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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約翰教師評鑑辦法. 教學服務成績考核辦法. 專任教師之教學服務成績依本 辦法 每年考核一次 教學服務成績考核分為教學、研究、服務、輔導等四項,總分為 100 分。 教師得衡酌本身之專長、表現,自行分配 教學、 研究、服務、輔導各考核項目之權重,但各項目之權重最低為 10% 。 基本分數: 60 分。. 考核之成績 ( 一 ). 本辦法考核之成績分為三級: 一、績優。二、通過。三、待改進。 總分排序 前百分之三 者為績優;總分排序 最末百分之三 且任職年滿一年者為待改進;其餘為通過。. 考核 之成績 ( 二 ). 考核結果為績優者,年終獎金加發半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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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服務成績考核辦法 • 專任教師之教學服務成績依本辦法每年考核一次 • 教學服務成績考核分為教學、研究、服務、輔導等四項,總分為100分。 • 教師得衡酌本身之專長、表現,自行分配教學、研究、服務、輔導各考核項目之權重,但各項目之權重最低為10%。 • 基本分數:60分。
考核之成績(一) • 本辦法考核之成績分為三級: 一、績優。二、通過。三、待改進。 • 總分排序前百分之三者為績優;總分排序最末百分之三且任職年滿一年者為待改進;其餘為通過。
考核之成績(二) • 考核結果為績優者,年終獎金加發半個月。 • 考核結果為待改進者,年終獎金減發半個月,留原薪級, 不得升等、改聘、超鐘點,且不得在校外兼課、兼職,並需依本校「聖約翰科技大學教師傳承制度與輔導要點」接受輔導,次一學年度續聘改為一年一聘。 • 校長得視全體教師當年表現予以調整考核結果。
教學成績之評審:(45%~50%) • 1.教學準備與評量。 • 2.教學教材之製作。 • 3.遠距教學。 • 4.上課出勤情形。 • 5.參與教學相關研習活動。 • 6.外語教學 • 7.其他。
教學項目加分參考 • 完成教學綱要上網,加3分。 • 參與教學研習,另外單次達16小時以上者加3分。 • 全勤者(含請假有確實補課者)加5分。
研究成績之評審:(10%~30%) • 1.期刊、會議論文、專刊及著書。 • 2.教師獲頒與專業相符之獎項與榮譽。 • 3.教師承接政府部門計畫案、產學計畫案及技術服務案。 • 4.專業服務。 • 5.建教合作及其他研究績效。
行政服務成績之評審:(10%~25%) • 1.行政服務表現。 • 2.專業服務表現。 • 3.推廣服務表現。 • 4.其他相關服務表現。
輔導服務成績之評審:(10%~30%) • 1.擔任班級輔導工作。 • 2.學生生活輔導。 • 3.學生學習與輔導。 • 4.學生就業輔導。 • 5.學生課外活動輔導。 • 6.其它。
輔導服務加分參考(一) 1.擔任班級輔導工作。 • 出席導師會議、系導師會議,無正當理由無故缺席,每次扣1分,最高扣3分。 • 親自參與學校重大集會,每次加1分。 • 輔導班級學生參與校內各項活動及競賽,每項加1分。 • 積極參與班級各項班級活動者,加 1~3分。 • 全程出席校內外導師輔導知能研習等活動每累積3小時加1分。
輔導服務加分參考(二) 2.學生生活輔導。 • 主動約談及關懷缺曠課嚴重學生、賃居生查訪、至學生宿舍關心輔導學生、探詢學生校內外工讀等生活事宜,並詳實記錄者,加1~5分。
輔導服務加分參考(三) 3.學生學習與輔導。 • 積極關心高危險群、身心障礙學生,積極協助課業、生活、人際及生涯輔導等,並詳實填寫相關記錄,加3~6分。 • 主動約談及輔導學業成績不佳之學生,積極提升其學習動機與學業成績,詳實記錄且有具體成效者,加2~5分。 • 積極運用學校各項資源,實施轉介輔導及配套措施(如鼓勵學生申請班級座談、參與心理衛生等輔導活動),加1~3分。 • 積極參與生涯輔導活動,有具體成效者,每案加1分,至多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