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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第八次 評鑑環境設施評鑑指標說明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建築與室內設計系 暨研究所 黃 耀 榮. 評鑑指標修訂原則. 落實既有法規 簡化指標內容 考量舊建物特性 公共安全之整體性維護管理 第七次評鑑指標級分增加或減少 第七次評鑑各界意見 預告第八次評鑑指標. 評鑑指標修訂方向. 落實既有法規 ---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立標準 --- 建築技術規則:無障礙設施 〈 供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設備, 97 年 7 月 1 日公告實施 〉 簡化指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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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第八次 評鑑環境設施評鑑指標說明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建築與室內設計系 暨研究所 黃 耀 榮
評鑑指標修訂原則 落實既有法規 簡化指標內容 考量舊建物特性 公共安全之整體性維護管理 第七次評鑑指標級分增加或減少 第七次評鑑各界意見 預告第八次評鑑指標
評鑑指標修訂方向 落實既有法規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立標準 ---建築技術規則:無障礙設施〈供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設備,97年7月1日公告實施〉 簡化指標內容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檢查合格准予報備,或有變更應列管定期複查,兩項檢查結果予以整合認定為同一級分〉 ---消防設備定期維護檢修申報〈初檢合格,或複檢合格,兩項檢查結果予以整合認定為同一級分〉 ---消防安全講習及演練每年辦理次數簡化〈均2次以上修正為達2次以上〉
評鑑指標修訂架構 考量舊建物特性 ---廁所比例、隱密性及方便性,環境現況無法符合標準,已提改善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備者 ------廁所比例、隱密性及方便性、房舍及設備之維護、無障礙設施設置,級分不分優先次序 公共安全之整體性維護管理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 ---消防設備定期維護檢修申報 ---消防安全講習及演練 ---建物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以福利服務中心所有服務使用空間為範圍,採整體評鑑而不得分棟分層評鑑
評鑑指標修訂架構 第七次評鑑指標級分增加或減少 ---考量感染管控,飲用水符合水質標準,增加級分數 ---法定要求之項目或已實施多年具有共識項目,法定要求之服務空間、建物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服務空間之設施、環境清潔衛生、廢棄物之處理及分類、裝置垃圾器具符合衛生原則,減少級分數 ---第七次評鑑新增指標未增加級分數者,房舍及設備之維護、飲用水符合水質標準,增加級分數 第七次評鑑各界意見 ---違建現象處理〈不在立案使用範圍面積不列入評鑑〉 ---專業空間與行政空間比例〈機構應提供使用執照及符合比例之現況使用平面圖〉
評鑑指標修訂架構 ---室外通路和室內通路分兩項指標、新增坡道、昇降機 ---可自行使用輪椅者每滿6人或其餘數應增設一處無障礙廁所〈提供可自行使用輪椅者人數之書面資料〉 ---空間設施規劃優良之鼓勵〈無障礙設施〉 ---避免消防設備定期維護檢修有空窗期〈定期自我檢修並有紀錄〉 ---服務場所使用機具之安全措施〈增加機具之舉例〉 ---廢棄物之處理及分類〈由專人修正為負責人員〉 ---儲藏室符合衛生原則〈儲藏室沒有異味〉 ---廚房之衛生條件及專業能力〈明訂廚工每年接受健康之檢查項目〉
室外通路 • 和主要通路不同時,應在主要通路入口處標示無障礙通路之方向 • 引導通路內有排水溝者,其溝蓋之孔隙不大於1.3公分,溝蓋孔隙之朝向和路徑方向呈垂直 • 通路淨高不得小於200公分,側面自地面60公分起至200公分之間不得有超過10公分以上之突出物,如有突出物,應在其前方設置警示設施或防撞設施 • 引導通路連續不斷並且採單線通路系統
坡道 • 室內和戶外之高差採整體坡度規劃弭平,並不必然採坡道 • 室內外坡道淨寬度應在90公分以上,如坡道取代樓梯者,其淨寬度應在150公分以上 • 坡道高差在20公分以上者,未鄰接牆面之側面應設置高度5公分之防護縁 • 坡道每爬升75公分之高度〈坡長每9公尺〉即有一輪椅休息平台,平台長度在150公分以上 • 坡道地面使用止滑材料,坡道地面應平整,不得鋪設凹凸不平之材料(不鋪設導盲設施) • 坡道高差在20公分以上者應設置扶手,扶手高度(扶手上緣)為地面以上75公分,設置兩層時高度分別為65公分、80公分
扶手 • 扶手連續不中斷,轉彎圓滑處理且不形成突出物,並視需要設置可供視障者使用之資訊或點字 • 扶手採圓形(或橢圓形),直徑為2.8公分至4.0公分 • 扶手起點及終點有水平30公分延伸,端點圓滑收頭 • 扶手和牆面之間距應為3-5公分,扶手和支撐之接頭處應平整,不得有銳利之突出物
室內通路走廊及出入口 • 室內通路走廊淨寬度在150公分以下者,每隔10公尺或是在通路走廊盡頭5公尺內應有150公分輪椅迴轉空間 • 通路淨高不得小於190公分,側面自地面60公分起至190公分之間不得有超過10公分以上之突出物,如有突出物,應在其前方設置警示設施或防撞設施 • 室內通路走廊有巨大高低差時,採昇降平台 • 通路走廊兩側避免有突出物,相關設備可設於牆面凹處、坎入牆面或設於廊道底端 • 避難層出入口淨寬度不得小於150公分,前有輪椅迴轉空間,迴轉直徑在150公分以上 • 室內出入口淨寬度不得小於90公分
樓梯 • 梯級踏面前緣設止滑設施 • 樓梯底板至直下樓地板淨高未達1.9公尺部份,其周圍加設防護設施 • 梯緣未臨接牆面部份,設置高度5公分之防護緣 • 樓梯梯級知起點、終點前方30公分處應有警示設施,平台不須設置警示設施 • 樓梯扶手起點及終點有水平30公分延伸,端點圓滑收頭
昇降梯(電梯) • 入口右側按鍵盤前方30公分地面設置警示設施 • 按鍵左側設置點字設施(設於昇降機內外一般人使用之按鍵盤處,且不設於鍵盤內) • 入口兩側門框或側牆應有樓層數之浮凸數字及點字之標誌,標誌之中心線高度應在地面以上135公分 • 昇降機門的淨寬度不得小於90公分,機廂深度不得小於135公分 • 機廂內副操作盤(按鍵盤)最上層按鍵中心線高度不得大於地面以上120公分,最下層按鍵中心線高度不得小於地面以上85公分,副操作盤在側牆面之位置置中 • 機廂內兩側牆面應設置扶手,後側牆應設置後視鏡,後視鏡下緣高度在機廂地面85公分
盥洗室(廁所) • 廁所盥洗室和馬桶間採橫拉門,門淨寬度不得小於90公分,門把距離門邊應有6公分,門把距離另一側牆邊設置3-5公分門擋,門扇可設置於牆之內外 • 盥洗室入口不得有高差,內部地面宜有排水坡度規劃,並在入口處設置截水溝 • 廁所盥洗室和馬桶間內有輪椅迴轉空間,迴轉直徑在150公分以上 • 馬桶側面有一側可提供輪椅停留的空間,寬度不得小於75公分,以利輪椅者可側向移坐馬桶 • 採坐式馬桶,馬桶靠牆側面應設置水平及及垂直之扶手,提供輪椅停留空間之馬桶側面宜採可動式扶手
盥洗室(廁所) • 馬桶間內應設置緊急呼叫鈴(求助鈴),一處位於馬桶坐面以上60公分,在馬桶前緣後方15公分,另一處位於地面以上35公分 • 緊急呼叫鈴應和服務台連線或於廁所盥洗室入口處外牆設置警示燈或警鈴 • 洗手台上縁應距離地面85公分,下緣應距離地面 65公分,以利輪椅乘坐者下肢可進入洗面盆下方 • 洗面盆儲水深度不得大於16公分,洗面盆下方管線或器具表面不得有尖銳物,管線熱水排水應有絕緣包裹 • 洗面盆上方鏡子之下緣距離地面不得大於90公分,洗手台上方鏡子有15度傾斜 • 洗面盆前方及兩側宜設置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