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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末報告 】. 中小企業政策性金融架構模式之比較研究. 補助單位: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執行單位:台灣金融研訓院. 計畫主持人:沈中華 共同主持人:黃博怡、梁連文、馬珂 協同主持人:侍安宇 研 究 員:陳逸潔、林慧雯 研究助理:蔡岳昆、賴建宇、郭以廷、林珮璇、陳建森. 2010 年 12 月. 報告架構. Part 1 : 省略. Part 2 : 美國中小企業政策金融體制的演進-金融機構財務績效. Part 3 : 日本中小企業政策金融體制的演進 -金融機構財務績效. Part 4 : 德國中小企業政策金融體制的演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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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報告】 中小企業政策性金融架構模式之比較研究 補助單位: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執行單位:台灣金融研訓院 計畫主持人:沈中華 共同主持人:黃博怡、梁連文、馬珂 協同主持人:侍安宇 研 究 員:陳逸潔、林慧雯 研究助理:蔡岳昆、賴建宇、郭以廷、林珮璇、陳建森 2010 年 12 月
報告架構 Part 1:省略 Part 2:美國中小企業政策金融體制的演進-金融機構財務績效 Part 3:日本中小企業政策金融體制的演進 -金融機構財務績效 Part 4:德國中小企業政策金融體制的演進 Part 5:韓國中小企業政策金融體制的演進 Part 6:台灣中小企業政策金融體制的演進-金融機構財務績效 Part 7:結論與建議
Part 2 美國中小企業政策金融體制的演進 - 美國中小企業金融機構財務績效
依總資產大小,劃分美國金融機構 • G1:總資產未達1億美元; 約有3,300~4,300家,2008年有3,350家。 • G2:總資產1億美元~5億美元間; 約有2,800~3,700家,2008年有3,736家。 • G3:總資產5億美元~10億美元間; 約有350~700家,2008年有703家。 • G4:總資產10億美元~100億美元間; 約有300~560家,2008年有561家。 • G5:總資產超過100億美元; 約有75~120家,2008年有115家。 G1~G5合計約有7,600~8,800家,2008年有8,465家。
不同規模金融機構及不同中小企業放款比重之績效表現─以四分位數圖表示不同規模金融機構及不同中小企業放款比重之績效表現─以四分位數圖表示 G1之ROE變化圖 G1之ROA變化圖 中小企業放款比重較高之金融機構,獲利(ROE及ROA)表現相對較好。
不同規模金融機構及不同中小企業放款比重之績效表現─以四分位數圖表示不同規模金融機構及不同中小企業放款比重之績效表現─以四分位數圖表示 G2之ROE變化圖 G2之ROA變化圖
不同規模金融機構及不同中小企業放款比重之績效表現─以四分位數圖表示不同規模金融機構及不同中小企業放款比重之績效表現─以四分位數圖表示 G3之ROE變化圖 G3之ROA變化圖
不同規模金融機構及不同中小企業放款比重之績效表現─以四分位數圖表示不同規模金融機構及不同中小企業放款比重之績效表現─以四分位數圖表示 G4之ROE變化圖 G4之ROA變化圖
不同規模金融機構及不同中小企業放款比重之績效表現─以四分位數圖表示不同規模金融機構及不同中小企業放款比重之績效表現─以四分位數圖表示 G5之ROE變化圖 G5之ROA變化圖
不同規模金融機構及不同中小企業放款比重之績效表現─以四分位數圖表示不同規模金融機構及不同中小企業放款比重之績效表現─以四分位數圖表示 除G5(總資產超過100億美元)外, 中小企業放款比重較高之金融機構,逾放比率相對較低。 G1之NPL變化圖
不同規模金融機構及不同中小企業放款比重之績效表現─以四分位數圖表示不同規模金融機構及不同中小企業放款比重之績效表現─以四分位數圖表示 G2之NPL變化圖 G3之NPL變化圖
不同規模金融機構及不同中小企業放款比重之績效表現─以四分位數圖表示不同規模金融機構及不同中小企業放款比重之績效表現─以四分位數圖表示 G4之NPL變化圖 G5之NPL變化圖
小結 • 10年來,美國超大型金融機構(G5)逐步增加中小企業放款及降低大企業放款比重,而愈小的金融機構卻愈朝向增加稍大企業放款的方向發展。大型金融機構在中小企業放款之市占率則愈來愈大。 • 小型金融機構在中小企業放款市占率快速下滑的原因,部分因素應與金融機構持續併購及大型化的趨勢有關。 • 中小企業放款比重較高之金融機構,獲利(ROE及ROA)表現相對較好。 • 除G5外,中小企業放款比重較高之金融機構,逾放比率(NPL ratio)相對較低。
小結 • 美國是自由主義盛行,且奉行市場經濟的國家,儘管如此,美國政府在中小企業融資市場顯然並未缺席。 • 美國中小企業政策性金融模式,除以SBA所提供的各種貸款與信用保證為最重要的核心外, CRA將中小企業融資業務列為金融監理項目,將金融機構之CRA Performance視為其加入存款保險、分行設置與遷移、整合購併、組成銀行或金融控股公司乃至再投資計畫之准駁重要依據,以動員金融體系加強滿足中小企業融資需求方面的作用亦不容忽視。 • 美國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放款的重視,尤其大型金融機構在中小企業放款業務愈來愈積極,顯示SBA與CRA的相輔相成、相互輝映,才是推動美國金融機構致力於中小企業融資之關鍵。
Part 3 日本中小企業政策金融體制的演進 - 日本中小企業金融機構財務績效
不同中小企業放款比重銀行之績效表現─以四分位數圖表示不同中小企業放款比重銀行之績效表現─以四分位數圖表示 不同中小企業放款比重之逾放比例 不同中小企業放款比重之資產報酬率 註:以四分位數區分日本地方銀行「中小企業放款佔其總放款比重」,分別為第一區分位25%、第二區分位50%、第三區分位75%。
不同中小企業放款比重銀行之績效表現─以四分位數圖表示不同中小企業放款比重銀行之績效表現─以四分位數圖表示 不同中小企業放款比重之存放比例 不同中小企業放款比重之每筆放款金額 • 對中小企業放款愈高,逾期放款比例相對較低。 • 對中小企業放款較高,資產報酬率表現較佳。 • 對中小企業放款較高,有較高的存放比,同時每筆中小企業放款的金額也較高
SME放款比例與NPL(地方銀行) 2006年 2008年 2009年 2007年 很明顯地顯示對中小企業放款比例愈高,逾放比例愈低,2009年又較2006年明顯。
SME放款比例與ROA(地方銀行) 2006年 2008年 2007年 2009年 對中小企業放款比例愈高,ROA表現愈佳。
SME放款比例與NPL(第二地方銀行) 2006年 2008年 2007年 2009年 2006年及2007年與前述地方銀行結果相當,顯示對中小企業放款比例愈高,逾放比例愈低,但金融海嘯之後,卻出現逆轉現象,2008年及2009年第二地方銀對中小企業放款愈多,逾放比呈愈高之趨勢。
SME放款比例與ROA(第二地方銀行) 2006年 2008年 2007年 2009年 第二地方銀行相對規模較小,2006年、2007年雖與地方銀行有相同財務趨勢表現,對中小企業放款愈高的銀行, ROA愈高。但金融海嘯之後,發生逆轉,2008 年、2009年顯示,對中小企業放款愈高的銀行,ROA愈低。
Part 4 德國中小企業政策金融體制的演進
德國中小企業金融制度之特色(一) • 德國中小企業融資制度歷史發展悠久,最早在德語區創設的融資信用保證辦法與信用合作社,其後在世界各國廣為流傳與爭相仿效 。 • 德國信用保證制度發展至今體制建置良好,由聯邦與地方政府提供適當比率的再擔保,並遵循市場機制自負盈虧獨立經營。 • 在二次世界大戰之後 ,德國政府成立國有信貸機構(Kreditanstalt für Wiederaufbau, KfW),KfW SME Bank係德國政府中小企業政策性專業銀行,其為中小企業提供優惠貸款,更有效率地協助中小企業融資。
德國中小企業金融制度之特色(二) • 德國中小企業主要融資體系為銀行業,按其性質又可以分為兩大類別,即由公營金融機構與信用合作社主導的合作金融體系與民營商業銀行體系。 • 在企業貸款方面(包括中小企業貸款)合作金融體系繼承傳統較民營商業銀行一直以來都占絕對優勢。 • 由於兩大銀行體系應負的保證責任各不相同,產生德國銀行業的不公平競爭,也導致了德國銀行業相較於歐美其它國家銀行獲利較低現象。
Part 5 韓國中小企業政策金融體制的演進
韓國中小企業貢獻 韓國中小企業定義 韓國中小企業概況 ─韓國中小企業的家數及員工人數一直來都是整體企業的大宗。 ─韓國中小企業每年的始業家數皆佔總始業家數高達99%以上,員工數亦達74-87%,顯示中小企業對韓國國內的就業市場提供很大的助益。
韓國中小企業借款情形 • 韓國的金融中介體系主要係由商業銀行、地區銀行與專門銀行所構成。 • 商業銀行是金融體系的主體,其放款市場佔有率在82%以上 • 其次為專門銀行,市佔率約在9-11%之間 • 地區銀行相對較為弱勢,市佔率不超過8% • 韓國的中小企業融資體系即主要由上述商業銀行、地區銀行與專門銀行所構成,由於金融機構定位與任務各有不同,各類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放款的積極程度差異極大。 • 整體銀行對中小企業的放款約佔其放款總量的42-45%,其中專門銀行的比率高達83-86%,地區銀行介於63-68%間,商業銀行則約為35-38%之間 • 由於各類金融機構規模大小差異顯著,中小企業融資市場的佔有率則以商業銀行居首,大抵維持在69-72%之間,其次是專門銀行的18-20%,而以地區銀行的7%居末
韓國中小企業融資優惠政策 • 政府部門政策性貸款 • 韓國財政經濟部、產業資源部等12個政府部門設立了約91種政策性基金,每年可向中小企業提供約4.9億韓圜的資金。這些資金以借款的形式向指定銀行提供資金,指定銀行以該借款利率再加1至1.5個百分點的利率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此利差就是指定銀行的收入。 • 地方政府、官辦非營利機構、民間團體的扶持 • 地方政府的「地方中小企業培育基金」 • 1979年韓國成立了「中小企業振興團」,其董事長由總統任命,預算全部由政府撥款。該機構發行中小企業債券,以購買股權的形式向中小企業提供發展所需的資金,當中小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的時候,再將股權變現。如此以來,振興公團又有資金可以投向其他剛剛開始發展的中小企業。 • 銀行等商業機構的扶持 • 韓國中小企業銀行(IBK)、韓國產業銀行(KDB)、其他商業銀行
韓國信用保證制度 • 信用保證基金(Korea Credit Guarantee Fund,簡稱KCGF) 1976年成立 • 主要業務:信用保證 、管理諮詢 、信用保險 、基礎建設信用保證。 • 資金來源:由政府及金融機構依法捐助。依照法律規定,銀行每月必須將對企業之融資餘額按年率0.2%捐助予KCGF。政府捐助額則依照當年度預算編列。 • 保證費率:依據申保企業之信用評等及保證期間等,按保證餘額以年費率0.5%至2.0%計收手續費 。 • 保證成數:為七至九成,依金融機構別、貸款項目別及企業信用評等情形而異。 • 技術信用保證基金(Korea Technology Credit Guarantee Fund,簡稱KOTEC) 1989年成立 • 2006年更名為Kibo Technology Fund (Kibo),並且業務聚焦於針對科技企業保證為對象及技術評價等。Kibo對智慧財產融資信用保證方面更加專注。 • 主要業務:信用保證、技術評估、信用資訊服務、KIBO Angel Club、顧問服務等。 • 資金來源:由政府及金融機構依法捐助。政府捐助係依國家預算情形編列,技術信用保證基金成立迄今,每年均獲得政府之捐助。金融機構之捐助則依據新技術財務援助法(Financial Assistance to New Technology Businesses Act)之規定,金融機構及風險性投資金融公司(Credit-specialized Financial Companies)應依下列公式按月捐贈技術信用保證基金: (1)金融機構:月平均融資餘額1/10001/12 (2)風險性投資金融公司:月平均融資餘額3/10001/12。 • 保證費率:依據申保企業之信用評等及保證期間等,按保證餘額以年費率0.5%至2.0%計收手續費 。 • 保證成數:為七至九成,依金融機構別、貸款項目別及企業信用評等情形而異。
小結 • 韓國中小企業金融政策是由政府進行強勢主導,包含: • 政府部門政策性貸款-91種與中小企業融資相關的政策性基金 • 政策性(專業)銀行-韓國中小企業銀行(IBK) 、韓國產業銀行(KDB) • 信用保證機制-信用保證基金(KCGF) 、技術信用保證基金(KOTEC, 後更名為Kibo) • 韓國政府對中小企業金融政策保有很高程度的自主性,為政策的主導者。 • 政府對專業銀行之經營掌握絕對的控制權,專業銀行之中小企業放款占總放款的比重高達85%。 • 策略性的產業升級,以及針對難以評估的技術與智慧財產之融資保證技術,極具學習價值。
Part 6 台灣中小企業政策金融體制的演進 - 台灣中小企業金融機構財務績效
中小企業放款總額逐步成長 • 2005年之後中小企業放款總額逐步成長,惟2008年受 全球金融風暴影響而下滑,之後又恢復上升趨勢。
不同類型銀行之中小企業放款變化(1/2) • 泛公股銀行: 國內中小企業放款增加之主要來源,即便在2008年金融風暴之際仍緩步成長。 • 民營銀行: 2008年~2009年金額維持不變,其他時間則呈漸增之勢,顯示易因景氣而調整對中小企業放款政策。
不同類型銀行之中小企業放款變化(2/2) • 100%外資持股銀行: 2007年之後中小企業放款金額顯著下滑,顯示該類銀行對中小企業金融不甚重視。 註:花旗銀行及渣打銀行於2007年分別合併華僑銀行及新竹商銀。 • 與外資策略聯盟或外資有持股銀行: 2007年之後中小企業放款金額亦持續減少。
SME放款比重愈高者,財務績效較差 • 中小企業放款比重愈高者,NPL比率有較高之情形。 • 中小企業放款比重愈高者, ROE表現較差,但2008年為例外,推估承作中小企業放款較多之泛公股銀行,其業務策略較偏保守,是以在全球金融海嘯受到的衝擊可能亦較小。 2010/10 2010/10 註:Q3表示中小企業放款比重最高,Q1表示比重最低。
SME放款比例與NPL之關係 2004年 2006年 2008年 2010年10月 • SME放款比例與NPL呈現正向關係,惟斜率有緩和之情形。
SME放款比例與ROA之關係 2004年 2006年 2008年 2010年9月 • SME放款比例與ROA呈現略微負向關係。
Part 7 結論與建議
政府應支持中小企業的一大原因是中小企業可產生外部性。政府應支持中小企業的一大原因是中小企業可產生外部性。 例如一家資本一千萬的中小企業,可雇用20人,這20人背後又有20個家庭,使員工有安定生活,社會安定,這是外部效益,但雖然全體中小企業極為重要,但個別中小企業卻完全反映不出這重要性,故極易為人們所忽略。 然而,政策往往會有過多或不足的支持。 結 論 (一) 40
結 論 (二)-各國中小企業金融體系之制度設計 中小企業易受景氣波動影響,營收波動大,傷害負責貸款給中小企業的金融機構,復加上放款予中小企業的金融機構通常規模小,風險管理能力較弱,例如,放款給中小企業卻未有良好的信用評分技術,致使中小企業的金融機構經營績效不佳,這時不同國家會出現不同理念。 • 政府實質介入,設立專門機構實質補助: 德國及日本一開始即認定中小企業的外部性大,認為國家應投入相當的成本才會使總效益等於總成本,爰採行政府實質介入,設立專門機構實質補助中小企業。 • 注重銀行體質,政府間接鼓勵及獎懲: 美國及台灣則較重視銀行的體質,偏向以鼓勵或獎懲機制,引導銀行放款與中小企業。
美國:以民營銀行主導之市場機制為主,SBA及CRA為輔。美國:以民營銀行主導之市場機制為主,SBA及CRA為輔。 日本:以民間中小企業專業金融機構為主(地方銀行、信用金庫及信用組合),搭配政策金融機構(日本政策金融公庫、信用保證機構)。面對金融效率的現實考量,傾向選擇以政策金融及相關支持措施,協助彌補市場機能之不足或失靈。 德國:以公營與合作金融體系為主導,民營商業銀行體系為輔,並且政府中小企業政策性專業銀行(KfW SME Bank)積極輔導。 韓國:政府主導中小企業金融,運用政策性銀行、貸款基金及融資保證機制,促進中小企業放款。 台灣:由專業銀行體系逐漸轉向市場機制,並輔以鼓勵中小企業放款方案。 結 論 (三)-各國中小企業金融體系之特色 42
綜合先進國家的經驗,本研究提出以下 “ 建 議”期對我國中小企業之資金取得有所助益。 • 適度引進美國CRA政策觀念,強調宣示效果 例如:中小企業放款排名倒數20%的銀行,不允許其至海外(含大陸)設置據點。 • 鼓勵金融實務界與學術界合作研發中小企業信用評分模型,以加速該模型之發展 • 規劃合宜的中小企業會計制度,以強化中小企業財務報表之可信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之資訊不對稱問題 • 銀行於各地分行建置專責窗口,強化中小企業關係金融 • 引進夾層融資,解決中小企業融資誘因機制不足 • 投融資並重:振興創投產業,提供新創中小企業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