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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基醫療財團法人屏東基督教醫院. 考核宣導說明會 人力資源室 2012.06.13 / 2012.06.20. 進行程序. 日常管理與人員輔導機制說明 年中考核注意事項報告 提案討論. 日常管理與人員輔導機制說明. 日常管理執行原則. 平日: 各級主管應依據分層負責、逐級授權之原則,對所屬人員 平時之工作、品行、知能等方面, 隨時考核詳予紀錄 ,以 做為年度考核晉升、輪調等人事運用之依據。 遇有重大優劣事蹟: 應適時陳報予以獎勵或懲處, 得由單位主管 專案提報「人評會」 。 不適任現職者: 主管應即予告知、規勸及輔導改善,並依本院 「不適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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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基醫療財團法人屏東基督教醫院 考核宣導說明會 人力資源室 2012.06.13 / 2012.06.20
進行程序 • 日常管理與人員輔導機制說明 • 年中考核注意事項報告 • 提案討論
日常管理執行原則 • 平日: 各級主管應依據分層負責、逐級授權之原則,對所屬人員 平時之工作、品行、知能等方面,隨時考核詳予紀錄,以 做為年度考核晉升、輪調等人事運用之依據。 • 遇有重大優劣事蹟: 應適時陳報予以獎勵或懲處,得由單位主管專案提報「人評會」 。 • 不適任現職者: 主管應即予告知、規勸及輔導改善,並依本院「不適任人 員處理細則」辦理 。
不適任人員輔導及退場機制 • 輔導: 工作調整、訓練 • 退場機制: 降職、減薪、輔導退休、專案資遣
不適任人員鑑別 • 因病不能工作者: 久病不癒、精神病或身體孱弱者。 • 不勝任現職者: 專長不符、學能不足、平日無擔任實際工作、無 工作績效又缺乏工作意願、最近三年考績排名殿 後,考列最後一級者、請假出勤狀況不良者。 • 不遵守紀律者: 誣陷濫告、慣滋事端、怠忽職守,最近三年曾受 記過以上懲戒者。
不適任人員處理原則 • 各單位應先行針對不適任現職人員之性質,儘可能輔導其轉變為適任現職人員。 • 各單位不適任現職人員,如屬正(副)主管,得先調為非主管職務,再作適當處理。 • 各單位不適任現職人員, 其合於退休規定條件者,應勸導其自請退休。 • 各單位主管應切實負責,防止不適任人員繼續產生。
個別處理方式1/2 • 因病不能工作者: 延長病假期滿仍未痊癒,合於退休者退休,否則 依規定予以資遣。 • 不遵守紀律者: (1)確實誣陷濫告、滋生事端影響單位效率之人員 ,經輔導規勸仍不知悔改者,勸導其自請離職 ,否則依規定予以資遣。 (2)確實怠忽職守,經原單位勉勵激發,嚴加督導 仍怠忽成性,毫無績效者,勸導其自請離職, 否則依規定予以資遣。
個別處理方式2/2 • 不勝任現職者: (1)專長不符: 依其所專長、性向,調整適當工作或運用訓練,培養其專長 並另行調派工作。 (2)學能不足: 適度調整其工作,或施以專長訓練,或輔導其進修,以充實 工作知能 。 (3)人地不宜: 如為工作環境或個人之特殊因素所造成,各單位應設法排解 外,可調整其工作地區。 前述專長不符、學能不足者,其經調動工作(含降職)或訓練輔導進修後仍無法適任,合於退休者退休,否則依規定資遣。
善用員工考核循環 • 新進人員考核: 試用期間逐月施行,必要時可延長試用期。 • 平時考核: 每年實施兩次,分別於6月及12月,進行日常工 作考核及提點。 • 異動考核: 做為工作輪調、晉升及降調後之工作表現追蹤考 核。
考核實施流程 人資室公告/製發考核表單 員工 自評 初核 主管 複核 主管 核決 主管 人資室 彙整 主管醫師 (共管單位適用) 考核 會議 人資室執行 院長核定
各階角色與任務 ※提醒:依公告建議時程進行,並以簽名確認各項流程之完成。
實施要點 • 以人員個人工作表現及平時之獎懲為依據。 • 各級主管應就直屬人員切實執行考核,次級屬員得實施重點考核。 • 主管應就考評結果,提出對受考人員培訓或調整職務等具體建議,並將考核有待改進處,提醒受考人瞭解。 • 實施考核時,直屬主管針對財務、顧客、內部流程、學習成長及品格操行之要項確實考核部屬,以達公平考核之目的。
評核等級標準1/2 • 通則: • 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七十分為基準,一百分為滿分; • 年中及年終考核各佔百分之五十,合計後為年度考績 • (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第一位)。 • 考核期間內因職務異動者: • 由前任單位主管與現職主管依服務月份比例考核之。 • 跨部門共管之人員: • 其考核將由兩部門主管分別循評核流程核定後,送交人 • 力資源室辦理計分,其考績佔比為所屬部門佔百分之六 • 十,服務部門佔百分之四十。
年度考績限制條件 • 考績不予計算: • 1.凡於考核期間實際在院服務未滿三個月者: • 包含留資停薪、公傷請休、外訓或支援海外業務。(註:支援 • 海外業務者,另依所屬考核規定辦理) • 2.凡考核期間受降級處分者(職務例行輪調與任期制之人員除外)。 • 考績不得列為優秀及以上等第: • 1.凡於考核期間有學位進修者(當次考績)。 • 2.凡當年度內有曠職紀錄、事病假合計超過三十日(含)以上 • 、留資停薪滿一個月等任一者(當次考績與年度考績)。 • 3.凡當年度只具一次考核成績者(年度考績)。
獎金發放(正職) • 績效獎金: • 1.以當年度六月及十二月份員工基薪為計算基準, • 並合併於當年度七月及次年元月份之薪資中發 • 放。 • 2.任職滿六個月,依考列等第發給基薪之%: • 卓越15%、優秀12.5%、良好7.5%、 • 尚可2.5%、待改善(無) • 3.以上獎金發放時仍在職者始發給。
參考資訊查詢 • 參考資料查詢路徑: Outlook→公用資料夾→12.單位公佈欄→人資室公佈欄→03.公告事項→2.年度考核 • 訓練教義點閱下載路徑: 院內網路資訊系統→教育訓練管理作業→課程資料 下載→2009年6月→彰基詹天民主任/員工績效考 核技巧 • 線上課程: E學院→績效管理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