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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趨勢分析

Chapter 1. 專利趨勢分析. 了解美國近年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結果 介紹美國專利種類與近年申請趨勢及各國近年在美國申請專利趨勢 認識台灣近年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結果 介紹台灣近年專利申請與發證趨勢及近年專利舉發/讓與/授權狀況 探討中國近年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結果. 隨著世界技術競爭的日益激烈,各國企業紛紛展開專利戰略研究。 專利趨勢分析,即對專利文件中大量的 專利資訊 進行檢索、分析與組合,並利用統計學方法和技巧使這些資訊轉化為具有總覽全域及預測功能的競爭情報。 專利趨勢分析不僅是企業爭奪專利的前提,更能在企業發展其技術策略、評估競爭對手中提供有用的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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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趨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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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Chapter 1 專利趨勢分析 • 了解美國近年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結果 • 介紹美國專利種類與近年申請趨勢及各國近年在美國申請專利趨勢 • 認識台灣近年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結果 • 介紹台灣近年專利申請與發證趨勢及近年專利舉發/讓與/授權狀況 • 探討中國近年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結果

  2. 隨著世界技術競爭的日益激烈,各國企業紛紛展開專利戰略研究。隨著世界技術競爭的日益激烈,各國企業紛紛展開專利戰略研究。 • 專利趨勢分析,即對專利文件中大量的專利資訊進行檢索、分析與組合,並利用統計學方法和技巧使這些資訊轉化為具有總覽全域及預測功能的競爭情報。 • 專利趨勢分析不僅是企業爭奪專利的前提,更能在企業發展其技術策略、評估競爭對手中提供有用的情報。

  3. 1.1美國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 1/11 • 美國專利分為三大類:Utility patent(發明專利)、Design patent(設計/設計專利)及Plant patent(植物專利)。 • 發明專利是指發明、發現或改良任何新穎而實用的製法、製品物之組合,均可獲准專利。 • 設計/設計專利是指任何人為製品創作的任何新穎、原創及裝飾性設計,均可被准予設計專利。 • 植物專利是指核准給發明或發現以無性生殖方式複製的任何特別而新穎之植物品種,包括栽培的變種、突變種、雜種和新發現的幼苗。

  4. 美國專利的種類與近年申請量

  5. 1.1美國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 3/11 • 美國為全球具有高度國際競爭力之國家,許多國家皆會於美國提出專利申請,而專利申請數量之多寡可視為該國技術能力之指標。 • 從2000年到2009年申請件數較多之國家的成長率,中國大陸 (China) 為1367%最高。 • 其次南韓 (Korea, South) 以320%位居成長率第二名,我國台灣 (Taiwan) 的106%取得第三名。

  6. TOP 4 TOP 2 TOP 3 TOP 5 TOP 1 各國近年在美國申請專利件數

  7. Patent Dashboard •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推出一個新功能Data Visualization Center-Patent Dashboard。 • 例如:USPTO審查委員人數、積案量、申請案第一次收到官方審查意見通知書(OA)的時間。 • 早在2009年8月David J. Kappos上任USPTO局長時,他的第一個目標即是縮短專利申請案審查時間。 • 根據David J. Kappos表示儀表板的功能在2010年9月7日發布,之後每個月的10日左右,USPTO都會更新儀表板上的統計數據。

  8. 1.1美國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 6/11 • 申請案收到第一次審查結果 (First Office Action Pendency, FOAP) 的平均時間由2011年4月份的25.9個月持續增加至7月份的27.8個月。 • 術語“Pendency”指的是專利申請案等待決定的狀態。 圖 1.6 申請至第一次審查通知平均月數(FOAP)

  9. 1.1美國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 7/11 • 2011年7月統計資料顯示每個申請案從申請日到領證或是放棄的最終決定(Disposal) 平均需花33.5個月,和4月的平均33.8個月比較少了0.3個月,所花的時間有越來越少之趨勢。 • 專利申請積案量(Patent application backlog)包括新發明 (Utility)、新植物 (Plant) 與重新領證(Reissue) 的UPR件數。 • 積案量卻逐漸遞減,從4月的706,778件、5月的703,175件到6月的695,086件,可看出USPTO的效率逐漸提升中。

  10. 1.1美國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 8/11 • 申請美國專利過程中,經常會收到審查委員之審查意見(Office Action, OA),一般而言,快的話大約三年內會有美國專利局的審查意見書。 • 意見內容大部分有兩類:核駁(Rejection) 或核准通知(Allowance)。 • 若是收到核駁通知,則必須提出申復答辯書(Response),反駁審查委員之意見,進而說服審查委員應准予專利權。

  11. 1.1美國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 9/11 • 申請人可在收到「最終核駁」後六個月內提出請求繼續審查(Request for Continued Examination, RCE) 申請並繳交特定的費用,使申請案可獲得持續審查的程序。 • RCE的好處是對於申請人在繼續審查中所加入的請求項,即使超過20項,美國專利局也不多收費用。 • 因此,請求繼續審查 (RCE) 申請量每年不斷地增加,在2011年7月美國RCE數量高達65,334件。

  12. 1.1美國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 10/11 • Actions Per Disposal (APD) 為准駁一申請案前所發出的審查意見通知書數量。 • 在2008年實審階段每個案件的平均OA數為2.91件。 • 在2008年之後數量已經逐漸下降,目前2011年半年平均2.49件。

  13. 1.1美國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 11/11 • 發明 (U)、植物(P)及重新領證(R)專利之UPR核准率資訊對申請人來說是相當重要的。 • 在2011年7月其核准率為47%,這與2010年7月的核准率44.7%相比,大約成長了2個百分點。 圖 1.11 發明、植物及重新領證之核准率

  14. 1.2台灣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 1/15 • 我國專利申請數量逐年成長,自民國94年起新申請專利件數為79,442件,至民國99年新申請數量為80,494件。 • 專利向智財局(TIPO)提出申請後,若審查委員並沒有發現到新申請之發明專利有任何違反法定要件(新穎性、進步性、產業利用性)時,即會發出專利核准通知。

  15. 1.2台灣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 2/15 • 在專利申請並發證後,專利權人可以對專利行使專利舉發、專利讓與以及專利授權。 • 透過專利舉發可使已核准的專利權消滅,實務上專利舉發可用於專利訴訟之防禦策略。 • 專利讓與,係指專利權人將其專利權全部移轉讓與他人,原權利人即喪失其權利,而由受讓人取得專利權人的地位。

  16. 1.2台灣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 3/15 • 專利授權,是指專利權人將專利授權他人實施,而授權內容可包括製造、販賣、進口、使用或者是其中的部分,視個別的契約內容而定。 • 授權條件必需包含專利授權範圍、授權區域、授權期限、權利金收取方式、以及回饋條款等約定。 • 由於專利權人仍保有原本之權利,所以授權基本上是讓被授權人處於一個可以使用專利內容而不被專利權人起訴的地位。

  17. 1.2台灣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 4/15 • 專利舉發已經成為專利侵權訴訟中被告最常用的防衛手段。 • 在97年之後,專利舉發成立件數多於不成立件數,表示舉發人成功運用舉發程序,對於已經授權的專利請求撤銷權利。 圖 1.14 專利舉發案件數統計表

  18. 1.2台灣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 5/15 • 國際上根據1954年關於國際發明專利分類歐洲協定的規定,編制了第一版的國際專利分類(International Patent Classification, IPC)。 • 分類表分為八個部,部是分類表的最上位階層,每一個部由A到H中的一個大寫字母標示。

  19. 1.2台灣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 6/15 • 每一個部可再細分成許多的主類,主類為分類表的第二層階層。 • 每一個主類包括一個或多個次類,次類是分類表的第三層階層。 • 每一個次類細分成許多個目,也可以是次目(即與分類表主目階層相依的更後階層)。 • 次目明確地限定技術主題的領域,該主題是在主目範圍之內,並對檢索目的是有幫助。

  20. 1.2台灣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 7/15 • 一個完整的分類號由代表部、主類、次類、主目或次目的類號組合而成。 圖 1.5 IPC之五階層結構

  21. 1.2台灣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 8/15 • 在檢索專利文件或判斷特定技術領域的發展狀態時,可以充分利用專利分類系統當作尋找專利文獻的導引。 • 我國近3年發明新申請及公告發證分類件數如下頁表1.3所示。

  22. 表 1.3 發明新申請及公告發證分類件數 發明新申請及公告發證分類件數

  23. 我國專利種類 • 我國在專利申請上可以分為發明、新型與新式樣,其意涵與條件皆不相同。 • 發明專利必須具有新穎性,且必須是前所未有的技術上創作,故不是具有「新」的要件就可以稱為發明。 • 但是並非只有解決問題的手段,及其手段所發生之技術效果均為創新時,才可以成為發明。 • 以舊手段解決新問題,或以新手段解決舊問題,亦屬發明。

  24. 新穎性 (Novelty) • 申請前已見於刊物或已公開使用,他人可能仿傚者。 • 若因研究實驗而發表的發明,在發表之日起六個月內,仍具有新穎性(優惠期)。 • 已有相同的發明,核准專利在前者。 • 已向外國政府申請專利逾一年者。 • 經陳列於政府或政府認可的展覽會,於開會之日起逾六個月尚未申請專利者。

  25. 1.2台灣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 12/15 • 發明必須非為同一,有相同的發明核准在先者,稱為「喪失新穎性」,不得申請專利。 • 二人以上有相同的發明,於各別申請時應就最先申請者准予專利。 • 發明是否相同,純屬技術的判斷,其判斷應以發明所具有的技術作用及技術效果是否相同為準,而實施的手段是否相同,亦應予以顧及。

  26. 1.2台灣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 13/15 • 對於物品之形狀、構造或裝置,首先創作合於實用之新型者,得依專利法申請「新型專利」。 • 新型的創作,僅須合於實用,即可受到專利法的保護,不必像發明須有工業上的價值。 • 對於物品的形狀、花紋、色彩,首先創作,適於美感的新式樣者,得依專利法申請「設計專利」。 • 近似的設計屬於同一人者,為聯合設計,不受此限制,即法律允許其得為聯合設計申請專利。

  27. 1.2台灣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 14/15 • 我國在99年專利申請案中,發明專利有22,905件、新型專利有24,917件及設計專利有4,285件,共計52,107件。 • 除我國以外,其他國家在我國新申請之專利數量主要以日本及美國為主,各約佔14.24%及10.18%。 • 我國新申請案在發明與新型的比例上是差不多的,但其他國家在我國主要申請以發明為主。

  28. 我國與其他國家之專利申請類型

  29. 1.3中國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 1/6 • 中國有效專利主要呈現特點為有效專利實現快速增長。 • 專利市場化水準不高,有效發明專利維持時間超過5年的有46.7%,國外維持時間超過5年的有83.5%。 • 高新技術領域多處劣勢,如影像技術領域,國外擁有的發明專利數量是中國國內的3.1倍,發動機領域為2.7倍。 • 企業核心創新能力不強,2010年企業有效專利中,發明專利只占比重的14.9%。

  30. 1.3中國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 2/6 • 中國國內有效專利構成結構不均衡,創造水準及科技含量較高的發明專利比重相對較低,只有257,893件約占14.2%。 圖 1.17 至2010年中國國內外三種有效專利結構分布圖

  31. 1.3中國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3/6 • 在2010年,中國國內有效發明專利中,企業擁有量為13.2萬件,占51.1%,超過半數;其次是大專院校。

  32. 1.3中國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 4/6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 • 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Maintenance fee) 以維持專利權,否則專利權會在期限屆滿前失效。 • 維持時間長的專利,通常是技術水準和經濟價值較高的專利,或是核心專利。

  33. 中國國內有效發明專利維持年限多集中在3∼6年,而國外則集中在5~9年。中國國內有效發明專利維持年限多集中在3∼6年,而國外則集中在5~9年。 圖 1.22 中國國內外有效發明專利維持年限分布

  34. 1.3中國專利趨勢與統計分析6/6 • 從部分高技術領域來看,占據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較多的專利權人中只有華為、中興等為數不多的中國國內企業,除了電信技術領域之外,多為國外企業名列前茅。 表 1.8 部分高技術領域有效發明專利量前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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