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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 作者 : 彭恩羚. 生平. 家庭. 婚姻 岳飛一生結婚兩次,第一次在 18 歲結婚,妻子劉氏,婚後 1 年,生了岳雲;婚後 8 年,生了岳雷 。 後來因為岳飛在外當兵,家庭貧困,家鄉湯陰縣被金國佔據,劉氏最終撇下了兩名兒子改嫁。岳飛第二次結婚是在 26 至 27 歲時,妻子李娃,為岳飛生了岳霖、岳震和岳霆。 1179 年, 75 歲的李娃在江州病逝 。 子 岳雲 ,岳飛長子 。 岳 雷,岳飛次子 。 岳 霖,岳飛三子 。 岳 震,岳飛四子 。 岳 霆,岳飛五子 。 女 岳 安 娘 岳 銀瓶一說其本名為岳孝 娥 孫 岳 甫,岳雲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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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 作者:彭恩羚
家庭 • 婚姻 • 岳飛一生結婚兩次,第一次在18歲結婚,妻子劉氏,婚後1年,生了岳雲;婚後8年,生了岳雷。 • 後來因為岳飛在外當兵,家庭貧困,家鄉湯陰縣被金國佔據,劉氏最終撇下了兩名兒子改嫁。岳飛第二次結婚是在26至27歲時,妻子李娃,為岳飛生了岳霖、岳震和岳霆。1179年,75歲的李娃在江州病逝。 • 子 • 岳雲,岳飛長子。 • 岳雷,岳飛次子。 • 岳霖,岳飛三子。 • 岳震,岳飛四子。 • 岳霆,岳飛五子。 • 女 • 岳安娘 • 岳銀瓶一說其本名為岳孝娥 • 孫 • 岳甫,岳雲之子。 • 岳申,岳雲之子。 • 岳珂,岳霖之子。
遇害 • 岳飛在收到十二道金牌班師回朝之際,道「十年之力,廢於一旦」。岳飛回到京城之後,向高宗請辭。高宗當時沒有答應他的辭呈。次年(紹興11年)四月,拜樞密副使(從一品)。 • 但是這次,岳飛請求拿回兵權,未允。八月辭職。 • 之後岳飛父子被丞相秦檜以謀反罪名予以逮捕審訊,由於找不到證據而無審訊結果,最終岳飛被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韓世忠當面質問秦檜,秦檜含糊其詞「其事體莫須有(可能會有)」;也有學者,如李敖等認為「莫須有」的意思是「難道沒有嗎?」),於紹興十一年農曆十二月廿九(1142年1月27日)除夕之夜,在杭州大理寺風波亭被賜死。 • 岳雲及張憲則在紹興十一年冬十一月二十七日遭到處斬。 • 至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宋孝宗即位,準備北伐,便下詔平反岳飛,「以禮改葬,訪求其後,特與錄用」。淳熙六年(1179年)諡武穆,宋寧宗嘉泰四年(1204年)追封鄂王,改諡忠武。岳飛葬在西湖棲霞嶺,即杭州西湖畔「宋岳鄂王墓」,並立廟祀於湖北武昌,額名忠烈,修宋史列誌傳記。
大家對岳飛評價 • 《宋史》評價 • 南宋劉松年所作的「中興四將」圖(劉光世、韓世忠、張俊、岳飛全身立像)。岳飛為左起第二個。 • 善以少擊衆。欲有所舉,盡召諸統制與謀,謀定而後戰,故有勝無敗。猝遇敵不動,故敵為之語曰:「撼山易,撼岳家軍難。」張俊嘗問用兵之術,曰:「仁、智、信、勇、嚴,闕一不可。」 • 調軍食,必蹙額曰:「東南民力,耗敝極矣。」荊湖平,募民營田,又為屯田,歲省漕運之半。帝手書曹操、諸葛亮、羊祜三事賜之。飛跋其後,獨指操為姦賊而鄙之,尤檜所惡也。 • 西漢而下,若韓、彭、絳、灌之為將,代不乏人,求其文武全器、仁智幷施如宋岳飛者,一代豈多見哉。史稱關雲長通《左氏春秋》學,然未嘗見其文章。飛北伐,軍至汴梁之朱仙鎮,有詔班師,飛自為表答詔,忠義之言,流出肺腑,真有諸葛孔明之風,而卒死於秦檜之手。蓋飛與檜勢不兩立,使飛得志,則金讎可復,宋恥可雪;檜得志,則飛有死而已。 • 昔劉宋殺檀道濟,道濟下獄,嗔目曰:「自壞汝萬里長城!」高宗忍自棄其中原,故忍殺飛,嗚呼寃哉!嗚呼寃哉!
金人評價 • 岳飛於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儒略歷1142年1月27日)被殺,南宋使節馬上於紹興十二年(1142年)正月帶着正式照函從岳飛被殺的臨安(今杭州)去金國囚禁宋欽宗和高宗生母韋太后的五國城(今黑龍江哈爾濱市依蘭縣依蘭鎮五國城村)接人。紹興十二年(1142年)夏四月丁卯(5月1日),韋太后啟程回宋。「皇太后偕梓宮發五國城,金遣完顏宗賢、劉祹護送梓宮,高居安護送皇太后。」 • 同年八月,韋太后和劉祹到達臨安。劉祹問南宋官員:「岳飛以何罪而死?」南宋接伴官回答:「意欲謀叛,為部將所告,以此抵誅。」劉祹嘲諷道:「江南忠臣善用兵者,止有岳飛,所至紀律甚嚴,秋毫無所犯。(劉邦)所謂『項籍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所以為我擒』。如(岳)飛者,無亦江南之范增乎?!」 • 開禧二年(金泰和六年,儒略歷1206年),金章宗寫詔書招降吳曦時說:「且卿自視翼贊之功孰與岳飛?飛之威名戰功,暴於南北,一旦見忌,遂被叄夷之誅,可不畏哉!」(且你自己評價一下自身能否比得上岳飛?岳飛這樣的威名戰功,南宋北金之人全都知曉;結果有朝一日被宋廷猜忌,就被殺且連累親族,難道這還不可怕麼!)金國皇帝於此直接承認岳飛的戰力和威名。 • 金國女真將領最畏服岳飛,平日往往不直呼其名,而稱其為「岳爺爺」。他們得知岳飛死訊,個個喝酒相慶。被扣押在金國的宋使洪皓,目睹此情此景,給南宋朝廷的密信中寫道:『金人所畏服者惟飛,至以父呼之,諸酋聞其死,酌酒相賀。』
明代評價 • 岳飛像,載於《晩笑堂竹莊畫傳》 • 明太祖認為神靈至上、不能加封,明初至景泰年間均承祖制並未加封過任何一位神祇,故將岳飛入祀歷代帝王廟配宋太祖享。明神宗加封三界靖魔大帝忠孝廟法天尊岳聖帝君。
清人評價 • 康熙帝也曾欽賜給岳飛23世裔孫、刑部掌印岳鎮九伴朝鑾駕和蟒服。 • 乾隆帝多次造訪杭州岳飛祠墓,並且親自撰寫《岳武穆論》,還題對聯一副:「兩言臣則師千古,百戰兵威震一時」。
現代評價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認定岳飛為民族英雄。2002年,教育部也對網絡上流傳岳飛不再是民族英雄的說法進行了澄清,稱岳飛在中國歷史上歷來被認為是民族英雄,從20世紀50年代後期以來,在中小學的歷史教學大綱和教材中,對岳飛的評價都是一貫的,不存在重新定義岳飛是否是「民族英雄」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