逆之則災害生,從之則苛疾不起,是謂得“道”(《素問‧四氣調神大論》)。
陰陽學說在中醫學中的應用 ㈤用於疾病的防治 2.用於疾病的治療:其基本點,是謹察疾病的陰陽失調狀況,用藥物、針灸等方法調整其陰陽的偏勝偏衰,以恢復正常的陰陽消長平衡。 ⑴確定治療原則: ⑵分析藥物性能的陰陽屬性:<接下頁介紹>
陰陽學說在中醫學中的應用 ㈤用於疾病的防治 • ⑵分析藥物性能的陰陽屬性:藥性,主要寒、熱、溫、涼四種藥性,又稱“四氣”。其中寒涼屬陰(涼次於寒),溫熱屬陽(溫次於熱)。五味,就是辛、甘、酸、苦、鹹五種味。其中辛、甘、淡者屬陽;味酸、苦、鹹者屬陰。升降浮沉,是指藥物的作用方向。升是上升,浮為上浮,升浮之藥,其性多具有上升發散的特點,符合於陽的屬性,故屬陽;降是下降,沉即下沉,沉降之藥,其性多具有內收、泄下、重鎮的特點,符合於陰的屬性,故屬陰。
五行學說<簡介> • 五行,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的運行。 • 五行學說的基本觀點,是認為宇宙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物質所構成的,宇宙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物質的“相雜”和“相和”而化生的。因此認為,宇宙間一切事物都可以用五行的特性進行推演、繹絡和歸類。五行之間的“相生”和“相剋”規律是宇宙間各種事物普遍聯繫的基本法則。
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一)五行的特性 1.木的特性: 《尚書˙洪範》說的“木曰曲直”,為木的特性。“曲”,即彎曲;“直”,即不彎曲。“曲直”的特性,是從樹木的生長形態特徵,枝幹曲直而來。以後從樹木的向上生長,向四周擴展,枝疏葉茂等現象,進一步抽象,引申為生長、升發、條達、舒暢等特性。
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一)五行的特性 2.火的特性: 《尚書˙洪範》說的“火曰炎上”,為火的特性。“炎”,是指火光向上、焚燒、極熱。可見“炎上”的特性,來自在物質燃燒時出現的火光、熱氣向上蒸騰的現象。因而將溫熱、向上升騰作為火的抽象特性。
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一)五行的特性 3. 土的特性: 《尚書˙洪範》說的“土爰稼穡”,為木的特性。“爰”,通“曰”; “稼”,即種植穀物;“穡”,即收穫穀物。稼穡,實際上是指人類種植和收穫穀物的農事活動。所以,將土的特性引申為承載萬物、化生萬物,為萬物之母、萬物所歸,故有“土載四行(木、火、金、水)”之稱。
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一)五行的特性 4.金的特性: 《尚書˙洪範》所說的“金曰從革”,為金的特性。“從”,即順從;“革”,即變更、改革。金的“從革”特性,來自對金屬物質可以順從人意,進行銷爍、鑄造成器。所以,將金的抽象特性引申為變革、肅殺、下降、潔淨等。
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一)五行的特性 5. 水的特性: 《尚書˙洪範》所說的“水曰潤下”,為水的特性。“潤”,即潮濕、滋潤、濡潤。“潤下”的特性,是指水就下以滋潤萬物。如《周易參同契》說:“水流不炎上,火動不潤下”。引申為滋潤、下流、閉藏、寒冷等抽象特性。
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 (二)五行屬性對於事物的演繹和分類 <事物屬性的五行歸類表>
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三)五行之間的“相生”、“相剋”和“制化”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三)五行之間的“相生”、“相剋”和“制化” • 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不是孤立和靜止不變的,而是存在著有序的“相生”和“相剋”的不斷變化,而且在其“相生”和“相剋”之間的關係上認為,必須有制,才能達到生化不息的動態平衡。
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三)五行之間的“相生” • “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依次遞相資生、助長和促進的關係。 • 五行之間的遞相資生次序,從木開始,依次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依次遞相資生,循環不息。 • 同時,也用以說明人體臟腑組織之間的依次遞相資生的關係。如: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肝生筋、筋生心”;“心生血、血生脾”;“脾生肉、肉生肺”;“肺生皮毛、皮毛生腎”;“腎生骨髓、髓生肝”。 《素問˙玉機真臟論》說:“五臟皆受氣於其所生”。“肝受氣於心”; “心受氣於脾”; “脾受氣於肺”; “肺受氣於腎”; “腎受氣於肝”。
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三)五行之間的“相剋” • “相剋”是指在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依次遞相剋制、制約的關係。 • 五行之間的遞相剋制,來自對木、火、土、金、水的樸素的直觀認識。如《素問˙寶命全形論》中就有“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滅、土得木而達、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絕”的記載。 • 五行之間的遞相剋制,以木為始,依次是:木剋土、土剋水、水剋火、火剋金、金剋木。 • 《內經》中用以闡釋五臟生理功能之間的遞相制約。如《素問˙五臟生成論》說:“心之合脈也,其榮色也,其主腎也;肺之合皮也,其榮毛也,其主心也;肝之合筋也,其榮爪也,其主肺也;脾之合肉也,其榮唇也,其主肝也;腎之合骨也,其榮髮也,其主脾也。”
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三)五行之間的“制化” • “制化”出自《素問˙六微旨大論》中的“亢則害,承乃制。制則生化,外列盛衰;害則敗亂,生化大病”。 • 《內經》所謂的“亢害承制”,是突出地闡釋了五行之間的“相剋”,在維持五行之間協調平衡,促進事物正常生化中的積極作用。 • 五行中某一行旺盛之時,必然承之以“相制”,才能防止“亢而危害”,維持事物的生化不息。所以張介賓在《類經》中說:“盛極有制,則無亢害。無亢害,則生化出乎自然”。 • “亢害承制”中強調“制”的作用,是基於對“亢則害”,“害則敗亂,生化大病”的認識。如《素問˙氣交變大論》說:“歲木太過,風氣流行,脾土受邪”;“歲火太過,炎暑流行,肺金受邪”;“歲土太過,雨濕流行,腎水受邪”;“歲金太過,,燥氣流行,肝木受邪”;“歲水太過,寒氣流行,邪害心火”。這即是說明五行之中任何一行有生無制,必將亢而為害。同時也說明五行之間的遞相剋制,是正常的自然現象。 • 綜上所述,五行之間的“相生”和“相剋”,是闡釋五行之間的聯結作用;五行之間的“制化”,是從總體上闡釋了“相剋”在協調平衡五行之間關係中的重要作用。
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四)五行之間的“相乘”、“相侮”和“勝復”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四)五行之間的“相乘”、“相侮”和“勝復” • “相乘”:是指木、火、土、金、水中的任何一行對其所勝的一行進行以強凌弱或乘虛侵襲,出現了超過正常限度的“相剋”現象,又不能自行調節,破壞了五行之間協調平衡。 • 五行之間的“相乘”,可有木、火、土、金、水中任何一行的“太過”和“不及”兩個方面的原因。
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四)五行之間的“相乘” • 太過所致的“相乘” 是指木、火、土、金、水中任何一行本身的過於亢盛,對其所勝的一行進行超過了正常限度的“相剋”,而被剋一行的本身,雖然並無不足,仍在正常水平,但由於受到了超過正常限度的剋制,難以承受而顯得相對不足 EX:以木過於亢盛為例,由於木盛,對土施加超過正常限量的“相剋”,土本無不足,但也難以承受超過正常限量的“相剋”,土的力量就顯得相對不足。這種“相乘”現象,稱作“木乘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