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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 臺灣區國道高速 公路局 辦理第二高速公路 ( 現 國道 3 號 ) 後續計畫西湖大甲段 48K+545-55K+320) 工程

交通部 臺灣區國道高速 公路局 辦理第二高速公路 ( 現 國道 3 號 ) 後續計畫西湖大甲段 48K+545-55K+320) 工程. 民國 102 年 9 月. 擬徵收土地基本資料. 擬徵收 坐落 苗栗縣苑裡鎮苑坑段 325 、 326 地號等 2 筆私有非都市土地,合計面積 0.044187 公頃 , 所有權人共計 33 人 詳 如徵收土地清冊與徵收土地圖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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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 臺灣區國道高速 公路局 辦理第二高速公路 ( 現 國道 3 號 ) 後續計畫西湖大甲段 48K+545-55K+320)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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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辦理第二高速公路(現國道3號)後續計畫西湖大甲段48K+545-55K+320)工程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辦理第二高速公路(現國道3號)後續計畫西湖大甲段48K+545-55K+320)工程 民國102年9月

  2. 擬徵收土地基本資料 • 擬徵收坐落苗栗縣苑裡鎮苑坑段325、326地號等2筆私有非都市土地,合計面積0.044187公頃,所有權人共計33人詳如徵收土地清冊與徵收土地圖說。 • 本案勘選徵收用地範圍已依「徵收土地範圍勘選作業要點」規定辦理,並依第3點規定,就損失最少之地方為之;擬徵收土地範圍,已興建為高速公路使用,並無耕地、建築密集地、文化保存區位土地、環境敏感區位及特定目的事業區位土地、及現供公共事業使用之土地或其他單位已提出申請徵收之土地。

  3. 擬徵收土地基本資料 • 本案徵收土地所在地範圍內之「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總面積0.044187公頃占工程用地範圍總面積60.120176公頃之百分比為0.07%。 • 本案徵收土地經苗栗縣政府查復,均非屬山坡地範圍;並經該府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變更為交通用地。 • 本案工程範圍內無建築改良物,無符合土地徵收條例第34條之1規定,應訂定安置計畫情形。

  4. 本案工程地理位置

  5. 本案工程範圍圖及現況照片

  6. 徵收土地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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