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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外僑課稅規定說明. 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且於一課稅年度內 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未滿 183 天之外僑課稅規定. 自 8 月 13 日起,財政部已將原有函釋廢止,未來外勞申報所得稅,將視每個年度有無居住滿 183 天來課稅,若是當年度未居住滿 183 天,其稅額將按非居住者薪資所得 20 %來課稅,外勞在 8 月 13 日之後離境者即適用新規定。 亦即外勞剛入境前 6 個月仍需先扣繳 20% 所得,另往後每一年度之 1~6 月份也需先行扣繳 20% 所得,以確保外勞離境時不會面臨需補稅之情況。. 情況一 ~ 外勞為 7 月 2 日前入境 ( 期滿離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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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外僑課稅規定說明 Books, like friends,should be few and well chosen.
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且於一課稅年度內 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未滿183天之外僑課稅規定 自8月13日起,財政部已將原有函釋廢止,未來外勞申報所得稅,將視每個年度有無居住滿183天來課稅,若是當年度未居住滿183天,其稅額將按非居住者薪資所得20%來課稅,外勞在8月13日之後離境者即適用新規定。 亦即外勞剛入境前6個月仍需先扣繳20%所得,另往後每一年度之1~6月份也需先行扣繳20%所得,以確保外勞離境時不會面臨需補稅之情況。 Books, like friends,should be few and well chosen.
情況一~外勞為7月2日前入境(期滿離境) 例如:外勞入境日期為6月1日 故入境當年度6~11月為新入境之前6個月需先扣繳20%所得, 因當年度已滿183天,故隔年度報稅時可申請退稅。 另往後其他年度之1~6月份也需先行扣繳20%所得, 至於7~12月份是否再扣繳6%所得,則視雇主是否扣繳。 另離境年度外勞如於5月25日期滿離境,因當年度未滿183天, 而1~5月份已扣繳20%所得,故無法申請退稅,也不需補稅。 P.S. 扣繳20%所得需每月向國稅局申報 Books, like friends,should be few and well chosen.
情況二~外勞為7月2日後入境(期滿離境) 例如:外勞入境日期為8月1日 故入境當年度8~12月為新入境之前6個月需先扣繳20%所得, 因當年度未滿183天,故隔年度報稅時無法申請退稅,也不需補稅。 另往後其他年度之1~6月份也需先行扣繳20%所得, 至於7~12月份是否再扣繳6%所得,則視雇主是否扣繳。 另離境年度外勞如於7月25日期滿離境,因當年度已滿183天, 而1~6月份已扣繳20%所得,故可申請退稅。 P.S. 扣繳20%所得需每月向國稅局申報 Books, like friends,should be few and well chosen.
情況三~外勞為7月2日後入境,但另年度7月2日前離境情況三~外勞為7月2日後入境,但另年度7月2日前離境 例如:外勞入境日期為7月10日 故入境當年度7~12月為新入境之前6個月需先扣繳20%所得, 因當年度未滿183天,故隔年度報稅時無法申請退稅,也不需補稅。 另往後其他年度之1~6月份也需先行扣繳20%所得, 至於7~12月份是否再扣繳6%所得,則視雇主是否扣繳。 另離境年度外勞如於6月30日提前離境,因當年度未滿183天, 而1~6月份已扣繳20%所得,故無法申請退稅,也不需補稅。 P.S. 扣繳20%所得需每月向國稅局申報 Books, like friends,should be few and well chos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