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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 銓 敘 部 94 年 11 月 30 日. 大綱. 壹、緣起 貳、退休所得替代率之定義與主要國家公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簡介 參、退休所得替代率偏高之現況 肆、退休所得替代率偏高之原因 伍、本方案研議情形 陸、不受本方案影響人員及本方案受影響人數 柒、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 捌 、方案實施前已辦理退休人員 玖 、方案後續具體處理方法及各機關配合辦理事項 拾、結語. 壹、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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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 銓 敘 部 94年11月30日
大綱 壹、緣起 貳、退休所得替代率之定義與主要國家公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簡介 參、退休所得替代率偏高之現況 肆、退休所得替代率偏高之原因 伍、本方案研議情形 陸、不受本方案影響人員及本方案受影響人數 柒、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 捌、方案實施前已辦理退休人員 玖、方案後續具體處理方法及各機關配合辦理事項 拾、結語
壹、緣起 公務人員退撫新制自民國84年7月1日開始實施後,由於公務人員兼具退撫新、舊制任職年資者,其舊制年資之退休給與享有18﹪優惠存款利息,致部分人員退休後之所得,在退撫新、舊制20餘年之過渡期間有偏高,甚至於超過在職同等級人員現職月薪資所得之不合理現象。本部在兼顧國家財政、社會環境、經濟情勢之變遷,以及國內金融市場低利率趨勢之情形下,研擬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適時檢討修正公保養老給付辦理優惠存款之額度,期使公務人員退休所得趨於合理,國家整體資源能夠合理分配。
貳、退休所得替代率之定義與主要國家公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簡介貳、退休所得替代率之定義與主要國家公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簡介 一、定義:所得替代率(Income-Replacement Ratio)係指退休人員在退休後所領退休金佔退休前薪資所得之比率,其定義為:是衡量退休以後能否過著與退休前相同的生活水準的指標。計算公式為:「所得替代率」=退休後所能得到之資金/退休前之平均薪資(依年或月為單位衡量)。
參、退休所得替代率之現況 • 一、退休所得替代率現況計算方式: 月退休金+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利息(每月) 每月在職待遇(本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
(七)預估各年度支領月退休金之人員以月薪資計算之退休所得替代率(七)預估各年度支領月退休金之人員以月薪資計算之退休所得替代率
(八)預估各年度兼領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人員以月薪資計算之退休所得替代率(八)預估各年度兼領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人員以月薪資計算之退休所得替代率
(九)預估各年度兼領三分之二之月退休金人員以月薪資計算之退休所得替代率(九)預估各年度兼領三分之二之月退休金人員以月薪資計算之退休所得替代率
(十)兼領四分之三之月退休金退休人員以月薪資計算之退休所得替代率(十)兼領四分之三之月退休金退休人員以月薪資計算之退休所得替代率
三、以年所得計算退休所得替代率(一)以退休時最後在職待遇計算三、以年所得計算退休所得替代率(一)以退休時最後在職待遇計算 月退休金+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利息(每月)+年終慰問金/12 最後在職待遇(本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年終工作奬金/12)
(三)預估各年度支領月退休金之人員之退休所得替代率(三)預估各年度支領月退休金之人員之退休所得替代率
(四) 預估各年度兼領二分之一月退休人員之退休所得替代率
(五) 預估各年度兼領三分之二月退休金人員之退休所得替代率
(六) 預估各年度兼領四分之三月退休金人員之退休所得替代率
肆、退休所得替代率偏高之原因 一、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利息計入退休所得,為退休所得替代率偏高之主要原因 二、退撫新、舊制過渡期間,公務人員兼具退撫新、舊制年資者之退休所得較高 三、部分職等本俸(年功俸)占待遇所得比率偏高,致退休所得替代率隨之偏高
陸、不受本方案影響人員及本方案受影響人數 一、不受本方案影響人員 (一)凡支領一次退休金之公務人員,不論係本方案實施前已辦理退休者,抑或本方案實施後始辦理退休者,因其退休所得替代率並無偏高現象,均不受本方案之影響。 (二)僅具有舊制年資,在84年7月1日以前已退休之公務人員。 (三)僅具新制年資(未具有舊制年資)之現職及退休公務人員。
二、本方案受影響人數 1.現職人員: (1)參加退撫基金人數:28萬2,489人。 (2) 具有舊制可參加公保優惠存款年資之人數:15萬4,566人。 (3)受影響人數:6萬4,358人。 (4)受影響人數占參加退撫基金人數之22.78%。 2.已退休人員: (1)63年1月至84年6月之已退休人數:10萬9,224人(按:此等人員均不受本方案影響)。 (2)84年7月1日至94年10月31日之已退休人數:4萬9,334人。 (3)受影響人數:1萬6,061人。 (4)受影響人數占84年7月1日至94年10月31日之已退休人數之32.56%;另占已退休總人數15萬8,558人之10.13%,其所佔比例甚低。 3.本方案受影響人數80,419人,占現職參加退撫基金人數及63年1月至94年10月已退休人數合計441,047人之18.23%。
柒、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所支領之退休給予不作變動前題下,減少支(兼)領月退休金人員公保養老給付得辦理優存之金額。 (二)18﹪優惠存款利率仍予維持,不予廢止或取消 (三)支領一次退休金人員則不作限制 1.將舊制年資一次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優存本金平均攤提於各月所得內,易衍生爭議 2.支領一次退休金人員之退休所得替代率隨新制年資之增加而逐年遞減 3.一次退休金成本較月退休金低(約1:2.4),且迄95年底止,所得替代率均在8成5以下
二、方案內容 (一)支領之百分比上限 1.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四職等支領主管職務加給之人員及政務人員,支領月退休(職)金者,任職25年者,上限75%,其後每增加1年,增加0.5%,最高35年,上限80%;兼領月退休(職)金者,其百分比上限按兼領月退休(職)金比例折算之。 2.其餘支領月退休金者,任職25年者,上限85%,其後每增加1年,增加1%,最高35年,上限95%;兼領月退休金者,其百分比上限按兼領月退休金比例折算之。
1.方案實施前已退休人員:按方案實施時之待遇標準。1.方案實施前已退休人員:按方案實施時之待遇標準。 2.方案實施後之退休人員:按其退休當時待遇標準,並以最後在職一年期間待遇月平均數計算。 (二)計算標準
(三)本方案全月退人員所得替代率之計算方式(三)本方案全月退人員所得替代率之計算方式 (分子) 月退休金+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利息(每月)+年終慰問金/12 (分母) 最後在職一年現職待遇之月平均數(含本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年終工作奬金/12)
(四)全月退人員公保可優存金額之計算方式 步驟1.先計算出每月得領取之公保優存利息上限A: 【(本俸(每月)+專業加給(每月)+主管加給(每月)+ 年終工作奬金÷12)x適用之百分比】 -(月退休金+年終慰問金÷12) =每月得領取之公保優存利息A 步驟2.再計算出實施本方案後得辦理優存之金額B: Ax12÷18%=公保可優存之金額B (註1:若原本得辦理優存之金額大於B,則原本得辦理優存 之金額超過B之部分,可自行運用。 註2:如B大於原本得辦理優存之金額,則得辦理優存之 金額為原本得優存之金額)
例:某甲退休等級為委任第五職等年功俸十級520俸點,其任職年資為30年(舊制19年,新制11年),於95年退休並擇領月退休金,則其公保優惠存款數額計算如下:例:某甲退休等級為委任第五職等年功俸十級520俸點,其任職年資為30年(舊制19年,新制11年),於95年退休並擇領月退休金,則其公保優惠存款數額計算如下: *舉例說明-如何計算全月退人員公保可優存金額 一、所得替代率90%前提下,每月公保優存利息應為:【(33,390+18,350+6,468)×90%】-(42,000+3,756)=6,631元。 二、現公保可優存金額為: (6,631×12)÷18%=442,067元。
(五)本方案兼領月退人員所得替代率之計算方式(五)本方案兼領月退人員所得替代率之計算方式 (分子) 月退休金+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利息(每月)x兼領月退休金之比例+年終慰問金/12 (分母) 最後在職一年現職待遇之月平均數(含本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年終工作奬金/12)
(六)兼領月退人員公保可優存金額之計算方式(六)兼領月退人員公保可優存金額之計算方式 步驟1.先計算出每月得領取之公保優存利息A1: 1.【(本俸(每月)+專業加給(每月)+主管加給(每月)+ 年終工作奬金(月))x適用兼領之百分比】 -(月退休金+年終慰問金÷12)=A 2.原優存金額x兼領一次退休金之比例x18%÷12+A =每月得領取之公保優存利息A1 步驟2.再計算出實施本方案後公保可優存之金額B: A1x12÷18%=公保可優存之金額B (註1:若原本得辦理優存之金額大於B,則原本得辦理優存 之金額超過B之部分,可自行運用。 註2:如B大於原本得辦理優存之金額,則得辦理優存之 金額為原本得優存之金額)
例1:某甲退休等級為委任第五職等年功俸十級520俸點,其任職年資為30年(舊制19年,新制11年),於95年退休,兼領二分之一月退休金之非主管人員,則其公保優惠存款數額計算如下:例1:某甲退休等級為委任第五職等年功俸十級520俸點,其任職年資為30年(舊制19年,新制11年),於95年退休,兼領二分之一月退休金之非主管人員,則其公保優惠存款數額計算如下: *舉例說明-如何計算兼領月退人員公保可優存金額 一、所得替代率45%前提下,每月公保優存利息應為: 1、【(33,390+18,350+6,468)×45%-(21,000+1,878)】=3,316 2、1,168,650x1/2x18%÷12+3,316=12,081 二、現公保可優存金額為: 12,081x12÷18%= 805,400
例2:某甲退休等級為委任第五職等年功俸十級520俸點,其任職年資為30年(舊制19年,新制11年),於95年退休,兼領三分之二月退休金之非主管人員,則其公保優惠存款數額計算如下:例2:某甲退休等級為委任第五職等年功俸十級520俸點,其任職年資為30年(舊制19年,新制11年),於95年退休,兼領三分之二月退休金之非主管人員,則其公保優惠存款數額計算如下: 一、所得替代率60%前提下,每月公保優存利息應為: 1、【(33,390+18,350+6,468)×60%-(28,000+2,504)】=4,421 2、1,168,650x1/3x18%÷12+4,421=10,265 二、現可優存金額為: 1、10,265x12÷18%= 684,334
例3:某甲退休等級為委任第五職等年功俸十級520俸點,其任職年資為30年(舊制19年,新制11年),於95年退休,兼領四分之三月退休金之非主管人員,則其優惠存款數額計算如下:例3:某甲退休等級為委任第五職等年功俸十級520俸點,其任職年資為30年(舊制19年,新制11年),於95年退休,兼領四分之三月退休金之非主管人員,則其優惠存款數額計算如下: 一、所得替代率67.5%前提下,每月公保優存利息應為: 1、【(33,390+18,350+6,468)×67.5%-(31,500+2,817)】=4,974 2、1,168,650x1/4x18%÷12+4,974=9,357 二、現可優存金額為: 1、9,357x12÷18%= 623,800
(七)支領專業加給表(一)、表(二)、表(六)、表(十一)人員及部長級政務人員任職年資25年(舊制14年.新制11年)、 30年(舊制19年.新制11年) 、 35年(舊制24年.新制11年)於退休後領取之月退休所得計算其相當在職之薪資所得替代率情形