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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国税登记须知. 朱桂霞 2005 年 3 月. 应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企业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个体工商户 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 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 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规定. 办理税务登记应提供的资料. 1 、已填写及签章的税务登记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们颁发的 “ 批准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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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国税登记须知 朱桂霞 2005年3月
应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 企业 •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 个体工商户 • 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 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 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规定
办理税务登记应提供的资料 • 1、已填写及签章的税务登记表;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们颁发的“批准证书”;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 4、已获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 • 5、已获批准的“合同书”(外商独资企业除外)
办理税务登记应提供的资料 •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它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 7、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 8、经营场所证明证明文件; • 9、委托代理协议(仅适用于委托税务代理的单位附送); • 10、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间规定 •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间规定 •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间规定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者其他存款帐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帐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应提供的资料 • 1、因工商登记发生变更而需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 • 2、不需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税务登记内容变更,需提供纳税人相关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 3、若发生涉及税务登记证项目内容变更,需持《税务登记证》正本及所有副本原件; • 4、其他有关资料。
相关法律责任 • 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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