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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油事件追追追. 事 由 ( 一 ). 時間 :98 年 6 月 21 日 實情 : 台北縣政府消保官 6 月 21 日分別到土城市、永和市兩地的麥當勞、肯德基、拿坡里、達美樂等知名連鎖速食業餐廳調查,發現業者每天濾油,沒有天天換油乙 事。 6 月 29 日公布酸價值抽驗結果 , 麥當勞、肯德基、達美樂等不符標準 。. 事 由 ( 二 ). 時間 :98 年 6 月 22 日 實情 : 台北縣政府消保官 6 月 2 2 日無預警至麥當勞土城兩家門市複查炸油品質,酸價值 23.88 但記錄表卻填「正常」,換油紀錄造假。. 事由 ( 三 ). 台北縣第二次速食油品檢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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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由(一) • 時間:98年6月21日 • 實情:台北縣政府消保官6月21日分別到土城市、永和市兩地的麥當勞、肯德基、拿坡里、達美樂等知名連鎖速食業餐廳調查,發現業者每天濾油,沒有天天換油乙事。 • 6月29日公布酸價值抽驗結果,麥當勞、肯德基、達美樂等不符標準。
事 由(二) • 時間:98年6月22日 • 實情:台北縣政府消保官6月22日無預警至麥當勞土城兩家門市複查炸油品質,酸價值23.88但記錄表卻填「正常」,換油紀錄造假。
事由(三) • 台北縣第二次速食油品檢驗報告 • 時間:98年7月7日 • 檢驗結果:台北縣的消保官抽查速食業者,麥當勞、肯德基、拿坡里和達美樂,其中肯德基和拿坡里順利過關,而麥當和達美樂炸油有問題,除了酸價偏高,還有重金屬砷。
衛生署作為(一) • 衛生署於事由(一)發生隔天(6月22日)即呼籲餐飲業者正確使用油炸油,以確保民眾外出飲食健康。
衛生署作為(二) • 衛生署於6月25日召開專家學者討論會議,強化對食品業者油炸油相關管理措施。 • 建議修正衛生署原訂酸價(AV)值為2.0及增訂嗅覺標準(油耗味),並強調此酸價數值為換油基準,非食品安全危害之指標。
衛生署作為(三) • 衛生署於6月26日召集大型連鎖速食業者召開「餐飲業油炸油管理會議」,達成「換油作業透明化」共識,衛生機關並將依照會議結論據以查核。 • 餐飲業者張貼換油作業規範 ,油品限期未改善者將公布名單。
衛生署作為(四) • 對於「台北縣消保官抽驗食用油炸油檢出含重金屬砷」案,衛生署於7月8日立即要求各縣市衛生局強化食用油脂之源頭把關,嚴格監督餐飲業者做好油品來源及品質之監控。 • 7月10日召開「餐飲業油炸油自主管理程序」
各縣市檢測情形(舉例說明)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自98年6月26日至7月24日共計稽查1,134家油炸油業者,總計採樣檢驗132件樣品。 • 基隆市衛生局於98年6月25日起至7月29日共計稽查本市232家次餐飲業。 • 高雄縣政府衛生局自98年6月22日至7月31日共計稽查307家次油炸油業者。 • 嘉義縣衛生局截至7月底共計查核輔導665家次。
結 論 • 衛生單位須負起長期監督的職責,讓全民餐飲品質提昇,吃的安心又衛生。 • 食品業者應使用符合食用油脂衛生標準之油品,及確實依據衛生署油炸油換油作業原則進行換油,並應確保油品重金屬符合規定,保障消費者飲食之安全, 善盡業者商業道德。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資訊網 http://food.doh.gov.tw/foodn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