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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98 學年教育部補助技專校 ( 含綜高 ) 建立策略聯盟計畫「澎湖人文資源調查實務」專題製作競賽. 文化觀光資源調查專題製作系列 ( 一 ) 古蹟的分類與評價 講座:鄭錫欽老師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觀光休閒系 鄭錫欽 E-mail : jsichin@npu.edu.tw Tel : 9264115-5723 0922-864523. 台中縣救國團活動帶領志工 ………………… …(1979-2002) 勞委會工業安全衛生 & 電匠 & 室配監評 ………… (197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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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澎湖科技大學98學年教育部補助技專校(含綜高)建立策略聯盟計畫「澎湖人文資源調查實務」專題製作競賽國立澎湖科技大學98學年教育部補助技專校(含綜高)建立策略聯盟計畫「澎湖人文資源調查實務」專題製作競賽 文化觀光資源調查專題製作系列(一) 古蹟的分類與評價 講座:鄭錫欽老師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觀光休閒系 鄭錫欽 E-mail:jsichin@npu.edu.tw Tel : 9264115-5723 0922-864523 台中縣救國團活動帶領志工………………… …(1979-2002) 勞委會工業安全衛生&電匠&室配監評………… (1970-2002) 高中職公民訓練活動設計&執行…………………(1986-2002) 高中職畢業旅行行程設計&執行…………………(1986-2002) 大專課外活動活動設計&執行……………………(2002-2004) 中華民國華語領隊&導遊…………………………(2007_2008) 觀光休閒&遊憩的實踐者(陶百川、攀百岳、遊百國 & 懷百情)(1957_2037)
目錄 壹、文化資源分類 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 二、英國文化資產 三、美國文化資產 四、日本文化資產 五、法國文化資產 六、台灣文化資產 七、澎湖文化資源 貳、國定與縣定古蹟-以澎湖為例 參、文化觀光的意涵與文化觀光資源評價
壹、文化資源分類 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二、英國文化資產 三、美國文化資產 四、日本文化資產 五、法國文化資產 六、台灣文化資產 七、澎湖文化資源
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根源於1972年11月16日 於會員大會中通過的《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保 護公約》(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1972) ◎將世界遺產分為三類,其分別是: 自然遺產(Natural Heritage) 文化遺產(Cultural Heritage) 複合遺產(Natural & Cultural Heritages) *非物質遺產(Intangible Heritage)另一廣義之世界遺產
根據條約第一條之定義,文化遺產包含: (1)第一類 文化紀念物(monuments):文化紀念物指「建築作品、 紀念性的雕塑作品與繪畫、具考古特質之元素或遺構 、碑銘、穴居地以及從歷史、藝術或科學的觀點來看 ,具有(傑出普世性價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 )物件之組合」。 (2)第二類 建築群(groups of buildings):建築群指的是「因為其 建築特色、均質性、或者是於景觀中的位置,從歷史、藝術或 科學的觀點來看,具有傑出普世性價值之分散的 或是連續的一群建築」。
(3)第三類 歷史場所(sites):場所指的是「存有人造物或者兼有 人造物與自然,並且從歷史、美學、民族學或人類 學的觀點來看,具有傑出普世性價值之地區」。 (4)第四類 文化景觀(cultural landcsape):文化景觀指從文化相關觀 點,發生過或影響人類歷史的地景。
二、英國文化資產 英國並沒有像我國那樣對於「文化資產」有一個由 法律規範的定義。在英國,最常用的,與我國「文化 資產」相關的一個名稱是「遺產(Heritage)」。不 過這是一個定義相當寬廣的名詞,它可以是博物館和 畫廊,也可以是古建築、古遺址、珍寶,甚而是沈 船;而自然界的動、植物和地形、地貌也可以冠上這 個名稱。
這些體認可以歸納為下面兩點: ◎第一: 要有一種堅強的承諾和一致的態度去保存維護 和延續一個社區過去和現代的產物、遺址、動物、 植物、結構和其它物質的證據。 ◎第二: 要共同認識遺產的本質和文化價值,並願意 利用她為後代說明和解釋過去。
我國「文化資產保存法」中所謂的「古蹟」 和「古物」,在英國大致相當於 「歷史遺產(historic heritage)」 「歷史建築物 (historic buildings)」 「古代遺跡 (ancient monuments)」 「保存區(conservation areas)」 「考古地區(archaeological areas)」 「可移動性古物 (portable antiquities)」等五類遺產
三、美國文化資產 文化資源的認定與指定列管,根據Section101(a)(1)(a)之規定,內政部長有權“擴大並維持”史蹟維護國家註冊處、官方指定之文化資產、以及具有歷史價值之文化資源。文化資產的提報有下列四種方式: (1) 由州史蹟維護官或州政府提報。 (2) 由聯邦機構首長提報。 (3) 由內政部長指定為國家歷史地標。 (4) 增加至國家公園系統,如果該區被國會認定為具歷史重 要性。 可被指定的文化資產包括了建築物、街區、古物、遺址、及構造物等,其重要性則區分為地方、州、及國家三個等級。
四、日本文化資產 在日本,文化資產叫做文化財,在單一國家的文化資產定義方面﹐日本的嚴謹度值得我們參考。根據《日本文化財保護法》的定義﹐所謂的文化財包括有下列幾種﹕ (1) 有形文化財﹕建築物、繪畫、工藝品、墨跡、 典籍、古文書和其他有形的文化 產物。 (2) 無形文化財:演劇、音樂、工藝技術及其它無 形文化產物,在日本歷史、藝術 上具有高度價值者。
(3)民俗文化財:衣食住、職業、信仰、節目活動(3)民俗文化財:衣食住、職業、信仰、節目活動 等風俗習慣、民俗藝能,以及所用 的衣服、器具、房屋等物件,對於 瞭解日本國民的生活形態變遷,不 能缺少者。 (4)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貝塚、古墳、古城遺跡、 古宅及其它遺跡,在日本歷史上或 學術上具有高價值者。 (5)傳統建築群:和周圍的環境構成一體形成歷史 性風景的傳統建物群,並具有高度 價值者。
五、法國文化資產 法國是國際間公認文化資產保存成效良好的國家 之一,巴黎也以其文化資產保存良好,素有文化之都 的美稱。然而法國國情,文化政策及文化資產保存法 規與制度形成時空背景,和國內不大相同。分為五類: (1) 古蹟 Monuments historiques (2) 遺址 Archeologie (3) 自然文化景觀 Nature et Environnment (4) 古物 Oeuvres d’art (5) 圖書文獻檔案資料 Archive
六、台灣文化資產 文化資產保存法所稱文化資產,指具有歷 史、文化、藝術、科學等價值,並經指或登錄 之下列資產: (1)、 古蹟、歷史建築、聚落 (2)、 遺址 (3)、 文化景觀 (4)、 傳統藝術 (5)、 民俗及有關文物 (6)、 古物 (7)、 自然地景
七、澎湖文化資源 (1)第一類:古蹟 (2)第二類:歷史建築 (3)第三類:聚落 (4)第四類:遺址 (5)第五類:文化產業
貳、國定與縣定古蹟的評價-以澎湖為例 一、國定古蹟 二、縣定古蹟 三、澎湖文化觀光景點分析
一、國定古蹟(一級古蹟)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資料來源:鄭錫欽(2008) 遊客對澎湖文化觀光資源滿意度及重遊意願的調查研究,學生專題指導)
參、文化觀光的意涵與 文化觀光資源評價 一、文化觀光的意義 二、文化觀光的活動範圍 三、澎湖文化觀光資源的 類型 四、文化觀光的評價向度
一、文化觀光的意義 文化觀光又解釋為:一個旅遊者希望去體驗存在於一個地方或區域當中人事物的一種慾望。換句話說,就是體驗一種生活的方式。它包括了欣當自然和人為的景觀、觀賞表演、品嚐美食、逛街購物,當然還有參觀博物館等等。上述這些都是文化觀光的基本元素,透過這些活動,旅遊者得以體驗一種不同的生活方式,得到文化涵養之交流。 (中華民國博物館學會,2007)
二、文化觀光的活動範圍 (一)建 物 類:歷文古跡、美術館、重要建 築、博物館、古遺址、聚落以國家公園等地方。 (二)活 動 類:文化活動、節慶、博覽會等事件。 (三)消費設施:購物中心、零售店、旅館以及餐廳等設施。 (黃光男,2002)
三、澎湖文化觀光資源的類型 由前述文化觀光的內涵,歸納澎湖文化觀光資源分類: (1)第一類:古蹟 (2)第二類:歷史建築 (3)第三類:聚落 (4)第四類:遺址 (5)第五類:文化產業
四、文化觀光的評價向度 文化觀光和一般走馬看花的觀光休閒型態是不同的。其 所具有的特點如下所述(唐學斌,1987): (一)獨特性:顯示一個民族的獨特風貌景觀。 (二)教育性:將優良傳統融合於民俗文化中,啟發大眾達 到教育目的,理解與認識社變化的狀況。 (三)傳統性:表現一個民族固有的歷史文化,並發揚光大。 (四)統整性:將民俗文化全貌做有系統、有組織的設計, 建立完整體系。 (五)考古性:審慎研考當時土著之環境流動遷徏、生活習 俗以及慣用器物,作為後世歷史考驗的依據。 (六)觀察性:觀察他國人民的生活、工作與娛樂。
報告完畢 謝謝各位同學的聆聽! ~請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