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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课.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安庆一中历史组:张昌东. 某中学学生王某是一位集邮爱好者。一日,投递员给其邻居送信,恰好其邻居不在,投递员便委托他将信件转交他的邻居。他一看信封上的邮票是自己所没有的,便将邮票揭下来,又担心受到邻居的责备,便将信扔到垃圾箱。. 你怎样看待王某的行为?. 王某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通信自由权利。.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古罗马圆形剧场. 一、什么是罗马法呢?. 它指的是公元 前 6 世纪末到公元 7 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 阅读课本找一找罗马出现过哪些法律?. 罗马法的内容包括:习惯法、成文法、公民法、万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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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课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安庆一中历史组:张昌东
某中学学生王某是一位集邮爱好者。一日,投递员给其邻居送信,恰好其邻居不在,投递员便委托他将信件转交他的邻居。他一看信封上的邮票是自己所没有的,便将邮票揭下来,又担心受到邻居的责备,便将信扔到垃圾箱。 你怎样看待王某的行为? 王某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通信自由权利。
一、什么是罗马法呢? 它指的是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 阅读课本找一找罗马出现过哪些法律? 罗马法的内容包括:习惯法、成文法、公民法、万民法。
二、罗马法的形成及发展过程 公元前6世纪末 习惯法 国家发展 疆域扩大 不断发展 走向成熟 起源 《十二铜表法》 (成文法) 至公元前5世纪中 公元前3世纪中 公民法 发展 万民法 至公元3世纪初 完成: 《民法大全》 至公元7世纪
三、罗马法的思想内容 • 承认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核心)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渗透着“自然法”思想
四、罗马法的作用与影响 1.作用:维护奴隶制度和稳定帝国统治。 2.影响 ①是近现代欧洲大陆法律体系的基础; ②为近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民权理论提供了思想渊源,为资产阶级战胜教会和世俗的封建势力提供 了理论武器; ③对中国的立法也产生一些影响
小结: 内容:习惯法 公民法: 《十二铜表法》 成文法 罗马法 万民法 核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实质: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 作用:维护统治
练习 1、罗马帝国的疆域地跨( ) A、欧洲和亚洲 B、欧洲和非洲 C、欧亚非三洲 D、欧洲 C B 2、罗马成文法诞生的标志是( ) A、习惯法的废除 B、《十二铜表法》的颁布 C、公平法的制定 D、《民法大全》的编纂
D 3、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的标志是( ) A、《十二铜表法》的发表 B、公民法的形成 C、公民法演变成万民法 D、《民法大全》的编纂 4、公民法与万民法最主要的不同是( ) A、内容的不同 B、制定者的不同 C、适用的范围不同 D、制定依据的不同 C
B 5、罗马法制定的根本目的是( ) A、为皇帝和元老院的权力提供法律依据 B、为保护统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 C、为了保护私有财产 D、为了扩大帝国的势力
布置作业: 活动与探究: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请同学们结合自身实际谈一谈法对我们的现实生活有怎样的指导意义。
人们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人们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 习惯法 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 和不确定性。 注意
请你当法官 (案例一)罗莫洛是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但罗莫洛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罗莫洛的遗嘱,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请大家想一想,法官会怎么判呢?
法官会偏袒罗莫洛的家人。因为罗马共和国早期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无形中为法官故意压迫平民、袒护贵族提供了方便。法官会偏袒罗莫洛的家人。因为罗马共和国早期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无形中为法官故意压迫平民、袒护贵族提供了方便。 习惯法的存在,就成了平民与贵族矛盾的一个焦点,当时的罗马是怎样来处理这个焦点的?
《十二铜表法》 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 第3、第8表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5表 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第8表 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头骨,他必须偿付300阿司罚金;如果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减半。 第11表 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案例(二) 如果还是上一个案例,根据《十二铜表法》,法官会怎么判呢? 根据《十二铜表法》第五表: 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罗莫洛一半的财产将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 请你当法官
情景创设 《十二铜表法》的颁布,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人们议论纷纷。 假如你生活在这个时候的罗马,你会有什么感想? (你的身份可能是贵族、平民或奴隶) 内容广泛,条文清晰,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特权,保护了平民的权利, 但维护的仍是奴隶主贵族的权利
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的罗马法律 ,被称为公民法。而《十二铜表法》就是一部典型的公民法。 公民法 范围 罗马公民
罗马帝国建立者屋大维的顾问叫苦不迭:“麻烦就在于人口众多,管理事务繁杂……,所以统治起来困难至极”罗马帝国建立者屋大维的顾问叫苦不迭:“麻烦就在于人口众多,管理事务繁杂……,所以统治起来困难至极” 思考: 版图扩大后的统治阶级遇到了怎样的麻烦呢? 屋大维 公元前27年屋大维建立罗马帝国
请你当法官 (案例三)古罗马大将恺撒进兵埃及,与美丽的埃及女王克丽奥佩特拉相爱,并且两人有了一个儿子,取名托勒密·恺撒。当恺撒归国执政之后,克丽奥佩特拉携儿子赴罗马与恺撒相会,并向罗马法庭为自己和儿子申请罗马籍,请问法官会判给克丽奥佩特拉和她的儿子享有罗马籍吗?为什么?那这种现象合理吗?怎么解决的?
(1)由于版图扩大,很多有着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势必会出现新的矛盾,尤其是被征服者无法享受罗马公民权,不受公民法保护,引起社会动荡;(1)由于版图扩大,很多有着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势必会出现新的矛盾,尤其是被征服者无法享受罗马公民权,不受公民法保护,引起社会动荡; (2)国际交往扩大,引起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经济活动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因此,原来的公民法已经无法应对这些新变化。 (3)对外战争的胜利,获得了大量奴隶,由此奴隶制在罗马得到了快速发展,为了更加有效地保护奴隶主的私人利益,就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以稳定统治,保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不受侵犯。
为巩固统治,罗马帝国的皇帝重视法律的制定,法学家也积极立法。3世纪初,公民法逐渐演变成万民法。为巩固统治,罗马帝国的皇帝重视法律的制定,法学家也积极立法。3世纪初,公民法逐渐演变成万民法。 万民法 范围 罗马统治范围内的一切自由民
模拟法庭 现在请看这一份案例(四),这是公元2世纪的一件事: “卢修斯是亚历山大港的一个平凡的经营航运的小商人,他向放高利贷的大商人加图借贷5000枚金币,并立下了契约半年后归还6000枚金币,可是卢修斯下半年经营不善,无力还钱,只有一份家产和二十几个奴隶。为此加图告上法庭。 下面由同学们自愿扮演卢修斯、加图和法官进行一次现场审判模拟。
罗马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承认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债权的规定和解释,制定了解决各类债务纠纷的适用条款,另外奴隶制也是不可侵犯,所以卢修斯家的奴隶只得乖乖地作为一种财富或物品被判定归属于加图家。罗马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承认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债权的规定和解释,制定了解决各类债务纠纷的适用条款,另外奴隶制也是不可侵犯,所以卢修斯家的奴隶只得乖乖地作为一种财富或物品被判定归属于加图家。
“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皇帝敕令具有法律的效力。”“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皇帝敕令具有法律的效力。” 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她们不能担任法官,或行使地方官吏的职责,或提出诉讼,或为他人担保,或担任律师。 ——《民法大全》 以上规定能否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什么? 不能,有君权至上和男女的不平等。罗马法提倡的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有条件的。 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因此罗马法具有鲜明的阶级特征,宣扬君权神授,体现了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材料一: 古代罗马人相信,在人类之外客观上存在着一种必须服从的力量,这就是约束人类的自然法则。法律的目的是保证人类“政治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人生而平等,都享有为任何人不能剥夺的一些基本权利。 材料二: 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 ——西塞罗 探究:对比同时期的中西世界,你发现 它们 的政治制度和法律有哪些区别? 中国:君主专制,独裁统治,人治色彩。 西方:贵族制或民主制,法治观念强些。 探究:古罗马为人类提供了哪些自然法则?
罗马法中渗透的自然法思想有( ) ①理性 ②权利 ③平等 ④正义 A.①②③④ B. ①②③ C.①③④ D. ②③④ A
(1)“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法国《人权宣言》 (2)“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美国《独立宣言》
(3)“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3)“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三条: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