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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培训. 主讲人:吉林财经大学 崔英波. 第一部分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二部分 修订规则的基本原则 第三部分 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 什么是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第一部分 历史沿革.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是国家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事业单位有关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等业务进行计划、组织、执行和控制等工作,所规定的基本行为准则或行为规范。 三个层次: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是 1. 国家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具有法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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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培训 主讲人:吉林财经大学 崔英波
第一部分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历史沿革 • 第二部分修订规则的基本原则 • 第三部分 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什么是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第一部分 历史沿革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是国家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事业单位有关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等业务进行计划、组织、执行和控制等工作,所规定的基本行为准则或行为规范。 • 三个层次: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是 1.国家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具有法律性质; 3.涵盖事业单位所有的财务活动。
第一部分 历史沿革 • 财政体制 • 预算制度 • 国库收付制度 • 财政制度 政府采购制度 • 非税收入管理 • 会计制度 • 企业财务制度 • 财务制度 行政单位财务制度 •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第一部分 历史沿革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于2012年2月7日财政部于68号令正式颁布,于2012年4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此规则是对1997年《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进行修定,新《规则》出台后,原《规则》不再实施。
第一部分 历史沿革 (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到1989年 没有建立起独立统一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 第二阶段:从1989年到1997年 初步建立起相对独立统一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财政部2号令);出台了“全额预算单位、差额预算单位、自收自支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第三阶段:从1997年至今 • 以1996.10颁布,1997.1.1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为标志;首次实现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与行政单位财务制度实现全面分开。1997年《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具有以下特点: • “独立”: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与行政单位财务制度分开。 • “统一”:种类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内容一统一,取消了“全额、差额、自收自支”单位划分,并在预算编制、收支科目、报表格式实现了统一。 • “完整”: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 • 该准则已实施了十五年
第二部分 修订规则的基本原则 一、保持现有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框架 三个层次:1.财务规则 2.财务制度 3.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二、体现财政改革的相关成果 经过十五年,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实施了以下改革: 1.部门预算改革 2.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3.政府采购制度 4.收支两条线 5.政府收支科目
第二部分 修订规则的基本原则 三、突出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的性质 事业单位管理存在一个属性不明确的问题,有人形容:“事业单位像个筐,什么东西都往里装。”有搞生产经营的,有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的。即便是从事公益活动的也偏离了公共性质和公益性质的目标。新《规则》充分体现公益性的性质。并对对外投资、开展经营活动进行严格规定。 四、突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新《规则》修定,增加了管理方面条款,推进事业单位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内容。
第三部分 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 新规则内容的重要变化: • 区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不能或不宜市场配置资源为一类事业单位。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可部分由市场来配置资源的为二类事业单位。 • 对从业生产经营经营活动,不承担公共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鼓励走向市场,同时支持企业、私人兴办这类事业。
第三部分 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规则》共十二章68条 一、总则 七、资产管理 二、单位预算管理 八、负债管理 三、收入管理 九、事业单位清算 四、支出管理 十、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五、结转结余管理 十一、财务监督(新增) 六、专用基金管理 十二、附则
一、总则和附则 • (一)《规则》的适用范围 • 1.《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 事业单位改革:三类 承担行政职能 不执行 •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不执行 • 从事公益服务 执行 •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政部门另行规定; • 3.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依照或参照本规则; • 4.某些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特定项目,不适用本规则。 • 5.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执行本规则。但基本建设财务活动必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
一、总则和附则 • (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 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 2.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 • 3.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 首先,要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 • 其次,要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 再次,要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一、总则和附则 • (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 1.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 2.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 • 3.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4.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 • 5.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四)在部分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引入权责发生制(四)在部分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引入权责发生制 ——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 1.更加准确真实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的需要 2.实行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的需要 3.及时揭示财务风险的需要 ——部分行业引入权责发生制的特点 修正的权责发生制,而不是完全的权责发生制 一、总则和附则
(五)关于制定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地方事业单位具体财务管理办法(五)关于制定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地方事业单位具体财务管理办法 1.《规则》第六十六条规定:“行业特点突出,需要制定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则制定。” 与《规则》的关系:《规则》是最高层次的基本制度,行业财务制度在体系中处于第二层次,不得与《规则》相抵触。 2.《规则》第六十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事业单位具体财务管理办法。” 是地方为贯彻《规则》和行业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是必要补充,不得与《规则》和行业制度相抵触。 一、总则和附则
(一)事业单位预算的概念和内容 《规则》第六条规定:“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事业单位预算反映了预算年度内事业单位的资金收支规模、业务活动范围以及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的规模和方向,是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 从预算的内容来看,事业单位预算应当包括事业单位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预算。 二、单位预算管理
(一)事业单位预算的概念和内容 将原《规则》“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的“任务”改为“目标”,并提到“计划”之前。主要考虑: 一是符合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的要求。 二是符合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 二、单位预算管理
二、单位预算管理 • (二)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 • 《规则》第七条规定:“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将“结余留用”改为“结转和结余” •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事业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 非财政补助收入在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包括定额上缴和比例上缴,具体办法与财政部门商定)。
(二)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 我国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经历了多次历史演变: ——在1997年前,实行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三种预算管理办法; ——1997年施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后,对事业单位统一实行了“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本次修订,沿用97年的表述,将“结余留用”改为“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赋予了新的内涵。 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分类改革;收入上缴办法。 二、单位预算管理
二、单位预算管理 1.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内容 (1)核定收支 •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单位的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统一编列预算,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 • 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事业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核定事业单位的年度收支规模。
二、单位预算管理 (2)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 • 定额补助:根据事业单位收支情况,按照相应标准确定总的补助数额。 • 定项补助:根据事业单位收支情况,确定对事业单位某些支出项目进行补助。 • 对非财政补助收入可以满足单位经常性支出需要的,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二、单位预算管理 (3) 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 • 事业单位预算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核定以后,其收支预算应当由单位自求平衡。 • 除特殊因素外,增加支出由单位自行组织收入解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追加预算。 • 形成结转和结余资金,按照同级财政管理规定执行
二、单位预算管理 (4) 收入上缴 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 • 定额上缴 • 比例上缴
将“结余留用”改为“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将“结余留用”改为“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 定额或定项补助确定依据中增加“资产状况”,体现了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相结合的要求。 将定额或定项补助确定依据中“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改为“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并将先后顺序进行了调整。 二、单位预算管理 2.新旧规则的比较
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分类,确定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分类,确定事业单位财政补助。 以“具有公益特点,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确定国家财政对事业单位补助范围的原则。 保证重点与兼顾一般相结合的原则。 结合事业单位经费自给水平确定具体财政补助额度的原则。 二、单位预算管理 3.确定事业单位财政补助的原则
二、单位预算管理 • (三)事业单位预算编制 • 《规则》第八条规定:“事业单位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以及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 1.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原则: • 合法性、稳妥性、完整性、真实性 • 科学性、合理性、统一性
2.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方法 • (1)准备工作; • (2)编制方法; • (3)单位预算的编制。 • 收入预算的编制:包括财政补助收入预算和非财政 补助收入预算两部分。 • 支出预算的编制: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
二、单位预算管理 • (四)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二上二下” • 第九条规定:“事业单位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财政部门,下同)。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 1.单位提出预算建议数。 (一上) • 2.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一下) • 3.单位编报正式预算。 (二上) • 4.财政部门正式批复预算。 (二下)
二、单位预算管理 • 吉林省预算编制采取“三上三下” • “一上”:单位上报部门预算数据和基础信息库数据; • “一下”:财政部门下达项目支出预算初步安排意见; • “二上”:单位反馈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意见; • “二下”:财政部门下达部门预算控制数; • “三上”:单位上报部门预算正式文本; • “三下”:财政部门批复预算。
二、单位预算管理 • (五)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 • 《规则》第十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事业单位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如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二、单位预算管理 • 与原《规则》相比: • 一是明确提出“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更加强化了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 二是根据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取消了预算外资金的提法,将原“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改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三是进一步明确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调整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而不能仅由主管部门审批。
二、单位预算管理 • (六)事业单位决算的管理(新增) • 第十一、十二、十三条:增加决算管理要求,体现单位预算管理的完整性。事业单位决算是单位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 目前,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中普遍存在重预算、轻决算倾向,决算数据不完整、不真实,与预算不衔接。增加“决算管理”内容,能够进一步强化决算管理的重要作用,有利于加强决算管理。
三、收入管理 • (一)事业单位收入的概念 • 《规则》第十四条规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 主要有以下几层含义: • 1.事业单位的收入是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取得的; • 2.事业单位的收入是依法取得的; • 3.事业单位的收入是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取得的; • 4.事业单位的收入是非偿还性资金。
三、收入管理 • (二)事业单位收入的分类 • 《规则》第十五条 • 1.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划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 •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 3.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 5.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 6.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三、收入管理 • (三)主要修订内容 • 1.按照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完整性的原则,将“各类事业经费”改为“各类财政拨款”。 • 2.将财政补助收入“从财政部门取得”改为“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避免重复计算财政拨款。 • 3.在对事业收入的规定中,将原规定修改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 国库改革后,取消预算外资金的概念,上缴资金的方式分为两种:上缴国库和上缴财政专户
(四)收入管理的基本要求 1.依法取得收入; 2.科学分类管理; 3.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4.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 5.加强对应缴资金的管理。 三、收入管理
四、支出管理 • (一)事业单位支出的概念和分类 • 《规则》第十八条规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 《规则》规定,事业单位支出分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与原《规则》相比,增加了一类支出,即“其他支出”。
四、支出管理 • (一)事业单位支出的概念和分类 • 第十九条: • 1.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原《规则》相比,把事业单位支出划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部分。 • 注意三点: • (1)事业支出是事业单位的支出主体。只要是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及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都要做为事业支出来核算和管理。 • (2)事业支出划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是事业单位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有单独的文件依据。
四、支出管理 • (一)事业单位支出的概念和分类 • (3)事业支出包括了通过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安排的用于事业发展的支出。要注意的是,事业支出与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不配比。 • 2.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活动发生的支出”。要注意了是,(1)经营收入与经营支出形成配比关系;(2)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应按企业财务制度进行分账核算,不在经营支出中反映。
四、支出管理 • (一)事业单位支出的概念和分类 •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是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 4.上缴上级支出。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 5.其他支出。是指“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支出”。 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是新《规则》增加内容。
四、支出管理 • (二)事业单位支出管理要求 • 第二十一至二十七条: • 1.事业单位应当对各项支出进行合理分类、科学管理。 • 2.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 3.事业单位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 4.事业单位的专项资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原则。专项资金收入在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下项目支出核算,专项资金支出在事业支出下项目支出核算,核算到项目名称和文件号,用途必须按文件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 5.事业单位的支出必须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 6.事业单位必须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 • 7.事业单位必须依法加强票据管理。杜绝使用虚假票据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四、支出管理 • (三)关于事业单位经济核算问题 • 《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经济核算,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 事业单位的内部成本核算与企业的成本核算的区别: • 1.核算的目的不同。事业单位成本核算目的是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 • 2.核算的范围和内容不同。事业单位采用不完全成本核算,由于采用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对成本的计算、分摊没有严格限制。与企业收付实现制不同。 • 3.核算的方法不同 。虽然成本计算方法一样,但核算方法不同,事业单位成本核算不但要反映成本费用项目,还要按政府收支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来核算,满足事业单位核算的需要。
五、结转结余及专用基金管理 • (一)《规则》对结转结余的主要修订 • 第二十八条: • 1.将“结余留用”改为“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 • 将原“结余”区分为“结转”和“结余”两个不同的概念。 •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五、结转结余及专用基金管理 • 第二十九至三十条 • 2.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 • 一是,规定对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实现单独管理。项目收支结余不能转入事业基金,作为结转到下一个年度使用。 • 二是,体现财政分级管理的原则。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部门资金分开核算,如教育按账户分,分为中央户和地方户;基建拨款的国债资金等。
五、结转结余及专用基金管理 • 3.非财政拨款结余的管理 • 一是,规定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转不能进行分配;非财政拨款的项目支出结余不再分配。 • 二是,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进行分配,提取专用基金。 • 三是,规定了事业基金“蓄水池”的作用,基本支出结余转入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的收支差额,调节年度之间的收支平衡。 • 4.事业基金管理的内容 • 要求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