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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咽癌的放射治疗. 周光华 解放军 163 医院肿瘤科主任 广州军区放射治疗中心主任 湖南省放疗学会副主任委员 主任医师、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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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咽癌的放射治疗 周光华 解放军163医院肿瘤科主任 广州军区放射治疗中心主任 湖南省放疗学会副主任委员 主任医师、硕士生导师
鼻咽癌(nasopharyngeal carcinoma )是我国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尤以中南方各省发病率更高。鼻咽癌易广泛侵犯邻近结构,并可通过淋巴液转移到颈部,通过血流转移到全身重要器官,如骨、肝和肺等。其临床表现复杂多变,极易被患者忽略或被医生误诊。放射治疗(radiotherapy)是目前最有效的治疗手段。放疗后5年生存率为34%~53%,早期病变可达60%~80%。
一、鼻咽癌的流行病学 • 有地区性、种族差异及家族高发倾向,流行病学调查提示,鼻咽癌的发生与遗传倾向和环境致癌因素可能有关,发病个体可能有遗传易感性。 • 有性别差异。男多于女。 2.4~2.8:1 • 发病年龄自3岁至86岁,以30-60岁多见
二、鼻咽癌病因研究 鼻咽癌的病因尚未完全明确,可能相关的因素如下: 1、血缘因素 2、EB病毒感染 3、化学因素
三、解剖和淋巴引流 (一)解剖结构 鼻咽腔:位于头颅正中约2╳3╳ 4cm的六壁空腔,适在颅底蝶骨体下方,软腭、口咽上方,鼻后孔后方,1、2颈椎(环枢椎)前方。故鼻咽肿瘤可通过上述结构上进颅底、颅内,下延及口咽,前进入鼻腔、副鼻窦,后侵蚀椎体,两侧可及内耳→ 外耳及咽旁间隙、颞下窝。
咽旁间隙(咽侧间隙、翼咽或咽翼间隙) • 位置:位于翼内肌、腮腺深叶与咽侧壁之间,呈倒立的锥体形。 • 境界: • 上达颅底; • 下至舌骨平面; • 前界为翼下颌韧带; • 后界为椎前筋膜的外侧份; • 舌骨舌肌将它与下颌下腺及其鞘分开。
咽旁间隙 图1-1 咽旁间隙横断面 图1-2 咽旁间隙矢状面
(二)淋巴引流 鼻咽部淋巴引流丰富,左右交叉,是组成韦氏环(Woedeyes)的一部分,顺流而下引流到:见图2。 1、上颈深淋巴结 2、颈中下组 3、锁骨上、下及切迹上 淋巴结 4、逆流可到耳前、颊部、 颌下、颏下淋巴结 图2 鼻咽癌颈淋巴结转移体表部位示意图
四、大体类型及病理类型 结节型:肿瘤呈结节或肿块状,临床多见; 菜花型:肿瘤呈菜花状,血管丰富易出血; 溃疡型:肿瘤边缘隆起,中央坏死凹陷,临床少见; 粘膜下浸润型:肿瘤向腔内突起,左右不对称,肿瘤表面有正常粘膜覆盖; 1979年国内病理类型: 高分化鳞癌(占不到10%) 低分化鳞癌(占85~90%) 未分化癌(约占5%) 其他类型的癌(占5%左右) 2003年国际病理分型: 1、非角化型癌 2、角化型鳞状细胞癌 3、基底细胞样鳞状细胞癌
五、临床表现 (一)原发癌引起的临床表现 1、涕血或鼻出血 占初发症状的23.2%,确诊 时73.7%有此症状。 2、耳鸣 占首发症状的19.8%,确诊时62.6%有 此症状。 3、听力减退 初诊时占14.1%,确诊时占49.9%。 4、鼻塞 占初发症状的15.9%,确诊时占48%。 5、头疼 初发时26.9%有头疼,确诊时占48%。
(二)脑神经损害的临床表现 在确诊时有33.9%的患者有脑神经损害的表现。临床上常多对脑神经相继或同时受累及,其中三叉神经、展神经、舌咽神经和舌下神经受累较多见。因鼻咽癌扩展的范围不同而产生不同的临床综合征,主要有: 1.岩蝶综合征(Ⅵ+Ⅲ、Ⅴ1、2、Ⅳ、Ⅱ) 2.垂体蝶骨综合征(Ⅱ+Ⅲ、Ⅳ、Ⅵ、Ⅴ1) 3.眶上裂综合征(Ⅲ、Ⅳ、Ⅵ、 Ⅴ1) 4.眶尖综合征(Ⅲ、Ⅳ、Ⅵ、 Ⅴ1+Ⅱ) 5.颈静脉孔综合征(Ⅸ、Ⅹ、Ⅺ) 6.舌下神经孔综合征(Ⅻ)
颅神经受侵的症状和体征 颅神经 受侵的症状和体征 发生频数% Ⅰ 嗅觉下降或消失 0 Ⅱ 单侧失明 2.8 Ⅲ 眼球除能向外及外下侧运动外,处于固定状态伴眼睑下垂 7.0 Ⅳ 眼球向外下运动障碍 6.0 Ⅴ 感觉过敏→ 麻木 27.4 Ⅵ 复视、外展运动障碍 16.8 Ⅶ 额纹消失,闭眼不全,鼻唇沟浅 2.1 Ⅷ 神经性耳聋、眩晕 0.3 Ⅸ 舌后1/3麻木,软腭弓下陷,吞咽障碍 14.9 Ⅹ 喉及喉咽感觉消失,呛咳、声嘶,声带单瘫, 9.3 外耳道及耳屏感觉异常 Ⅺ 斜方肌及胸锁乳突肌萎缩,耸肩无力 1.7 Ⅻ 舌肌萎缩,伸舌时偏向患侧 15.5
(三)淋巴结转移的临床表现 鼻咽癌颈淋巴结转移多见,以颈部肿块为首发症状者占40%,初诊时上颈部有肿块者达60%~80%。上颈淋巴结肿大时可能伴有后组脑神经(第Ⅸ至Ⅻ对脑神经 )及交感神经麻痹的症状,严重者有一侧头颈疼、突发性晕厥,甚至死亡(颈动脉窦压迫过敏综合征)。晚期可有腋下、纵隔、腹膜后淋巴结转移。后者表现为持续性高热、白细胞可升高或正常,伴腰痛,抗炎治疗无效。
(四)远地转移的临床表现 鼻咽癌血行转移多见,在死亡患者中有一半或半数以上伴远处转移,以骨转移多见,尤其是扁骨转移。其次是肺转移、肝转移,脑转移不到1%,偶见骨髓转移。
六、诊断 1、鼻咽后鼻镜检查或(和)纤维内镜检查 2、活组织病理检查 3、血清免疫学检查 4、影像学检查
检查:肿物好发于鼻咽顶、鼻咽后壁或咽隐窝,呈菜花状、结节状或溃疡状。颈部可及淋巴肿大。检查:肿物好发于鼻咽顶、鼻咽后壁或咽隐窝,呈菜花状、结节状或溃疡状。颈部可及淋巴肿大。 • 发现肿物,应进行活检、鼻咽部CT、EB病毒血清学检查。
七、鉴别诊断 1、腺样增殖体 2、鼻咽结核 3、纤维血管瘤 4、肉芽性病变 5、脊索癌 6、颅咽管癌 7、垂体腺瘤 8、淋巴结炎 9、恶性淋巴瘤
八、鼻咽癌2008分期方案及临床分期 T分期 T1 局限于鼻咽T2 侵犯鼻腔、口咽、咽旁间隙 T3 侵犯颅底、翼内肌 T4 侵犯颅神经、鼻窦、翼外肌及以外的咀嚼肌间隙、颅内(海绵窦、脑膜等) N分期N0 影像学及体检无淋巴结转移证据 N1a 咽后淋巴结转移 N1b 单侧Ⅰb、Ⅱ、Ⅲ、Ⅴa区淋巴结转移且直径≤3 cm N2 双侧Ⅰb、Ⅱ、Ⅲ、Ⅴa区淋巴结转移,或直径>3 cm,或淋巴结包膜外侵犯 N3 Ⅳ、Ⅴb区淋巴结转移 M分期M0 无远处转移M1 有远处转移(包括颈部以下的淋巴结转移)
临床分期 Ⅰ期 T1N0M0 Ⅱ期 T1N1a~1bM0,T2N0~1bM0 Ⅲ期 T1~2N2M0,T3N0~2M0 Ⅳa期 T1~3N3M0,T4N0~3M0 Ⅳb期 任何T、N和M1
分期修订要点 • 咽旁间隙侵犯包括茎突前间隙、茎突后间隙均归为T2期; • 颅神经侵犯为T4期; • T分期简化:去除颈椎前软组织、软腭、翼腭窝、眼眶等因素; • 用咀嚼肌间隙替代颞下窝; • 咽后淋巴结转移归为N1a期; • N分期基于MRI影像和RTOG(2006年版)的颈部淋巴结分区标准,取代原N分期的分区法,删除淋巴结活动度因素,将淋巴结部位、大小、侧数、包膜外侵犯作为新的分期因素。
九、放 射 治 疗 鼻咽部位深,有重要血管神经相邻,病理多属分化差鳞癌,颈淋巴结转移率高,使手术治疗受到限制。而鼻咽分化差鳞癌对放射线比较敏感,原发灶和转移灶可同时完整地包括在照射野内,故放射治疗是鼻咽癌首选治疗手段。
(一)放射治疗禁忌证 1、一般情况太差 2、有难以控制的并发症 3、多发性远处转移所致的全血细胞 下降、恶病质 4、同一部位多程放疗后癌未控制、 复发或再转移,预期所放疗的部 位组织已有明显的放疗后遗症等
(二)放疗目的 有根治性放疗和姑息性放疗2种目的。 1、根治性放疗:目的在争取放疗后病人存活5年以上。凡初诊患者全身情况好,无明显脑神经麻痹或(和)颅底骨质破坏,颈转移灶未达到锁骨上区,肿块直径6cm以下,无远处转移,可争取根治性放疗。 2、姑息性放疗 (1)高姑息放疗:首程放疗的Ⅲ期晚期患者及Ⅳ期早期患者;放疗后复发或虽未首程放疗,但一般情况差或有影响放疗的严重并发症。 (2)低姑息放疗:首程放疗的Ⅳ期晚期患者;2疗程放疗后的复发或转移。
(三)放射治疗原则 1、首程放疗应以外照射为主,必要时辅以腔内近距离放疗。 2、体外放疗范围应完全包括肿瘤侵犯的范围,对尚未受侵犯的颅底和尚未转移的颈部也应给予预防照射。 3、利用多野、缩野、改变入射角度技术,保护正常组织在可耐受的剂量以内。 4、因病情而异、因人而异、因放疗中肿瘤消退情况而异,制订或变更治疗计划。 5、尽量不在一个肿块内分野,不要使相邻野有遗漏或重迭。
(四)放射线的选择 1、原发灶照射:选用穿透力强、深度剂量高、表面剂量低、骨吸收较少的高能X线或60钴γ线,腔内或组织间近距离放疗多采用192铱放射源。 2、颈部淋巴引流区的照射:常选用60钴γ线、高能电子线或常规X线,单独或混合使用。
(五)体外放疗设野原则与方法 1、设野原则:(1)被照射肿瘤内剂量要求准确;(2)肿瘤区内剂量要求分布均匀;(3)尽量提高肿瘤的照射剂量,降低正常组织的照射剂量;(4)保护肿瘤周围重要器官免受照射或少受照射,特别是脑干、脊髓、眼球晶体。 2、布野方法:耳前颞侧野加双颈切线野或面颈联合大野加下颈、锁骨上下切线野为基本主野,耳后野、眶上野、眶下野、眶前野、面前野、颅底小野等为辅助野,根据病情选择适当的主野,放疗中采取缩野技术并加用适当的辅助野照射。
(六)布野有关的体表标志 • 颅底线:(眼耳线、基准线)外毗与外耳孔的连线,为中颅窝底,往后的延长线为后颅窝底,过眉弓下 缘与基准线平行的线为前颅窝。 • 鼻咽腔:颅底线为顶壁,鼻翼水平与耳垂下1cm连线为底壁,上齿槽后缘垂直线为前壁,外耳孔后缘垂直线为后壁。 • 枕骨斜坡:垂体与外耳孔后上缘的连线,或以外耳孔后上缘为角顶,与基准线成45度夹角的斜线。
体表标记与基本照射野 颅底线体表标记 鼻咽腔体表标记 耳前野 面颈联合大野 耳后野
α2角 α1角 一侧耳前野+耳后野照射 钴60剂量比1:1 双眶下野 眶前野 切迹上 3~4cm 眶上野 下颈锁骨上区常规切线野 全颈后切线野 下颈锁骨上区特殊切线野
面 前 野 切迹 3~4cm 颈侧垂直野 常规全颈前切线野 特殊全颈前切线野 颈侧缩小野
(七)放疗时间、剂量及分割次数 鼻咽癌放疗总剂量依肿瘤病理类型、分化程度、肿瘤大小、放疗目的及放疗中肿瘤消退情况而异,一般根治性放疗在70Gy/7周左右,颈预防剂量在50Gy/5周左右;姑息性放疗剂量在30~50Gy。采用每周照射5次,每次2Gy的分割放疗,从临床大宗病例分析,这样的分次剂量、总剂量、总疗程足以控制肿瘤,且正常组织能得到恢复。对早期反应组织反应不重,对晚期反应组织也在耐受剂量以内。
(八)腔内近距离放疗 鼻咽癌大部分属低分化鳞癌,易于侵犯邻近结构,颈部淋巴结转移率高,应以体外照射为主。但经足量照射后仍有部分原发灶残存,有20%~30%局部复发,对于这些患者采用高剂量率腔内近距离放疗,局部加量,对提高局部控制率,降低复发率有肯定作用。具体适应证为: 1、局限于鼻咽腔的T1病变。 2、鼻咽原发灶经足量外照射仍有肿瘤残存,可用腔内照射补量。 3、局部复发,无远处转移,可用外照射加腔内照射或单用腔内照射。
鼻咽癌的腔内放疗剂量 • 体外60~70Gy后鼻咽仍有残留者可腔内治疗一次,以粘膜下0.5cm为参考点,剂量20Gy; • 体外放疗70Gy3个月后,鼻咽残存病变进行性增大,可给3~4次腔内治疗,每次间隔7~10天,总量45~50Gy; • 二程放疗者体外照射45~65Gy后,辅以腔内治疗1~3次,每次15~30Gy; • 原发灶极小的病灶,可仅给腔内治疗5次,总量50Gy;
(九)鼻咽癌IMRT的优势 • 鼻咽癌以放疗为主 • 生存期长,对生活质量要求高 • 靶区形状极不规则 • 危及器官多,与靶区的解剖关系复杂 • 不同靶区所需的根治剂量不同 • 原发灶与淋巴引流区应纳入同一照射野 • 体位固定简单可靠,器官无相对运动
2、鼻咽癌IMRT剂量处方 • GTV: 2.2Gy/F(2.1~2.3) 30F 5F/w 总剂量:63~69Gy/7w • CTV1:2.0Gy/F(2.0~2.1) 30F 5F/w 总剂量:60~63Gy/7w • CTV2:1.8Gy/F(1.8~2.0) 30F 5F/w 总剂量:54~60Gy/7w
3、鼻咽癌IMRT剂量规定 • 处方剂量: 是指包绕至少95%的PTV的最低剂量 • PTV接受>110%的处方剂量的体积应<20% • PTV接受<93%的处方剂量的体积应<3% • PTV外的任何地方不能出现>110%的处方剂量
4、腮腺剂量学要求 • 至少一侧腮腺平均剂量<26Gy • 或至少一侧腮腺50%腺体受量<30Gy • 至少20mm3的双侧腮腺体积接受<20Gy的剂量
CTV 前界:后组筛窦 后界:斜坡后缘 外界:翼腭窝外缘,卵圆孔外缘 蝶窦底壁
CTV 前界:鼻中隔后1/3 后界:枕骨1/2 外界:翼突外侧板外缘,颈内静脉外缘 鼻咽层面
CTV 前界:悬雍垂前缘 后界:椎体前缘 外界:茎突内缘,翼内肌内缘 C1 C2 椎间盘层面
(十)根治性放疗后鼻咽残存癌的预后 • 提高局部剂量可提高局控率和生存率: • 鼻咽局部复发率由58%下降到35%; • 5年生存率由21%提高到54%; • 肉眼残存病变的消退情况: • 52%可在3个月内消退; • 68%可在6个月内消退;
根治性放疗后鼻咽残存灶病理 • 有癌残存或/和间质放疗反应不明显,应给加量照射; • 随机研究结果表明加量放疗后2年局部复发率由36%降至6%; • 无癌且间质反应明显则可予视察,因2年复发本仅为4%; • 放疗前为高分化鳞癌,放疗后肉眼残存75%局部复发,残存灶活检阳性100%复发;
根治性放疗后鼻咽残存灶的治疗 • 残存灶较大: • 体外照射加腔内照射,可试用大加量低分割放疗,每次4Gy,每周2次,总量16~20Gy; • 残存灶较小: • 腔内放疗,以粘膜下0.5cm为参考点,8~10Gy/次,间隔7~10天,补充1~3次不等;
(十一)根治性放疗颈淋巴结残存的处理 • 颈淋巴结照射60~70Gy残存率为36%; • 颈淋巴结越大残存率越高: • 小于3cm的残存率为25%; • 大于8cm的残存率为88%; • 残存淋巴结的消退情况: • 2~3cm淋巴结残存灶约有42%可在2~3个月内消退;
根治性放疗颈淋巴结残存的处理 • 2~3cm的残存淋巴结在2~3个月不消退,可局部切除手术; • 淋巴结多个,有粘连或大于3cm,需颈清扫术; • 切除后病理无癌或虽有残存癌,但有明显退变坏死、胞膜完整、切除干净,可予观察; • 术后仍有残存癌,或周围有粘连,分离因难的,或颈清扫淋巴结阳性率高,术后应放疗,小野补充30~40Gy; • 清扫后发现有多数淋巴结转移术后应全颈照射30~40Gy;
(十二)鼻咽及颈部均有残存癌的处理 • 姑息缓解症状为目的,不必强求肿瘤完全消退; • 鼻咽不必给予高剂量追加照射; • 颈淋巴结也不必手术;
(十三)鼻咽癌放疗后复发情况 • 放疗后鼻咽、颈部复发率为40~60%; • 2—3年内复发的占70~85%; • 复发时间间隔越短生存率越低: • 6个月内复发再放疗5年生存率为0; • 3年后复发再放疗5年生存率在30%左右;
鼻咽癌根治放疗后复发的处理 • 鼻咽局部复发或/和颅底复发只给鼻咽或/和颅底局部照射; • 有颈淋巴结复发或转移才照射颈部; • 要用小野、多野、多方位技术; • 放疗剂量应给足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