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 likes | 478 Views
婦女運動對教會的影響. 徐惠儀 4-2-2008. 歐美婦運先鋒. 十六世紀宗教改革:提升婦女在婚姻、家庭的角色 北美獨立革命 (1776) :艾亞比該 (Abigail Adams) 等提出婦女「發言權和代表權」 1790, 梅雷 (Judith Murray) 出版 《 性別平等 》(On the Equality of Sexes) 1791, 高奧林 (Olympe de Gouges) 在巴黎派 《 婦女權益 》 傳單 , 被處死。. 歐美婦運先鋒. 1792, 烏瑪利 (Mary Wollstonecraft) 以 《 為婦權申辯 》 向法國首相獻言。
E N D
婦女運動對教會的影響 徐惠儀 4-2-2008
歐美婦運先鋒 • 十六世紀宗教改革:提升婦女在婚姻、家庭的角色 • 北美獨立革命(1776):艾亞比該(Abigail Adams)等提出婦女「發言權和代表權」 • 1790, 梅雷(Judith Murray)出版《性別平等》(On the Equality of Sexes) • 1791,高奧林(Olympe de Gouges)在巴黎派《婦女權益》傳單,被處死。
歐美婦運先鋒 • 1792,烏瑪利(Mary Wollstonecraft)以《為婦權申辯》向法國首相獻言。 • 1795-1840,第二次大復興,姊妹在公禱中求神赦免,因「受性別束縛」,不敢公開見證神。 • 奮興佈道家芬尼(Charles Finney)堅持婦女在公眾作見證和禱告。 • 福音派婦運領袖謬約翰(John Stuart Mill)與戴海莉,解放黑奴領袖韋司道(Theodore Weld)與金安靖(Angelina Grimk)兩對夫婦均反對不公平的婚姻法。
婦運第一波--自由派女權主義 • 1848,第一次女權大會,由史伊利莎伯(Elizabeth Cady Stanton)草擬「情操宣言」(Declaration of Sentiments) • 1895,史伊利莎伯出版《婦女聖經》(The Women’s Bible)聖經註釋書。 • 1982,《舊約研判期刋》(JSOT),貝絲(Dorothy C. Bass)發表女性參與神學研究的評論文章。 • 1870,畢約瑟芬(Josephine Butler)領導英國婦女示威,反對歧視娼妓法案。 • 1920,婦女獲得選舉權 • 1930獲得高等教育,加入社會工作
婦運第二波--自由派 • 1940,法國哲學家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ior)出版《第二性》(The Second Sex) • 1963,美國女記者菲登(Betty Friedam)發表《女性玄幻》(The Feminine Mystique),鼓吹婦女改變女性定型。 • 1970,非爾絲頓(Shulamith Firestone)出版《性別辯證》(The Dialectic of Sex) 呼籲女性擺脫生育枷鎖。 • 1981,菲登出版《第二里程》(The Second Stage),重新聲明「家庭與生育」為兩性關係的終關懷。
婦運第二波--自由派(Liberal Feminism) • 比麗斯(Katherine Bliss)的「婦女在教會的事奉與地位」調查(1952),鼓勵教會的婦女響應婦運,對教會男女不平等表示不滿。 • 歌絲黛(Valerie S. Goldstein)寫「人的處境:一個女性的看法」(The Human Situation: A Feminine View)(1960)
婦運第二波--激進派(Radical Feminism) • 典型歷程:醒覺婦女受壓,向父權主義宣戰,稱聖經傳統為婦女敵人,內聚女同性戀者力量,摒棄信仰,建立女神 • 1966,邸馬利(Mary Daly)出版《教會與第二性》;1973,出版《超越為父之神》(Beyond God the Father);1978,出版《婦女生態學:激進派婦女主義的轉化倫理》(Gyn/Ecology: The Meta-ethics of Radical Feminism)
聖經派女性主義者(Biblical Feminist) • 七十年代中,特麗波(Phyllis Trible)、摩仁格(Vriginia R. Mollenkott)、朱偉特(Paul Jewett)等成立福音派婦女決策會(Evangelical Women’s Caucus, EWC),以平等為釋經要點。 • 1980,伯拉斯高(Judith Plaskow)的《性,罪與恩典》(Sex, Sin and Grace)指出男性神學家沒有考慮婦女的經驗。
聖經派女性主義者(Biblical Feminist) • 特麗波(Phyllis Trible)的《上帝及性別的修辭》(God and the Rhetoric of Sexuality,1978), 《恐怖的經文》(Texts of Terror,1984)從女性文學角度處理舊約經文。 • 菲爾倫查(Elisabeth S. Fiorenza)的《記念她》(In Memory of Her,1983)重建新約中女性群體。 • 1981,莫曼.溫道(Elisabeth Moltmann-Wendel)在英國的世界教會會議中宣讀「在新團體中成為人」(Becoming human in new community),重申教會是一個「男與女的群體」。
婦運七大流派 • 「自由派女權主義」(Liberal Feminism):為女性爭取教育、就業、經濟、公民權利。 • 「馬克斯女權主義」(Marxist Feminism):只有社會主義能帶出婦女經濟獨立,女性才得到解放。 • 「激進派婦女主義」(Radical Feminism):向父權制度宣戰,建立母權制度,另立女神。又稱「後基督教婦女主義」(Post-Christian Feminism)
婦運七大流派 • 「心理分析派婦女主義」(Psychoanalytic Feminism):認為女性心理狀況需要改變,男女角色要有彈性,婦女才能匯入主流。 • 「存在主義式婦女主義」(Existential Feminism):女性要從「第二性別」的存在意識中跳出來,自我肯定。 • 「社會綜合派女權主義」(Socialist Feminism):綜合以上五者,男女關係才能徹底重建。 • 「後現代女性主義」(Postmodern Feminism):女權運動應以多元形態出現。
女性解放神學 • 1972,Grailville Conference of Women Exploring Theology:” You can fly, but that cocoon has got to go!” • 婦女解放神學由盧索(Letty Russell)及羅伊特(Rosemary Radford Ruether)兩人開創。 • 解放神學源於拉丁美洲的古德利(Gustavo Gutierrez)的71年著作。 • 婦女解放神學的目標是從壓制中得「自由」(羅8:22-23)
女性解放神學 • 性別歧視就是所有壓制的根源。 • 男—女兩性二分就是社會基本的主體—客體二分法。 • 「自由」就是「完全」、「自主」、「超越世界的靈」、「整全的人」 • 新的服事責任:醫治的服事(curative diakonia)、預防的服事(preventive diakonia)、未來的服事(prospective diakonia)。
女性神學詮釋法(楊克勤) • 回憶詮釋 (hermeneutics of remembrance),以詮釋來聯繫婦女經驗的詞語。 • 發現及追憶歷史、聖經中被刪除的婦女資料。 • 女性神學的危機是以性別為唯一的釋經法。
女性神學詮釋法 • 邊緣詮釋 (hermeneutics of marginality),是社會批判的,即解放的詮釋。 • 解放女性就是將女性的經驗警覺化(conscientization),是詮釋的起步,接著是行動,實踐(praxis)本身成為一個意識形態的批判(ideology critique)。 • 菲爾倫查(Elisabeth S. Fiorenza):「女性神學不單只挑戰學術性神學及其假設,也挑戰解放神學,具體地為那些受壓迫者提供的選擇。」
女性神學詮釋法 • 化解父權詮釋學 (hermeneutics of depatriarchizing),是先承認及認識父權文化的本質,才揭示父權體系的偏見。 • 認定性別主義和父權化為敵人,帶著懷疑和偏執的態度,忽略省察自己的動機和假設是否正確。 • 女性詮釋學最好是多重的解讀,能跨文化、跨性別,而不是要取化父權的解讀。
女性神學詮釋法 • 後設批判的原則 (meta-critical principle),在末世真理的探求上,整個人類(包括男女)都應有改變的機會。 • 羅伊特(Rosemary Radford Ruether)主張女性神學不是「某一個關於婦女,或是某一個關於上帝女性的形象之故事。它不是關於一群要它幫助的人,而是關於一種它要消除的不公平。」
華人婦運--清末 • 文學作品否定男尊女卑思想,例李汝珍《鏡花緣》, 袁牧《祭妹文》, 曹雪芹《紅樓夢》, 吳敬梓《儒林外史》, 陳端生《再生緣》。 • 太平天國,洪秀全:「皇上帝,天下凡間大共之父也。……天下男人,盡是兄弟輩;天下多女子,盡是姊妹群。」,下令禁販奴、蓄妾、賣娼、纏足,男女皆可應試,當文武官。
華人婦運 • 1844,英國傳教士艾特茜(Miss Aldersey)在寧波開辦中國第一所女學。 • 1874,倫敦傳道會(London Mission Society)的麥約翰牧師(John Macgowan)在厦門組織「天足會」。1883,康有為在南海組織「不裹足會」;1897梁啟超在上海創「不纏足會」總會,同時興辦女學。
華人婦運--民國 • 1902,陳擷芬在上海創女報,並加入孫中山革命組織。 • 金天翮著《女界鐘》,呼籲女子擺脫奴隸地位。 • 廿世紀初,蔡元培在上海創立愛國女學。1903,東京女留學生成立共愛會,秋謹亦加入為會員。 • 五四運動, 《新青年雜誌》常探討婦女問題;為女子帶來高等教育的機會。民國八年,北京大學開放女禁。 • 1924,國民黨政綱確定婦女在法律、經濟、教育、社會的平等地位。1946,憲法終於有各級選舉保障婦女制度。
華人婦運--中國大陸 • 60年代,毛澤東發表「婦女能頂半邊天」言論。 • 1950,頒布婚姻法,予婦女追求婚姻自由的權利。 • 文化大革命時,婦女幹部人數大增,但主要是基層青年及勞模。 • 1980,頒布婚姻法保護婦女兒童權益;1988通過保障女僱員權益法例;1992通過婦女權益保障法。
華人婦運--中國大陸 • 1990調查,18,692宗販賣婦女案件。原因是男女比例差距大;以適婚年齡(卅歲)計,男女比例約十:一。 • 全國二億文盲,婦女佔了70%。 • 1994,研究顯示婦女每天幹活要比男人多2小時,收入卻少40%。 • 家庭暴力事件:城市2%;農村5%。 • 離婚增加:95年15%。
華人婦運--台灣 • 1895,台灣被日本統治,留學女生鼓勵放足。 • 基督教長老會救助雛妓,聯同婦女團體抗議販賣人口行動。 • 70年代,呂秀蓮不獲辦「時代女性協會」,後成立「拓荒者出版社」探討婦女問題,設立婦女資料中心,為受虐婦女提供協助。她的新女性主義是台婦運的第一波。 • 第二波是由淡江大學的李元貞推動,她於82年創辦《婦女新知》雜誌,以「喚醒婦女、支援婦女、建立平等和諧的兩性社會」為宗旨。
華人婦運--香港 • 抗戰前,婦女團體以服務為主,如:基督教女青年會,主要辦宗教和教育活動。 • 40年代,立法局議員李曹秀群提一夫一婦婚姻法、男女同有遺產繼承權、同工同酬等。 • 1947年成立「香港婦女協會」,後改名「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 • 70年代末,中大張妙清推動「性別角色研究計劃」。
教會對婦運的回應 • 有關「男人為首」的範疇: • 包括家庭、教會和社會 • 包括家庭與教會 • 只在家庭之內 • 基於「彼此順服」的教導,男人不一定為首 • 有關「男人為首」的始源: • 始祖墮落前 • 墮落後作為援急的措施 • 墮落後不幸的下場 以上四個範疇與三個始源綜合產生十二種神學觀點(Mary Van Leeuwen of Eastern College)
教會對婦運的回應 • 現代教會對姊妹當領導的立場: • 不容姊妹當領導,且不能容忍異議者 • 不容姊妹當領導,卻承認異己有其理由 • 認為婦女可當領導,但同時尊重不同意見 • 認為婦女可當領導,且落實在每個領導層面 • 1988,福音派兩個組織,發表「丹華宣言」(Danvers Statement) Christian for Biblical Equality Council on Biblical Manhood and Womanhood
教會對婦運的回應 • 重整婦女路向: • 確定男女在基督裏合而為一 • 確定男女和而不同 • 確定神是一切權柄的總歸
參考書目 • 邱清萍、劉秀嫻、吳淑儀。《還我伊甸的豐榮》,香港:中國神學研究院,1997。 • 楊克勤。 《女男之間—女性神學與詮釋學》,香港:建道神學院,1995。 • E.M.薀德爾著,刁承俊譯。 《女性主義神學景觀—那片流淌著奶和蜜的土地》,香港:三聯,1994。 • Kassian, Mary A. The Feminist Gospel: The Movement to Unite Feminism with the Church. Wheaton: Crossway Books,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