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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分类与古籍定级标准. 南京图书馆历史文献部 徐忆农 200 8 年 3 月 31 日. 一、 概说. 这次 古籍普查 的 主要内容包括 : 古籍基本信息 、 古籍破损信息 和 古籍保存状况信息 等。 古籍基本信息主要指 古籍数据标识号 、 古籍书目信息 (如书名、卷数、著者、版本、附注、 分类、定级 等)、 书影 等 。. 二、古籍分类. 古籍分类的 目的 ,一是为了 查找方便 ;二是 总结学术源流 。 古籍分类 就是根据书的 知识内容与其他显著属性特征 ,分门别类系统组织古籍的一种方法。. 二、古籍分类. (一)中国古代图书分类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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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分类与古籍定级标准 南京图书馆历史文献部 徐忆农 2008年3月31日
一、概说 • 这次古籍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古籍基本信息、古籍破损信息和古籍保存状况信息等。 • 古籍基本信息主要指古籍数据标识号、古籍书目信息(如书名、卷数、著者、版本、附注、分类、定级等)、书影等 。
二、古籍分类 • 古籍分类的目的,一是为了查找方便;二是总结学术源流。古籍分类就是根据书的知识内容与其他显著属性特征,分门别类系统组织古籍的一种方法。
二、古籍分类 • (一)中国古代图书分类简况 • 中国最早的图书分类法产生于西汉。当时刘歆(?—23)编撰的《七略》,将图书分为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六大类(六略)三十八小类,其类例创于刘向而定于刘歆。这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的图书分类目录,也是世界上最早将人类知识加以系统化的一种创举。《七略》原书已佚,其分类法为东汉班固《汉书·艺文志》沿袭。晋荀勖的《中经新簿》把图书分为甲(经)、乙(子)、丙(史)、丁(集)四个部,李充编制《晋元帝四部书目》,正式确立了四分法的次序。至于四部书之称经、史、子、集,则北齐颜之推(531—约590)著《观我生赋》自注中已有之。唐初的《隋书·经籍志》总结前人经验,采用了南北朝以来赋予四部的经、史、子、集专名。
二、古籍分类 • 从此之后,中国历代公、私书目,大多是用被视为“永制”的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编制的。清乾隆时编纂的《四库全书》是我国古代最大的一部丛书,分经、史、子、集四部,故名四库。新中国成立后,全国789家收藏古籍的机构联合编制的《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共分经、史、子、集、丛五部,本质上仍是四部分类法的延续。
二、古籍分类 • 英国哲学家培根(1561—1626)将人类知识归纳为记忆(历史)、想象(文艺)和理性(哲学)三大部分,除了经部以外,其他和中国四部分类法史、集、子暗合。培根在其著作中多次提到中国的事物,因此他所提出的三分法,很可能受到中国分类法的影响。此三分法是现在西方各种图书分类法的基石,如《杜威十进分类法》是世界上现行文献分类法中影响最大的一部分类法,它是将培根的知识分类次序倒置排列为哲学、文艺和历史,展开为10个大类:总论、哲学、宗教、社会科学 语言、自然科学和数学、技术(应用科学)、艺术、美术和装饰艺术、文学、地理、历史及辅助学科。
二、古籍分类 • (二)《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分类法 • 整体分爲經、史、子、集、叢五部,各部又分类,有的类又分属,属下又根据情况进行复分。具体类目如下:
二、古籍分类 • 经部[“经”是指织布时的竖线,人们只有先把竖线排好,才能用横着的纬线织出布来。古人由此引申认为,儒家思想及其有关著作是社会秩序得以维持的根本保证,因此把它称为“经”。作为重要经典的儒家著作,最初只有六经:《诗》、《书》、《礼》、《乐》、《易》、《春秋》(其中《乐》早在战国后期即已失传)。到了唐代有“九经”之说,宋代又发展为“十三经”。另外,古代经部的书除了包括儒家诸经外,还包含有“小学”(即今天的语言文字学)类的书。总之,儒家尊崇十三经之正文与注释、研究经文之书入此,传统语言文字学与谶纬之书亦入此]
二、古籍分类 • 朱自清《经典常谈》云:“《诗》、《书》、《礼》、《乐》等是周文化的代表……这些原是共同遗产,但后来各家都讲自己的新学说,不讲这些,讲这些的始终只有“述而不作”的儒家。因此《诗》、《书》、《礼》、《乐》等便成为儒家的专有品了。”
二、古籍分类 • 总类[内容涉及两个以上同级类之书入此,下同。但此类只收如《五经》、《十三经注疏》正文与注释经文之书,而综合论述,研究群经的书入群经总义类。] • 易类[凡易经正文及注释、研究易经的著作,如《周易》、《周易集解》、《周易音义》、《卦变考略》等入此。易纬[纬是对经而言,指附会儒家经典的各种著作]如《易纬坤灵图》等亦入此。以下类推。] • 书类 • 诗类 • 礼类 • 周礼[又称周官,是记载古代官制的书。] 仪礼[又称士礼] 礼记 三礼总义 通礼[以三礼为主体,进行贯通解释,重订次序而兼辑历代礼制的书入此,如《五礼通考》等] 杂礼书[私家之礼书入此] • 乐类[音乐理论与以乐配礼之书入此,乐谱及识谱赏音之书入子部艺术乐谱]
二、古籍分类 • 春秋类 • 汇编 左传 公羊传 谷梁传 春秋总义 • 孝经类 • 四书类 • 论语 孟子 大学 中庸 四书总义[四书正文、注释与研究之著均入此,如《大学》一卷《中庸》一卷《论语》二卷《孟子》二卷入此,宋朱熹撰《大学章句》一卷《或问》一卷《中庸章句》一卷《或问》一卷《论语集注》十卷《孟子集注》七卷亦入此] • 群经总义类[综合论述,研究群经的书入此,如《经典释文》] • 小学类[传统语言文字学之书入此] • 汇编 训诂[通释语义之书入此] 字书[以字形分类汉字并加以解释及研究之书入此] 韵书[以字音分类汉字并加以解释及有关音韵之书入此,但词、曲之韵书入集部相关各类] • 附[《六藝綱目》入此]
二、古籍分类 • 史部[“史”字之义是记事。《说文》:“从又持中,中,正也。”即不偏不倚的意思。“史”又是古代一种职官的名称,即史官。古代有所谓“左史记言,右史记事”的说法。史部之“史”指史籍而言,但与今天所说的历史书籍不尽相同。除了纪传、编年、纪事本末各体裁之史书入此,典章制度、地理、目録、金石等书亦入此。]
二、古籍分类 • 纪传类[指用纪、传、表、志的体裁写成的史书。《四库全书》之“正史”书入此,《东观汉记》、《通志》等“别史”书亦入此] • 汇编 通代[一书记二朝以上之事者入此,下同] 断代[一书仅记一朝之事者入此,下同] • 编年类[按时间次序叙列之史书,历朝起居注亦附入此类] • 通代 断代 • 纪事本末类[以事为纲,每事立一标题,并叙明其始末之史书入此,一书记诸事与一书记一事均入类,如《通鑒纪事本末》、《钦定平定台湾纪略》等书] • 通代 断代
二、古籍分类 • 杂史类[杂记史实与个人见闻之书入此,如《汉唐秘史》、《国语》、《战国策》、《明季野史》等书入此] • 诏令奏议类 • 诏令[指君主给臣下的诏令] 奏议[指臣下上君主的奏议] • 传记类 • 总传[二人以上传记入此] 别传[一人传记入此] 年谱 日记 家传 宗谱 杂录[缙绅、乡贤等録入此] 贡举 职官录 • 史抄类[节抄史书之著作入此] • 时令类[记述有关时令节序之书入此] • 地理类 • 总志 方志 杂志 山水志(山志 水志〖附水利〗) 专志(古迹 宫殿 寺观 祠庙 陵墓 园林 书院) 游记 外纪[记载域外地理之书入此]
二、古籍分类 • 职官类 • 官制[关于政府组织与官吏制度之书入此,如《古今官制沿革图》、《南京太仆寺志》等书入此] 官箴 政纪 • 政书类[凡记载典章制度之书入此,内容基本上属于封建社会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的职能范畴] • 通制[凡记载历朝或一朝各种制度之书入此,如《通典》、《唐会要》等。] 典礼[国家典礼之书入此,私礼入经部] 邦计[关于国计民生之书入此](赋役全书 钱谷 税务 漕运 钱法[论历代货币制度之书入此,如《钱通》、《钱法纂要》等书入此,録钱币之图像、文字者入金石类] 盐政 荒政)军政[凡论述兵制与养兵方法之书入此,而用兵方法之书入子部兵家类] 法令[国家颁布的法律条文入此,而法制理论与法制技术之书入子部法家类] 邦交 考工[建筑、造船等技术之书入此]科举[科场条例、登科録、乡试録等书入此] 公牍[指政府机构之公函] 档册 杂录[政书类不便归属之书入此]
二、古籍分类 • 目录类 • 汇编 公藏 家藏 知见 地方艺文 杂录 • 金石类 • 总类 金类 石类 玉类 陶类 钱币[注意与政书类钱法之别] 玺印[注意与篆刻类之别] • 史评类[论述史书理论、考证史实、评论历史事实与人物之书入此]
二、古籍分类 • 子部[“子”字在古代有很多意义,一般说“子”是古代男子有德者之称。子部书产生于春秋战国时代。子部中的“子”最初指的是思想家的著作和记录思想家言行的著作,如《老子》、《墨子》等。它们多属哲学著作。随着学术的发展,子部书的范围不断扩大,其中农学、天文算法、医学等科学技术书籍占相当多的数量,另外像小说、宗教等类的书也有不少。总之,思想家著作与记録思想家言行之书入此,古代科技、艺术、娱乐、宗教之书亦入此。]
二、古籍分类 • 总类 • 儒家类[以儒家观点立说、立身处事与教育方面之书入此] • 兵家类[注意与史部政书类军政之别,凡论述兵制与养兵方法之书入史部政书类军政,而用兵方法之书入子部兵家类] • 法家类[注意与史部政书类法令之别,国家颁布的法律条文入史部政书类法令,而法制理论与法制技术之书入子部法家类] • 农家类[有关种植、养殖之书入此,而有关动植物特性与饮食加工之书入谱録类] • 附兽医 • 医家类 • 丛编 医经 本草 诊法 方论(伤寒金匮 诸方 外科 眼科 妇科 儿科) 针灸 养生 史传 • 天文算法类 • 天文 历法 算书
二、古籍分类 • 术数类 • 数学[亦称数法,阐明术数基本理论之书入此,如《太玄经》、《皇极经世全书》、《天原发微》等书] 占候[占视星云之变以推知吉凶之书入此,如《天文秘苑占六种》、《天文鬼料窍》、《观象玩占》等书] 相宅相墓[亦称堪舆,相视住宅与墓地以推吉凶之书入此] 占卜[用一定的物品,随物取数以推吉凶之书入此,注意与经部易类之别,《周易》象数派之书入此,如《京氏易传》、《易林》、《周易筮述》等书;而《周易》义理派之书入经部易类] 命书相书[以人的生辰与外貌来推测未来命运之书入此] 阴阳五行 杂术[占梦、相字、脉法等书入此,如《梦林玄解》、《鲁班经》、《字触》、《牙牌神数》、《祝由科》等书入此] • 艺术类 • 书画 画谱 篆刻[篆法、个人印谱等书入此,而集古印、官印等书入史部金石类] 乐谱[乐谱、识曲赏音等书入此,音乐理论之书入经部乐类] 棋谱 杂技
二、古籍分类 • 谱录类[一书品评一类物品者入此,品评多类物品者入杂家类之杂品] • 丛编 器物 食谱 花草树木 鸟兽虫鱼[各动植物之谱入此,而种植、养殖之书入农家类] • 杂家类 • 杂学杂说[先秦诸子立说之书,如无专类,均入此类,如《鬻子》、《墨子》、《尸子》、《子华子》、《公孙龙子》、《吕氏春秋》等书;秦汉以后个人立说之书亦入此,如《淮南子》、《论衡》、《风俗通义》、《东坡志林》等书] 杂考 杂记 杂品[一书品评多种性质不同物品者入此,如《洞天清録》、《云烟过眼録》、《居家必用事类全集》等书。品评同类物品之书入谱録类] 杂纂[将二部类以上之书的内容随意杂抄于一书者入此类,如《博物志》、《意林》、《绀珠集》、《鑒古録》等书]
二、古籍分类 • 小说类 • 笔记(杂事 异闻[神怪小说入此,如《山海经》、《穆天子传》、《白猿传》、《太平广记》、《夷坚志》、《五色线》等书] 琐语[小品文入此,如《玉堂丛语》、《耳新》、《女才子》等书入此] 谐谑[笑话之书入此,如《开颜集》、《山中一夕话》、《古笑史》等书]) 短篇 长篇(讲史 人情 神怪) • 类书类[从许多图书中采录材料,分门别类按一定体系编辑而成之书入此] • 释家类 • 大藏 译经 撰疏(注疏 撰述 语录 纂集 史传 音义 目录 杂撰 附[释、道以外宗教之书入此]) • 道家类
二、古籍分类 • 集部[“集(雧)”按《说文解字》的解释是“群鸟在木也”。引申为汇集、聚集等意义。集部书大都带有汇集、综合性质。个人作品综合集称为别集,诸家作品综合集称为总集。当然,集部除包括历代诗、文、赋等各种体裁的作品外,也包括对各种作品进行评论及文学理论的著作。总之,诗文、词曲等文学作品集入此,文学理论之书亦入此]
二、古籍分类 • 楚辞类 • 汉魏六朝别集类[个人诗、文、赋等文学作品集入此。有的个人著作中即有诗文,也有经、史、子部其他内容,若散在各卷中,则仍视为别集;各自独立成书,则视为自著丛书] • 唐五代别集类 • 宋别集类 • 金别集类 • 元别集类 • 明别集类 • 清别集类
二、古籍分类 • 总集类[收録二人以上诗文之书入此] • 丛编[二人以上独立诗文集汇刻之书入此] 通代[一书收録二朝以上多人诗文者入此]断代[一书收録一朝多人诗文者入此] 地方艺文 家集 • 诗文评类[文学理论之书入此] • 词类 • 丛编 别集 总集 词话 词谱 词韵 • 曲类 • 诸宫调 杂剧 传奇 散曲 俗曲 弹词 宝卷 曲选 曲谱 曲律 曲韵 曲评、曲话 曲目
二、古籍分类 • 丛部[两种以上书之汇刻者,其内容亦至少跨二部,可入此部。] • 汇编丛书 • 地方丛书 • 家集丛书 • 自著丛书[注意与集部别集类之别,个人诗、文、赋等文学作品集入此。有的个人著作中即有诗文,也有经、史、子部其他内容,若散在各卷中,则仍视为别集;各自独立成书,则视为自著丛书]
二、古籍分类 • (三)古籍分类步骤 1、鸟瞰全貌 • 《书目答问补正》,张之洞著、范希曾补正,1983年 上海 上海古籍岀版社 • 《世说新语》在《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等史志书目中,以及宋代《直斋书录解题》、清代《四库全书总目》等著名私编、官修目录中,均入“子部·小说家类”,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以专篇论述之,游国恩《中国文学史称其为“记叙轶闻隽语笔记小说的先驱”,只有《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入“子部·杂家类”。 • 汉京房撰《京氏易传》在《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入“经部·易类”与“子部·术数类·占卜”
二、古籍分类 • 2、利用工具 • (1)史志目录 • 正史中的艺文志、经籍志是根据当时政府藏书并参考了其它官私书目而编成的综合性书目,又叫史志书目。 • 二十五史中只有《汉书》、《隋书》、《旧唐书》、《新唐书》、《宋史》、《明史》、《清史稿》有“艺文志”或“经籍志”。其中《汉书》至《宋史》艺文志都是古今典籍一并收录,《明史》、《清史稿》艺文志则只记当代人的著述。 • 二十五史中的一些史书没有《艺文志》或《经籍志》,有的即使有,收编也不甚完备,为此,后代有不少学者撰写补志。开明书店所辑《二十五史补编》是专收史书的补表、补志的丛书,其中共收录三十二种艺文经籍补志,其中有后汉、三国、晋、南朝宋、南齐、南北朝、五代、西夏、辽、金、元等朝补撰艺文志,至此,历代史志目录,已基本贯通。 • 《艺文志二十种综合引得》,燕京大学图书馆引得编纂处编,民国二十二年(1933)铅印本,有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本,共涉及正史艺文志、经籍志七种、补志八种、禁毁书目四种、征访书目一种。
二、古籍分类 • (2)综合书目 • ①《中国古籍善本书目》,1985年-1998年 上海古籍出版社 • ②《四库全书总目》,清永瑢等纂,1965年 中华书局。可以了解书的版刻、源流、文字异同、著述体例、内容得失和作者生平等等。 • ③《增订四库简明目录标注》,清邵懿辰(1810-1861)撰,邵章续录,1979年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是书对《四库简明目录》著录的书籍(包括其它书籍)加以批注,标明撰者、卷数和各种版本,并将王懿荣、孙诒让、黄绍箕诸家的批注,逐条移录于各书之后的附录中,它和莫友芝的《郘亭知见传本书目》是两部版本目录学的重要工具书。) • ④《藏园订补郘亭知见传本书目》,清莫友芝(1811-1871)撰,傅增湘订补,傅熹年整理,1993年 中华书局(著者将平生所见传世古籍的不同版本笺注在《四库简明目录》上,又将公私藏书目录中所藏善本抄附其下。此目多记在江浙所见之书,而《标注》所记在北京所见之书。) • ⑤《四库存目标注》,杜泽逊著,2007年 上海古籍出版社
二、古籍分类 • ⑥《贩书偶记(附续编)》,孙殿起(1894-1958)著,199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所收书有上万种。主要收录清代著述,还收录一部分《四库全书》失收的明人著作,兼及辛亥革命以后迄于抗战以前有关古代文化的著作。特点:第一、凡见于《四库全书》的不收,所收必有异,被看成是《四库全书总目》的续编,但无提要;第二,主要收录单刻本,可与《中国丛书综录》相配。 • ⑦《中国丛书综录》是清代以来最精善最完备的丛书目录,可以说我国古代书籍的极大部分都可由此查到;有些书原来就没有单刻本,或者原刻单行本已佚而只有丛书本,更是非查《综录》不可。 • ⑧《藏园群书经眼录》,傅增湘撰,1983年 中华书局 • ⑨《中国善本书提要》,王重民撰,1983年 上海古籍出版社 • ⑩《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北京图书馆编,1987年 书目文献出版社
二、古籍分类 • (3)专题书目 • ①《中国农学书录》,王毓瑚编著,2006年 中华书局 • ②《全国中医图书联合目録》,中国中医研究院国书馆编,1991年 北京 中国古籍岀版社 • ③《中国地方志联合目録》,中国科学院北京天文台主编,1985年 北京 中华书局
二、古籍分类 • (4)网上书目 • ①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http://www.nlc.gov.cn/ • A馆藏检索;B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导航 • ②中国古籍保护网http://www.nlc.gov.cn/service/others/gujibhw/ • A古籍保护计划/相关标准/古籍定级标准;B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导航 • ③上海图书馆·上海科技情报研究所http://www.library.sh.cn/ • 其它书目/家谱书目、古籍书目(必须繁体字输入) • ④北京大学古籍OPAC(联机公共查询目录)http://rbdl.calis.edu.cn/index.jsp • 检索 • ⑤南京图书馆http://www.jslib.org.cn/ • 书目查询
二、古籍分类 • 3、规范表述 • (1)四部分类 • 按照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统一发布的《古籍分类法》标引的本部古籍类目在此著录。 • (2)原有分类 • 本部古籍的原有类目或分类号(包括四部类目)在此著录。若分类号具有多层信息,每两层之间用“/”间隔。 • 若古籍分类使用的属于非正式出版或非统一使用的分类法,古籍登记单位应向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普查登记组递交该分类法的电子版本或印刷文本备查。
三、古籍定级 • 古籍定级,顾名思义,是为古籍确定等级。2006年,文化部发布了《古籍定级标准》。《全国古籍普查工作方案》指出汉文古籍的定级,依据《古籍定级标准》执行;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和其他特种文献的定级标准待制定后颁布实施。
三、古籍定级 • (一)概述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01年第19号令发布的《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和《一级文物定级标准举例》记述善本古籍藏品定级的有关精神,参照编纂《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时提出的鉴别善本古籍的“三性原则”,以及该目列举的收录善本古籍的“九项条件”(两者简称“三性九条”),同时考虑全国现存善本和普本古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 1978年4月,全国古籍善本书总目编辑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全国古籍善本书总目》(现名《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提出 “三性九条”收录范围。
三、古籍定级 • 当时具体表述是“在现存古籍中,凡具备历史文物性、学术资料性、艺术代表性,或虽不全备而仅具其中之一之二又流传较少者,均可视为善本。”历史文物性侧重以版本产生的时代为衡量尺度, 学术资料性侧重以古籍反映的内容为衡量尺度, 艺术代表性侧重以版本具有的特征(印刷技术、用纸敷墨、装帧技巧等)为衡量尺度。 • 以此“三性”为原则,延伸出下列具体可操作的“九条”:
三、古籍定级 • 第一,元代或元代以前刻印或抄写的图书(包括残本与零页); • 第二,明代刻印或抄写的图书(版本模糊、流传较多的除外); • 第三,清代乾隆及乾隆以前流传较少的刻本、抄本; • 第四,太平天国及历代农民革命政权所印行的图书; • 第五,辛亥革命前在学术研究上有独到见解或有学派特点,或集众说较有系统的稿本以及流传很少的刻本、抄本; • 第六,辛亥革命前反映某一时期、某一领域或某一事件资料方面的稿本及较少见的刻本、抄本; • 第七,辛亥革命前有名人、学者批校、题跋或抄录前人批校而有参考价值的印本、抄本; • 第八,在印刷上能反映我国印刷技术发展、代表一定时期印刷水平的各种活字本、套印本,或有较精版画的刻本; • 第九,明代印谱、清代集古印谱、名家篆刻的钤印本,有特色或有亲笔题记的。 • 凡是符合上述九条之一者,可收入总目。
三、古籍定级 • 《古籍定级标准》的对象:汉文古籍。全国现存其他特种古代文献,如甲骨、简策、帛书、敦煌遗书、金石拓本、舆图、书札、鱼鳞册、契约、文告、少数民族语文图书,以及域外翻刻、抄写的中国古籍,如和刻本、高丽本等,不在定级范围之内。 • 《古籍定级标准》的框架结构:在级别上将中国现存古籍划分为一、二、三、四四个级别,并在前三级的每级之下再分别划出甲、乙、丙三个等次。
三、古籍定级 • 总体上看,分为纵横两个层面: • 1、纵向层面,用时代先后进行划分: • 将元代及其以前(包括辽、西夏、金、蒙古时期)刻印、抄写的古籍定为一级; • 将明洪武元年1368至隆庆六年1572刻印、抄写的古籍定为二级; • 将明万历元年1573至乾隆六十年1795刻印、抄写的古籍定为三级; • 将嘉庆元年1796至宣统三年1911刻印、抄写的古籍定为四级; • 2、横向层面,用价值高低进行划分: • 将具有特别重要历史、学术和艺术价值的代表性古籍定为一级; • 将具有重要历史、学术和艺术价值的古籍定为二级; • 将具有比较重要历史、学术和艺术价值的古籍定为三级; • 将具有一定历史、学术和艺术价值的古籍定为四级;
三、古籍定级 • 《古籍定级标准》的定级四原则 • 1.三性原则 • 指认定古籍所具有历史文物性、学术资料性和艺术代表性价值的准则。制定本标准,遵循三性原则,以古籍所具有的三性价值作为定级依据。历史文物价值侧重以版本产生的时代为衡量尺度,学术价值侧重以古籍反映的内容为衡量尺度,艺术价值侧重以版本具有的特征为衡量尺度。在现存古籍中,凡具备三性价值,或具备其中之一之二者,均可据以定级。 • 2.不唯时限原则 • 指确定古籍的级别,不把历史文物价值作为唯一依据的准则。凡古籍按历史文物价值(有时限)衡量,应属下一级别;而按学术或艺术价值(不唯时限)衡量可列入上一级别者,即可将其定为上一级别。
三、古籍定级 • 3.等次上靠原则 • 指将古籍等次上靠的准则。根据一书所具有的特殊价值,主要指其在流传过程中所形成的记录诸如题跋、校勘及印记等,宜上靠一个或二个等次。 • 4.等次下调原则 • 指将古籍等次下调的准则。侧重考虑一书的书品好坏和完残程度,凡属下乘者,宜下调一个或二个等次。
三、古籍定级 • (二)定级标准 • 古籍分为善本和普本两部分。将具有珍贵价值的善本划分为一、二、三级;将具有一般价值的普本定为四级。一、二、三级之下,划分等次;四级之下,不分等次。具体条款如下:
三、古籍定级 • 3.1 一级古籍定级标准 • 具有特别重要历史、学术、艺术价值的代表性古籍。 • ‐元代及其以前(包括辽、西夏、金、蒙古时期)刻印、抄写的古籍。 • ‐明清时期各学科名家名著的代表性稿本。 • ‐明清时期著名学者的代表性批校题跋本。 • ‐明清时期朝廷组织编纂的代表性巨帙原本。 • ‐明代及其以前铜活字印本、木活字印本、套版印本、饾版印本、拱花印本、饾版拱花印本及用特殊技法印制的各种有代表性书本。 • ‐明代及其以前用特殊纸张写印,具有特殊装帧形式的代表性书本。 • ‐清代磁版印本、活字泥版印本。
三、古籍定级 • 3.1.1 一级古籍甲等 • 北宋(1127)及北宋以前(包括辽、西夏时期)刻印、抄写的古籍。 《陀罗尼经咒》 唐成都府卞家刻本 • 《妙法莲华经》 辽太平五年(1025)刻本 • 《金光明最胜王经》 西夏乾佑二十年(1189)刻本 • 《古迂陈氏家藏梦溪笔谈》元大德九年(1305)刻本《图例》P. 47一级古籍甲等
三、古籍定级 • 3.1.2 一级古籍乙等 • 元代(1368)及其以前(包括南宋、金、蒙古时期)刻印、抄写的古籍。 • 《唐女郎鱼玄机诗》 南宋临安府陈宅书籍铺刻本 清黄丕烈等题跋 • 《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 蒙古定宗年间张存惠晦明轩刻本 清钱谦益跋 《图例》P.39一级古籍甲等。 • 《稼轩长短句》 元大德三年(1299)广信书院刻本 • 按:依据《标准》“等次上靠原则”和“等次下调原则”,可以将上举乙等中部分古籍的等次上下进行调整。
三、古籍定级 • 3.1.3 一级古籍丙等 • ‐明清时期各学科名家名著的代表性稿本。 • 《聊斋志异》不分卷 清蒲松龄撰 稿本 • 《天下郡国利病书》 清顾炎武撰 稿本 清钱大昕、黄丕烈跋 • ‐明清时期著名学者的代表性批校题跋本。 • 《水经注》四十卷 后魏郦道元撰 清全祖望批校 清赵一清小山堂抄本
三、古籍定级 • ‐明清时期朝廷组织编纂的代表性巨帙原本。 • 《永乐大典》 明内府写本;《古今图书集成》 清内府铜活字印本;《四库全书》 清内府写本 • ‐明代及其以前铜活字印本、木活字印本、套版印本、饾版印本、拱花印本、饾版拱花印本及用特殊技法印制的各种有代表性书本。 • 《宋诸臣奏议》 明弘治三年(1490)锡山华氏会通馆铜活字印本 • 《孟子》 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闵齐伋三色套印本
三、古籍定级 • 《东坡书传》 明凌蒙初刻套印本 • 《十竹斋书画谱》 明胡正言辑 明崇祯胡氏十竹斋刻彩色套印本 • 《十竹斋书笺谱》 明胡正言辑 明崇祯胡氏十竹斋刻彩色套印本 • 《萝轩变古笺谱》 明吴发祥辑 明天启六年(1626)刻彩色套印本
三、古籍定级 • ‐明代及其以前用特殊纸张写印,具有特殊装帧形式的代表性书本。 • 《侨吴集》 明弘治九年(1496)张习刻书牍纸印本 • 《大明万历七年岁次己卯大统历》一卷 明万历刻蓝印本 黄绫包背装(明宫装) 《图例》P.P71 • ‐清代磁版印本、活字泥版印本。 • 《周易说略》 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徐氏真合斋磁版印本 • 《精订纲鉴廿一史通俗衍义》二十六卷四十四回 清吕抚撰 清雍正间吕抚活字泥版印本
三、古籍定级 • 3.2 二级古籍定级标准 • 具有重要历史、学术、艺术价值的古籍。 • ‐明洪武元年(1368)至隆庆六年(1572)刻印、抄写的书本。 • ‐明清时期各学科名家名著的重要稿本、刻本、抄本。 • ‐明清时期著名藏书家的重要批校题跋本。 • ‐清乾隆及其以前内府刻印、抄写的书本、禁毁书、四库零帙及四库底本。 • ‐明清时期影刻、影写宋元版本,元代及其以前人著作的明清时期初刻本及现存最早的抄本。 • ‐历代行用较短的年号,如明代的洪熙、泰昌,南明的弘光、隆武,以及清代的祺祥等,或在有特殊历史意义的时期,如大顺、太平天国及其他农民革命政权刻印、抄写的书本。 • ‐明末及清乾隆六十年以前的木活字印本、套印本及铜版印本等。 • ‐明代朱印本、蓝印本、印谱。 • ‐明末清初精刻精印本,或带有精美插图的戏曲、小说等。 • ‐清代泥活字印本、铜活字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