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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 · 离娄. 1 . 《 孟子 》 注疏简介. 比较有名的三部注疏: (汉)赵岐 《 孟子章句 》 (宋)朱熹 《 孟子集注 》 (清)焦循 《 孟子正义 》. 2 .朱熹 《 孟子集注 》 基本体例简介. ( 1 )集注是汇集众说并加上编者意见的一种注释。 ( 2 )像这一类的注释在引用各家之说时,有的只称姓氏(称某氏曰),不提及名,这是因为所集各家的姓名在书的序言中已经作了交代。所以读集解类的书应该先读其序,以便了解本书集有几家之说。 ( 3 )范氏 —— 范祖禹;程子 —— 程颢、程颐二程;邹氏 —— 邹补之 。. 3 .主要内容和大致层次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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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孟子》注疏简介 比较有名的三部注疏: (汉)赵岐《孟子章句》 (宋)朱熹《孟子集注》 (清)焦循《孟子正义》
2.朱熹《孟子集注》基本体例简介 (1)集注是汇集众说并加上编者意见的一种注释。 (2)像这一类的注释在引用各家之说时,有的只称姓氏(称某氏曰),不提及名,这是因为所集各家的姓名在书的序言中已经作了交代。所以读集解类的书应该先读其序,以便了解本书集有几家之说。 (3)范氏——范祖禹;程子——程颢、程颐二程;邹氏——邹补之 。
3.主要内容和大致层次划分 (1) 总旨: 邹氏:“此章言为治者,当有仁心仁闻以行先王之政,而君臣又当各任其责也。” (2)赵岐章句: 虽有智巧,犹须法度,国由先王,礼义为要,不仁在位,播越其恶,诬君不谏,故谓之贼,明上下相须而道化行也。
(1)第一层:“孟子曰离娄之明——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谓智乎”,邹氏: “自章首至此,论以仁心仁闻行先王之道。” (2)第二层:“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丧无日矣”,邹氏:“自是以惟仁者至此,所以责其君。” (3)第三层:“诗曰——吾君不能谓之贼”,邹氏:“自诗云‘天之方蹶’至此,所以责其臣。”
一.第一层次 (一)孟子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员: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 离娄,古之明目者。公输子,名班,鲁之巧人也。规,所以为员之器也。矩,所以为方之器也。师旷,晋之乐师,知音者也。六律,截竹为筩,阴阳各六,以节五音之上下。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为阳;大吕、夹钟、仲吕、林钟、南吕、应钟,为阴也。五音:宫、商、角、徵、羽也。范氏曰:“此言治天下不可无法度,仁政者,治天下之法度也。”
宫、商、角、变徵、徵、羽、变宫 1 2 3 4 5 6 7 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 C #C D #D E F #F G #G A #A B
(二)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于后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二)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于后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 闻,去声。○仁心,爱人之心也。仁闻者,有爱人之声闻于人也。先王之道,仁政是也。范氏曰:“齐宣王不忍一牛之死,以羊易之,可谓有仁心。梁武帝终日一食蔬素,宗廟以面(麪)为犧牲,断死刑必为之涕泣,天下知其慈仁,可谓有仁闻。然而宣王之时,齐国不治,武帝之末,江南大乱。其故何哉,有仁心仁闻而不行先王之道故也。
《孟子·梁惠王上》:“王坐于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对曰:‘将以衅钟。’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对曰:‘然则废衅钟欤?’曰:‘何可废也,以羊易之。’”《孟子·梁惠王上》:“王坐于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对曰:‘将以衅钟。’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对曰:‘然则废衅钟欤?’曰:‘何可废也,以羊易之。’”
(三)故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三)故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徒,犹空也。有其心,无其政,是谓徒善;有其政,无其心,是为徒法。程子尝言:“为政须要有纲纪文章,谨权、审量、读法、平价,皆不可阙。”而又曰,“必有《关雎》《麟趾》之意,然后可以行《周官》之法度”,正谓此也。
(四)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 《诗·大雅·假乐》之篇。愆,过也。率,循也。章,典法也。所行不过差不遗忘者,以其循用旧典故也。
(五)圣人既竭目力焉,继之以规矩准绳,以为方员平直,不可胜用也;既竭耳力焉,继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胜用也;既竭心思焉,继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胜,平声。○准,所以为平。绳,所以为直。覆,被也。此言古之圣人,既竭耳目心思之力,然犹以为未足以遍天下,及后世,故制为法度以继续之,则其用不穷,而仁之所被者广矣。(五)圣人既竭目力焉,继之以规矩准绳,以为方员平直,不可胜用也;既竭耳力焉,继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胜用也;既竭心思焉,继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胜,平声。○准,所以为平。绳,所以为直。覆,被也。此言古之圣人,既竭耳目心思之力,然犹以为未足以遍天下,及后世,故制为法度以继续之,则其用不穷,而仁之所被者广矣。
(六)故曰,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谓智乎?(六)故曰,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谓智乎? 丘陵本高,川泽本下,为高下者因之,则用力少而成功多矣。邹氏曰:“自章首至此,论以仁心仁闻行先王之道。”
总结: 古代圣王平治天下:仁心(道)+ 仁政 后代君主平治天下:仁心仁闻+法(古代圣 王之仁政) 《孟子·公孙丑上》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于掌上。
二.第二层次 (一)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 仁者,有仁心仁闻而能扩而充之,以行先王之道者也。播恶于众,谓贻患于下也。
(二)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二)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 朝,音潮。○此言不仁而在高位之祸也。道,义理也。揆,度也。法,制度也。道揆,谓以义理度量事物而制其宜。法守,谓以法度自守。工,官也。度,即法也。君子小人,以位而言也。由上无道揆,故下无法守。无道揆,则朝不信道而君子犯义;无法守,则工不信度而小人犯刑。有此六者,其国必亡;其不亡者侥幸而已。
(三)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国之灾也;田野不辟,货财不聚,非国之害也。上无礼,下无学,贼民兴,丧无日矣。(三)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国之灾也;田野不辟,货财不聚,非国之害也。上无礼,下无学,贼民兴,丧无日矣。 辟,与闢同。丧,去声。○上不知礼,则无以教民;下不知学,则易与为乱。邹氏曰:“自是以惟仁者至此,所以责其君。”
第二层次总结: 以上是对国君的要求,国君如何继承圣王之道,推行王政,具体体现在要有礼义。
三.第三层次 (一)诗曰:‘天之方蹶,无然泄泄。’ 蹶,居卫反。泄,弋制反。○《诗·大雅·板》之篇。蹶,颠覆之意。泄泄,怠缓悦从之貌。言天欲颠覆周室,群臣无得泄泄然,不急救正之。
詍,《说文·言部》多言也。从言,世声。诗曰:无然 詍詍。段注:口部称诗作呭呭,此作詍詍,盖 四家之别也。 呭,《说文·口部》多言也。从口,世声。诗曰:无然 呭呭。 泄,《说文·水部》水。 泄泄,一说迟缓之貌(如朱熹诗集传);一说多言之貌,如马瑞辰《传笺通释》,陈奂《诗毛氏传疏》:泄,犹呭,詍也;呭,詍皆谓多言。
(二)泄泄,犹沓沓也。 沓,徒合反。○沓沓,即泄泄之意。盖孟子时人语如此。
(四)故曰:责难于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吾君不能谓之贼。”(四)故曰:责难于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吾君不能谓之贼。” 范氏曰:“人臣以难事责于君,使其君为尧舜之君者,尊君之大也;开陈善道以禁闭君之邪心,惟恐其君或陷于有过之地者,敬君之至也;谓其君不能行善道而不以告者,贼害其君之甚也。”邹氏曰:“自诗云‘天之方蹶’至此,所以责其臣。” ○邹氏曰:“此章言为治者,当有仁心仁闻以行先王之政,而君臣又当各任其责也。”
第三层次总结: 以上是对臣子的要求,臣子如何有助君主推行仁政。
4.总结 (1)总结注释的内容 注解中常见的情况: 释词(标音,释义); 串讲(把一句或几句话连串起来讲解); 通释全章大意(邹氏的几处说的话)。
(2)总结注释用语 犹: “犹”在用语中常常表示三种情况,用近义词去解释某个词,用今语解释古语,直接点明该词在这里用引申义。这里当指“引申关系”。 1.“徒善不足以为政。”徒,犹空也。 2. 泄泄,犹沓沓也。
意、貌: “貌”一般指事物的形状,所解释的词以形容词和副词为主。可以是事物的外部状态。“意”往往是指词的含义,所表述的不是外部形状,两者有所区别。 1.诗曰:‘天之方蹶,无然泄泄。’ 蹶,颠覆之意。泄泄,怠缓悦从之貌。
言、谓:古注讲解句意时所用的术语。讲解句意既有直接串讲,也有点明言外之意的。言、谓:古注讲解句意时所用的术语。讲解句意既有直接串讲,也有点明言外之意的。 1.“是播其恶于众也”播恶于众,谓贻患于下也。 2.“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 此言不仁而在高位之祸也。 3.诗曰:‘天之方蹶,无然泄泄。’言天欲颠覆周室,群臣无得泄泄然,不急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