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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会计

金融企业会计. 3 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三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贷款业务概述 自营贷款业务的核算 贷款减值的核算 受托贷款业务的核算 票据贴现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贷款业务概述. 贷款的性质 贷款的种类 贷款业务核算的相关会计科目 贷款业务核算的基本规定. 一、贷款业务的性质. 贷款是银行和其他信用机构以债权人地位,将货币资金贷给借款人,借款人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一种信用活动。 可以满足生产和商品流通资金的需要 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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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金融企业会计 3贷款业务的核算

  2. 第三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 贷款业务概述 • 自营贷款业务的核算 • 贷款减值的核算 • 受托贷款业务的核算 • 票据贴现业务的核算

  3. 第一节 贷款业务概述 • 贷款的性质 • 贷款的种类 • 贷款业务核算的相关会计科目 • 贷款业务核算的基本规定

  4. 一、贷款业务的性质 • 贷款是银行和其他信用机构以债权人地位,将货币资金贷给借款人,借款人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一种信用活动。 • 可以满足生产和商品流通资金的需要 • 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 可以增加银行的营业收入,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银行贷款利率要远高于存款利率,其利差是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

  5. 保证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按贷款用途 抵押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 质押贷款 短期贷款 贷 款 中期贷款 按贷款期限 正常贷款 长期贷款 关注贷款 按贷款有无担保 信用贷款 次级贷款 不良资产 担保贷款 可疑贷款 按贷款风险 损失贷款 二、贷款的种类

  6. 二、贷款的种类 • 其他分类: • 贷款经营方式(或银行承担责任) • 自营贷款:自筹资金,自主发放,收取本息,自担风险 • 代理业务资产:委托人 → 银行→ 贷款人 本金 收手续费 不垫付本金 不承担风险

  7. 二、贷款的种类 • 其他分类: • 贷款账户管理 • 正常贷款:贷款期内 • 展期贷款:贷款到期后,客户申请延期还款(一次,中长期贷款不超过原期限一半,最长3年) • 逾期贷款:贷款到期(展期)后,仍未收回贷款 • 非应计贷款:逾期90天以上。 • 呆账贷款: 逾期3年,准备核销。

  8. 资产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 贷 款 会计科目 损益类(收入)科目,核算商业银行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 资产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应收利息 贷款损失准 备 资产类科目,“贷款”科目的备抵科目,核算商业银行贷款的减值准备。 三、贷款业务核算的相关会计科目

  9. 四、贷款业务核算的基本规定 • 本金和利息分别核算; • 商业性贷款和政策性贷款分别核算; • 自营贷款和受托贷款分别核算; • 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 • 资产负债表日,按贷款户分别明细计算应收未收利息。

  10. 第二节 自营贷款业务的核算 • 贷款业务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 • 信用贷款的核算 • 担保贷款的核算 • 抵债资产的核算

  11. 一、贷款业务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 • 贷款发放的核算 • 贷款利息的核算 • 贷款收回的核算

  12. 贷款发放的核算 • 会计分录: • 借:贷款—××贷款—××户 •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户

  13. 贷款利息的核算 • 贷款利息的有关规定: • 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合同利率,应当根据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及浮动幅度加以确定。 • 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贷款期内按合同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 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利率调整,从新年度开始按调整后的利率计息。

  14. 贷款利息的核算 • 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到期日为节假日的,若在节假日前一日归还,应扣除归还日至到期日的天数后,按前述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归还,应加收到到期日至归还日的天数,按前述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未归还,应从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开始按逾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15. 贷款利息的核算 • 贷款利息的计提 • 资产负债表日,商业银行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与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科目。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6. 贷款利息的核算 贷款利息的计提: 会计分录 借:应收利息——××户 • 借或贷:贷款——××贷款——××户(利息调整) •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

  17. 贷款利息的核算 即按规定的结息期结计利息,一般为按季结息或按月结息,每季末月20日或每月20日为结息日。 • 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 定期结息 即利随本清,指银行按规定的贷款期限,在收回贷款的同时逐笔计收利息。 逐笔结息

  18. 贷款收回的核算 • 银行收回贷款本息时,办理转账。 • 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户(客户实际归还的金额) 贷:贷款—×贷款—×户(本金)  (贷款的合同本金) 应收利息—×户   (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 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   (借贷方差额)

  19. 二、信用贷款的核算 • 信用贷款是商业银行仅凭借款人的信誉而发放的,不需要提供担保的贷款。其会计核算方式有多种。这里着重介绍逐笔核贷核算方式。 • 所谓逐笔核贷,是借款单位根据借款合同逐笔填写借据,经银行信贷部门逐笔审核,一次发放,约定期限,一次或分次归还的一种贷款核算方式。贷款利息一般由银行按季计收,个别为利随本清。

  20. 信用贷款发放的核算 • 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需要用款时,填写借款凭证,经银行审批并审查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 商业银行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21. 信用贷款发放的核算 • 贷款发放的会计分录: 借:贷款—信用贷款—××户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户

  22. 信用贷款收回的核算 • 到期收回的核算 • 在贷款到期日或提前, 借款人签发转账支票并填写还款凭证。银行审核无误后,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传票各一联,办理转账。 • 会计分录: 借: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客户归还的金额) 贷:应收利息—×户 (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 贷款—信用贷款—×户(本金)(客户归还的贷款本金) 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 (借贷方差额)

  23. 信用贷款收回的核算 • 贷款展期的核算: • 短期贷款必须在到期日之前,中长期贷款必须在到期日之前一个月,向银行提出展期申请。 • 每笔贷款只能展期一次,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的期限,中长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 对展期贷款,全部以展期之日公告的贷款利率为计息利率。 • 贷款展期无需办理转账手续。

  24. 信用贷款收回的核算 • 贷款逾期的核算 • 逾期贷款:指借款人超过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未能偿还的贷款。 • 包括三种: • 未办理展期的超过借据规定的偿还期限的贷款。 • 超过贷款展期未能偿还的贷款。 • 借据上规定有分期偿还的贷款未按分期的期限偿还的贷款。

  25. 信用贷款收回的核算 • 贷款逾期的核算: • 未超过90天的核算: • 转为逾期贷款,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传票办理转账。 • 会计分录: 借:贷款-信用贷款—逾期贷款-XX户 贷:贷款-信用贷款—XX户

  26. 信用贷款收回的核算 • 贷款逾期的核算 • 超过90天的核算: • 逾期超过90天时,应转入“非应计贷款”科目单独核算。

  27. 信用贷款收回的核算 • 贷款逾期的核算 • 超过90天的核算: • 会计分录: ① 转为非应计贷款: 借:贷款—信用贷款—非应计贷款— XX户 贷:贷款—信用贷款—逾期贷款— XX户 ② 冲销已入账的利息收入: 借: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XX户 贷:应收利息—XX户 ③ 将逾期90天逾期未归还利息纳入“应收未收贷款利息” 表外科目核算: 收入:应收未收利息—XX户

  28. 信用贷款核算举例 例:甲厂购原料一批,于1月18日申请信用贷款24万,期限3个月,月利率为4.2‰,经批准发放贷款。 1月18日,会计分录: 借:贷款—信用贷款—甲厂 240000 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甲厂 240000

  29. 信用贷款核算举例 • 1月31日按合同利率计算应收利息为: 240000× 14天×4.2‰/30 =470.4(元) 借:应收利息—甲厂470.4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甲厂 470.4 2月28日和3月31日 借:应收利息—甲厂1008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甲厂 1008

  30. 信用贷款核算举例 • 甲厂4月18日转账支付贷款本息。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甲厂 243024 贷:贷款—信用贷款—甲厂 240000 应收利息—甲厂 2486.4 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甲厂 537.6 实际收到的利息与应收利息的差额,计入“利息收入”

  31. 信用贷款核算举例 • 假设甲厂4月18日支付贷款本金10万元及相应利息,剩下的14万元于7月8日归还,假设逾期贷款罚息日利率万分之五。 • 4月18日归还10万元贷款时,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甲厂 101260 贷款—信用贷款—逾期贷款—甲厂 140000 贷:贷款—信用贷款—甲厂 240000 应收利息 1036 利息收入 224 借:应收利息 313.6 贷:利息收入 313.6 计提未还贷款正常期间产生的利息

  32. 信用贷款核算举例 • 7月8日归还14万元贷款及相应的利息时,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甲厂 147434 贷:贷款—信用贷款—逾期贷款—甲厂 140000 应收利息 1764 利息收入—贷款逾期罚息 5670 逾期贷款罚息=140000×81×5 ‰0=5670(元) (13+31+30+7=81) 470.4+1008+1008-1036+313.6=1764

  33. 信用贷款核算举例 • 假设企业超过了90天还没有归还14万元,此时: 借:贷款—信用贷款—非应计贷款—甲厂 140000 贷:贷款—信用贷款—逾期贷款—甲厂 140000 同时,冲减已入账的利息: 借:利息收入 1764 贷:应收利息 1764 应收未收利息转入表外记账: 收入:应收未收利息—甲厂1764

  34. 三、担保贷款的核算 • 担保贷款是指银行以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作为还款保障而发放的贷款。 • 担保贷款依担保方式的不同, • 保证贷款: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 抵押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发放的贷款,抵押物的占有不转移 。 • 质押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物而发放的贷款,质押物的占有转移。

  35. 担保贷款发放核算 借:贷款—担保贷款—××户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户

  36. 担保贷款收回的核算 • 抵押贷款到期,借款人应主动提交放款收回凭证或转账支票到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 会计处理与信用贷款相同。 • 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户 (客户归还的金额) 贷:应收利息—×户 (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 贷款—抵押贷款—×户(本金)(客户归还的贷款本金) 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 (借贷方差额)

  37. 担保贷款抵押物的核算 • 抵押率:是抵押贷款本金利息之和与抵押物估价之比。 • 银行在确定抵押贷款额度时,要通过对借款人资产状况、信誉及抵押物的种类及价格变化趋势的分析,确定合理的抵押率。 • 抵押率一般在50%-80%。

  38. 担保贷款抵押物的核算 • 收到抵押物:对抵押物进行详细登记,并列入“担保物”表外科目核算。设债务履行期担保物、待处分担保物、逾期未处分担保物明细科目。 (1)受托担保物: 收入:担保物—债务履行期担保物-××户 (2)取得担保物处分权(根据法律文书) 收入:担保物—待处分担保物-××户 付出:担保物—债务履行期担保物-××户

  39. (3)占管担保物逾期未处分:(半年) 收入:担保物—逾期未处分担保物-××户 付出:担保物—待处分担保物-××户 • (4)贷款到期还款后,退还抵押物: • 付出:担保物—债务履行期担保物-××户 • 两种情况: • ①借款人或第三人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 ②重新设定担保物

  40. 担保贷款抵押物的核算 • 处置抵押物:如果贷款逾期未还,银行有权处置抵押物。 • 处置所得扣除抵押物的保管费用后归还贷款本息(先本后息)。 • 处置的方式有作价入账和变卖两种。 • 变卖收入大于应还贷款本息的,应退还给借款人,不足的,由借款人继续清偿; • 作价入账:作为银行自有资产。

  41. 担保贷款抵押物的核算 • 2005年7月5日,借款人新兴百货办理抵押贷款200000,期限为3个月,年利率6%,新兴百货提供住房一套作抵押物,价值25万元。 借:贷款—抵押贷款—新兴百货 200000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 200000 同时,表外科目记录: 收入:担保物-债务履行期担保物-新兴百货 250000

  42. 担保贷款抵押物的核算 • 7月底,计提利息: 借:应收利息 900 贷:利息收入 900 • 8月和9月计提利息: 借:应收利息 1000 贷:利息收入 1000 • 10月5日到期公司无法偿还贷款本息: 借:应收利息 100 贷:利息收入 100

  43. 同时: 收入:担保物—待处分担保物-新兴百货 250000 付出:担保物—债务履行期担保物-新兴百货250000

  44. 担保贷款抵押物的核算 • 银行将抵押物住房一套进行拍卖,拍卖收入为24万元, • 借:库存现金 240000 贷:贷款—抵押贷款—新兴百货 200000 应收利息 3000 吸收存款—新兴百货 37000 同时,登记表外科目: 付出:担保物—待处分担保物-新兴百货 250000

  45. 担保贷款抵押物的核算 • 若银行将抵押物住房一套作价入账,则有: 借:固定资产 203000 贷:贷款—抵押贷款—新兴百货 200000 应收利息 3000

  46. 四、抵债资产的核算 • 抵债资产:债务重组收到的资产。 •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 核算会计科目: “抵债资产” • 抵债资产的核算: • 取得的核算 • 保管期间的核算 • 处置的核算

  47. 抵债资产取得的核算 • 入账价值:公允价值 • 会计分录: 借:抵债资产 贷款损失准备 营业外支出(借方差额) 贷:贷款/应收手续费及佣金 应交税费 资产减值损失(贷方差额)

  48. 保管期间的核算 • 取得的收入: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其他业务收入 • 发生的费用: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9. 处置的核算 • 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营业外支出(借方差额) 贷:抵债资产 应交税费 营业外收入(贷方差额)

  50. 抵债资产转为自用: • 借:固定资产 •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贷:抵债资产 抵债资产的期末计量: 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 可收回金额<账面价值,计提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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