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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指标标准体系、达标和评优考核办法. 连 子 康 2011 年 6 月 · 武汉. 框架. 1. 3. 5. 达标考核. 数据要求. 考核总体要求. 4. 2. 指标体系. 评优考核. 1 考核总体要求. 考核对象 全省所有县、市、区。对部分缺乏管理权限的区,可申请对主城区整体进行考核。 2010 年度考核重点是 5 个国家级试点单位和 9 个省厅拟推荐上报单位。 考核时点 上一年年末,即考核年年末。 2010 年度考核时点为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考核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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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指标标准体系、达标和评优考核办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指标标准体系、达标和评优考核办法 连 子 康 2011年6月·武汉
框架 1 3 5 达标考核 数据要求 考核总体要求 4 2 指标体系 评优考核
1 考核总体要求 • 考核对象 • 全省所有县、市、区。对部分缺乏管理权限的区,可申请对主城区整体进行考核。2010年度考核重点是5个国家级试点单位和9个省厅拟推荐上报单位。 • 考核时点 • 上一年年末,即考核年年末。2010年度考核时点为2010年12月31日。 • 考核层次 • 分为达标和评优两个层次,达标由省厅组织考核,要求2013年所有县市区全部达标。评优由部组织考核,每年由已达标单位自愿申报,省厅初审推荐。
1 考核总体要求 • 申报类型 分为土地主导型、矿产主导型和土地矿产兼有型。评优标准是土地、矿产两方面必须都达标(矿产资源少的直接视为达标),并且有一方面达到优秀。全省共有49个矿产资源大县。 • 城市分类 土地类考核中将城市分为Ⅰ类地区和Ⅱ类地区。Ⅰ类地区只尚有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县市;Ⅱ类地区只基本没有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县市。省厅确定。 • 开发区考核 核心指标数据直接使用2010年开发区集约评价成果,本次只准备一般性指标和综合指标,其中一般性指标按Ⅱ类地区进行。
1 考核总体要求 奖励情况 • 荣誉称号。部里每年评优100个(今年每个省至少1个,以后看全国排名情况),省里每年土地类评选8-10个左右,授予“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荣誉称号; • 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 国土资源项目奖励; • 模范县(市)称号作为“双先”评选的一个重要条件
2 指标体系 • 考核指标由核心指标、一般性指标、综合性指标组成。Ⅰ类地区和Ⅱ类地区的核心指标和一般性指标有所不同,综合性指标相同。 核心指标 考核指标 一般性指标 综合性指标
2.1 指标体系——I类地区 重点考核存量建设用地的挖潜状况和新增建设用地的利用状况
2.2 指标体系——II类地区 重点考核存量建设用地的利用和挖潜状况
2.3 核心指标释义 • I类地区核心指标6个,II类地区2个,总分为100分。 • 建设用地地均GDP • 指标内涵:反映建设用地经济承载强度 • 计算公式: • 数据来源:GDP数据由省统计局提供(2010年末数据);建设用地面积采用变更调查数据(城乡建设用地总数据,2010年末数据)由省厅提供。 考核年GDP 建设用地地均GDP 考核年建设用地面积
2.3 核心指标释义 • 建设用地地均GDP增长率 • 指标内涵:反映建设用地经济承载强度的变化 • 计算公式: • 数据来源:GDP数据由省统计局提供(09、2010年末数据),建设用地面积采用变更调查数据(09、2010年末数据),由省厅提供。 说明:上年GDP需换算成考核年价格口径,确保价格可比。 考核年建设用地地均GDP 上年建设用地地均GDP 建设用地 地均GDP增长率 上年建设用地地均GDP
2.3 核心指标释义 • 新增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 • 指标内涵:反映投资增长消耗的新增建设用地状况 • 计算公式: • 数据来源: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由省统计局提供(2010年全年数据);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由省厅通过建设用地批准备案系统提供(2010年全年数据) 。其中国家、省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可由县市出具证明材料后予以扣除。 考核年固定资产投资 新增建设用地 地均固定资产投资 考核年新增建设用地量
2.3 核心指标释义 • 土地供应率 • 指标内涵:反映批次用地的实际供应状况 • 计算公式: • 数据来源:批次土地供应率可由省厅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直接提取(08、09、2010三年数据),无需计算。 考核年及之前两年批次用地中实际已供应土地总面积 土地供应率 考核年及之前两年批次用地批准总面积
2.3 核心指标释义 • 土地有偿使用率 • 指标内涵:反映土地有偿使用状况 • 计算公式: • (指标实际值大于或等于100%的,方可参加指标标准化赋分;小于100%的,得0分) • 数据来源:实际有偿使用面积由省厅通过监测监管系统获取;符合《划拨用地目录》项目而采用有偿方式供地的,由县市局以项目方式列表上报,省厅审核。(2010年数据) 考核年年度供应土地中有偿使用的土地面积 土地有偿使用率 考核年年度供应土地中应有偿使用的土地面积
2.3 核心指标释义 • 土地招拍挂率 • 指标内涵:反映土地供应的市场化水平 • 计算公式: • 数据来源:由省厅通过监测监管系统获取,其中“出让土地面积”含招拍挂出让面积和协议出让面积。( 2010年数据) 考核年以招拍挂方式供地面积 土地招拍挂率 考核年年度出让土地面积
2.4 一般性指标释义(土地规划执行度) • 土地规划执行度共有4个分指标,总分100分; • 公众参与规划编制情况(10分):是否征求社会意见、对直接利益群体是否举行听证等; • 规划信息公开情况(10分):规划经批准后是否进行全文、大纲等形式公开(尚未依法审批造成未公开的视为已公开,得10分) • 以上2指标由国家统计局调查后打分,所需的相关资料由市国土资源局提供文件上报省厅。
2.4 一般性指标释义(土地规划执行度) • 规划实施情况(40分) • 计算公式: (因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国家和省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造成的规划修改可不计入,由省厅提供材料) • 数据来源:由省厅提供文件(2010年) 严格执行经依法批准的规划,一年之内未进行规划修改的,得40分;一年之内每调整一次扣10分,直至扣为0分。
2.4 一般性指标释义(土地规划执行度) •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40分) • 计算公式: • (对没有下达“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的地区,可按照未突破下达计划指标处理) • 数据来源:由省厅提供文件(2010年)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3项指标全部控制在国家逐级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内的,得40分;其中任何一项突破,扣15分,累计扣分不超过40分。
2.4 一般性指标释义(耕地保护效率) • 耕地保护效率共3个分指标,总分100分。 • 耕地保护情况(30分) • 计算公式: • 数据来源:由省厅提供耕地保护目标考核结果及相关文件(2010年) 耕地保护规划执行情况(15分):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的,得15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认耕地减少的地区,在1997-2010年规划期内,将可调整农用地作为耕地统计后,达到规划目标的,得10分;未达到规划目标的,不得分。 耕地增减变化情况(15分):年度耕地面积净增加2%(含2%)的,得15分;年度耕地面积净增加1%-2%的,得12分;年度耕地面积净增加0-1%的,得10分;年度耕地面积净减少的,不得分 。
2.4 一般性指标释义(耕地保护效率) • 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情况(40分) • 计算公式: • 数据来源:由省厅提供耕地保护目标考核结果及相关文件(2010年)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执行情况(20分):根据二次调查成果,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政府下达的保护指标的,得20分,否则0分。 基本农田依法占用和补划情况(20分):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经认定,补划与占用的基本农田数量相当、质量相等的(包括建设项目未占用基本农田的),得10分;数量相等、质量不相当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因灾毁、生态建设造成基本农田减少情况真实、依据充分,并补划到位的,得5分,其中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4 一般性指标释义(耕地保护效率) • 耕地占补平衡情况(30分) • 计算公式: • 数据来源:由省厅提供耕地占补平衡考核结果及相关文件(2010年) 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计划执行情况(5分):当年批准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下达计划指标的,得5分,否则0分; 补充耕地计划执行情况(5分):完成计划下达补充耕地任务的,得5分,否则0分; 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20分):所有建设占用耕地项目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义务,补充耕地落实到地块(含在本县或跨市县占补的),得20分;完成占补平衡义务,但补充耕地未落实到地块的,得10分;有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未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的,得0分 。
2.4 一般性指标释义(土地执法效率) • 土地执法效率共3个分指标,共100分。 • 巡查发现情况(30分) • 指标内涵:反映是否能够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处理 • 计算公式: • 数据来源:由省厅提供文件(2010年) (1)对已发生的违法用地,本级未能及时发现或发现但未及时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有一起扣2分,扣完30分为止; (2)对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仍拒不停止的,未在3日内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有一起扣3分,扣完30分为止。
2.4 一般性指标释义(土地执法效率) • 违法严重程度(40分) • 指标内涵:反映土地监管水平 • 计算公式: • 数据来源:由省厅提供文件,采用卫片执法数据,辅助采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系统数据(2010年) (1)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大于等于8%小于10%的,扣20分;大于5%小于8%的,扣10分。 (2)辖区内发生单宗违法用地面积超过500亩(含500亩)的,扣20分;单宗违法用地面积超过300亩(含300亩)的,扣15分;单宗违法用地面积超过100亩的(含100亩),扣10分;单宗违法用地面积超过50亩(含50亩)的,扣5分;以上有一宗扣一宗,直至扣完20分为止。
2.4 一般性指标释义(土地执法效率) • 案件查处情况(30分) • 指标内涵:反映违法结案率 • 计算公式: • 数据来源:由省厅提供文件,统一采用省厅上报部执法监察局的年度报表数据。(2010年) (1)全年违法案件结案率为100%的,得30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30分为止。 结案: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并下达处罚决定,被处罚人未主动执行处罚内容,做出处罚的机关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涉及有关责任人处分的,已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涉嫌犯罪的,已移送有关司法机关。
2.4 一般性指标释义(土地执法情况) • 存量建设用地违法情况(100分,Ⅱ类地区 ) • 指标内涵:反映存量建设用地的土地违法情况 • 计算公式: • 数据来源:由省厅提供文件(2010年) (1)违法转让土地单宗违法所得在100万元以下的,扣10分;100-500万元的,扣20分;500-1000万元的,扣30分;1000万元以上的,扣50分。以上累计扣分,直至扣完100分 (2)违规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发现一起,扣10分,直至扣完100分 (3)批而未征、或征而未供、或供而未用土地满两年的,发现一起,扣10分,直至扣完100分(以上各项累计扣分)
2.5 综合性指标释义 • 综合性指标共5个分指标,总分100分。 • 领导机制(25分) • 计算公式: • 数据来源:由县市提供资料(截止目前) 领导机构完备度 (15分):成立节约集约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且有文件的,15分;有领导机构和负责人员但没有正式成立文件的,8分;没有相应领导机构的,得0分。 主要领导重视度 (10分):党政一把手、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创建活动主要领导;或主要领导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关于节约集约的相关文章,两项都有的,10分;有其中一项的,5分;两项都没有的,得0分。
2.5 综合性指标释义 • 方案设计(20分) • 计算公式: • 数据来源:由县市提供资料(截止目前) 实施方案完备度(10分):制定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且有文件的,10分;有工作安排但没有形成正式文件的,5分;没有相关方案或工作安排的,0分。 实施方案落实率(10分):落实实施方案规定项目80%以上的,10分;落实60%以上的,5分;落实50%以下或未落实的,0分。
2.5 综合性指标释义 • 舆论宣传(25分) • 计算公式: • 数据来源:由县市提供资料(截止目前) 宣传报道程度(15分):在电视、网络、报纸等主流新闻媒体上有过节约集约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的,依据报道程度:本地媒体5分,省部级以上媒体10分,中央媒体15分;开设专栏、专题节目,拍摄公益广告、专题片,以及开展重大宣传活动的,每有一项加3分,累计不超过15分。 宣传方案完备度(10分):制定了创建活动宣传方案且有文件的,10分;有宣传计划和工作安排但没有方案或正式文件的,5分;没有宣传方案或相关文件的,0分 。
2.5 综合性指标释义 • 管理制度(15分) • 计算公式: • 数据来源:由县市提供资料(截止目前) 管理制度完备度(5分):有创建活动管理制度且有正式文件的,5分;有相关管理办法但无正式文件的,3分;没有管理制度的,0分。 干部考核挂钩度(10分):已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评价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与干部考核挂钩的,10分;已列入计划并在实施中,5分;未纳入的,0分 。
2.5 综合性指标释义 • 社会效果 (15分) • 计算公式: • 数据来源:由县市提供资料(截止目前) 社会认知度(5分):公众较为了解的,5分;公众有一定认识的,3分;公众不知晓的,0分 。 由国家统计局通过调查打分。 地方特色模式 (10分):根据模式的创新性、示范性、可推广性进行打分 。
3 达标考核 参评资格 定量综合评价 公示备案 指标标准化 省厅公示考核结果7天,并将相关基础资料和成果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1、参评要求 2、一票否决性指标 权重确定 综合得分计算 评价结果考量
3.1 参评资格 • 参评要求: • 1、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有特色、效果好; • 2、已设立创建活动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 3、已制定推进创建活动的工作机制、实施办法、保障措施。 • 一票否决指标: • 1、一年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100亩,且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10%的。 • 2、三年内有已被或正在被有关部门处理的群发性非法勘查开采、矿山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 • 达标标准: 考核最终得分和每个考核项目得分都不小于60分。
3.2 达标考核评分计算方法 基本情况说明: • 核心指标(Ⅰ类地区6项,Ⅱ类地区2项)采用指标标准化法进行评分,由省厅统一计算。 • 一般性指标中的耕地保护效率、土地执法效率和土地规划执行度中“规划实施情况”、“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由省厅直接打分。 • 土地规划执行度中的“公众参与规划编制情况”、“规划信息公开情况”和综合性指标采用直接打分法,达标考核中由省厅打分;评优中由国家统计局通过电话调查、资料分析和实地考证等方式进行评分。 • 核心指标权重0.6、一般性指标权重0.2 、综合性指标权重0.2。 • Ⅰ类地区6项核心指标的权重由省厅采用特尔菲法确定。
3.2.1 核心指标评分计算过程 • 指标标准化法的概念:将所有县市该项指标的实际值进行排序,根据排序的先后进行赋分。排在前面得高分,排在后面得低分。 ①分指标标准值确定 ②分指标标准化 步骤: ③分指标权重确定 ④核心指标得分计算
确定分指标的标准值 • 方法步骤: 1、计算全省所有县(市)该指标的实际值; 2、将指标实际值从大到小排列; 3、选择不小于前1/4分位数且大于0的指标实际值作为该指标的标准值。 例如:我省今年参加考评县(市)86个,前1/4分位相当于第21.5位,因为结果不是整数,则取小于其的最大整数21。因此,选取排名第21位县(市)的指标实际值作为我省今年该项指标的标准值。
分指标标准化 • 各分指标的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 • 式中: • Fij—— 第i个对象第j项指标标准化值; • aij—— 第i个对象第j项指标的实际值; • tj —— 第j项指标的标准值。 • 对于该项指标计算结果>100的情况,Fij直接赋分为100;对于该项指标计算结果<0的情况,Fij直接赋分为0;对于其他情况,结果保持不变。 例如:2008年我省“建设用地地均GDP”指标的标准值为100万元/公顷,其中某县的“建设用地地均GDP”指标的实际值为180万元/公顷,则该县的标准化初始值为180,得分为100分。又如,另一县的“建设用地地均GDP”指标的实际值为80万元/公顷,则该县的标准化初始值为80,得分为80分。
确定分指标权重 • 参与打分的代表包括专家和其他代表两部分。专家所占比例应不低于总人数的60%,应由熟悉国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关政策,以及土地利用、土地规划、耕地保护、土地执法等工作的专家构成;其他代表所占比例应不低于总人数的30%,应由当地领导机构代表、群众代表和NGO代表等组成,总人数控制在10~40人 • 打分一般进行2~3轮。 • 背靠背原则;反馈原则;收敛性原则。 • 由省厅采用特尔菲法确定核心指标的各指标权重。对指标的权重进行多轮代表打分,并按如下公式计算权重值: • 式中: • wi—— 第i个指标的权重; • Eij—— 代表j对于第i个指标的权重打分; • n —— 代表总数。
核心指标得分计算 • 核心指标得分计算公式: • 式中: • F0——核心指标得分; • Fi——核心指标中第i项指标的分值; • wj——核心指标中第i项指标的权重值; • n ——指标个数。 某县核心指标的6个分指标的分值分别为80、90、70、90、100、70分,权重分别为0.15、0.2、0.2、0.3、0.05、0.1,则核心指标得分=80*0.15+90*0.2+70*0.2+90*0.3+100*0.05+70*0.1=83分。
3.2.2 一般性指标评分计算过程 一般性指标按照规定方式打分,根据指标体系规定的打分方法所得各项指标得分。 ①分指标打分 ②各考核项目分值计算 某一考核项目下的分指标打分值加和,得到该考核项目的得分。 考核项目分值赋权加和 ③一般性指标最终 得分计算 一般性考核项目加权和为一般性指标达标考核最终得分。
3.2.2 一般性指标评分计算过程(举例) 举例说明: • 土地规划执行度(权重0.4):假设某县公众参与规划编制情况 、规划信息公开情况 、规划实施情况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得分分别为10、8、30、40分,则土地规划执行度得分为88分; • 耕地保护效率(权重0.3):假设某县耕地保护情况 、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耕地占补平衡情况得分分别为25、40、30分,则耕地保护效率得分为95分; • 土地执法效率(权重0.3):假设某县巡查发现情况 、违法严重程度 、案件查处情况得分分别为25、35、30分,则土地执法效率得分为90分。 • 一般性指标得分=88*0.4+95*0.3+90*0.3=90.7分。
3.2.3 综合性指标评分计算过程 综合性指标按照规定方式打分,根据指标体系规定的打分方法所得各项指标得分。 ①分指标打分 式中: Fi——行动测评考核项目得分; Fij——行动测评考核项目中第j项指标的分值; n ——指标个数。 分指标打分值加和得到行动测评考核项目的得分。 ②考核项目分值计算 行动测评考核项目得分,即综合性指标达标考核最终得分 ③综合性指标最终得分
3.2.3 综合性指标评分计算过程(举例) 举例说明: • 领导机制 :假设某县领导机构完备度、主要领导重视度得分分别为15、10分,则领导机制得分为25分; • 方案设计 :假设某县实施方案完备度、实施方案落实率得分分别为10、5分,则方案设计得分为15分; • 舆论宣传 :假设某县宣传报道程度、宣传方案完备度得分分别为15、5分,则舆论宣传得分为20分。 • 管理制度 :假设某县管理制度完备度 、干部考核挂钩度得分分别为5、5分,则管理制度得分为10分。 • 社会效果 :假设某县社会认知度、地方特色模式得分分别为5、10分,则管理制度得分为15分。 • 综合性指标得分=25+15+20+10+15=85分。
3.2.4 达标考核最终得分计算 按照上述评分计算方法分别得出核心指标、一般性指标和综合性指标中的各考核项目得分。 ①各考核项目得分收集 各考核项目分值加权平均 土地资源节约集约达标考核最终得分。 式中: F—— 考核指标综合得分; Fi—— 第i项考核项目得分; wi—— 第i项考核项目的权重值; n —— 考核项目个数。 ②综合计算考核 最终得分
3.2.4 达标考核最终得分计算(举例) 举例说明: • 核心指标(权重0.6) :假设某县核心指标得分83分; • 一般性指标(权重0.2) :假设某县一般性指标得分为90.7分; • 综合性指标(权重0.2):假设某县综合性指标得分为85分。 • 达标考核最终得分=83*0.6+90.7*0.2+85*0.2=84.94分。
4 评优考核 各省申报 定量综合评价 特殊加分 公示备案 核心指标极值标准化 分为I类地区、II类地区两个评价集; 由省厅统一认定申报地区的属性,并汇总上报。 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被国土部2006年正式确定为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的县(市),可优先评为模范县(市)。 经国土部审核通过后,在媒体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权重确定 综合得分计算 协调平衡
4.1 评优考核评分计算方法 • 将上报对象依I类地区、II类地区分为2个评价集,采用上述对应的指标体系进行定量综合评价。 ①核心指标标准化 极值标准化法 ②一般性指标和综合性指标打分 与达标考核打分方法相同 ③权重确定 ④综合得分计算 体现差别化,按土地等别归为四类。统一评价后分四组,在结果中选取排名靠前的地区评为“模范县(市)” ⑤协调平衡
4.2 分指标极值标准化 • 采用极值标准化方法对各指标进行标准化。计算公式如下: • 式中: • Fij—— 第i个对象第j项指标的标准化值; • aij—— 第i个对象第j项指标的实际值; • max(aj)—— 第j项指标的最大值; • min(aj)—— 第j项指标的最小值。 • 采用达标考核中的指标权重确定方法和得分计算方法,加权汇总得到核心指标得分。 极致标准化举例: “土地供应率”指标最大值是100%,最小值是50%,某县的实际值是80%,则极值标准化值=(80%-50%)/(100%-50%)*100=60分。
4.3 协调平衡 • 为体现差别化原则,依据《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土地等别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308号),将参与评价的地区分为十五等;同时,为保证评价单元的整体性,按下表归并为四类: • 分类选取排名靠前的地区评为“模范县(市)”。分类评优数量可参考各类地区(考虑两类评价地区和上述四类评价单元划分的组合)占全国所有县(市)总量的比例等因素确定。 首先对全国各地上报的所有参与评优考核的县(市),采用极值标准化法进行排序,排序结果按照《土地等别归类情况一览表》划分为四组,按照创建活动给出的名额占所有参评县(市)的比重选取各组排名靠前的县(市)。如土地主导型共有30个名额,参评县市为100个,则选取各组前30%的县(市)为优秀。 土地等别归类情况一览表
5 资料准备 • 四个阶段: • 准备阶段(5月底-6月2日)。成立专班、准备培训 、收集资料等; • 申报阶段(6月3日-10日)。省厅收集数据、市县准备“一个表一各报告一本汇编一张光盘” • 考核评审阶段(6月10日-6月12日) 。审核、考核评分。 • 公示上报阶段(6月13日-6月20日) 。公示、厅长办公会讨论,确定上报名单。
5 资料准备 • 省厅主要工作: • 确定核心指标权重; • 收集省级数据(涉及15个考核指标的数据); • 资格性审查。上报县市符合参评资格; • 极值标准化法计算核心指标得分; • 材料审查并综合评分; • 确定推荐评选对象并公示7天; • 提出初评意见; • 向部创建办报送材料:包括各县市的“一个表一各报告一本汇编一张光盘” ;测评原始记录、详细测评分数及其他相关调查材料。 • 县市主要工作: • 按要求准备“一个表一各报告一本汇编一张光盘” 资料
5 资料准备 • 数据采集时段 评价考核中涉及的相关基础数据应根据指标计算需要,分别采用考核年的全年数据、年末数据、考核年前一年度数据或前两年累计数据。 • 数据认定 • 评价考核中,经济社会数据应经统计部门认可,土地数据由国土部门负责确认。对于个别区级政府缺乏管理权,数据直接统计到市的,先对数据进行分割,市州审核确认。 • 县市收集的资料在装订成册后要加盖公章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