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7

開放 現股當日沖銷

開放 現股當日沖銷. 交易部 102 年 10 月. 制度說明. 當日沖銷定義. 先買後賣當日沖銷應符合下列要件:. 投資人適格條件. *不得使用綜合交易帳戶從事當沖. 從事現股當沖之投資人資格條件:. 現股當沖交易時間. 普通交易. 盤後定價交易. 9:00. 13:30. 14:00. 14:30. 9:00~13:30 買進成交、再賣出. 或. 9:00~13:30 買進成交. 14:30 賣出. *零股、鉅額、拍賣、標購、證券商營業處所議價,不適用當沖. 現股當沖申報時點. 風險控管. 違約、錯帳、改類、更正帳號. 問答集.

tegan
Download Presentation

開放 現股當日沖銷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開放現股當日沖銷 交易部 102年10月

  2. 制度說明

  3. 當日沖銷定義 先買後賣當日沖銷應符合下列要件:

  4. 投資人適格條件 *不得使用綜合交易帳戶從事當沖 從事現股當沖之投資人資格條件:

  5. 現股當沖交易時間 普通交易 盤後定價交易 9:00 13:30 14:00 14:30 9:00~13:30 買進成交、再賣出 或 9:00~13:30買進成交 14:30賣出 *零股、鉅額、拍賣、標購、證券商營業處所議價,不適用當沖

  6. 現股當沖申報時點

  7. 風險控管

  8. 違約、錯帳、改類、更正帳號

  9. 問答集

  10. 先買後賣當沖範例 Q1:投資人103年1月6日9點現款買進ABC股票(臺灣50指數成分股)1張並成交10萬元,11點現券賣出ABC股票1張並成交11萬元,是否符合當沖原則? A:上述交易為先現款買進(9點買進成交)後現券賣出(11點賣出成交),且股票屬主管機關指定上市股票,符合當沖原則。證券商應於103年1月6日下午6點前將該二筆交易輸入證交所系統申報為當沖,投資人就價差1萬元交割,買進及賣出股票互抵後無須交割。

  11. Q2:投資人10點委託現款買進ABC股票(臺灣50指數成分股)1張,12點成交。11點委託現券賣出ABC股票1張並馬上成交,是否符合當日沖銷交易原則?Q2:投資人10點委託現款買進ABC股票(臺灣50指數成分股)1張,12點成交。11點委託現券賣出ABC股票1張並馬上成交,是否符合當日沖銷交易原則? A:上述交易不符合先買後賣原則,因賣出成交時點(11點)先於買進成交時點(12點),故該二筆交易僅能分別交割,不得申報為當日沖銷交易。 證券經紀商於接受投資人11點賣出委託時,即應確認投資人具庫存股票可供賣出。

  12. Q3:投資人10點現款買進ABC股票(臺灣50指數成分股)1張並成交。 11點借(融)券賣出ABC股票1張並成交,是否符合當日沖銷交易原則? A:不符合當日沖銷原則。當日沖銷交易必須以現款買進、現券賣出。

  13. Q4:投資人盤中多次現款買進及現券賣出ABC股票(臺灣50指數成分股)如下,當沖互抵方式如何認定?Q4:投資人盤中多次現款買進及現券賣出ABC股票(臺灣50指數成分股)如下,當沖互抵方式如何認定? • 方式一: 「9點買進1張」搭配「11點賣出1張」,「10點買進3張」搭配「11點賣出1張」及「12點賣出2張」。12點賣出之剩餘3張以庫存交割 • 方式二:「9點買進1張」搭配「12點賣出1張」,「10點買進3張」搭配「11點賣出1張」及「12點賣出2張」。11點賣出1張及12點賣出之剩餘2張則以庫存交割。 • 方式三:「9點買進1張」及「10點買進3張」搭配「12點賣出4張」。11點賣出2張及12點賣出之剩餘1張以庫存交割 只要符合當沖先買後賣原則,可自行搭配當沖互抵方式

  14. Q5:承上題,投資人是否可選擇前述交易均不採或僅部分採當日沖銷交易?Q5:承上題,投資人是否可選擇前述交易均不採或僅部分採當日沖銷交易? A:可以。投資人於T日收盤前向證券商表示不欲當沖之交易明細,證券商即不會將該交易明細輸入系統申報當沖,證券商未於T+2日上午10時前申報當日沖銷之交易,投資人不得以互抵後價差進行交割。 證券商於投資人表示不欲當日沖銷時,應確認投資人是否有足夠之庫存部位供交割。

  15. Q6:投資人若依證券交易所營業細則第82條之1規定借戶賣出股票,其借戶賣出之交易是否可與該帳號買入交易合併申報為當日沖銷交易?Q6:投資人若依證券交易所營業細則第82條之1規定借戶賣出股票,其借戶賣出之交易是否可與該帳號買入交易合併申報為當日沖銷交易? A:不可以。因該帳號之委託人並非股票所有權人,不得將該帳號中買入交易與借戶賣出交易合併申報當日沖銷交易。

  16. Q7:投資人102年12月30日於X證券商開戶且尚未開始交易,但已於Y證券商開戶多年且最近1年成交達10筆以上(或已開立信用交易帳戶),於103年1月6日是否可於X證券商申請從事當日沖銷交易?Q7:投資人102年12月30日於X證券商開戶且尚未開始交易,但已於Y證券商開戶多年且最近1年成交達10筆以上(或已開立信用交易帳戶),於103年1月6日是否可於X證券商申請從事當日沖銷交易? A:可以。至103年1月6日,投資人雖於X證券商開戶尚未滿3個月,但於Y證券商交易多年且最近1年成交達10筆以上(或已開立信用交易帳戶),已具一定交易經驗,符合當沖投資人資格。投資人應再與證券商簽訂風險預告書及概括授權同意書後,由證券商將名單輸入證交所指定電腦系統,即可從事當日沖銷交易。

  17. 簡報結束 謝謝指教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