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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 多元學習表現 100-101 學年入學. 積分採計與職屬說明 102/9 月. 1. 品德表現 - 生教組幹事 2. 服務學習 - 訓育組 3. 才藝表現 - 訓育組 4. 體適能 - 體育組. 項目與業務負責組. (基本分、獎勵加分) * 基本分計算 ( 6 分或 4 分或 0 分) →無記過者 - 基本分得 6 分 →有記過已銷完過無過者 - 基本分得 4 分 → 有記過未銷過者 - 基本分 0 分 * 獎勵加分最高 4 分 →結算終止日後 - 學務處辦理系統功過相抵計算 → 1 嘉獎 - 得 0.5 分 → 1 小功 - 得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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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多元學習表現100-101學年入學 積分採計與職屬說明 102/9月
1.品德表現-生教組幹事 2.服務學習-訓育組 3.才藝表現-訓育組 4.體適能-體育組 項目與業務負責組
(基本分、獎勵加分) * 基本分計算(6分或4分或0分) →無記過者-基本分得6分 →有記過已銷完過無過者-基本分得4分 →有記過未銷過者-基本分0分 *獎勵加分最高4分 →結算終止日後-學務處辦理系統功過相抵計算 →1嘉獎-得0.5分 →1小功-得1分 →1大功-得3分 品德表現-最高10分 1抵1★1嘉獎抵1警告、1小功抵1小過、1大功抵1大過 小抵大 ★3嘉獎抵1小過、3小功抵1大過 大抵小 ★1小功抵3警告、1大功抵3小過、1大功抵9警告
獎勵最高只能加4分 1大功加3分 1小功加1分 1嘉獎加0.5分 辦理記功與記過相抵 基本分4分 基本分6分 基本分0分 有記過已銷 無記過 有記過未銷 獎懲結算基準日
題二:雅妍有4支警告、1支小過、1支小功,結算終止日前銷掉1支小過,結算題二:雅妍有4支警告、1支小過、1支小功,結算終止日前銷掉1支小過,結算 時品德表現得幾分? 答:4分 [有記過但銷完,基本分得4分,功過相抵後剩1支警告得0分,故總得4分。] 題三:志成有6支警告、3支小功,結算終止日時品德表現得幾分? 答:7分 [無記過基本分得6分,功過相抵後剩1支小功得1分,故總得7分。] 題一:凱宏有4支嘉獎、1支小過,沒有銷過,結算終止日時品德表現得幾分? 答:0.5分 [有過基本分得0分,功過相抵後剩1支嘉獎得0.5分,故總得0.5分。] 題四:宗翰有10支嘉獎、5支小功、2支大功,結算終止日時品德表現得幾分? 答:10分 [無記過基本分得6分,10支嘉獎得5分、5支小功得5分、2支大功得6分,總 分22分,但獎勵加分最高4分,故總得10分。] 品德表現計算練習題: 題五:翊如有14支小功、3支小過,沒有銷過,結算終止日時品德表現得幾分? 答:4分 [有過基本分得0分,功過相抵後剩11支小功得11分,但獎勵加分最高4分,故 總得4分。]
幹部最高4分 每學期班級幹部10名 每學期學生自治市幹部3名 每學期社團幹部2名 以上任滿1學期得2分 每學期末發下調查表供學生及導師協助勾選敘獎或辦理服務學習登錄 服務學習-最高10分 志願服務每小時0.2 (10分滿分需50小時;有獲得幹部4分加分者,只需30小時即滿分) 每月由訓育組檢閱手冊認證並登記 統計表會發回導師查閱
每學期由訓育組向各處室調查統計登錄 遞交紙本給予相關導師存閱 才藝表現最高5分
坐姿體前彎 仰臥起坐 立定跳遠 1600M//800M跑走 採計七年級上學期至九年級上學期期間檢測成績 其中一項達標準即得6分 每學期由體育老師於體育課測驗 遞交測驗結果於體育組 由體育組長上網填報登錄 體適能最高得6分
持有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學生之證明,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或持有公立醫院證明為重大傷病、體弱學生,考量學生身心發展差異及就學權益,比照門檻標準予以計分。持有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學生之證明,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或持有公立醫院證明為重大傷病、體弱學生,考量學生身心發展差異及就學權益,比照門檻標準予以計分。 身心障礙學生、重大傷病及體弱學生之體適能計分 依據桃園縣政府教育局102年1月15日桃教體字第1020001792號函辦理
獎勵最高只能加4分 1大功加3分 1小功加1分 1嘉獎加0.5分 辦理記功與記過相抵 基本分4分 基本分6分 基本分0分 有記過已銷 無記過 有記過未銷 獎懲結算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