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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 建筑节能减排与新业务模式 —— 战略性新兴产业

工业 / 建筑节能减排与新业务模式 —— 战略性新兴产业. 国际金融公司 IFC 中国节能减排融资项目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世界银行项目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徐飞  2010. 目录. 一、节能减排形势与投资规模 二、节能减排项目投资收益 三、节能减排优惠政策 四、节能新机制_合同能源管理 五、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荐广目录. 一、节能减排项目市场潜力. 2009年中国能源消费量与 GDP -- 国家统计局2010.2.25 2009年 GDP 总值335353亿元,增长8.7% 能源消费总量31.0亿 tce, 比上年增长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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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 建筑节能减排与新业务模式 —— 战略性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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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工业/建筑节能减排与新业务模式——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建筑节能减排与新业务模式——战略性新兴产业 国际金融公司IFC中国节能减排融资项目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世界银行项目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徐飞 2010

  2. 目录 • 一、节能减排形势与投资规模 • 二、节能减排项目投资收益 • 三、节能减排优惠政策 • 四、节能新机制_合同能源管理 • 五、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荐广目录

  3. 一、节能减排项目市场潜力 • 2009年中国能源消费量与GDP --国家统计局2010.2.25 2009年GDP总值335353亿元,增长8.7% • 能源消费总量31.0亿tce,比上年增长6.3% • 单位GDP能耗0.924吨标准煤/万元 • 能源消费弹性系数0.724 • 2009年单位GDP能耗下降2.2% • 煤炭消费总量30.2吨,增长9.2% • 原油3.8亿吨,增长7.1%, • 天然气887亿立方米,增长9.1% • 电力36973亿kWh,增长6.2% • 钢材消费6.9亿吨,增长22.4% • 水泥消费16.3亿吨,增长17%

  4. “十一五”两个约束性指标 “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两个约束性指标: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

  5. 2006年部分国家地区单位GDP能耗对比 注:1.GDP按汇率计算;2.美元为2000年币值;3.资料来源:日本能源与经济统计手册2009

  6. 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 主要目标:到2010年,万元GDP能耗由2005年的1.22tce下降到1tce以下,降低20%左右; •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 •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 • 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

  7.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节能目标 2003~2010年,年均节能率2.2%,形成节能能力4亿tce; 2003~2020年,年均节能率3%,形成节能能力14亿tce。

  8.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_国发[2006]28号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要将能耗指标作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考核指标。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 • 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办法的通知_国发[2007]36号_对各地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省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9. 有关部门政策相继出台 • 国家发改委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推进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落实,确保2008年比去年节能减排下降的幅度更大。 • 财政部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2007年中央财政共安排235亿元用于支持节能减排,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2008年还将继续加大力度,预计“十一五”期间将由此实现节能量1.3亿tce。根本改变我国重点产品能耗过高和重大节能技术运用不够的局面。2008年还将进一步完善鼓励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一系列价格、财税、金融等激励政策有望出台。 • 科技部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案,中央财政将安排100亿元的科研经费,调动全社会约500多亿元的投入,实施科技节能减排工程,突破节能减排技术推广三大“瓶颈”:a.企业节能减排投入太低;b.专业人才极度匮乏;c.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没有建立。

  10. 工业节能项目的市场潜力 • 根据《“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通过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可实现节能2.4亿tce(未含替代石油)。 • 2500元/吨标准煤,节约2.4亿tce需要投资6000亿元RMB。

  11. 建筑节能项目的市场潜力 • 建设部:我国城乡房屋建筑面积430亿m2,其中仅4%采用能效措施,每年新增建筑面积15-20亿m2,其中大部分属于高能耗建筑。 • 建设部:用能效技术改造这些建筑物,可节约1.5亿tce,需要6000亿元的投资_4000元/m2。

  12. 实际每年支出1000亿美元 • 2009.12.哥本哈根,财政部部长助理朱光耀:过去三年,中央财政每年用于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的支出超过1000亿USD,其中还不包括预算内的基建支出。

  13. 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5次及《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第5次大会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5次及《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第5次大会 • 2009.12.7_19,二战以来最重要的会议,192个国家,110位国家领导人,15000名代表 • 确定全球第二个承诺期2010_2020,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安排       第一个承诺期2008_2012,《京都议定书》发达国家减排5.2% • 欧盟 伞形集团(美国、日本、澳大利亚) 小岛国集团 77国集团+中国 • 美国:碳排放量比2005下降17%(比1990下降4%) • 中国:单位GDP能耗比2005下降40_45% • 印度:单位GDP能耗比2005下降20_25% • 欧盟:碳排放量比1990下降20% • 德国:碳排放量比1990下降40% • 加拿大:碳排放量比1990下降2% • 澳大利亚:碳排放量比1990下降25% • 日本:碳排放量比2005下降15%

  14. 哥本哈根协议_不具法律约束力 • 气温升幅限制_ 2℃以内 • 法律约束力 • 全球减排目标_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应尽快封顶,但无定下年限。各国在2010年2月1日前向联合国提出2020年减排目标。 • 减排监察_所有新兴经济体必须自我监察减排进度,并每两年向联合国汇报。国际人员可以视察,前提是不损害国家主权。 • 资金_发达国家将在2020年起,向发展中国家及小岛国等提供1000亿美元(约7757亿港元)援助。未提资金来源及使用方向。未来3年内发达国家将提供300亿美元,当中欧盟、日本及美国将联合出资252亿美元。 • 其他_提供足够资金,限制森林砍伐。考虑透过碳市场达致减排目标。 • _美国和基础四国(中国、印度、南非、巴西)达成协议

  15. 2011-2020两个指标 • 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CO2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达到15%左右。

  16. 非化石能源的比重占15% • 一次能源:是指直接取自自然界没有经过加工转换的各种能量和资源,它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油页岩、核能、太阳能、水力、风力、波浪能、潮汐能、地热、生物质能和海洋温差能等。 • 二次能源:由一次能源经过加工转换以后得到的能源产品,称为二次能源,例如:电力、蒸汽、煤气、汽油、柴油、重油、液化石油气、酒精、沼气、氢气和焦炭等。 • 未来十年大力发展的非化石能源:核能、水电、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等。

  17. 中国一次能源构成 • 2008年中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28.5亿吨标准煤 • 一次能源构成:煤炭69%,油气22%,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9%(其中水电7.4%)。 • 28.5×9%=2.565亿tce • 50 ×15%=7.5亿tce • 非化石能源新增5亿tce • 核电14000_15000元/kW • 风电8000_10000元/kW • 太阳能光伏30000_50000元/kW • 生物质发电12000元/kW • 小水电12000元/kW

  18. 实现15%的目标需要更多投入 • 40-45%:中国每年需要新增投资780亿美元(5000亿RMB) • 15%:中国每年在清洁能源上至少要投入10000亿RMB_芝加哥气候交易所 • 水电装机1.7亿kw(世界第1),占一次能源7.4%; • 核电装机885万; • 风电1221万kw(世界第4); • 太阳能光伏15万kw; • 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12500万平方米 • 生物质发电;

  19. 政府工作报告2010.3.5 • 毫不松懈地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工作。 • 一是突出抓好工业、交通、建筑三大领域节能,继续推进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落实电机、锅炉、汽车、空调、照明等方面的节能措施。 • 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能源。坚持节能节水节地。积极发展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推进洁净煤技术产业化。严格执行能耗和环保国家标准,加大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 三是健全节能环保各项政策,按照节能减排指标体系、考核体系、监测体系,狠抓落实。 • 四是开展全民节能减排行动,国家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发挥表率作用。 • 六是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20. 2010_2020中央财政的着力点 • 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尤其是关闭小水泥、小造纸、小钢铁等。 • 二是支持企业进行节能改造,鼓励企业进行污染物控制。 • 三是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其中包括在农村利用沼气和生物质能源。 • 四是加强生态经济建设,特别是加强对“三河”、“三湖”的污染治理。 • 五是加快污染监测中心的建设,包括监测机制、监测系统等。 • 六是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及生态环境的建设。

  21. 二、节能减排项目的投资收益 • 工业节能项目投资回收期一般不超过3年; • 不同工业领域节能项目见具体案例; •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回收期更短; • 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回收期一般5_7年或更长。

  22.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收益 • 46家ESCO, 357个EPC项目; • 总投资17.3985亿元,平均投资487.35万元/个; • 年节能能力126万tce,平均7.24tce/万元投资; • 年减排能力140万t-c,平均8.05t-c/万元投资; • 项目年效益13.7亿元,年效益7874元/万元投资。

  23.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收益 1、工业锅炉节能改造及热电联产项目78个,平均投资规模788.84万元,万元投资年节能能力6.86 tce,年减排能力4.39t-c,年效益9600元; 2、蒸汽热力系统节能改造项目25个,平均投资规模139.97万元,万元投资年节能能力25.58 tce,年减排能力18.11t-c,年效益16800元; 3、配电系统节能改造项目19个,平均投资规模231.77万元,万元投资年节能能力6.35 tce,年减排能力3.6t-c,年效益7500元;

  24.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收益 • 4、电机拖动系统节能改造项目60个,平均投资规模178.18万元,万元投资年节能能力4.64 tce,年减排能力2.82t-c,年效益5700元; • 5、绿色照明项目28个,平均投资规模99.43万元,万元投资年节能能力4.96 tce,年减排能力2.83t-c,年效益8900元; • 6、工业窑炉节能改造项目45个,平均投资规模529.38万元,万元投资年节能能力8.72 tce,年减排能力6.32t-c,年效益9700元;

  25.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收益 • 7、蒸(空)锻锤节能改造项目13个,平均投资规模238.27万元,万元投资年节能能力16.42 tce,年减排能力11.79t-c,年效益8100元; • 8、工业余能回收利用项目17个,平均投资规模1253.02万元,万元投资年节能能力10.52 tce,年减排能力34.22t-c,年效益6200元; • 9、房屋建筑节能改造项目64个,平均投资规模410.70万元,万元投资年节能能力4.91 tce,年减排能力3.34t-c,年效益5700元; • 10、其他项目8个,平均投资规模2168.93万元,万元投资年节能能力2.99 tce,年减排能力0.8t-c,年效益3800元。

  26. 商业贷款担保项目投资收益 • 2004_2009.9,为43个EMCo的142个节能项目(项目分布在21个省市)提供了融资担保 • 总投资额8.6742亿元,平均每个项目投资610.9万元; • 货款总额5.5862亿元; • 担保总额5.0296亿元; • 年节能量52.3327万吨标准煤,万元投资节能量6.033tce/a, • 年减排量33.2555万t-c,万元投资减排量3.834t-c。

  27. 三、节能减排优惠政策 • 财政支持政策 • 税收激励政策( 4大类30余项) • 金融扶持政策 • 政府采购政策 • 地方支持政策

  28. 国家财政十大措施支持新能源与和节能减排_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2009.5.21国家财政十大措施支持新能源与和节能减排_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2009.5.21 • 一是大力支持风电规模化发展,在做好风能资源评价和规划基础上,启动大型风电基地开发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风电产业体系。 • 二是实施“金太阳”工程,采取财政补贴方式,加快启动国内光伏发电市场。 • 三是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采取财政补贴方式,鼓励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在公交、出租等领域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 四是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推进大型公共建筑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合同能源管理发展。 • 五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试行地方政府负责制,中央财政采取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电力、钢铁等13个行业落后产能给予奖励。

  29. 国家财政十大措施支持新能源与和节能减排_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2009.5.21国家财政十大措施支持新能源与和节能减排_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2009.5.21 • 六是支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扩大奖励范围,积极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 • 七是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促进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探索跨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 八是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采取间接补贴消费者方式,扩大节能环保产品使用和消费。 • 九是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 十是支持节能减排能力建设,重点是建立完善能效标识制度,节能统计、报告和审计制度,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30. 3.1财政支持政策 •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 •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 [2007]371号,2007.8.10 • 中央财政将安排必要的引导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奖励金额按项目技术改造完成后实际取得的节能量和规定的标准确定。 • 东部地区200元/ tce,中西部地区250元/ tce ; • 10000tce以上; • 立项后预付60%。

  31. 2008中央财政418亿元支持节能减排 • 2008.3.《关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中,中央财政安排节能减排资金270亿元,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 中央建设投资中安排148亿资金; • 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奖励资金75亿; • 中西部地区城市管网建设奖励资金70亿; • 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40亿; • “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治理奖励资金50亿; •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及节能基础工作35亿。

  32.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 • 2007年10月,财政部颁发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558号)。 • 《办法》规定: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 • 使用范围:建立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支出,包括搭建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进行建筑能耗统计、建筑能源审计和建筑能效公示等补助支出,其中,搭建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补助支出,包括安装分项计量装置、数据联网等补助支出;建筑节能改造贴息支出;财政部批准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相关的其它支出。

  33.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 • 国家计划推广使用1.5亿只高效照明产品。 • 紧凑型节能荧光灯_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5/T8)、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半导体(LED)及配套整流器。 • 财政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1027号)。 • 《办法》规定: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贴资金,用于支持采用高效照明产品替代白炽灯和其他低效照明产品;补贴资金采取间接补贴方式,由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财政补贴的受益对象包括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节能服务公司可视为大宗用户。 • 大宗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30%给予补贴。

  34. 四部委联合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2009.2.17 • 财政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_为13个城市授牌(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昆明、南昌),采用补贴方式,大力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试点。 • 补贴对象-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和燃料电池汽车 • 实施原则-不指定推广企业,不指定推广车型,而是制定准入门槛,直接补贴消费者。 • 混合动力汽车:补贴5万元 • 纯电动汽车:补贴6万元 • 燃料电池汽车:补贴25万元 • 混合动力客车:补贴42万元 • 纯电动和燃料电池客车分别补贴50和60万元。

  35. 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_财政部2007.3.26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_财政部2007.3.26 一、使用方式: • 无偿资助_盈利性弱、公益性强的项目。 • 贴息贷款_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符合信贷条件的项目。贴息年限为1_3年,年贴息率最高不超过3%。 二、扶持重点 • 第六条:石油替代_重点是扶持发展生物乙醇燃料、生物柴油等。 • 第七条:建筑物供热、采暖和制冷_重点扶持太阳能、地热能等在建筑物中的推广应用。 • 第八条:可再生能源发电_重点扶持风能、太阳能、海洋能等发电的推广应用。

  36.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办[2010]25号 2010.4.2 • 一是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 二是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 暂免征收营业税; • 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 • 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与节能服务公司签订符合条件的能源管理合同的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交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合同期满,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

  37.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办[2010]25号 2010.4.2 • 三是完善会计处理制度,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合理区分单独计量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 四是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品范围,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等。积极利用国外的优惠贷款和赠款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支持。

  38. 5.2税收激励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第六十一条规定:国家对生产、使用列入本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推广目录的需要支持的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实行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 • 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的税收政策,健全能源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能源资源的节约及其开采利用水平的提高。 • 第六十三条国家运用税收等政策,鼓励先进节能技术、设备的进口,控制在生产过程中耗能高、污染重的产品的出口。

  39.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_财税[2008]115号 • 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 • 节能设备_1节能中小型三相异步时机、2空气调节设备、3通风机、4水泵、5空气压缩机、6变频器、7配电变压器、8高压电动机、9节电器、10交流接触器、11用电过程优化控制器、12工业锅炉、13工业加热装置、14节油、节煤、节气关键件 • 节水设备_1洗衣机、2换热器、3冷却塔、4灌溉机具

  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2008.8.29,自2009.1.1施行 • 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 • 第三十二条:建设利用余热、余压、煤层气以及煤矸石、煤泥、垃圾等低热值燃料的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电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与综合利用资源发电的企业签订并网协议,提供上网服务,并全额收购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 第五章:激励措施 • _设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关专项资金,支持科技研究开发、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项目的实施、信息服务等。

  41. 清洁发展机制(CDM) • 《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15日正式生效 • 为《公约》附件一国家(发达国家)规定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义务——在2008~2012年,需将其人为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1990年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为8%,美国7%,加拿大6%,日本6%。

  42. 流程复杂、周期较长 • CDM于2002年进入中国,当年签署国内首个CDM项目_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场项目。截至2009.10.1,全球在线CDM项目4673个,中国1841个,39.6%。 • CDM流程复杂,周期较长。第一步国家发改委审核;第二步第三方审核(约6个月);第三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CDM执行理事会(EB)注册;第四步CDM项目建成投产后,分阶段进行减排量监测,编制监测报告,提交核查,最终签发二氧化碳当量(CERs);第五步CERs转入买家帐户后,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 • CDM项目从立项到EB注册,一般需要16至24个月;从立项到得到收益需要3年甚至更长时间。 • 截至2009.11.13,国家发改委批准的项目为2279个;截至2009.11.25,我国在EB成功注册的共有671个;而获签发且拿到收益的不足1/15。

  43. 清洁发展机制(CDM) • 由于减排成本(美元/吨)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有着巨大的差别,即100美元量级相对于10美元(或几美元)量级,《京都议定书》允许发达国家通过境外减排方式,履行在京都议定书下承诺的义务,即京都三机制: • ——清洁发展机制(CDM)——《京都议定书》第12条确立了清洁发展机制: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用于发达国家履行京都议定书的承诺;就是以“资金+技术”换取的温室气体排放权 • ——联合履行(JI) • ——排放贸易(ET)

  44. 余热(压)发电项目 • 国务院国发[1996]36号--凡利用余热、余压、城市垃圾和煤矸石、煤泥等低热值燃料及煤层气生产电力、热力的企业(以下简称综合利用电厂),其单机容量在500kw以上,符合并网调度条件的,电力部门都应允许并网,签订并网协议,对并网的机组免交小火电上网配套费,并在核定的上网电量内优先购买。

  45. 4大类30余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节能减排--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4大类30余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节能减排--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 • a.有减有免,税收支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 b.有奖有罚,税收促进节约能源 • c.多种优惠,税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 • d.可抵可免,环保有“绿色税收”支持

  46. a.有减有免,税收支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 增值税 • (1)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属于生物质能源的垃圾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 (2)自2001年1月1日起,对风力发电实行增值税半征收政策; • (3)自2005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 • (4)对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5)对部分大型水电企业实行增值退税政策; • 消费税 • (1)自2005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免征消费税政策;

  47. b.有奖有罚,税收促进节约能源 • 企业所得税 • (1)对外商投资企业在节约能源和防治环境污染方面提供的专有技术所收取的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 (2)对独立核算的煤层气抽采企业购进的煤层气抽采泵、钻机、煤层气监测装置、煤层气发电机组、钻井、录井、测井等专用设备,统一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抵免新增所得税,技术开发费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 (3)对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48. b.有奖有罚,税收促进节约能源 • 增值税 • (1)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作为节能建筑原材料的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 • (2)对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煤层气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 • 消费税 • (1)《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汽油、柴油分别按0.2元/升、0.1元/升征收消费税,对小汽车排汽量大小实行差别税率; • (2)2006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调整的消费税政策规定,将石脑油、润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燃料油等成品油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税目税率。大排气量多负税,小排气量少负税。

  49. b.有奖有罚,税收促进节约能源 • 资源税 • 《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征收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的计征方式。自2004年以来,陆续提高了23个省(区、市)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提高了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额标准。其中部分油田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已达到条例规定的最高标准,即30元/吨和15元/千立方米。

  50. c.多种优惠,税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 • 增值税 • (1)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的建材产品,包括以其他废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2001年将其中的综合利用水泥产品改为增值税即征即退; • (2)对企业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 (3)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油母页岩炼油、废旧沥青混凝土回收利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煤矸石、煤泥、煤系伴生油母页岩等综合利用发电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 • (4)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物、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 (5)逐步取消对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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