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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 岸 服 貿 協 議 對 金融業 與 運輸業 之影響關係. 組員 : 林廷翰、林彥辰、林哲宇、康皓翔 ( 報告者 ) 中華民國 102.12.11. 報告架構. 金融業. 運輸業. 大陸對台灣開放項目 台灣 對大陸開放 項目 支持觀點 反對 觀點. 大陸對台灣開放項目 台灣 對大陸開放 項目 支持觀點 反對 觀點. 總 結. 兩 岸 服 貿 的 內 容 大 綱. 兩岸服務貿易協定 ( Trade in Services Agreement TT ) 簡稱服貿 ( TI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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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 岸 服 貿 協 議對金融業與運輸業之影響關係 組員:林廷翰、林彥辰、林哲宇、康皓翔(報告者) 中華民國102.12.11
報告架構 金融業 運輸業 大陸對台灣開放項目 台灣對大陸開放項目 支持觀點 反對觀點 大陸對台灣開放項目 台灣對大陸開放項目 支持觀點 反對觀點 總 結
兩 岸 服 貿 的 內 容 大 綱 兩岸服務貿易協定 (Trade in Services AgreementTT) 簡稱服貿(TISA) • 為何政府要推動服貿?:有利於台商掌握中國大陸服務業發展起飛的順風車。 • 當然不僅僅只限於服務業,甚至更可以擴展到旅遊業、運輸業、工商業、金融業等。 • 以下要為大家介紹金融業、運輸業開放TISA後之影響
金 融 業(Part.1)大陸對台灣開放的項目 保險業 1.協助達成解決大陸保監會「車 險理賠難」之監理目標。 2.共同開發適用於兩岸之強制車險或兩岸異地該賠機制,其中車險占73%。 銀行業 1.大陸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時可投資符合條件的台灣金融商品。 2.符合條件的台灣的銀行可依規定在大陸發起設立村鎮銀行。 3.台灣的銀行在福建省設立的分行可申請設立同省異地支行。 4.台灣的銀行在大陸設立的法人銀行,其在福建省設立的分行可申請設立同省異地支行。 5.支持兩岸銀行業依規定進行相關股權投資合作。 6.台灣的銀行業經批准經營台資企業人民幣業務時,服務對象可包括台灣投資者由第三地間接在大陸設立的企業。 資料來源:新華澳報 口述:保監會
金 融 業(Part.2)台灣對大陸開放的項目 保險業 1.積極審慎修正有關大陸保險業在台灣設立代表處及參股評等之規定。 2.積極支持符合資格的台灣保險業者經營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對台灣保險業者提出的申請,積極考慮並提供便利。 銀行業 1.儘速取消大陸的銀行來台設立分支機構及參股投資的OECD條件 2.已在台灣設有分行的大陸的銀行,可依規定申請增設分行。 3.單一大陸的銀行申請投資台灣上市(櫃)銀行、金控公司的持股比率提高至一○%(如加計大陸QDII為一五%);投資未上市(櫃)銀行、金控公司的持股比率提高為一五%;參股投資金控公司子銀行的持股比率可達二○%。 4.大陸的銀聯公司得申請來台設立分支機構。 資料來源:新華澳報 口述:保監會
支 持 服 貿 金 融 開 放 的 觀 點 華南金控董事長 劉燈城 兩岸服貿協議簽署之後,隨著兩岸監理機關在金融服務業包括參股、設置據點、併購等相關限制大幅鬆綁,未來國內金融業將可藉由雙向更密切的交流,帶動更多未來發展的契機,而臺資金融業的登陸布局,也將因此走入另一個新紀元。資料來源 政院e點通 臺灣大學經濟學系教授 林建甫 在服務業的引頸期盼下,「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終於出爐,這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後續協議的一部分,與「貨品貿易協議」、「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爭端解決協議」構成ECFA的四大重要拼圖。兩岸服貿協議主要討論的是市場開放,包括產業、業務範圍、股權比例、區域及便利化措施,而服務業也是近幾十年來國際貿易中成長快速的項目,更是當前發展的大趨勢之一。 資料來源 商業週刊
反 對 服 貿 金 融 開 放 的 觀 點 臺北大學經濟學系教授 王塗發 開放台灣金融業西進及中資進入台灣金融業,是為台灣與中國金融整合鋪路。中國四大國營銀行任何一家的資產都超過台灣所有銀行的資產總和,要併吞台灣的銀行輕而易舉;開放金融交流,等於歡迎中國掌握台灣的金融體系,進而掌握台灣的經濟命脈。 台灣大學經濟學系教授 目前我國服務業占GDP的比率超過製造業與農業,但比率高不必然就是強項;目前台灣的服務業有九十三.五萬家企業,其中非知識密集服務業占了八十六%,多為小型或徵型企業,且從業人員多是中低技術勞工。 林向愷說,服貿協議中,台灣開放市場的項目多為非特許行業,如美髮、餐飲、運輸、倉儲、印刷等產業,這些行業技術層次較低且勞力密集,中國業者幾無進入障礙,可藉此大量進入台灣,對國內勞工的薪資與工作機會以及內需產業將產生嚴重衝擊。 前總統府國策顧問黃天麟 服貿協議準備開放中資來台參與BOT公共工程、機場、港口等,台灣的基礎建設將被中資控制;開放第二類電信,包括入口網站經營、資訊處理、網站代管等,形同將國家的通信網路系統交給中國掌控,留下e化版木馬屠城的伏筆。此種幾乎全面開放、極不對等的協議,對我國經濟傷害極大,強烈建議政府應立即中止此協議。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運 輸 業(Part.1)大陸對台灣開放的項目 • 國際運輸服務貿易對象 1. 台資可在福建獨資經營港口裝卸及貨櫃場服務,亦可獨資設立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 2. 可設立合資企業提供城市間定期旅客運輸服務,以及,設立合資道路客貨運兩用站及獨資貨運站。 口述為何要運輸業要分成兩大類 和過程 國際貨物運輸服務貿易 國際旅客運輸服務貿易
運 輸 業(Part.1)台灣對大陸開放的項目(圖表內項目非完整項目) 資料來源:陸委會網站、台大教授鄭秀玲整理:李彥謀
支 持 服 貿 運 輸 開 放 的 觀 點 1. 華航董事長孫洪祥同意服貿的簽署,因為可以達成「中轉」的優勢。(中轉的意思也就是說陸客可以在台北中轉到像洛杉磯或是舊金山等地。) 2. 長榮航空企劃室協理廖至維認為,航空運輸業本就是要對外開放,也需要雙邊開放。大陸對航空業者來說是很重要市場,如能好好運用服貿協定,使開放後有公平的環境與成長空間,臺灣業者是歡迎開放的。 3.臺灣中華航空企業發展室副總經理董孝行支援服貿協定開放,並認為相關開放應更擴大、速度也要更快。 他指出,去年國際民航組織提出對臺灣地區的研究報告,指民航為核心,週邊是民航產業上下游,最週邊則是觀光旅遊。民航業發展愈興盛,對週邊觀光旅遊的貢獻愈大。 資料來源: 東方網(台灣),服貿協議公聽會內容2013.10.7
反 對 服 貿 運 輸 開 放 的 觀 點 1. 一位智庫人士則認為由於兩岸政治因素,台灣在貨運承攬、港口裝卸甚至港埠建設等項目,獲得的待遇,竟比大陸在WTO給外資的待遇還差。 2. 另一部分的人也認為台灣儘管爭取到海運可獨資在福建經營港口裝卸與貨櫃場,但面對大陸在貨運承攬、港口裝卸甚至港埠建設等項目,都已開放外資可獨資經營,台灣卻被拒門外,也讓許多業者擔心,海運、貨運承攬被侷限在海西,台灣運輸航運業正走向大陸框定的特區,逐漸在邊緣化。
小 組 總 結 對於服貿協定的簽署,在諸多企業的眼裡,實則是更多商機的一盞明燈。不論是在服務業、運輸業、金融業、旅遊業,或是相關行業等,兩岸彼此所給予的開放事項以及條件,皆使得雙方貿易往來更為便利及安全。 但同時,對於其他入行條件設限較低的行業而言,服貿協定的簽署,並無帶來更多商機,反而是帶來更多被併購、被大陸勞工替代,甚至在就業率來看,不增反減的各種潛在危機! 我們這組最後討論出來的結論,以不支持但也不反對為總結。 不支持的理由,是基於服貿協定雖能使許多企業開拓商機,但同時也犧牲許多弱小行業的生存空間。 不反對的理由,在現今全球化的發展之下,行業與行業之間的競爭是必然的,再者,每個企業都有開始、到成長、到穩定,最後邁向歷史的路程,並沒有什麼企業可以永保千秋大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