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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癌治療方案. 舌癌治療: 對於 Ⅰ ~ Ⅱ 期的早期高分化舌癌主張單獨手術或放療,對於 Ⅲ ~ Ⅳ 期晚期舌癌採取以手術為主中醫藥配合的綜合治療。 目前舌癌的治療: 對於 Ⅰ ~ Ⅱ 期的早期高分化舌癌主張單獨手術或放療,對於 Ⅲ ~ Ⅳ 期晚期舌癌採取以手術為主中醫藥配合的綜合治療。綜合治療的目的是預防腫瘤術後復發及遠處轉移,這是提高生存率和治癒率的正確方向。. 綜合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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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癌治療:對於Ⅰ~Ⅱ期的早期高分化舌癌主張單獨手術或放療,對於Ⅲ~Ⅳ期晚期舌癌採取以手術為主中醫藥配合的綜合治療。舌癌治療:對於Ⅰ~Ⅱ期的早期高分化舌癌主張單獨手術或放療,對於Ⅲ~Ⅳ期晚期舌癌採取以手術為主中醫藥配合的綜合治療。 目前舌癌的治療:對於Ⅰ~Ⅱ期的早期高分化舌癌主張單獨手術或放療,對於Ⅲ~Ⅳ期晚期舌癌採取以手術為主中醫藥配合的綜合治療。綜合治療的目的是預防腫瘤術後復發及遠處轉移,這是提高生存率和治癒率的正確方向。
綜合治療 術前放療 + 手術根治 + 術後放可化療:術前放療適用於體積較大的舌癌或舌根部未分化癌,術前放療的目的是為了縮小腫瘤以提高手術切除率,降低術後復發率;術後放療和化療的目的是消滅肉眼不可見的殘餘癌灶,術後化療一般在術後 4~6 周過進行。 術前化療 + 根治性手術 + 術後化療可放療:術前化療作用在於降低腫瘤轉移機會,殺滅微小病灶,並使原發灶縮小,便於切除。
其他綜合治療的方案還有微波加溫治療+化療,化療+冷凍+化療,微波加溫治療+放療,及高壓氧艙治療+放療,及光敏療法(注射增敏劑血卟啉後+放療)等。上述方法對於年老體弱或晚期舌癌均有臨床近期療效。如能和中醫藥配合治療,以符合腫瘤病機的溫陽益氣之治療原則,則療效更加明顯。其他綜合治療的方案還有微波加溫治療+化療,化療+冷凍+化療,微波加溫治療+放療,及高壓氧艙治療+放療,及光敏療法(注射增敏劑血卟啉後+放療)等。上述方法對於年老體弱或晚期舌癌均有臨床近期療效。如能和中醫藥配合治療,以符合腫瘤病機的溫陽益氣之治療原則,則療效更加明顯。
化學治療 (一)適應症可作為手術前後輔助性治療。術前化療可使腫瘤縮小,利於手術切除,而術後化療主要用於懷疑切除不徹底或有遠處移的患者。 (二)單藥化療目前治療頭頸部惡性腫瘤最有效和最新的藥物,其為廣譜抗癌藥,與其他藥聯合使用,可較大幅度提高療效。用法:15~20mg/m2,每日靜脈注入,共5次(注間水化利尿),4周後重複;40mg/m2。W加滲鹽水,靜脈注入,共用5次,4周後重複(注意水化利尿);50mg/m2,靜脈注入,第1、8天,每4周重複一次(注意水化利尿);10~30mg/m2,靜脈注入,第1天,每週一次。
(三)聯合化療 聯合化療方案主要是含DDP和不含DDP的兩大類。含DDP的聯合化療方案療效優於單一用藥,亦優於許多不含DDP的聯合化療方案。以DDP為基礎的聯合化療方案在晚期癌的治療中目前認為是最為有效的。
放射治療 放射治療分為外照射和組織間照射,一般先採用外照射使瘤體縮小並控制感染後,再行組織間照射。放療前應做好口腔衛生,預防牙感染及頜骨放射性骨髓炎的發生。 1.外照射單純外部照射治療療效較差,一般僅 做姑息性治療。一般用超高壓裝置,總劑量 30-40Gy/3-4周。治療舌前 2/3 癌可分為 3 個階 段,第一階段從病變邊緣向外擴大 1cm 左右進 行照射;第二階段從口底向癌瘤中心照射;第 三階段將舌拉出,作接觸照射。對放射治療已 有頸淋巴結清除術。術前放療最好用 60CO 機, 其對淺層軟組織損害較小,不影響手術癒合; 因故不能手術者,可繼續放療,同時應注意避 開脊髓,以免脊髓損傷。
2.組織間照射適用於舌背、舌側緣或舌腹直徑2cm以內的病變。瘤體愈小,效果愈佳。一般使用鐳針、60鈷針、137銫針。每針含量為1.2-2mg,將針作柵狀均勻排列,根據腫瘤厚度作一個或兩個平面插入,各針之間及兩個平面之間一般間隔1cm。放射劑量為80~90Gу,6~8天內完成。此法的優點是療程短,腫瘤局部有足夠的放射劑量,全身反應較輕,局部瘢痕少,可保存舌的功能。2.組織間照射適用於舌背、舌側緣或舌腹直徑2cm以內的病變。瘤體愈小,效果愈佳。一般使用鐳針、60鈷針、137銫針。每針含量為1.2-2mg,將針作柵狀均勻排列,根據腫瘤厚度作一個或兩個平面插入,各針之間及兩個平面之間一般間隔1cm。放射劑量為80~90Gу,6~8天內完成。此法的優點是療程短,腫瘤局部有足夠的放射劑量,全身反應較輕,局部瘢痕少,可保存舌的功能。
手術治療 舌癌治療應采取綜合治療,手術前後放化療都是為了降低手術風險,降低複發,增強舌癌康複效果。舌癌手術治療注意適應證與禁忌證,首次手術必須達到無瘤根治的目的。 舌癌治療應採取綜合治療,手術前後放化療都是為了降低手術風險,降低複發,增強舌癌康複效果。
舌癌手術治療具體介紹如下: (一)手術適應證與禁忌證T1、N1無重要臟器功能障礙,全身 情況能耐受手術者,為手術適應症。 凡局部病變超越中線,口底固定, 轉移淋巴固定(N3)或遠處轉移 (M1)者一般不作為手術適應證。
(二)手術治療原則首次手術是治療成敗的關鍵。治療失敗的主要原因是術後局部復發及遠處器官轉移,所以首次手術必須達到無瘤根治的目的,為此應應遵循以下原則。(二)手術治療原則首次手術是治療成敗的關鍵。治療失敗的主要原因是術後局部復發及遠處器官轉移,所以首次手術必須達到無瘤根治的目的,為此應應遵循以下原則。
2.繼發癌手術治療原則臨床檢查已發現有頸淋巴結轉移時,應常規行頸廓清術;對臨床上未出現頸淋巴結轉移者是否作選擇(預防性)頸廓清術,目前尚有意見分歧。一般認為行頸廓清術的指征是:頸部有明顯的淋巴結轉移或可疑轉移而無遠處轉移者;對於轉移率高的舌癌直徑大於2cm,應採用預防頸廓清術。有人認為原發灶小於2cm者也有淋巴結轉移的可能,所以目前對舌癌的治療,學者們積極主張做預防性頸廓清術。2.繼發癌手術治療原則臨床檢查已發現有頸淋巴結轉移時,應常規行頸廓清術;對臨床上未出現頸淋巴結轉移者是否作選擇(預防性)頸廓清術,目前尚有意見分歧。一般認為行頸廓清術的指征是:頸部有明顯的淋巴結轉移或可疑轉移而無遠處轉移者;對於轉移率高的舌癌直徑大於2cm,應採用預防頸廓清術。有人認為原發灶小於2cm者也有淋巴結轉移的可能,所以目前對舌癌的治療,學者們積極主張做預防性頸廓清術。
(三)手術方法臨床上應根據病變範圍選擇手術方式:T1病例可作距病灶外1cm以上的楔形切除直接縫合;T2病例,根據局部情況可行患側舌大部或半舌切除直至全舌切除;對於原發灶T1,頸部轉移為N1或可疑舌癌波及同側口底及下頜骨者,應施行一側舌、下頜骨及頸淋巴結聯合清除術,如對側淋巴結有轉移灶應做雙側頸廓清術。(三)手術方法臨床上應根據病變範圍選擇手術方式:T1病例可作距病灶外1cm以上的楔形切除直接縫合;T2病例,根據局部情況可行患側舌大部或半舌切除直至全舌切除;對於原發灶T1,頸部轉移為N1或可疑舌癌波及同側口底及下頜骨者,應施行一側舌、下頜骨及頸淋巴結聯合清除術,如對側淋巴結有轉移灶應做雙側頸廓清術。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