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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徵收土地所在地範圍及面積 雲林縣元長鄉極明段 42 地號內等 2 筆土地,合計面積 0.164469 公頃。 ( 詳徵收土地圖說 ) 二 、 興辦事業之種類及法令依據

雲林縣政府 辦理「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 3 階段 - 「鹿寮大排抽水站工程」. 一 、 徵收土地所在地範圍及面積 雲林縣元長鄉極明段 42 地號內等 2 筆土地,合計面積 0.164469 公頃。 ( 詳徵收土地圖說 ) 二 、 興辦事業之種類及法令依據 ( 一 )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 3 條第 4 款規定及水患治理特別 條例第 3 條規定辦理。 ( 水利事業 ) ( 二 ) 奉行政院及經濟部核定納入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 3 階段 計畫辦理,詳行政院 96 年 10 月 31 日院臺經字第 0960049692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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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徵收土地所在地範圍及面積 雲林縣元長鄉極明段 42 地號內等 2 筆土地,合計面積 0.164469 公頃。 ( 詳徵收土地圖說 ) 二 、 興辦事業之種類及法令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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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雲林縣政府辦理「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3階段-雲林縣政府辦理「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3階段- 「鹿寮大排抽水站工程」 一、徵收土地所在地範圍及面積 • 雲林縣元長鄉極明段42地號內等2筆土地,合計面積 0.164469公頃。(詳徵收土地圖說) 二、興辦事業之種類及法令依據 • (一)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第4款規定及水患治理特別 條例第3條規定辦理。(水利事業) • (二)奉行政院及經濟部核定納入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3階段 計畫辦理,詳行政院96年10月31日院臺經字第0960049692號 函及經濟部100年8月4日經授水字第10020208821號函。

  2. 鹿寮大排-抽水站工程治理工程位置 工程位置

  3. 徵收土地示意圖說 鹿寮大排-抽水站工程治理工程 紅線為工程用地範圍 擬辦理撥用之工程用地 擬辦理徵收之工程範圍 未登錄地

  4. 鹿寮排水護岸 鹿寮排水出口5孔閘門 徵收土地及現況照片 鹿寮堤防 抽水站預定地及越堤道路 鹿 寮 農路 排 水 農路 堤外越堤道路 八掌溪防汛道路 鹿寮排水出口閘門及防汛道路 堤外高灘農作 北 港 溪 堤外自動水門 鹿寮堤防堤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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