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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執業倫理 余萬能

藥事執業倫理 余萬能. 藥師著裝  病人觀感  病人用藥遵從性 藥效影響 具體:法律規範 抽象:倫理規範. 倫理是「價值」的判斷標準. 自責 價值判斷. 道 德. 倫理 無過失責任 法 律 故意過失責任. ( 最低的道德標準 ) 他責 事實判斷. 醫療行為 法律規範 – 殺人罪 傷害罪 阻卻違法事由 -- 緊急避難 ( 倫理阻卻 ) 具體規範 – 醫療法(第四章醫療業務) 抽象規範 – 醫師法(第三章義務) 第 21 條 醫師對於危急之病人,應即依其專業能力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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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執業倫理 余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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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藥事執業倫理 余萬能

  2. 藥師著裝 •  病人觀感  病人用藥遵從性 • 藥效影響 • 具體:法律規範 • 抽象:倫理規範

  3. 倫理是「價值」的判斷標準 自責 價值判斷 道 德 倫理 無過失責任 法 律 故意過失責任 (最低的道德標準) 他責 事實判斷

  4. 醫療行為 法律規範 – 殺人罪 傷害罪 阻卻違法事由-- 緊急避難(倫理阻卻) 具體規範 – 醫療法(第四章醫療業務) 抽象規範 – 醫師法(第三章義務) 第21條 醫師對於危急之病人,應即依其專業能力予以 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 無故拖延。 憲法第23條 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 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5. 道 德 原 則行為是否正當 生存可能性原則 -- 緊急避難、正當防衛 道 德 判 斷義務判斷 價值判斷 法 律 原 則 事實是否合法 平等原則 明確性原則 比例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

  6. 分配正義 法律未規定,可作?不可作? 合理 正當性 合目的 經濟有效 品質 安全 有效

  7. 醫藥專業倫理 自主原則(Principle of autonomy) 當事方尊重自主 不傷害原則(Principle of nonmaleficience) 不侵犯對方權益(藥事照護療效評估) 行善原則(Principle of beneficience) 對第三人有利 公平(正義)原則(Principle of justice) 平均平等待遇

  8. 專業的定義 正規教育的體制 考試律定的資格 道德倫理的規範 執業的社會價值

  9. 市場原則 -- 物以稀為貴 醫療市場--反市場原則 人口數目相同 病人數目相同 疾病相同 醫療費用上升?

  10. 醫療事業之倫理規範與法律保護 醫療服務提供 法律保護 道德規範 醫療專業的不對等 醫原性需求 醫療資源過度利用 (檢驗、用藥) 醫療經濟實力 服務方便性 服務可近性 資源壟斷 病人 反托拉斯 –公平競爭可以獲得最大經濟效益

  11. 義務衝突 責任衝突 當為 主觀責任 客觀責任 法令 調合責任 阻卻違法事由 緊急避難

  12. 義務衝突之價值判斷 生命權 社會財產權 個人財產權

  13. 不對等義務衝突-- 道德衝突 教授→上課→準時→業務→忠誠義務 ↓ 小孩溺水 ↓ 救人免於傷害 ↓ 保護人義務 衝突選擇 1.人格價值 2.生命價值 判斷基準:是否用盡所有可能方法 1.上課和小孩,不對等→先救人(憲法) 2.是否有替代方案?(1) 119 (2)請路人幫忙

  14. 處方錯誤之危險責任 處方: Panadol 9# tid 30days 治療嚴重慢性下背痛 藥師舉出處方錯誤,醫師堅持確認無誤 義務衝突: 藥師法第17條:200-2000元罰鍰 業務過失致人於死: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限縮責任說 – 藥師完成法定義務,即無過失。 擴張責任說 – 藥師雖完成法定義務,但悖於專 業義務,仍有過失。

  15. 超法規之阻卻違法事由 不正正 (緊急避難) 不正不正(正當防衛) 法律倫理阻卻 (違法)(不必負責) 義務衝突 – 價值判斷 判斷基準(是否過當) --是否用盡所有可能之方法 --是否極盡防阻能力

  16. 藥事 → 執業 → 倫理(合理) ↓ 作用 ↓ 利他主義 → 保護消費者 ↓ 契約 → 相互履行義務 ↓ 公平原則 → 平等無差別對待 ↓ 資訊對稱 → 加重義務 → 充分說明

  17. 藥事 → 執業 → 倫理(合理) ↓ 業務藥師法§15 → 利己主義 ↓ 權責均衡 → 連續調劑之藥事照護?執業分科? ↓ 工作權憲法§15 → 公會權限?照護資格設限? ↓ 平等原則 → 差別支付之合理性?過渡期限?

  18. 藥事 → 執業 → 倫理(合理) ↓ 合理極限 ← 權力衝突 (權責均衡) ↓ ↓ 是否過當 ← 阻卻違法事由 ← 義務衝突 (正當防衛、緊急避難) ↓ ↓ 有利不利原則 ← 二地執業 ← 權利義務衝突 (比例原則)

  19. 危險負擔責任 充分說明義務(Adequacy of the warning) 使消費者獲得藥品之必要與完整資訊 1.內容能指出危險範圍,及誤用所致損害的嚴重性 *告知危險的內容(副作用、禁忌證) *告知如何避免危險發生的方法(用法、用量、注意事項) *告知危險萬一發生的處理方法(稀釋、嘔出、攜藥盒就醫) 2.外觀能引起理性謹慎者對危險的注意

  20. 說明義務程度 病人知情 合理醫師說 一般醫師認為應該說明的內容 合理病患說 一般病人希望知道的內容 具體病患說 個別病人在治療期間可預見需接受的醫療 外觀可引起理性謹慎者之注意

  21. 問題:醫師處方抗生素,未查覺病人有肝腎障礙問題:醫師處方抗生素,未查覺病人有肝腎障礙 問題,藥師給藥後,病人服用產生肝腎病 變,藥師應否負責? 1.藥師完成充分說明義務(注意事項禁忌證),即無過失。 2.病人肝腎障礙應由醫師診察,藥師無從認知,應無過失。 3.倘藥師由病人處得知,即應依藥師法第16條以疑義詢明醫師確認。

  22. 用藥疏失風險 義務違反 單位時間處方量愈多,評估處方時間愈少, 用藥疏失風險增加,義務不履行機率加大。 行政法律規範義務違反→行政罰 侵權行為→刑罰 →民事損害賠償 →連帶責任

  23. 醫藥分業 -- 專業人員間的合作倫理 當事方自主原則 專業自主( Independent) –團隊分工合作 不傷害對方原則 尊重( Respect) –他人調劑及密醫禁止 行善原則 對第三者有益( Benefit) –知與選擇 公平原則 正義( Justice) –無差別待遇

  24. 藥師未盡注意義務? 藥師在場? 制度正義 醫藥分業成敗? 雙軌制成敗? 僱佣人責任? 契約責任?

  25. 藥事服務品質提升策略 人本的藥事服務 品質、平等、互動、尊重 義務不履行之用藥疏失風險 權責均衡 合理調劑量 醫院獨立評鑑 診所及藥局評鑑 退場機制 查檢內容及程序公開 藥事作業評鑑 品質指標與同儕制約 合理用藥 合理價格 藥費獨立總額

  26. 醫院 醫師 Rx 藥師 病人 Rx 資訊流 醫院處方疑義諮詢 同意 A藥局 B藥局 C藥局 物流 人流 資訊流 合理調劑量下的醫院與藥局合作模式

  27. CHOICE OF PATIENTS Uncomfortable 100 30 70 Refer Institution Pharmacy 50 80 20 Prescription Offer Medicines ? Dispensing Cure Disease Feel Better

  28. 民眾意向 住家附近有藥局 - 32% 診所附近有藥局 -- 30% 執意在診所調劑 -- 38% 社區藥局因應 62% -- 可近 可被接受 38% -- 有 能用 可近 可被接受

  29. 釋出率之倫理思考 釋出率20% -- 澎湖首日風暴 處方箋之所有權歸屬 病人自由選擇權利

  30. 處方箋交付模式的省思 專業的扭曲 行政院衛生署95.3.16函釋 倘由病患同意,由其代理人協助領取藥品,再交由病患使用,尚無違反藥事相關法規。 病人 ? 藥局藥房 商號 處方箋 中介A 委任代理 交付藥品 用藥諮詢 交付藥品 用藥諮詢 處方箋 藥局甲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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