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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评估实务 》. 主 讲: 毛 矛.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第十章学习目标 】 1 、了解我国二手车交易流通体制的现状及历史。 2 、掌握最新的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 。 3 、掌握二手车评估的原则与程序。.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4 、掌握二手车交易的规范,包括鉴定评估机构与人员的规范、二手车的手续规范、机动车注册登记的规范、二手车交易过户与转籍的规范以及变更、改装登记的规范。 5 、学会正确撰写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书。 6 、了解国外二手车交易情况。.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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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评估实务》 主 讲:毛 矛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第十章学习目标】 • 1、了解我国二手车交易流通体制的现状及历史。 • 2、掌握最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 3、掌握二手车评估的原则与程序。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4、掌握二手车交易的规范,包括鉴定评估机构与人员的规范、二手车的手续规范、机动车注册登记的规范、二手车交易过户与转籍的规范以及变更、改装登记的规范。 • 5、学会正确撰写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书。 • 6、了解国外二手车交易情况。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汽车在我国曾经是特殊的商品,对新汽车和旧汽车的交易都进行严格的管理,对交易主体、交易方式、交易对象甚至交易场地都有许多限制性规定。 • 以前称旧汽车交易为“旧机动车交易”,现在称“二手车交易”。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在商务部《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于05年实施后,二手车交易在经营主体和二手车评估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二手车市场经营主体实行多元化,允许个人之间直接交易; • 除涉及国有资产的车辆外,二手车的交易价格可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建立二手车自愿申请评估制度,促进二手车流通。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在《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中,定义二手车为: • 从办理完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到报废年限一年之前进行所有权变更的汽车。 • 二手车比原来的“旧机动车”中性,与国际惯例接轨(secondhand vehicle 或 used car 或 pre-owned car),避免 “破旧、陈旧”感觉。 • 实际上许多二手车并不陈旧。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二手车交易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包括二手车的评估、交易人的诚信、交易市场和汽车经销商管理等诸多问题。 • 二手车评估: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鉴定评估人员,按照特定的目的、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二手车进行手续检查、技术鉴定和价格估算的过程。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第一节 二手车交易流通体制 • 由于我国整个国民经济水平发展的历史原因,直到82年国内才出现二手车(当时称“旧机动车”)交易。 • 到85年时,随着交易的活跃以及交易量的增加,国家有关部门开始关注旧机动车交易问题。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到94年,随着原汽车产业政策的出台,才开始有了对旧机动车相应的管理规定; • 98年,原国内贸易部以“内贸机字[1998]第33号”的形式下发了《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按照《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 • “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原则上每个地级以上城市批准设立一个。”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从《管理办法》可以看出,到98年仍把旧汽车当成一种特殊商品 • ——须在指定区域内销售。 •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显然没有这种必要。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政府几个相关部门派人组成联合领导小组,直接参与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经营,这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也不相符。 • 同时,《管理办法》规定一个城市只能存在一家交易市场,所有交易必须在场内进行,这是垄断,不利于市场竞争。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但二手车交易毕竟关系到很多人的安全,不仅驾驶者要考虑一部旧机动车的驾驶性能,路人也有可能会受其影响。 • 而且,二手车的交易还会涉及来源合法性等问题。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管理办法》规定了市场的规模、区域,市场要有专业的评估定价人员、具备车辆检测、维修、配件供应等设施——以保证交易的安全合法性。 • 所以说《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对于规范旧机动车交易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05年,由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 原先发布的各类文件同时废止。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一、《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解读 • 1、多渠道经营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二手车流通,支持有条件的汽车品牌经销商等经营主体经营二手车,以及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连锁经营。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打破垄断、多渠道经营是《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出发点之一。 • 在汽车工业发达国家,二手车交易有一半以上是在4S店内完成的。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在《管理办法》中,“符合相关条件的汽车品牌经销商等经营主体均可依法申请从事二手车经营”。 • 这就意味着,原先二手车交易必须在交易市场进行的限制被打破,以4S店为主导的二手车交易模式将逐步建立。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同时,由于新的《管理办法》对资本限制减弱,不少民营资本和外资也都逐步进入二手车领域。 • 如上海通用推出的“诚新二手车”,首创了国内二手车的品牌化管理和国际化的操作流程,为二手车车主提供透明、可靠、专业的全方位服务。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诚新二手车”包括二手车置换、认证和销售业务。 • 上海通用为“诚新二手车”的运营制定规范化的业务流程,为二手车提供专业的验车和整修标准、统一的认证程序和可靠的质量保证。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由此,上海通用把其他品牌车主变成了自己客户。 • 这实际上是汽车制造商通过为二手车车主提供服务的同时,扩大了自己的客户群,增加客户对自己品牌的忠诚度,是一种业务延伸。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 • 《二★办法》改变了一个城市只能存在一家交易市场、而且所有交易必须在场内进行的规定,打破了垄断。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二手车交易市场只是从事二手汽车经营活动的流通企业,是将二手汽车信息和资源聚集,方便买卖双方进行交易的场所。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2、设立条件和程序 • 更多的流通渠道,带来更活跃的二手车市场。 • 但开放的市场 ≠ 无限制的市场,流通方式增多,也要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和管理标准。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对投资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经纪机构、鉴定评估机构,对设立二手车拍卖企业的程序等作了相应的规定。 • 如第31条规定,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开设店铺,应当符合所在地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有关规定。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3、行为规范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二手车卖方应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 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确认①卖方身份证、②车辆号牌、③《机动车登记证书》、④《行驶证》、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⑥保险单、⑦纳税费凭证。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售、委托拍卖车辆时,应持有本单位或者上级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 •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 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 • 进行二手车交易应签订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由工商部门制定。 • 二手车所有人委托他人办理车辆出售的,应与受托人签订委托书,避免赃车流入。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1)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购买二手车时,双方应当按以下要求进行: • 1)委托人向二手车经纪机构提供合法身份证明; • 2)二手车经纪机构依据委托人要求选择车辆,并及时向其通报市场信息;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3)二手车经纪机构接受委托购买时,双方签订合同; • 4)二手车经纪机构根据委托人要求代为办理车辆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2)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 • 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 1)《机动车登记证书》; • 2)《机动车行驶证》;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 5)养路费缴付凭证; • 6)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 7)车辆保险单。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3)下列车辆禁止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 • 1)已报废或者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 2)在抵押期间或未批准交易的海关监管车辆; • 3)在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期间的车辆; • 4)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5)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架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或者有凿改迹象的车辆; • 6)走私、非法拼(组)装的车辆; • 7)不具有前面第(2)条所列证明、凭证的车辆; • 8)在本行政辖区以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车辆; • 9)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车辆。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并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的条件。 • 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应当根据客户要求,代办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4、加强了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管理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1)是独立的中介机构; •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3)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 • (包括本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 • (4)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实施二手车自愿评估制度,同时,建立具有权威性的二手车评估机构代替以前的强制评估。 • 属国有资产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评估。 • 评估机构应遵循客观、真实、公正和公开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出具鉴定评估报告,并对鉴定评估报告中车辆技术状况,包括是否事故车等评估内容负法律责任。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和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涉案、事故车辆等鉴定评估业务。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建立完整的二手车交易购销、买卖、拍卖、经纪以及鉴定评估档案。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二、二手车交易市场现状 • 我国的汽车产量在04年是507万辆、在05年是540万辆,06年超过700万辆,07年879万辆,08年938万辆,09年10月21日第1000万辆汽车——解放下线! • 我国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生产国和消费国。 • 但是,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发展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很大差距。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据了解,目前美国、德国、瑞士、日本二手车的销售分别是新车销售的3.5倍、2倍、2倍、1.4倍,其中美国二手车利润占利润总额的45%。 • 二手车销售促进新车销售,二手车的客户是新车潜在的客户。 • 大交易量和高利润的原因是经营二手车的主体多元化、交易方式多样化、交易手续简便化。
第十章 二手车交易 • 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二手车作为一般商品进入市场。 • 销售多渠道,形成了品牌专卖、大型超市、连锁经营、二手车专营、二手车拍卖等并存的多元化经营体制。 • 交易方式多样,有直接销售、代销、租赁、拍卖、置换等。 • 尽可能减少交易环节,交易手续灵活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