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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矿业融资的风险防范. 国家开发银行 评审二局 2012 年 4 月 24 日. 目录. 国家开发银行在矿业融资方面的概况及主要举措 国家开发银行对澳大利亚矿业投资的融资服务情况 三 澳大利亚矿业投资、融资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四 对澳大利亚矿业投资风险防控的建议. 第一部分 国家开发银行在矿业融资方面的概况及主要举措. 1.1 开行国际矿业合作概况 1.2 开行支持境外矿产项目的主要举措. 国家开发银行国际矿业合作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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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矿业融资的风险防范 国家开发银行 评审二局 2012年4月24日
目录 • 国家开发银行在矿业融资方面的概况及主要举措 • 国家开发银行对澳大利亚矿业投资的融资服务情况 • 三 澳大利亚矿业投资、融资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 四 对澳大利亚矿业投资风险防控的建议
第一部分 国家开发银行在矿业融资方面的概况及主要举措 1.1 开行国际矿业合作概况 1.2 开行支持境外矿产项目的主要举措
国家开发银行国际矿业合作概况 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行)成立于1994年,经国务院审批于2008年12月11日改制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亿元人民币。 开行主要通过开展中长期信贷与投资等金融业务,为国民经济重大发展战略服务。 国际一流市场业绩 ——具有良好经营业绩和最具社会责任的金融机构 三位一体发展战略 ——两基一支、基层金融、国际合作 规划先行经营理念 ——规划先行作为业务发展基本模式和核心竞争力
国家开发银行国际矿业合作概况 近年来,国家开发银行始终将矿业领域作为投融资支持的重点,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努力,开行已成为中国最大的中长期投融资银行,最大的外汇贷款和对外合作银行,已与100多家国外金融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积累了丰富的国际合作实践经验。 截至2011年底,国家开发银行资产总额超过9500亿美元,超出了世界银行、泛美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非洲开发银行四家银行资产总和。不良贷款率仅为0.4%。外汇贷款余额超过2000亿美元,是中国最大的外汇贷款银行,其中能源矿产类国际合作项目约占一半左右 。支持了包括中亚、美洲、非洲、澳洲等国家和地区的矿产品开发,包括铁、铜、铝、镍、金等矿产品开发与合作。
总行:国际金融局、国际合作业务局为牵头部门,总行:国际金融局、国际合作业务局为牵头部门, 评审二局为矿业项目评审和行业归口联络部门 分行:设有国际合作业务处 组织体系 行业专家队伍 开行矿业领域 核心竞争力 与相关部委、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等保持了密切友好的联系,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专家资源。 境外国别组 境外国别工作组全球覆盖,并启动了大区组管理模式。 国家开发银行国际矿业合作概况 成立专门机构
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境外矿产资源项目的主要举措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境外矿产资源项目的主要举措 多年来,在支持我国矿产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我们探索了几种融资模式。比较典型的融资模式包括:收购境外探矿权和采矿权并对矿山及下游产业链进行开发建设、矿山开发、基础设施与矿山联合开发、项目融资、参与境外银团、收购境外矿业公司股权等。
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境外矿产资源项目的主要举措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境外矿产资源项目的主要举措 国家开发银行四大举措支持国际矿业合作: 一、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引领国际合作业务发展 二、发挥母子公司协同效应,以多元化金融服务满足矿业融资需求 三、创新合作模式,有效防范风险,大力支持国际合作项目实施 四、加强境外机构和专家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国际矿业合作服务水平
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境外矿产资源项目的主要举措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境外矿产资源项目的主要举措 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国际矿业合作的举措: (一)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引领国际合作业务发展 国内:参与地方政府、行业和重点客户的发展规划; 国际:截至2011年底,相继与20多个国家签订规划咨询合作协议,启动12项跨国规划工作,包括西非矿业、拉美矿产冶金、中亚、中俄能源资源等规划,为支持更深远的国际矿业合作奠定基础。
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境外矿产资源项目的主要举措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境外矿产资源项目的主要举措 (二)发挥母子公司协同效应,以多元化金融服务满足矿业融资需求 开行旗下拥有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租赁公司以及中非发展基金等子公司,可为国内外矿业企业提供包括项目贷款、股权投资、贸易融资、财务顾问、上市保荐、债券承销、企业理财、保函、票据、资金交易等多品种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为支持国际矿业合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
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境外矿产资源项目的主要举措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境外矿产资源项目的主要举措 (三)创新合作模式,有效防范风险,大力支持国际合作项目实施 国家开发银行始终坚持“金融为企业铺路”的理念,探索创新融资模式,如将所在国基础设施与矿产资源进行联合开发的模式、支持中外企业联合勘探开发境外矿产的模式、国际贸易与资源开发相结合的模式、通过股权合作进行资源整合的模式、通过将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将勘探、开发、生产及工程承包进行一揽子合作的模式等。 此外,开行还在工程承包、组织或参与国际银团、支持境外勘探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境外矿产资源项目的主要举措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境外矿产资源项目的主要举措 (四)加强境外机构和专家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国际矿业合作服务水平 截至2011年底,开行已在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派驻了70多个工作组,并先后成立了香港分行、开罗代表处和俄罗斯代表处等境外分支机构。海外工作组贴近市场、贴近项目、贴近客户,能够全面掌握当地情况,及时发现合作机会,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此外开行有一支覆盖能源、交通、矿产资源、基础设施等行业的专家队伍,为境外矿产资源领域项目的开发和评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为有效防控国际合作业务中的风险起到的重要作用。
第二部分 国家开发银行对澳大利亚矿业投资的融资服务情况 2.1 开行支持澳大利亚矿产项目措施 2.2 对于澳大利亚矿产项目提供支持的重点及方式 2.3 开行支持的澳大利亚矿产投资项目
开行支持澳大利亚矿产资源项目的措施 1、统筹布局。以国家矿产资源开发战略为出发点,以中澳两国经济互补为契机,在总行的统筹领导下部署我行在澳开发矿产资源近中远期战略方针和经营目标。 2、规划先行。根据战略方针和经营目标,摸清澳大利亚重点区域矿产资源项目基本条件,投入与产出,制订我行在澳大利亚资源类项目融资实施措施。 3、多方协同。从项目源头系统性防控国际矿业合作风险:中国发展经验与资源国发展需求的协同;信贷政策与国家战略的协同;金融机构与政府部门的协同;金融产品与其他资金的协同;开行内部母子公司之间的协同。 4、分步推进。实施原则是逐项核实项目前提条件,落实风险分散措施,分阶段分步骤推进。 澳洲当地法律制度完善,投资环境较好,中国钢铁企业在澳大利亚等地收购了一些企业与矿山,但澳大利亚的优质铁矿中资难以插足。中方开采的主要是低品位矿,且还要新建铁路和港口,导致开发成本较高。
对于澳大利亚矿产资源项目提供支持的重点及方式对于澳大利亚矿产资源项目提供支持的重点及方式 (一)区域:区域具备优势资源的州-铁矿、石油、天然气资源丰富的西澳州;铝土矿、优质煤资源丰富的昆士兰州;铀矿、稀有金属丰富的南、北领地等。 (二)矿种:可以满足我资源储备的领域-澳大利亚具有丰富储量而我国自有资源难以平衡需求的领域,如:铁矿、锰矿、铀矿、铝土矿等。 (三)企业:技术与管理领先的跨国企业-中国有实力的大型企业,以及技术与管理领先于全球的在澳矿业公司,如:中铝、中钢、中冶等;在澳经营矿产开采的跨国公司,如:力拓、美铝、加拿大黄金公司等。 (四)项目:具有战略影响的项目-符合开行评审条件、能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具有战略影响的矿业勘探、开采、股份收购、企业兼并、公司重组等项目。 具有开采+运输优势条件的项目-优先考虑合作的是开采便利、具备良好的运输设施,或基础设施能够同时配套的项目。
开行支持中资企业收购澳大利亚矿产项目 •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以12亿澳元收购FMG股份:这是中国对境外铁矿公司进行的最大规模直接投资之一 • 作为银团的成员与中国银行一道为卡拉拉铁矿石开发和铁路基建提供了12亿美元的融资贷款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以14亿澳元收购0Z Minerals公司 • 汉龙集团收购Sundance资源公司 • 支持武钢与澳大利亚CXM公司签订开发南澳铁矿项目 • 中信泰富西澳磁铁矿收购项目 • 兖州煤业收购澳大利亚菲利克斯公司股权项目
第三部分 澳大利亚矿业投资与融资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3.1 澳大利亚采矿业特点 3.2 澳大利亚主要矿产及产地 3.3 澳大利亚外商投资政策 3.4 澳大利亚采矿业的政府管制 3.5 澳大利亚矿产项目主要风险 3.6 澳大利亚矿产投资新政策介绍 3.7 澳大利亚投资新政策对投资和融资的影响
澳大利亚采矿业特点 • 全球最大的铁矿石、黑煤、铝土矿、铅和矿砂出口国,已探明有经济意义的矿砂、褐煤、铀、镍、2011-2012年采矿业预期收入达2050亿澳元,年化增长率为8.1%,GDP贡献度为8%。 • 澳大利亚是全球采矿经营成本最低的国家之一,拥有先进的技术。 • 监管环境稳定,政治风险较低。 • 澳大利亚国内最大市场参与方:必和必拓、力拓、Xstrata、Woodside Petroleum、ExxonMobil Australia
澳大利亚外商投资政策 澳大利亚政府对外国输入资金一直持欢迎态度。外国企业到澳投资如达到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规定的限额,需经其批准。否则与该国投资者一视同仁,除特别规定行业外,没有其他限制性法规。 FIRB职责 • 审查外国投资申请并向政府提出建议 • 就外国投资问题向政府提供一般性意见 • 提高对外国投资政策的重视程度 • 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指导,时期申请复核外国投资政策的规定 申请类型 • 股份收购/发行 • 资产收购 • 协议/安排
澳大利亚采矿业的政府管制 澳大利亚的采矿业管制分州政府和联邦政府两级 州政府 • 分配采矿和勘探租地 • 包括健康和安全、环境及原住民所有权在内的监管事宜 • 收取矿区使用费 联邦政府 • 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项目审批 • 煤矿和铁矿石的矿产租赁税 • 从2012年7月1日起征收碳税
澳大利亚矿产资源项目主要风险 1、政策风险 澳大利亚政治稳定,由于政权更迭或内战导致业务开展风险的可能性很低。但澳联邦政府为保护本国经济的发展、以保护所谓的“国家利益”的理由重大收购兼并项目审批不透明,对境外国有企业赴澳并购的审查尤其严格。若对相关政策研究不足,将在收购过程中面临很大的困难。 2、矿业配套基础设施完工风险 澳大利亚西澳州、昆士兰州、北领地等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特别是在“两拓”控制着现有的富矿和基础设施的情况下,我国企业在澳并购矿产后面临的局面是,从零开始建设矿区、铁路和港口,大大增加了境外企业收购矿产后的生产和运输成本。同时由于政策限制,我国的廉价劳动力很难获得工作签证进入澳洲矿区进行生产,企业必须高价雇佣当地矿工进行生产,增加了工程成本。若在收购前尽职调查的过程中对上述问题估计不足,则将在实际建设中产生成本超支的风险。
澳大利亚矿产资源项目主要风险 3、市场风险 澳大利亚地域广阔、人口稀少,消费市场总量不大。同时由于澳大利亚矿业经济一枝独秀,其他经济领域由于汇率升值、劳动力成本高而缺乏竞争优势,因此在澳大利亚的项目需要着眼于全球市场的风险。如果全球经济放缓或出现重大事件出现对澳初级矿产品需求下降将对澳经济产生全面影响,有一定的市场风险。 4、税收制度变化风险 澳大利亚在税收制度上存在一定的变化风险,如最近有所改变的碳税、矿产资源租赁税(MRRT)和印花税。
澳大利亚矿产投资新政策介绍---碳税 澳大利亚政府于2011年7月10日中午在一片反对声中公布了碳排放税方案,决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开征碳排放税,2015年开始逐步建立完善的碳排放交易机制,与国际碳交易与市场挂钩。如果这一方案获得议会通过,澳大利亚将成为碳交易机制的领跑国,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迈出突破性的一步。 新公布的碳税方案规定,将从2012年7月1日起,对全国500家最大污染企业实施强制性碳排放税。征税标准是: 2012-13年度为每吨23澳元(1澳元约合7元人民币); 2013-14年度为每吨24.15澳元; 2014-15年度为每吨24.50澳元。 基本上是,加上通货膨胀因素,每年递增2.5%。政府的目标是,到2020年,澳大利亚的碳排放减少5%,到2050年减少80%。
澳大利亚矿产投资新政策介绍---矿产资源租赁税澳大利亚矿产投资新政策介绍---矿产资源租赁税 近日,澳大利亚通过了《矿产资源租赁税2011》(MRRT)法律草案。法案将于本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届时年利润超过7500万澳元的煤矿和铁矿企业将缴纳矿产资源租赁税,税率为利润的30%。我国作为澳大利亚第三大外国投资来源国和最大的铁矿石出口市场,矿产资源租赁税将推高澳大利亚矿业企业的生产成本。
澳大利亚矿产投资新政策介绍---矿产资源租赁税澳大利亚矿产投资新政策介绍---矿产资源租赁税 主要内容: (一)应税资源:煤炭,铁矿石,煤层天然气和其他在煤炭、铁矿石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 (二)征收对象:仅对上游采矿业务产生的净利润进行征收。年度采矿利润低于7500万澳元的小型矿产企业免缴。 (三)税率:名义税率为30%,扣除25%的“开采技术因”减让后实际税率为22.5%。 (四)计算方式:按矿产品的矿口价值计算应纳税额。矿口价值即矿产品市场价格扣减采矿支出并扣除勘探亏损、开采亏损等费用。实际缴纳给联邦政府的MRRT需扣除缴纳给州政府的采矿权使用费。 (五)其他:MRRT可在企业税前利润中扣除,以降低企业所得税。该税种属于联邦税。
澳大利亚投资新政策对投资和融资的影响 碳税---预计碳税将导致澳大利亚电价上涨16%,推高矿产企业生产成本。 矿产资源租赁税---从长期效果看,MRRT法案将增加我国矿产企业在澳项目的投资成本,降低预期利润。目前中资企业中信泰富SINO IRON铁矿项目和鞍钢卡拉拉项目尚处于矿山建设期,短期内可通过前期高额建设成本获得税收抵扣,不会对我行贷款产生太大影响。 就目前看,澳洲政府征收MRRT,只会减少矿企的超额利润,不会直接推高矿价。长期看,MRRT可能会对矿价产生一定间接影响。这主要是矿企和其他矿业投资者因开征MRRT使矿业超额利润减少,矿山投资、扩产的热情有所降低,影响铁矿石供给增加。从目前看,尚未发现澳洲在建矿山因开征此税而延迟的情况,更无项目因此宣布下马,因此,这种影响仅是一种可能性。对我国企业在澳建设的铁矿山项目,则有可能在投产后因交纳MRRT而使资本回报率降低。但这取决于项目投产后是不是存在超额利润。
第四部分 对澳大利亚矿业投融资风险防控的建议
对澳大利亚矿业投融资风险防控的建议 • (一)加强国别风险研判和形势分析 • 国家风险、法律风险:加强分析调研,了解掌握澳大利亚的矿业资源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分析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关注当地政治经济形势变化,通过规划先行、国情调研提高项目开发质量。 • (二)积极应对投资、税收政策的不断变化 政策风险: • 在提交相关建议书前与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见面。 • 与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协会(ACCC)接洽(如适用)。 • 必要时需聘请政府关系专家,如BHP、力拓和Xstrata曾开展了一场公共关系运动,减低了其矿产资源租赁税(MRRT)的风险。 • 可以考虑投资少数权益,或与当地投资者合作(取决于行业以及资本投资状况)。
对澳大利亚矿业投融资风险防控的建议 • 政策风险: • 考虑签订州协议(适用于政府可能希望鼓励边际项目)。 • 在税法使用不清晰时寻求取得具有约束力的税务裁决。 劳工风险:在管理层和员工中保留当地澳大利亚人 (三)针对国内有竞争力企业以矿业开发为核心,对其上下游产品和配套设施进行全产业链系统融资支持,有效防控风险 • 围绕具备矿产资源优势、水资源优势、投资环境好、基础设施条件好的地区开发投资项目。 • 加强与船运公司的合作,锁定运输与运价风险。 • 聘请有经验的财务顾问,防范交易对手和交易结构相关风险。 • 加强与产业投资人的合作,尤其是矿产资源需求量大,具备先进的管理、技术、矿山生产经验的企业。
对澳大利亚矿业投融资风险防控的建议 完工风险: • 我国企业在澳并购矿产后面临的局面是,从零开始建设矿区、铁路和港口,因此在投资矿业项目时要同时考虑投资配套基础设施。 • 概算中充分考虑当地的建设成本,包括人工工资、营地建设条件、工程建设的标准等要符合澳洲的实际情况。 (四)设计切实可行的担保措施,防范信贷风险 • 针对国际矿业合作项目,信用建设就是设计有效的综合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担保、股权质押、矿权抵押、资产抵押、各类合同权益质押、账户质押、保险权益转让等措施。
开行贷款申请流程 客户 向所在地开行分行申请 分行审查受理入库,并跟据客户需要出具贷款意向含 发改委报批项目时可出具准承诺函 客户 提供项目材料,开行评审 尽职调查 完成评审报告 上报贷委会 贷委会审查决策 对澳大利亚矿业投融资风险防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