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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6. 政 府. 16-1 政府 職能與角色. 16-2 市場失靈與政府對策. 16-3 公共財. 16-4 政府的財政收入與支出. 16-5 政府的經濟政策. 16-6 政府的經濟參與 - 公營事業. 16-7 代理問題與公共選擇問題. 政府的組成. 政府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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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6 政 府
16-1政府職能與角色 16-2 市場失靈與政府對策 16-3公共財 16-4 政府的財政收入與支出 16-5政府的經濟政策 16-6 政府的經濟參與-公營事業 16-7代理問題與公共選擇問題
政府的功能 美國著名政治學者梅利(Charles E. Merriam)在其「系統政治學」(Systematic Politics, 1945)一書中,揭示國家有安全、秩序、正義、自由與福利等五大功能,而這些功能必須依賴政府來推進並促使其實現,因此,政府所扮演的角色,正是上述五大功能的具體展現。
三.維持經濟穩定,促進充分就業 1.擴張性財政政策 (expansionary fiscal policy) 當經濟出現衰退現象,產生不景氣現象時,此時消費與投資需要不足,失業增加,產出水準下降,國民所得降低,政府可以「增加支出、降低稅收」的方式 ,透過乘數效果來擴張總產出,提升國民所得。
1.擴張性財政政策 (expansionary fiscal policy)
三.維持經濟穩定,促進充分就業 2.緊縮性財政政策 (contractionary fiscal policy) 當經濟過度繁榮,景氣過熱,物價上漲壓力增加時,政府可以「減少支出、增加稅收」的方式,降低社會上總需要,以期抑制通貨膨脹,穩定經濟。
2.緊縮性財政政策 (contractionary fiscal policy)
16-2 市場失靈與政府對策 市場失靈(market failure) 經濟學始祖亞當斯密(Adam Smith)強調自由放任,認為管理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 除了少數如國防、教育、法律以外的事項,應該交由市場自由運作,由價格機能(一隻看不見的手)決定市場供需與價格,使資源配置達到最高效率。
然而,價格機能並非完美無缺的,當市場上價格機能充分運作仍無法達到經濟效率時,稱為「市場失靈」,其原因主要有「自然獨占」、「外部性」、「公共財」與「資訊不對稱」等。 都是在缺乏市場或市場無法正常運作下所產生的,此時政府即應介入干預 ,以彌補價格機能的不足,並追求經濟社會的公平、穩定與成長。
自然獨占是因其產業 的生產特性所造成, 其特點在於初期投入 的固定成本比例很高 而變動成本相對 比例較少,產生「規 模經濟」的現象,長 期下之單位成本隨著產量增加而逐漸減少,即長期平均成本 呈現遞減現象,如圖所示。 自然獨占LAC遞減
16-2 市場失靈與政府對策 • 自行經營自然獨占產業 • 如:自來水、電力 • 自然獨占 • 正的—外部利益—補貼 • 負的—外部成本—課稅 • 外 部 性 • 公 共 財 • 由政府來生產或提供 • 資訊不對稱 • 法令規定、檢驗或特許
自然獨占(natural monopoly) 有些產業由於投資的固定成本很高,成本最低的廠商可藉價格競爭的方式,利用低價將其他高成本廠商淘汰逐出市場,此種現象即為「自然獨占」,一般公用事業,例如電力、自來水公司等屬之。
1.公營企業的意義與存在目的 ☆公營企業的意義: 政府獨資經營者。 政府與人民合資經營,政府資本超過50%者。 ☆公營企業之存在,主要目的在於: 增加財政收入; 消除市場失靈、維持社會安定; 促進經濟發展; 保障國家安全。
2. 公營企業的困境 由上述可知,公營企業扮演了政策任務者、事業營利者及社會穩定者多重角色,但仍有其面臨之困境, 如以下問題: (1).法令規章管制嚴密 (2).政策性任務影響績效 (3).缺乏市場競爭 (4).管理自主權不足 公營企業有其面臨的困境
外部性(externality) ☆「外部性」指經濟行為過程中 ,產生不歸當事人享受的利益或不必自行負擔的成本。 ☆其中不歸當事人享受的利益,稱為「外部利益」(external benefit) ☆當事人不必自行負擔的成本,稱為「外部成本」。
外部性的產生 1.主要原因在缺乏市場供外部效果的承受者與製造者進行交易。 2.市場上只能反映私人的利益與成本,只能由私人利益與成本決定產量,無法確保整體社會的利益最大,造成「市場失靈」。 3.由政府出面處理,將更有效率。
16-4 政府的財政收入與支出 1.財政盈餘=財政收入>財政支出 2.財政收支平衡=財政收入=財政支出 3.財政赤字=財政收入<財政支出
16-4-1 政府的財政收入 一.租稅收入 1.原則: (1)受益原則:汽車牌照稅 (2)量能原則:財富較多者,課徵較多的稅 財富較少者,課徵較少的稅 2.種類: (1)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 (2)財產稅:房屋稅/土地稅/使用牌照稅 遺產稅/贈與稅 (3)消費稅:營業稅/關稅/娛樂稅/菸酒稅 (4)流通稅:契稅/期貨交易稅/印花稅等
16-4-1 政府的財政收入 二.規費收入: 1.使用者付費的概念 2.指人民因享受政府所提供的特定服務所支付的代價 三.公有財產收入: 出租或出售動產或不動產的收入 四.公營事業收入:(政府的商業收入) 台電/中油/台糖/台水等公營事業的盈餘 五.發行公債收入: 公債收入是一種舉債收入,政府須償還投資人本息,因此,公債收入不是政府的實質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